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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5-017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

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962,732份,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十二)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8,0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4日。

(十四)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1,816份予以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6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538份予以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2022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6.21%、12.48%,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除离职人员外10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48,276份予以注销;对除离职人员外1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0,523份予以注销。

综上,合计注销1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60,092份;注销1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06,061份。

若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完成,注销数量需作相应调整。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619,776,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4,944,23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47,910,774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687,711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上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且上述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已完成,则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如下: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Q=Q

×(1+n)

其中:Q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73,391*(1+0.4)=102,747份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2,997,697*(1+0.4)=4,196,776份

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数量=470,515*(1+0.4)=658,721份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导致各激励对象实际调整后的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明细之总和与上述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存在差异,实际调整后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的为准。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调整方法为:P=(P

-V)/(1+n)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12.12-0.25)/(1+0.4)=8.48元/份(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期权数量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在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未行权期权数量及价格。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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