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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郜卓)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郜卓作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郜卓,会计博士学位,持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太原汽车制造厂技术员、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教师、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股改办副主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自2020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并出席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历次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内容,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2024/4/1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4/2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5/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2024/7/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4/8/2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贷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2024/1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时间会议届次涉及事项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全部会议。本人认真审阅每季度的财务报表及内审报告,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会面,审查其审计计划和报告,确保审计活动能够全面覆盖公司的关键风险点;在年审工作中与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按计划进行。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此次会议。本人对拟选举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帮助公司顺利完成变更独立董事相关事项,充分保证了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情况、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推进公司深化考核激励机制。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对会议审议的各项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本人仔细审阅内审部工作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现场查阅资料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通过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尤其对公司终止可转债发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会计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合规履行决策程序、规范运营。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及业绩说明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就公司日常经营、合规治理、重大事项以及其他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日常工作中,本人还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通过电话或现场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权益。对于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年度、季度为节点,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与管理层进行定期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全年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16天。除此之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通过多种沟通渠道及时帮助本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外部资讯,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事项。经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并审阅相关材料,本人认为本次终止发行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终止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过程,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在行业中的声誉以及团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经认真审查,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 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和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认真审核,本人认为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独立董事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通过查阅资料和与管理层现场交流,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进行充分了解,本人认为公司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同时,该候选人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郜 卓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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