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赵之光先生、任富增先生、王孝春先生、李后群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