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玻璃”)、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实业”)、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投资”)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科泰玻璃 | 采购玻璃等原材料 | 市场定价 | 800 | 635.93 |
租赁土地、房屋 | 科建实业 | 租赁土地、厂房、宿舍作为经营场所、员工宿 | 市场定价 | 700 | 502.86 |
银汇投资 | 市场定价 | 500 | 372.14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舍 | ||||
合计 | 2000 | 1510.93 |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科泰玻璃 | 采购玻璃等原材料 | 635.93 | 800 | -20.51 | 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
租赁土地、房屋 | 科建实业 | 租赁土地、厂房宿舍作为经营场所、员工宿舍 | 502.86 | 600 | -16.19 | |
银汇投资 | 372.14 | 400 | -6.97 | |||
合计 | 1510.93 | 1800 | -16.06 |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1F1R5T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许贤均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村土名“马鞍岗、流王塘”厂房自编6号车间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泰玻璃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贤均为公司董事董颖瑶配偶,董颖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夫妇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科泰玻璃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泰玻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W12AH7U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董卫峰注册资本:6411.17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白牛田村侧银英生活配套区3号楼首层自编A1座内01铺
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汇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银汇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银汇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R8P57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颜国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长隆大道61号综合楼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建实业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科建实业为
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建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始终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发生同样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玻璃等原材料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作为生产经营之用。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以及服务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租赁土地、房屋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