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1月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 | 2023年3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3 | 2023年4月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3年4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5 | 2023年8月1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 | 2023年10月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7 | 2023年11月20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将继续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及较为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的收购、出售情况。
6.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未发生资金往来,除公司全资子公司连达光电、芯海微显及孙公司同芯源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也没有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更为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