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2.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107.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414.1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93.3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4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2020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A | 72,607.50 | |
截至2022年初累计发生额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B1 | 30,548.31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B2 | 17,981.14 | |
支付发行费用 | B3 | 1,883.98 | |
补充流动资金 | B4 | 3,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5 | 692.33 |
本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C1 | 2,265.84 |
支付发行费用 | C2 | 30.19 | |
补充流动资金 | C3 | 12,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4 | 31.70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发生额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D1=B1+C1 | 32,814.1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D2=B2 | 17,981.14 | |
支付发行费用 | D3=B3+C2 | 1,914.17 | |
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3 | 15,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5=B5+C4 | 724.0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5,622.0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622.07 | |
差异 | G=E-F | - |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20年7月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758873808249、643068999、20000018715800035592987)。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5008995)。募集资金储存的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2204117 | 6.9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47173785308 | 14.5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14684000035456226 | 1.9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 643068999 | 47.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 758873808249 | 2,359.5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 20000018715800035592987 | 2,999.3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665008995 | 192.25 |
合 计 | 5,622.07 |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0,795.3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
四、变更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29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1: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693.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65.8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795.3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LED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34,938.21 | 34,938.21 | 25,847.66 | 73.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30,906.03 | 30,906.03 | 2,170.25 | 23,032.97 | 74.5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849.09 | 4,849.09 | 95.59 | 1,914.67 | 39.4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0,693.33 | 70,693.33 | 2,265.84 | 50,795.3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惠州宝明科技园变更为赣州宝明科技园。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981.14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