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7)。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