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36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以下简称“航空胎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及2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泰国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航空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3.4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泰国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40.2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补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9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3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2,198,939,1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21,989,391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8,939,1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等合计3,256,941.47元(不含税金额),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682,158.53元。2021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JNAA503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 (航空胎项目) | 8110601014701154558 | 4,534,065.0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补流项目) | 532904404210809 | 26,795.0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补流项目) | 38120101040095219 | 82,288.39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532904404210201 | 20,402,846.90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航空胎项目及补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节余金额 (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
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 | 20,920.45 | 20,673.58 | 453.4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5,000.00 | 75,000.00 | 10.91 |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泰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节余金额 (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
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及2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 | 219,893.91 | 219,684.00 | 2,040.28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形成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六、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