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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和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4)。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516,3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8.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90元/股,成交总金额161,175,622.5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结果

1、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248,101,426股,公司回购的9,516,399股股份已全部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豪美转债”转股。

2、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处理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4、公司回购股票均价为16.94元/股(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豪美转债”转股价格为17.73元/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公司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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