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每一次会议,不存在监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2024/4/11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4/4/24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 ||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
2024/8/23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
2024/10/28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工作尽职尽责,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所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并有效执行,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力度与成效,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加强监督,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加强监督。此外还将持续加强监事自身学习,不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能力。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