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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5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66,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行增资,其中7,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0万元。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31,000.00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明进行增资,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及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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