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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赛智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5年4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建设,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解决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及特殊贡献员工在工作地购置首套住房自筹资金压力,规范借款福利的申请与执行管理,保证此专项福利计划的合理运行和指导日常操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借款申请及审批第三条 拟向公司申请购房借款的员工应符合下列基础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在公司认可的地区购买用于自住的首套合法住房。认可的地区通过《员工购房借款实施细则》发布;

(二)申请人已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 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至申请借款日),且申请人有长期服务公司的意愿并承诺购房免息借款期间继续服务于公司;

(三)申请人属于公司15级及以上核心研发人才、销售骨干、管理人员;

(四)申请人近两年内绩效考核等级均在B+及以上;

(五)申请人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申请人无尚未偿还的公司借款,且不存在未按时偿还借款的情形;

(七)员工申请时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八)申请人及配偶未获得过公司提供的其他购房福利(如购房礼金等);

(九)申请人以及配偶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未被人

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申请人配偶双方同时在公司任职的,只有一方享有申请资格;

(十一)申请人不得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关联人;第四条 购房借款的申请流程:

(一)员工若需申请购房借款的,需按《员工购房借款实施细则》提交申请和资料,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分管及直属上级复审、公司终审通过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由财务部发放借款。

(二)人力资源部按月度收集受理申请,次月反馈审批结果,申请人需于每月25日前提交借款申请,若超过此时间提交申请,则视为次月的有效申请。

第三章 借款总额及额度核定第五条 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第六条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借款额度以员工的服务年限、历史贡献、岗位职务、薪资水平、绩效表现、偿还能力、工作地等情况综合确定,以公司最终研究审议评估结果为准。

第四章 借款期限及还款约定

第七条 在借款期限内,员工申请的购房借款属于无息借款。

第八条 员工购房借款期限为5年,即是本人承诺的服务期限。

第九条 在借款期限内,如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申请人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借款,并按照《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支付利息:

(1)借款人主动提出离职的;

(2)借款人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3)借款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

(4)借款人挪用借款用于非购房用途或者非本人购房。

第十条 在借款期限内,如申请人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或身故的,申请人应在接到公司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借款,无需支付借款利息。

第十一条 在借款期限内,如申请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或身故的,申请人应在接到公司还款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借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款利息,自借款之日计至还清之日止。第十二条 在借款期限内,如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申请人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还清借款,并按照《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具体情形如下:

(1)借款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2)借款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借款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① 重大渎职行为;

② 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③ 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形象和经济利益的活动;

④ 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披露、告知、交付、传递公司的商业秘密;

⑤ 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 借款人如未能按照约定期限还款,申请人须按照《员工购房借款协议》约定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公司有权直接从申请人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中优先扣除,以借款额全部还清为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员工购房借款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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