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索绪权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索绪权,高级经济师,曾长期在银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本人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2月离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并现场出席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在会议召开前提前浏览有关资料并了解具体情况,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会议后,本人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2024/4/1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4/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4/5/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4/7/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
2024/8/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贷款额度的议案》 | |||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 |||
2024/10/28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时间 | 会议届次 | 涉及事项 | 意见 |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全部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情况、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推进公司深化考核激励机制。
2、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内审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中,本人重点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方面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对会议审议的各项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本人仔细审阅内审部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年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尤其对公司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终止可转债发行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恪尽职守,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除此之外,本人还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注事项,如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实施等,并通过电话或现场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公司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积极予以采纳。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调研,全年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8天。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
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同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事项。经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并审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本次终止发行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任职资格、人员配备、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应职责。
(三)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和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本人认为股权激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坚定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我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及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索绪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