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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豪美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为94.64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865.02万元;(3)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14,665.80万元;(4)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682.03万元。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1.4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14.8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2月,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精美特材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精美特材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堃工程”)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663.60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

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贝克洛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贝克洛与商业银行、光大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8110901013701388078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8110901012101379183268.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81109010125013890050.00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81109010134015780400.00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4934931810130000888870.00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4934931810130001335150.00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493493181013000193930946.72
合计1,214.8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468.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1.8亿,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光大证券通过审阅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邓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1,316.5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65.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468.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973.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0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8,962.578,962.57400.21771.108.60尚未完工不适用-
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2,042.2575.17-75.17100.00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21,973.826,488.7116,904.7576.932024年6月30日40,793.84不适用
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27,395.1826,311.75976.1025,717.2297.742023年6月30日29,849.2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24,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2,400.0081,323.317,865.0267,468.2482.96
合计82,400.0081,323.317,865.0267,468.2482.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将不再投入募集资金;2.“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完工;“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效益;3.“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29,849.20万元。4.“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40,793.84万元;5.公司相关募集文件披露的项目预计效益为内部收益率,由于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项目是否达到整体经济效益计算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0年规划,拟由科建装饰实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深与门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周转,科建装饰调整业务方向,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现有产能足够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暂时无需新增产能。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21,973.82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本公司豪美新材,主要包括“营销运营中心”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其中“营销运营中心”建设内容主要为在上海、郑州、成都建设营销运营中心及其展厅;“信息化平台建设”主要为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为满足子公司贝克洛营销及运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便利公司对项目建设以及后续运营的管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子公司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1.8亿元,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在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各项资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2、根据签订的项目建设、采购合同,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部分尾款、质保金等款项需在项目验收投产后一定期限内支付,支付周期较长。3、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和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973.826,488.7116,904.7576.932024年6月30日40,793.84不适用
合计-21,973.826,488.7116,904.7576.93-40,793.84不适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0年规划,由子公司科建装饰实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平方米系统门窗产品生产能力。为进一步加深与门窗厂的合作、避免与合作伙伴竞争、同时更好地进行资产周转,科建装饰调整业务方向,系统门窗工程业务将转由合作门窗企业完成,科建装饰的产能将仅用于满足零售业务的需求,暂时没有新增产能的需求。另一方面,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产品订单较为饱满,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均维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后续新增定点项目陆续量产,产能瓶颈问题逐步凸显。为尽快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21,973.82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增加四条挤压生产线以及180台/套CNC加工机床等部件加工设备,提高公司汽车轻量化产品生产及加工能力,满足快速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总体竞争力。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
以上信息均已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本年度已完工,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40,793.84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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