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032,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37,161,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222,969,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