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失误,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之“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7日”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2]518Z010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熊明峰、宣德忠、张志伟 |
更正后: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2]518Z010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熊明峰、宣德忠、张志伟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由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