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孝春本人作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了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王孝春 | 11 | 11 | 0 | 0 | 0 | 6 | 6 |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年度,我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谨慎、公正地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1月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3月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3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4月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2021年4月1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06月1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7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8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3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11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事前认可 |
2021年11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通过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共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会议召开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发生情况、业务发
展情况及信息披露规范情况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材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本人在2021年度内监督核查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管理规定及会计准则,注重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上级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其他事项
1、2021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年度,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1年度,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孝春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