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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2025-01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563,829.57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656,382.96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2、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8,072,862股后的股份数量239,887,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971,880.50(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如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98,784,248.02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回购总金额为44,998,67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2024年度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总额143,782,927.1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8.66%

4、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日(2025年3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83,087股,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8,784,248.02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9,404,509.17181,301,910.26-111,419,306.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015,797,438.2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839,515,177.4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8,784,248.0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2,639,472.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98,784,248.02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4年半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金额,其中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59,971,880.50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

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人民币0.0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均低于50%。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现状、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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