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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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