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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2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林文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已低于5%,持股比例为4.99%。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林文龙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林文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166,6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7%,本次权益变动后,林文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402,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林文龙集中竞价交易2024年6月4日-6月21日25.711,592,8200.15
大宗交易2024年6月20日23.271,171,4000.11
合计2,764,2200.27

注:合计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林文龙合计持有股份54,166,6435.2751,402,423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41,6611.3210,777,441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40,624,9823.9540,624,9823.95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文龙先生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后,林文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已低于5%,林文龙先生仍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林文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需遵守上述规则中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3、林文龙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林文龙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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