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079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92,826.04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73,2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7,005,605.99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46,046,00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2,279,153.53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0,732,785.0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5,073,278.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94,005.39元,减本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46,046,0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1,307,511.92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1,307,511.92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32,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7,16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222,96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
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科学、审慎决策,合理确定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