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6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30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赵之光先生、任富增先生、王孝春先生、李后群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赣州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基地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实现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布局,公司拟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锂电池复合铜箔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锂电池复合铜箔。
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已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达成初步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建设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和事项,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完成,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79,349,235元增加至184,966,135元,公司的股本总数将由179,349,235股增加至184,966,135股。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4.923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96.6135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934.9235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496.6135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