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先生、李云龙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2021年度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先生及其夫人和董事李云龙先生无偿为公司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债权人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主债务金额(万元) | 担保主债务起始日 | 担保主债务到期日 | 担保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 |
1 |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李军 | 赣州宝明 | 10,000.00 | 2019.03.25 | 2022.03.25 | 否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李军 | 宝明科技 | 4,000.00 | 2020.02.13 | 2021.02.13 | 是 |
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军、乌音琴蒙 | 宝明科技 | 2,500.00 | 2020.03.24 | 2021.03.24 | 是 |
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军、乌音琴蒙 | 宝明显示 | 500.00 | 2020.03.24 | 2021.03.24 | 是 |
序号 | 债权人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主债务金额(万元) | 担保主债务起始日 | 担保主债务到期日 | 担保主债务是否已履行完毕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 李军、李云龙 | 宝明精工 | 2,000.00 | 2020.03.25 | 2021.03.15 | 是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李军 | 宝明科技 | 2,000.00 | 2020.04.28 | 2021.04.28 | 是 |
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 李军 | 宝明科技 | 2,000.00 | 2020.05.11 | 2021.05.11 | 是 |
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军、乌音琴蒙 | 宝明科技 | 500.00 | 2020.05.18 | 2021.05.18 | 是 |
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军、乌音琴蒙 | 宝明显示 | 500.00 | 2020.05.18 | 2021.05.18 | 是 |
1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军、乌音琴蒙 | 宝明精工 | 1,000.00 | 2020.05.18 | 2021.05.18 | 是 |
1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李军、乌音琴蒙 | 宝明科技 | 2,857.00 | 2020.04.27 | 2021.04.27 | 是 |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办理多笔贷款,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同时,对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申请或是贷款申请,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需要无偿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
综上所述,2022年度,预计公司除存续2021年度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为公司无偿提供的担保之外,将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李军、乌音琴蒙
李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3.39%股权,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乌音琴蒙为李军先生配偶。
(二)李云龙
李云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3.80%股权。
(三)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投资”)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区工业二路1号301法定代表人:李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11-26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关联关系说明:宝明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0%。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控股股东、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担保未收取任何利益,体现了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1年度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先生及其夫人和董事李云龙先生无偿为公司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2年度,预计公司除存续2021年度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为公司无偿提供的担保之外,将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为
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披露文件、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已履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