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卫建国、黄继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总经理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83,0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关于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业务,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鉴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