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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参考市场案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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