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书面、电话沟通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平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准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天胜先生、游道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田天胜先生、游道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放弃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放至预留;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期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期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公司鼓励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进而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此议案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期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制定、修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项作出决定;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