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明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默 | 联系电话:021-20328994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丽 | 联系电话:0755-825605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1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要求。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因疫情影响,2020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 及时跟进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向管理层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和应对措施,督促企业对业绩下滑事项进行及时披露。 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后,中银证券针对公司第三季度业绩下滑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后,中银证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的要求,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对业绩下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之核查意见》并进行了公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土地房产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环保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劳动用工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0年8月3日,宝明科技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中银证券作为宝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后续持续督导机构,委派唐满云先生和陈默先生担任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2020年12月,唐满云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离职,中银证券决定委派刘丽女士接替唐满云先生担任宝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默 刘 丽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