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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富增)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富增

本人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任富增111100066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年度,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谨慎、公正地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21年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3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1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06月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1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事前认可
2021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并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学习情况

2021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2021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任富增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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