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定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定后的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