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223,234,615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5,808,653.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2024年经营情况制定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53名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8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共735,006股限制性股票。另外,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32,989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其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日前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放弃参股公司瑞龙电子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