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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股份: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2978证券简称:安宁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名称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声明

管理人已根据上市公司发出的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管理人收到或拥有的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管理人经办人员的签名、加盖的管理人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如后续需要管理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时,管理人保证由管理人盖章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三、中介机构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审计机构声明

信永中和作为安宁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25CDAA1B0633)、模拟报表审计报告(报告号:

XYZH/2025CDAA1B0634)和备考审阅报告(报告号:

XYZH/2025CDAA1B0632)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审计和审阅,本机构及参与项目的签字人员郑重承诺:本机构及参与项目的签字人员保证本机构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矿权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估值说明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释义

...... 8

一、一般释义 ...... 8

二、专业释义 ...... 10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2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3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 15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15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5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6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 18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21

重大风险提示 ...... 34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4

二、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 37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 4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44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46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49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49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50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0

七、本次交易已经完成的审批程序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 52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3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3

二、公司历史沿革 ...... 53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 55

四、公司最近

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56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6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6

七、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7

八、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57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 58

十、上市公司及其最近三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 58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 58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9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9

二、标的公司出资人基本情况 ...... 59

三、各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 65

四、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及情况说明 ...... 65

五、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5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 65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 66

第四节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 67

一、基本情况 ...... 67

二、历史沿革 ...... 67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 72

四、产权控制关系 ...... 74

五、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 ...... 75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88七、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 99

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01

九、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 110

十、所属矿业权情况 ...... 112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17

十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23第五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126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 126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 231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 250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性

意见 ...... 259

第六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261

一、《重整投资意向协议》 ...... 261

二、《重整投资协议》 ...... 261

三、《重整计划(修正案)》 ...... 265

第七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 277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77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 281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281

四、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 281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

明确意见 ...... 282

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3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83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 ...... 290

三、交易标的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300

四、本次交易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 31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313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 ...... 318

一、历史财务报表 ...... 318

二、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 321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信息 ...... 323第十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28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328

二、关联交易 ...... 330

第十一节风险因素 ...... 337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37

二、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 340

三、其他风险 ...... 346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 347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347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三、报告期内,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

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

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48

四、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 348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49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 349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51

八、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 353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354

十、上市公司最近

个月发生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情况的说明.........355十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 355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58

第十三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 360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 360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61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62

第十四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364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64

二、法律顾问 ...... 364

三、审计机构 ...... 364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64

第十五节声明与承诺 ...... 366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366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367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68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69

五、法律顾问声明 ...... 370

六、审计机构声明 ...... 371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72第十六节备查文件 ...... 373

一、备查文件 ...... 373

二、备查地点 ...... 373附件一:标的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375

附件二:标的公司未决诉讼情况 ...... 378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安宁股份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78.SZ)
紫东投资、控股股东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经质矿产、经质公司、标的公司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立宇矿业、立宇公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鸿鑫工贸、鸿鑫公司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经质矿产100%股权
交易对方、重整管理人、管理人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盈晟实业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西藏盈晟实业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原重整投资人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参与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最终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可研报告》

中凯俊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编制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500万吨/年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ZKJC-124383-1)

《产业协同可研报告》中凯俊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编制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500万吨/年采选工程产业协同可行性研究报告》(ZKJC-124383-2)
《储量核实报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队于2018年5月编制的《四川省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再评价报告》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于2024年5月编制的《四川省会理市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再评价报告》
《开发利用方案》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编制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小黑箐经质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二合一报告》成都驼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编制的《凉山州会理县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小黑箐经质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理法院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新《矿产资源法》于2024年11月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2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枫律所、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华衡、评估机构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5〕AN122-1号)
《审计报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5CDAA1B0633)
《模拟报表审计报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3月、2024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XYZH/2025CDAA1B0634)
《备考审阅报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3月、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YZH/2025CDAA1B0632)
《评估报告》《安宁股份(002978.SZ)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重整投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涉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模拟重整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5〕187号)
《评估说明》《安宁股份(002978.SZ)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重整投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涉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模拟重整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说明》(川华衡评报〔2025〕187号)
《矿权评估报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川华衡矿权评报〔2025〕02号)
《估值报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002978.SZ)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重整投资股权涉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项目估值报告》(川华衡咨评报〔2025〕37号)
《估值说明》《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002978.SZ)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重整投资股权涉及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项目估值说明》(川华衡咨评报〔2025〕37号)
《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上市公司、经质矿产、立宇矿业、鸿鑫工贸、盈晟实业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
《重整投资协议》上市公司、经质矿产、立宇矿业、鸿鑫工贸、重整管理人签署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计划(修正案)》《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修正案)》
原重整计划2023年12月制定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报告期2023-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
最近两年2023-2024年度
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
元、万元、亿元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释义

Ti钛,一种银白色的过渡金属
TiO?二氧化钛,钛的一种氧化物
钒钛磁铁矿一种多金属元素共伴生的复合矿,以含铁、钛、钒为主的共伴生磁性铁矿
钒钛铁精矿钒钛磁铁矿经过破碎、磨碎、选矿等加工处理成的矿粉,用作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
原矿已采出而未经选矿或其他加工过程的矿石
钛精矿从钒钛磁铁矿或钛铁矿中采选出来的以二氧化钛为主要成分的矿粉,用作生产钛白粉的主要原料
钛白粉一种白色无机颜料,产品呈粉末状,化学名称为二氧化钛,具有最佳白度和亮度,极佳的分散性、遮盖性和耐候性能
品位矿石中有用元素或它的化合物含量的百分率,含量的百分率越大,品位越高
工业品位在目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能够为工业利用提供符合要求的矿石的最低平均品位
边界品位划分矿与非矿界限的最低品位,即圈定矿体时单位个矿样中有用组份的最低品位,根据矿床的规模,开采加工技术(可选性)条件,矿石品位、伴生元素含量等因素确定
低品位矿品位介于边界品位和最小工业品位之间的矿
TFe全铁量,是评价铁矿石质量的技术指标
保有资源储量指探明储量减去动用储量所剩余的储量
可采储量在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扣除了设计和采矿损失后,能实际采出的储量
回采率实际开采矿石储量与消耗地质矿石储量的所占的百分比
贫化率矿石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的混入等原因致使采出矿石的品位降低的程度
选矿回收率受制于生产经济性、技术可实现性等原因,实际选矿过程中无法将所有目标金属选出,选矿回收率即反映选矿提取效率的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现金交易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参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最终取得三家公司100%股权。
交易价格650,768.80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钒钛铁精矿和钛精矿。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质矿产所属行业为“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1、2022年7月8日,会理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经质矿产及鸿鑫工贸的重整申请。2023年2月17日,会理法院裁定受理立宇矿业的重整申请。2023年5月26日,会理法院裁定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2、经质矿产等3家公司已进行股权调整,根据会理法院(2023)川3402破3号之十《民事裁定书》,鸿鑫工贸的股东变更为经质矿产;根据会理法院(2023)川3402破3号之十《民事裁定书》,立宇矿业的股东变更为经质矿产。自此,鸿鑫工贸、立宇矿业成为经质矿产子公司,上市公司支付重整投资款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即可一并取得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经质矿产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万元)增值率/溢价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万元)其他说明
经质矿产2025年3月31日资产基础法519,941.241,358.41%100%650,768.80对市场价值的评估结果
收益法688,762.281,831.95%100%650,768.80对投资价值的估值结果

注:上市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方式重整投资标的公司,上述评估结果系对模拟重整完成后的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和估值的结果。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1管理人经质矿产100%股权现金对价650,768.80万元
合计--现金对价650,768.80万元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横向并购资源、纵向延伸产业链、打造矿材一体化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上市公司拥有潘家田铁矿采矿权,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立宇矿业和鸿鑫工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源储量、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高。

经质矿产持有的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毗邻公司潘家田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收购整合后,公司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协同制定开发利用方案,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上市公司长期专注于钒钛磁铁矿的综合利用技术,通过

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的高效节能生产工艺,金属回收率等重要指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上市公司的开采技术、洗选技术和管理经验可快速应用于标的公司,有效提高采选效率、降低采选成本,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阳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8.81%股权,并通过紫东投资间接控制

36.02%股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64.83%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1,095,723.901,545,532.51949,419.851,400,621.09
总负债253,031.11734,722.75130,408.25607,571.12
净资产842,692.79810,809.76819,011.60793,04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7,743.21805,860.17814,063.33788,101.70
营业收入55,014.8355,014.83185,702.77185,702.77
利润总额28,723.0322,629.48100,509.4374,547.80
净利润23,032.3017,110.9085,129.4859,16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17,109.5985,162.9559,20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62.131.48
资产负债率23.09%47.54%13.74%43.38%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2024年度、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已出具原则性同意意见,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2025年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3、2025年5月9日,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修正案)》等议案;2025年

日,经管理人统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审议通过《重整计划(修正案)》;

4、2025年6月4日,会理法院出函原则上同意《重整计划(修正案)》并初步确认安宁股份为重整投资人;

5、2025年7月21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会理法院正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未履行前述审批程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前述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已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已出具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在上述期间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本公司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先生已出具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人在上述期间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本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如下: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也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分析。

(二)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号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四)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公司全体股东参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六)聘请符合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55,014.8355,014.83185,702.77185,702.77
利润总额28,723.0322,629.48100,509.4374,547.80
净利润23,032.3017,110.9085,129.4859,16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17,109.5985,162.9559,20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62.131.4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二)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因此,《备考审阅报告》呈现的本次交易后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出现下降。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充分保障对股东的持续回报。

1、推动标的公司尽快复产复工,提升盈利能力经质矿产主要资产为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鸿鑫工贸主要资产为选钛设备及尾矿库,立宇矿业的主要资产为选铁设备及排土场,三家公司共同组成原矿开采、铁精矿与钛精矿洗选及排尾一体化系统,生产线相互链接,核心资产配套使用,构成完整的钒钛磁铁矿开采和洗选体系。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储量丰富、原矿品位高、开采难度低,开采价值较高。过往,受高额债务影响,标的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困境,长期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尽快完善必要的生产经营手续,推动标的公司尽快复工复产,并充分挖掘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提升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设计合理高效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定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在《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上述措施的制定不等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如上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承诺

、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上市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3上市公司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1、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3、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4、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5、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行为。6、本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出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4、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函1、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本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如上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罗阳勇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5、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罗阳勇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4、本人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出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罗阳勇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罗阳勇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3、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4、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5罗阳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承诺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人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除非本人不再为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6罗阳勇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现有交易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的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基于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罗阳勇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罗阳勇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及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函1、在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人原则性同意实施本次重组。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人在上述期间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紫东投资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5、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0紫东投资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3、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4、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出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紫东投资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1、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紫东投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3、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4、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13紫东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除非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14紫东投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现有交易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的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基于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
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紫东投资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6紫东投资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及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函1、在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原则性同意实施本次重组。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在上述期间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本公司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交易对方及出资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管理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管理人已根据上市公司发出的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管理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管理人收到或拥有的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管理人经办人员的签名、加盖的管理人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如后续需要管理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时,管理人保证由管理人盖章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2管理人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1、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温州盈晟及其董监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1、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公司/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公司/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4温州盈晟及其董监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由本公司/本人签字盖章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如后续需要本公司/本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时,本公司/本人保证由本公司/本人签字盖章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5王泽龙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王泽龙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由本人签字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如后续需要本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时,本人保证由本人签字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7温州盈晟、王泽龙关于股权权属情况的承诺函1、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股权情况如下:王泽龙持股70.0219%,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9.9781%,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2、根据会理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裁定批准的《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对除王泽龙之外的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原股东的出资人权益全部调整为零并让渡给重整投资人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据此获得标的公司29.9781%股权。3、王泽龙已依法完成了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出资款真实且已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可能导致标的股权出资不实的情形。4、在上市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本公司/本人将配合上市公司依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确保本公司/本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转移不存在任何障碍。
5、本公司/本人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8王泽龙承诺书鉴于上海金融法院对王泽龙持有的前述经质公司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为了保障前述股权调整事宜的顺利实施,本人王泽龙承诺:在本人持有的经质公司股权过户给安宁股份之前,若本人持有的经质公司股权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存在障碍情形,本人将向会理法院提供有效措施,用于解封上述冻结的股权。

(四)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承诺方承诺事项主要承诺内容
1标的公司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涉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7、如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公司关于合法合规及诚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信情况的承诺函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5、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五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6、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管理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关系,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未控制、亦未计划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3标的公司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1、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公司、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上述承诺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标的公司董监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相关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5、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届时持有)。6、如因本人就本次交易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公司的投资者或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标的公司董监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的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3、本人在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亦没有涉及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4、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之情形,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5、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标的公司董监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3、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4、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批准以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交易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或对标的公司尽调过程中发现问题,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的可能;

、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横向并购资源、纵向延伸产业链、打造矿材一体化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源储量、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方案是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未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措施。因此,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出现亏损或盈利不及预期,则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该亏损或收益缺口,交易对方无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同时出具了《评估报告》和《估值报告》。《评估报告》未考虑协同效应,经评估后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的评估值为519,941.24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484,290.09万元,增值率为1,358.41%。《估值报告》考虑协同效应后,经评估后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投资价值的估值为688,762.28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653,111.13万元,增值率为1,831.95%。本次评估及估值中,资产增值主要来自于采矿权及排土场低品位矿的评估增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标的公司采矿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产量法摊销,低品位矿确认为存货并按照实际耗用量结转成本。如果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盈利不及预期,采矿权、低品位矿对应的资产价值将下降,产生资产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交易完成后整合管控和协同效应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上市公司整体的业务协同性出发,上市公司将对双方的主营业务、管理职责、资金运用等进行整合。如果双方业务、人员及资产的整合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或整合进度不及预期,或在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方面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协同效应的实现,导致本次交易的效果不及预期,进而导致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六)标的公司股权过户的风险目前,标的公司出资人王泽龙因涉及诉讼,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0.0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200万元)被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

(2024)沪74执保558号),冻结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

日。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

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将申请会理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办理经质矿产100%股权让渡调整事宜;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后,管理人再使用上市公司支付的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向标的公司原出资人支付第一期股权价值款。同时,王泽龙已出具承诺,在其持有的经质矿产股权过户给安宁股份之前,若其持有的经质矿产股权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存在障碍情形,其将向会理法院提供有效措施,用于解封上述冻结的股权。尽管各方已就标的公司股权过户作出充分安排,但仍有可能因股权冻结涉及不同法院、提供有效解封措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股权过户不及时。

(七)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95,723.90万元,负债总额为253,031.11万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23.09%。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标的公司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本次交易完成后负债水平将有所上升。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

47.54%。过往,上市公司长期处于低负债运营状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均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增加,对上市公司资金管控能力、资金筹措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因资金成本过高、现金流偏紧等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和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201.31万元和17,109.59万元,每股收益分别为1.48元/股和0.36元/股,备考净利润和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出现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停产停工,在报告期内处于亏损状态所致。

此外,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前,仍需支付员工工资以及日常经营所需费用,短期内仍面临一定的亏损压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已开始逐步介入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全力推动标的公司复产复工。随着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亦将稳步增长。但是,若整合效果或时间不及预期,或者经营状况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影响出现不利变动,则标的公司的亏损状态可能会延续,将导致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及预期,上市公司存在盈利能力下降以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九)资金筹措不及时或筹措失败的风险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并购贷款及股东借款等。本次交易对价为650,768.80万元,金额较大,对上市公司资金筹措能力、资金营运能力的要求较高。尽管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并购的资金来源作出合理安排,但相关贷款协议尚未正式签订且需要办理抵质押等融资手续,若上市公司未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公司需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

二、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一)复工复产不及预期的风险标的公司自2015年以来逐步停产停工,并于2021年重新办理取得26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取得了矿业企业最核心的生产经营权证。未来,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的指导和支持下,及时办理复工复产手续,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在经质矿产小黑箐铁矿达到开采条件前,拟优先对立宇矿业排土场已堆放的低品位矿石进行回采;对排土场回采的同时,经质矿产办理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的手续并推进矿山建设工作。立宇矿业排土场低品位矿回采已完成立项备案,尚需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批复、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表批复及用地手续等;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尚需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安全预评价、水土保持批复、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用地手续等,办理完成前述手续后进行矿区建设,随后办理相关

验收工作,最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标的公司矿山、尾矿库未来用地范围内存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需将相应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后方能占用;矿山、排土场、尾矿库未来用地范围涉及集体土地,存在部分农户,需对相关村集体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后方能占用。排土场回采和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尚需办理的具体手续及相关审批部门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六/(一)主要资产情况”和“第四节/十一/(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尽管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已经对复产复工的手续办理、用地审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所需时间进行了合理预期,且当地主管部门也确认相关手续办理的时间和可行性,但仍存在因手续办理不及时或未来国家、地方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复工复产不及预期的可能;同时,安宁股份正式取得标的公司股权后,才能全面推动办理标的公司复工复产相关手续,若本次交易交割时间延后,也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复工复产的时间。如果标的公司未能按照预期实现复工复产,则将对其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上市公司合并层面无形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二)资源储量勘查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矿山资源储量和矿石品位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标的公司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队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勘查核实资源储备,于2018年出具了《四川省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经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的评审,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同时,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于2024年经勘查后编制《四川省会理市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再评价报告》,并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由于勘查工程的局限性,矿山地质构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资源储量和核实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排除实际储量和资源量低于预期,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销售,主要产品为钒钛铁精

矿和钛精矿。钒钛铁精矿和钛精矿均属大宗商品,价格均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周期性波动。矿产品价格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因素、供求关系、海运价格等众多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标的公司未来的利润及利润率和钛精矿、钒钛铁精矿的价格走势密切相关。本次评估及估值中,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取值参考过去五年同类产品的均价,已经充分考虑了价格波动性。但是产品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若未来钒钛铁精矿和钛精矿的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若未来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价格不及评估和估值预期,则标的公司采矿权、低品位矿可能面临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矿业权开发效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的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储量丰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但在后续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不排除生产方案较设计方案出现变更、实际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高于预期、政策和市场出现不利变化的可能,导致矿业权开发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风险

截至2025年8月13日,标的公司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申报金额为41,410.91万元。根据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审查状态,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申报金额判定金额管理人认定金额报表列示金额
已诉讼已判决14,556.726,697.996,651.866,651.86
未判决6,407.99-331.35612.78
审查中20,446.20-8,559.1210,536.22
合计41,410.916,697.9915,542.3217,800.85

注1:若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则申报金额以起诉金额为准;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权中的一部分达成一致,仅起诉部分债权,则申报金额以起诉的部分为准。注2:涉及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债权已签署协议予以转移,未在申报金额中考虑。

对于诉讼中的破产债权,已判决的诉讼,标的公司已按判决金额入账,风险相对较小。未判决的诉讼,涉及债权申报金额6,407.99万元,标的公司账面列报金额

612.78万元。尚在审查中的债权对应申报金额20,446.20万元,账面列报金额10,536.22万元,该等尚在审查中的债权主要为建设工程款、涉农补偿款等,因时间久远、资料缺失导致债权确认难度较大、确认周期较长。上述已申报

未裁定债权最终裁定金额尚不确定,若最终裁定金额超过账面记载金额,标的公司将按照裁定金额补充计提负债,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资产价值、生产经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新增债权的风险

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标的公司存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债权人仍有可能申报债权并要求标的公司偿还。

会理法院于2022年

月受理经质矿产、鸿鑫工贸重整申请,于2023年

月受理立宇矿业重整申请,于2023年5月裁定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三家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时间已经较长,并陆续届满三年诉讼时效。同时,管理人通过网络公开渠道、人民法院报刊及文书通知等方式,对重整受理、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等事项进行了通告,已充分履行公开通告程序。因此,未来出现大额应申报未申报债权需要偿付的可能性较小。特别地,针对账面有记载但截至目前尚未申报的债权,标的公司对其债务进行核销,并按照核销部分10%的比例计提预计负债,以应对日后可能新增的申报债务。尽管如此,标的公司仍不能完全避免《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新增债权的风险,若新增债权确认金额超过预提负债规模,则标的公司需要新增确认负债,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资产价值、生产经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尾矿库相关诉讼的风险

2012年11月,自然人罗洪友、李世兵与立宇矿业签订《股权与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罗洪友、李世兵将其所持鸿鑫工贸100%股权及全部资产、权益转让给立宇矿业。《股权与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财通公司黑谷田选矿厂的尾矿无偿输送至鸿鑫工贸尾矿库内,立宇矿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尾矿由立宇矿业自行处置。若罗洪友与财通公司协商一致同意,财通公司排放尾矿过程中须向财通公司收取尾矿排放费用时,该费用由罗洪友收取和享有,但产生的税费由罗洪友承担。同时,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000.00万元。2023年3月15日,标的公司

管理人发出通知,要求财通公司黑谷田选厂停止排尾。2024年8月12日,罗洪友向会理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依法确认其申报的因黑谷田选厂未能排放尾矿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4,187.26万元(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之后的损失持续计算至恢复排放尾矿之日止,每天

9.45万元。2025年

日,会理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明确:自2022年9月8日起,《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书》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将不再履行。对于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罗洪友可主张违约损失或者赔偿。但罗洪友推算受到的损失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其主张的债权法院不予确认。因此,会理法院依法驳回罗洪友的诉讼请求。2025年5月,罗洪友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8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终审判决):确定案涉《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书》已于2024年4月15日解除;罗洪友基于案涉合同继续履行而要求确认其申报的因黑谷田选厂未能排放尾矿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罗洪友因合同被解除产生的违约责任可另行主张。

会理法院一审判决已驳回罗洪友的诉讼请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明确《股权与资产转让合同书》已解除,标的公司已单独享有尾矿库的排放权,资产价值、生产经营不会由此导致重大不确定性。鉴于一审和二审判决均表示对于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罗洪友可主张违约损失或者赔偿,未来标的公司仍存在被起诉违约的风险,如果对方的诉求被支持,可能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土地租赁瑕疵的风险

2024年

日,鸿鑫工贸与会理市小黑箐镇人民政府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租金为16万元/年,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土地用途为尾矿库及选钛厂房建设,相关土地均为国有土地。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2013修正)》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会理市小黑箐人民政府并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鸿鑫工贸与小黑箐镇政府签署《租赁协议》并占用相关土地存在程序瑕疵。

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说明:“鸿鑫工贸公司使用的建设尾矿库的土地(含

拟利用土地),土地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属我市管辖的飞地。依据即将在2025年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如该矿山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符合矿山集体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可采取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本单位将予以指导和大力配合。”因此,依据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新《矿产资源法》生效实施后,鸿鑫工贸可完善用地手续,预计不会对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鸿鑫工贸所属尾矿库目前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告期内未因土地租赁问题被主管部门处罚,且依据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会理市自然资源局未来将指导和大力配合鸿鑫工贸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尽管如此,标的公司在依法依规办理取得用地手续前,仍有可能面临被处罚、被要求整改的风险,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安全生产相关的风险

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主要采取露天开采方式,采矿过程中存在采场高边坡落石、爆破作业管理失当、雨季排洪处置不当等风险;选矿过程中存在机械设备、电器设施设备操作、维修失当等风险;排土场存在滑坡、塌方等风险;尾矿库存在漫顶、垮坝等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具备丰富的钒钛磁铁矿采选经验,且标的公司拥有的小黑箐铁矿与上市公司所属的潘家田铁矿同属一个矿脉,上市公司的安全生产经验可有效应用于标的公司,有利于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安全运行。上市公司将推动标的公司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标的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相关房屋建筑物建设时间久远,缺少相关报建手续。相关房屋建筑物建成时间均较早,根据对米易

县、会理市规划部门和住建部门的走访情况及其出具的说明,该等公司自2022年

日以来未因违法行为受到规划、住建部门行政处罚;根据会理市住建局、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说明,相关房屋建筑物未被纳入征收或拆迁改造范围,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可按现状继续保留并将该等房屋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安宁股份将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对该等房屋建筑进一步进行排查,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安全使用,并请示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标的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及政府部门的合规性说明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六/(一)主要资产情况”。

尽管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并积极推进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但相关工作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及时取得资产权属证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不排除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标的公司目前及未来用地、建设状态不符合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从而被要求整改、处罚、拆除,进而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布局战略性矿产资源和战略腹地,强化国家战略安全保障钛和钒是《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的战略性矿产,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钛合金用于航空发动机、舰船)、新能源(钒电池储能)、高端制造(高强度钢材)等领域。攀西地区是中国钒钛磁铁矿资源最富集的地区,占全国储量的80%以上,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压舱石”。四川地处长江上游、西南内陆,是我国发展的战略腹地,是国家“战略备份区”和“安全大后方”,承担着在极端情况下保障国家经济韧性的使命。

本次交易中,安宁股份重整投资标的公司,深度参与整合攀西地区钒钛资源,可强化国内战略资源自给能力,降低对外依赖,在国家战略安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推动经质矿产复工复产,将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动能

凉山州钒钛磁铁矿资源储量丰富,但受制于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长期存在“守着金山难致富”的困境。上市公司作为行业龙头,本次并购经质矿产,可通过规模化开采、先进技术导入(如绿色选矿、尾矿综合利用),将凉山州的矿产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直接增加地方税收和财政收入,带动当地就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此外,本次并购经质矿产,上市公司资源布局将走出攀枝花,实现资源储量跨区域布局,真正成为“攀西地区”优势矿业企业,企业品牌、形象、影响力实现质地变化。

、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以来,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支持并购重组、活跃资本市场。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

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

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在支持新兴行业发展的同时,继续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2025年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50号(财税金融类171号)提案答复的函》,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促进资产整合和产业升级。

上述相关政策支持为上市公司本次并购重组提供良好环境,公司主动实施本次并购重组,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增加资源储备,整合开发资源,提升公司未来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其资源储量丰富。2018年《储量核实报告》显示:工业品位铁矿储量7,511.5万吨,伴生TiO

的量为

826.27万吨;2024年《再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小黑箐经质铁矿保有矿石资源量1.13亿吨,伴生TiO

的量为1,066.3万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已探明的资源储量将大幅增加,且未来可进一步在周边区域内勘探,潜在资源储量丰富,可有效增加公司资源储备。

安宁股份潘家田铁矿与标的公司小黑箐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制定协同开采方案,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安宁股份在采选工艺、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管控、销售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可以快速对标的公司赋能,使得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达到或接近安宁股份现有的生产经营效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稳固上市公司发展基础

矿山安全生产是保障矿山企业稳定发展、维护员工生命健康的关键所在,国家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推动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煤矿山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

的《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也强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汰劣、分类处置”的原则,推动对同一个矿体分属

个及以上不同采矿权人的、相邻采矿权最小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实施整合重组,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严防假整合。鼓励具有管理和技术优势的大型非煤矿山兼并重组中小型非煤矿山。潘家田铁矿与标的公司小黑箐铁矿同属一个矿脉,两矿区相邻开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就两矿相邻存在的安全问题曾下发《关于防范化解米易县潘家田铁矿与会理县经质铁矿相邻开采安全风险工作推动情况的报告》,指出:

为彻底解决两矿相邻存在的安全风险,在双方企业有资源整合意愿并具备整合条件基础上,由市政府牵头,省厅相关部门指导,推动两矿整合。

同时,本次交易有助于减少两矿之间的潜在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集中精力发展生产经营,在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的同时减少潜在竞争者,稳固上市公司发展基础。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分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的实质合并重整,并最终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通过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经质矿产100%股权。

(三)交易对方

会理法院于2023年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川3402破申3号),对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根据会理法院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的《决定书》((2023)川3402破

号),会理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管理人职责包括:(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

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会理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次交易中,管理人作为三家公司代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上市公司将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向标的公司债权人进行偿付或向标的公司出资人进行分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四)本次交易的作价情况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盈晟实业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为650,768.80万元,即重整投资款为650,768.80万元。

安宁股份潘家田铁矿与标的公司小黑箐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制定协同开采方案,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安宁股份在采选工艺、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管控、销售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可以快速对标的公司赋能,使得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达到或接近安宁股份现有的生产经营效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本次交易中,安宁股份聘请天健华衡出具了《评估报告》,并在充分考虑安宁股份与标的公司之间协同效应的基础上,出具了《估值报告》。

根据天健华衡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经质矿产模拟重整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519,941.24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484,290.09万元,增值率为1,358.41%。

根据天健华衡出具的《估值报告》,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对经质矿产模拟重整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的投资价值进行估值,在充分考虑安宁股份与标的公司之间协同效应后,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结果为688,762.28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653,111.13万元,增

值率为1,831.95%。

(五)对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根据《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向管理人账户支付34,753.76万元保证金。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自《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上述保证金转换为重整投资款。

《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后,上市公司按照下列安排支付重整投资款:

(1)第一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上市公司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335,075.78万元(不含已付的保证金34,753.76万元)。

(2)第二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上市公司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191,417.66万元。

(3)第三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个月内,上市公司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89,521.60万元。

管理人账户收到重整投资款后,将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向标的公司债权人进行偿付或向标的公司出资人进行分配。

本次交易对价为650,768.80万元,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2月支付34,753.76万元保证金,未来将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上市公司尚需支付616,015.04万元。除自有资金外,上市公司将采用并购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预计可使用的各类资金规模如下:

序号资金来源预计可使用的资金规模
1自有资金不超过32.00亿元:截至2025年8月12日,公司账面资金余额约44.36亿元(含理财产品),扣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及其他使用用途受限货币资金11.76亿元,账面可动用资金为32.60亿元
2并购贷款不超过30.00亿元:公司已取得多家银行的授信批复,授信额度从25.00-35.00亿元不等
3股东借款不超过10.00亿元:公司已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控股股东可向上市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无息借款

交易价款支付方面,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资金情况,本次交易的资金支付安排如下:

项目支付安排各期资金主要来源
保证金(已支付)347,537,602.65元,公司已于2025年2月按照《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约定支付至管理人账户自有资金
第一期重整投资款3,350,757,834.83元,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管理人账户自有资金、股东借款
第二期重整投资款1,914,176,552.75元,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并购贷款
第三期重整投资款895,216,023.03元,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个月内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并购贷款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作为标的公司重整投资人,参与标的公司破产重整,交易对方为重整管理人。管理人不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以及本次交易定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交易对价选取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949,419.8594,049.22650,768.80650,768.8068.54%
营业收入185,702.77----
资产净额814,063.33-395,305.71650,768.80650,768.8079.94%

由上表所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收购经质矿产100%股权,不涉及向上市公司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横向并购资源、纵向延伸产业链、打造矿材一体化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上市公司拥有潘家田铁矿采矿权,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立宇矿业和鸿鑫工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源储量、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高。

经质矿产持有的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毗邻公司潘家田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收购整合后,公司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协同制定开采方案,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上市公司长期专注于钒钛磁铁矿的综合利用技术,通过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的高效节能生产工艺,金属回收率等重要指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上市公司的开采技术、洗选技术和管理经

验可快速应用于标的公司,有效提高采选效率、降低采选成本,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阳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8.81%股权,并通过紫东投资间接控制

36.02%股权,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64.83%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1,095,723.901,545,532.51949,419.851,400,621.09
总负债253,031.11734,722.75130,408.25607,571.12
净资产842,692.79810,809.76819,011.60793,04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7,743.21805,860.17814,063.33788,101.70
营业收入55,014.8355,014.83185,702.77185,702.77
利润总额28,723.0322,629.48100,509.4374,547.80
净利润23,032.3017,110.9085,129.4859,16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17,109.5985,162.9559,20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62.131.48
资产负债率23.09%47.54%13.74%43.38%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2024年度、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七、本次交易已经完成的审批程序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已出具原则性意见,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2025年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2025年

日,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重整计划(修正案)》等议案;2025年5月30日,经管理人统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审议通过《重整计划(修正案)》;

、2025年

日,会理法院出函原则上同意《重整计划(修正案)》并初步确认安宁股份为重整投资人;

、2025年

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2、会理法院正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

、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未履行前述审批程序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前述审批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AnningIronandTitaniumCo.,Ltd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股票代码002978.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1994年4月5日
法定代表人罗阳勇
注册资本47,198.995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安宁路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0204604471T
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洗选、钒钛铁精矿、钛精矿、钛中矿及其他矿产品加工、销售、机电维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百货销售;装卸搬运。(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安宁股份是由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9,086,862.19元为基础,按照

1.3909:

的比例折成股份100,000,000股,每股

1.00元,净资产中100,000,000.00元作公司股本,其余39,086,862.1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年8月2日,四川君和对上述出资进行审验,并出具“君和验字(2008)第2013号”《验资报告》。

2008年8月8日,公司在攀枝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5104210000053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紫东投资50,000,000.0050.00%
2罗阳勇35,000,000.0035.00%
3罗洪友10,000,000.0010.00%
4陈元鹏5,000,000.005.00%
合计100,000,000.00100.00%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2020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600,000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306,67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非限售流通股40,600,00010.12%
限售流通股360,400,00089.88%
合计401,000,000100.00%

(三)上市后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目前总股本未变化2023年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不低于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4年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3年

日至2024年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79%。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5年1月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5号)同意注册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989,958股,并于2025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471,989,958股。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安宁股份股本总额为471,989,958股,具体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989,95836.6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9,000,00063.35%
流通A股299,000,00063.35%
三、总股本471,989,958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紫东投资170,000,00036.02%
2罗阳勇136,000,00028.81%
3罗洪友25,980,0005.50%
4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8,333,3331.77%
5陈元鹏6,462,1181.37%
6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申宏港通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1.06%
7北京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衍恒青云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583,3330.97%
8顾建农2,925,0000.62%
9杨俊诚2,823,0000.60%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640,8920.56%
合计364,747,67677.28%

四、公司最近

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紫东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罗阳勇,最近

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克敏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1-1幢17层1706号
成立时间2006年5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788139285P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化工产品的项目投资与技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罗阳勇持有90%股权,刘玉霞持有10%股权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紫东投资,实际控制人为罗阳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七、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先进技术对多金属共伴生矿进行采选的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企业,拥有储量丰富的钒钛磁铁矿资源,并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探索下游领域技术和工艺。公司已掌握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同时,公司打造了与之匹配的技术及管理团队,具备了向下游产业链延伸的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报告期内,公司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9%。公司产品品质优良、质量稳定,客户认可度较高。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及海绵钛,钛白粉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好的白色颜料,主要用于生产涂料、塑料、造纸及油墨;海绵钛经加工为钛材后应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能源、舰船、海洋工程、医疗、消费品、建筑等工业、民品领域。钒钛铁精矿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被用于生产钢材及钒产品;相比于其他地区的铁精矿,公司的钒钛铁精矿钒含量高,钒钛钢铁企业以此为原料在冶炼钢铁的同时也能提取钒,能增加钒钛钢铁企业效益;提取钒后的钢水冶炼的钢材因仍含有一定量的钒,在强度、硬度和韧性等方面比普通钢材更具优势。

八、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2023-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3月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1,095,723.90949,419.85713,357.08
负债合计253,031.11130,408.25107,778.50
所有者权益合计842,692.79819,011.60605,57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37,743.21814,063.33600,602.48
资产负债率23.09%13.74%15.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9%13.61%16.27%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55,014.83185,702.77185,599.70
利润总额28,723.03100,509.43110,405.63
净利润23,032.3085,129.4893,626.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85,162.9593,640.4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6,827.55118,382.5789,242.7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96,030.46-150,785.55-80,530.6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11,823.71147,704.22-26,043.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2.132.34
销售毛利率61.76%64.23%66.59%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十、上市公司及其最近三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最近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会理法院于2023年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川3402破申3号),对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根据会理法院于2023年

日作出的《决定书》((2023)川3402破3号),会理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管理人职责包括:(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会理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次交易中,管理人作为三家公司代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上市公司将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向标的公司债权人进行偿付或向标的公司出资人进行分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二、标的公司出资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出资人为王泽龙和盈晟实业。

(一)王泽龙

、基本情况

姓名王泽龙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2041996********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主要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序号任职单位职务起止日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1广州泰奥华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5日至今其控股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任职单位100.00%的股权
2深圳市本征方程石墨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14日至今其控股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任职单位15.00%的股权
3深圳听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11日至今持有任职单位27.56%的股权
4北京泰奥华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6月27日至今其控股的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任职单位100.00%的股权
5广州龙澄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1月5日至今其控股的浙江东阳昊美影业有限公司持有任职单位51.00%的股权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33.45%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改性聚丙烯酰胺、余热发电、硫酸渣,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2浙江东阳昊美影业有限公司90.00%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娱乐类网络游戏、手机游戏产品的创作、制作、发行;微电影、网络剧创作、制作、发行;影视服装、道具、器材租赁;影视剧本创作、策划和影视版权交易;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衍生产品开发设计、推广、实体和网上交易;影视类网络数字技术服务;组织策划综艺文化活动;艺人经纪;影视后期制作;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和数字媒体广告及影视广告。
3深圳听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56%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图文设计制作;软件开发;广告制作;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礼仪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品牌管理;礼品花卉销售;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美容服务;理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4广州两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60%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二)盈晟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
曾用名西藏盈晟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步辰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GY0XA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嘉义路399号青年创业园综合楼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固体废物治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环境保护监测;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许可项目及一般项目不含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且禁止投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规定的行业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2016年

月,设立盈晟实业成立于2016年9月14日,方步辰和刘建出资额共3,000.00万元。其中首期出资计划,方步辰认缴

9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刘建认缴

1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在第二期出资计划中,方步辰认缴1,8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为2021年

日前;刘建认缴

2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为2021年9月12日前。截至盈晟实业成立时,盈晟实业尚未实缴资本。

截至2016年12月26日,方步辰实际出资1,170.00万元,出资时间为2016年

日;刘建实际出资

130.00万元,出资时间为2016年

日。

本次出资完成后,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方步辰2,700.001,170.0090.00%
2刘建300.00130.0010.00%
合计3,000.001,300.00100.00%

(2)2018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年

日,盈晟实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列事项:刘建将持有

300.00万出资转让给陈勇,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8年12月10日,陈勇与刘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日,盈晟实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方步辰2,700.001,170.0090.00%
2陈勇300.00130.0010.00%
合计3,000.001,300.00100.00%

(3)2020年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年

日,盈晟实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下列事项:陈勇将持有的300万出资转让给刘建。2020年10月9日,陈勇与刘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日,盈晟实业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方步辰2,700.001,170.0090.00%
2刘建300.00130.0010.00%
合计3,000.001,000.00100.00%

(4)2021年12月,出资期限调整2021年

日,盈晟实业召开股东会,将股东第二期出资时间由2021年9月12日变更为2050年12月31日。方步辰已实际出资1,170.00万元,刘建已实际出资

130.00万元。在第二期出资计划中,方步辰认缴1,53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为2050年12月31日前;刘建认缴17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为2050年

日前。本次出资期限调整后,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方步辰2,700.001,170.0090.00%
2刘建300.00130.0010.00%
合计3,000.001,300.00100.00%

)2024年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24年9月13日,刘建与陈小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建将持有的300.00万出资转让给陈小敏,未缴纳的认缴出资额由陈小敏承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在第二期出资计划中,方步辰认缴1,53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调整为2029年

日前;陈小敏认缴

17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期限调整为2029年9月12日前。同日,盈晟实业股东会通过该决议并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方步辰2,700.001,170.0090.00%
2陈小敏300.00130.0010.00%
合计3,000.001,300.00100.00%

(6)2024年9月,第一次增资2024年9月26日,盈晟实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0万元,其中王德亮出资7,000.00万元、方步辰出资2,700.00万元、陈小敏出资3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同日,盈晟实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完成后,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王德亮7,000.007,000.0070.00%
2方步辰2,700.001,170.0027.00%
3陈小敏300.00130.003.00%
合计10,000.008,300.00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及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盈晟实业的控股股东为王德亮。盈晟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4、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

(1)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盈晟实业为投资控股平台,无实际经营。

(2)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经质矿产外,盈晟实业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富宁昌源实业有限公司500.00100.00%铁路设备配件加工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哈密市瑞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40.816349.00%铁矿、钛的开采;矿产品加工、冶炼、销售;机械加工、设备安装;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售电;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盈晟实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资产合计206,746.39220,381.40
负债合计199,076.40212,61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7,669.997,761.50
营业收入--
净利润-91.51-505.66

注:盈晟实业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各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重整管理人,不存在其他交易对方。

四、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人及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重整管理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与安宁股份及其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实际控制人罗阳勇之间不存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五、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重整管理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重整管理人系接受会理法院的指定,依据《破产法》履行相应职责。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经公开渠道核查,未发现管理人及其主要经办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经公开渠道核查,未发现管理人及其主要经办人员最近五年内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第四节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2708925842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57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迎宾大道64号1幢2楼3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历史沿革

(一)2000年

月,设立2000年

日,经质矿产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00年7月31日,攀枝花华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攀华会验〔2000〕第17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0年

日,经质矿产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

5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何德武出资

47.00万元,占比

94.00%,何德全出资1.00万元,占比2.00%,路俊出资1.00万元,占比2.00%,柯小玉出资

1.00万元,占比

2.00%。设立完成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47.0094.00%
2何德全1.002.00%
3路俊1.002.00%
4柯小玉1.002.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合计50.00100.00%

(二)2003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03年1月20日,经质矿产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320.00万元,其中何德武出资

253.80万元、何德全出资

5.40万元、路俊出资5.40万元、柯小玉出资5.40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50.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万元。同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2003年3月14日,四川云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云会验(2003)第103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1月20日,经质矿产收到股东何德武、何德全、路俊、柯小玉缴纳的出资

270.00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何德武出资

300.80万元,占比94.00%,何德全出资6.40万元,占比2.00%,柯小玉出资6.40万元,占比

2.00%,何德全出资

6.40万元,占比

2.00%。

本次增资完成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300.8094.00%
2何德全6.402.00%
3路俊6.402.00%
4柯小玉6.402.00%
合计320.00100.00%

(三)2004年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年

日,路俊与柯小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

6.40万出资全部转让给柯小玉,柯小玉同意受让。同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300.8094.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2柯小玉12.804.00%
3何德全6.402.00%
合计320.00100.00%

(四)2005年

月,第二次增资2005年5月8日,经质矿产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70.00万元,其中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50.00万元、何德武出资

300.80万元、柯小玉出资12.80万元、何德全出资6.40万元。同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2005年7月5日,四川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光达验〔2005〕第P-074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7月5日止,经质矿产已收到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

变更完成后,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50.00万元,占比

76.64%,何德武出资300.80万元,占比21.96%,柯小玉出资12.80万元,占比0.93%,何德全出资6.40万元,占比0.47%。

本次增资完成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1,050.0076.64%
2何德武300.8021.96%
3柯小玉12.800.93%
4何德全6.400.47%
合计1,370.00100.00%

(五)2005年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5年8月16日,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与何德武、周立国、何德全、柯小玉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经质矿产的

713.00万出资、27.40万出资、21.00万出资、14.60万出资分别转让给何德武、周立国、何德全、柯小玉。同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1,013.8074.00%
2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274.0020.00%
3周立国27.402.00%
4柯小玉27.402.00%
5何德全27.402.00%
合计1,370.00100.00%

(六)2006年12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年

日,经质矿产通过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因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改名,股东名称变更为西昌新钢联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9月18日,西昌新钢联有限责任公司与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昌新钢联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经质矿产的

274.00万出资转让给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10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1,013.8074.00%
2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4.0020.00%
3周立国27.402.00%
4柯小玉27.402.00%
5何德全27.402.00%
合计1,370.00100.00%

(七)2007年1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年

日,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何德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经质矿产的274.00万出资转让给何德武。同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1,287.8094.00%
2周立国27.402.00%
3柯小玉27.402.00%
4何德全27.402.00%
合计1,370.00100.00%

(八)2020年

月,第三次增资2020年12月2日,经质矿产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570.00万元,其中王泽龙认缴出资3,200.00万元,于2030年

日前以现金方式补齐。同日,经质矿产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2020年12月,经质矿产收到王泽龙实缴款项3,200.00万元。

变更完成后,王泽龙出资3,200.00万元,占比

70.02%,何德武出资1,287.80万元,占比28.18%,周立国出资27.40万元,占比0.60%,柯小玉出资27.40万元,占比

0.60%,何德全出资

27.40万元,占比

0.60%。本次增资完成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王泽龙3,200.0070.02%
2何德武1,287.8028.18%
3周立国27.400.60%
4柯小玉27.400.60%
5何德全27.400.60%
合计4,570.00100.00%

(九)2024年3月,迁址

2024年

日,经质矿产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住所变更为:会理市迎宾大道64号1幢2楼32号,并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等事项,并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十)2024年12月,出资人权益调整2022年7月8日,会理法院作出“(2022)川34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对经质矿产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3年5月26日,会理法院作出“(2023)川34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3年11月8日,盈晟实业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

2024年8月20日,依据原重整计划,会理法院根据经质矿产关于执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申请,作出“(2023)川3402破3号之十九”《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何德武、柯小玉、何德全、周立国所持股权之上设定的质押登记;二、解除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何德武、柯小玉、何德全、周立国股权之上的所有查封、冻结等全部财产保全及限制措施;三、将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何德武、柯小玉、何德全、周立国等所持股权(对应1,370.0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29.98%)全部过户给西藏盈晟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会理市市监局向经质矿产下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422708925842D”的营业执照。

依据法院裁定完成股权调整后,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王泽龙3,200.0070.02%
2盈晟实业1,370.0029.98%
合计4,570.00100.00%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一)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

经质矿产最近三年不存在增减资事项。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经质矿产2024年股权结构调整系破产重整过程中依据会理法院《民事裁定

书》进行的出资人权益调整。除此之外,经质矿产最近三年未发生其他股权转让事项。

(三)最近三年股权变动的合法合规性

经质矿产2024年股权结构调整系破产重整过程中依据会理法院《民事裁定书》进行的出资人权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调整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进行的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除因本次交易而进行的评估、估值外,针对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进入重整程序,三家公司的管理人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三家公司申报的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为三家公司的重整程序提供价值参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出具了《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2198号),评估价值为84,125.4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77.08%。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出具了《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2251号),评估价值为61,367.77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2.42%。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出具了《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914号),评估价值为28,275.56万元,评估增值率为4.84%。

本次评估、估值与前次评估存在差异的情况如下:

序号事由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评估增值率说明
1经质矿产进入重整程序2022年7月8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本法84,125.4877.08%系对三家公司资产价值的评估
2鸿鑫工贸进入重整程序2022年7月8日61,367.7752.42%
3立宇矿业进入重整程序2023年2月17日28,275.564.84%
4上市公司重2025年3月四川天资产基础519,941.241,358.41%系对模拟重整完成后的
序号事由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评估增值率说明
整投资标的公司31日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股权市场价值评估
5收益法688,762.281,831.95%系对模拟重整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权投资价值估值

上述差异的原因主要包括:评估和估值的资产负债范围不同,本次评估、估值以模拟重整完成后的审定财务报表为基础,对经质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估值;计算矿业权和排土场堆放的低品位矿价值时依据的开发利用方案不同,本次评估、估值所依据的开发利用方案考虑了对矿山随采出来的低品位矿和立宇矿业排土场堆放的低品位矿进行合理利用,同时参考《再评价报告》降低了可利用矿石的边界品位;矿产品价格上涨,特别是本次评估基准日前五年的钛精矿均价较前次评估基准日时有较为明显的上涨;以及,不同评估基准日下所选取的其他评估参数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交易的评估、估值与前次评估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产权控制关系

(一)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经质矿产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经质矿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从股权关系看,经质矿产的控股股东为王泽龙。

根据会理法院于2023年6月20日作出的《决定书》((2023)川3402破

号),会理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管理人职责包括:(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会理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内容,标的公司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对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五)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会理法院认定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或收益权等影响其独立性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下属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经质矿产持有立宇矿业和鸿鑫工贸的100%股权。

(一)立宇矿业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740023849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址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

)2004年

月,设立2004年12月5日,立宇矿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04年12月6日,立宇矿业各股东签署《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章程》。

2004年

日,凉山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凉天会师〔2004〕第7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4年11月30日,立宇矿业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

50.00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何德武出资

37.50万元,占比

75.00%,柯小玉出资10.00万元,占比20.00%,何德全出资2.50万元,占比5.00%。设立完成后,立宇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37.5075.00%
2柯小玉10.0020.00%
3何德全2.505.00%
合计50.00100.00%

)2005年

月,第一次增资2005年6月28日,立宇矿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元,新增出资

950.00万元由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变更完成后,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50.00万元,占比95.00%,何德武出资

37.50万元,占比

3.75%,柯小玉出资

10.00万元,占比

1.00%,何德全出资2.50万元,占比0.25%。

2005年

日,四川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川光达验〔2005〕

第P-07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7月1日,立宇矿业收到股东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出资

9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立宇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950.0095.00%
2何德武37.503.75%
3柯小玉10.001.00%
4何德全2.500.25%
合计1,000.00100.00%

(3)2005年8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05年7月28日,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与何德武、周立国、何德全、柯小玉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立宇矿业的

702.50万出资、20.00万出资、17.50万出资、10.00万出资分别转让给何德武、周立国、何德全、柯小玉。同日,各方均签署了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后,立宇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740.0074.00%
2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200.0020.00%
3柯小玉20.002.00%
4何德全20.002.00%
5周立国20.002.00%
合计1,000.00100.00%

(4)2006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2006年1月11日,立宇矿业通过股东会决议,决议同意因西昌新钒钛有限责任公司改名,股东名称变更为西昌新钢联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9月18日,西昌新钢联有限责任公司与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昌新钢联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立宇矿业

200.00万出资转让给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8日,立宇矿业召开

股东会,审议同意该转让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本次股权转让后,立宇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740.0074.00%
2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200.0020.00%
3柯小玉20.002.00%
4何德全20.002.00%
5周立国20.002.00%
合计1,000.00100.00%

)2007年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07年10月29日,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何德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昌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立宇矿业的

200.00万出资转让给何德武。同日,立宇矿业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该转让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后,立宇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德武940.0094.00%
2柯小玉20.002.00%
3何德全20.002.00%
4周立国20.002.00%
合计1,000.00100.00%

)2024年

月,股权结构调整2023年2月17日,会理法院作出“(2022)川3402破申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受理对立宇矿业的破产重整申请。

2023年5月26日,会理法院作出“(2023)川34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4年4月24日,会理法院根据立宇矿业关于执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申请,作出“(2023)川3402破

号之十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攀

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股东何德武、何德全柯小玉、周立国所持股权之上设定的质押登记;二、解除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股东何德武、何德全柯小玉、周立国股权之上的所有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限制措施。三、将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股东由何德武、何德全、柯小玉、周立国变更为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变更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024年4月25日,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立宇矿业下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421740023849M”的营业执照。依据法院裁定完成股权调整后,立宇矿业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经质矿产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从股权关系看,经质矿产持有立宇矿业100%股权,系立宇矿业的控股股东。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立宇矿业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立宇矿业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对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4)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会理法院认定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对立宇矿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外,立宇矿业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或收益权等影响其独立性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安排。

4、分支机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立宇矿业拥有

家分支机构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负责人王建新
住所攀枝花市东区流沙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成立日期2012年6月18日
营业期限2012年6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02597537061H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两年一期,立宇矿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477.30418.7511,421.57
非流动资产合计27,685.1628,247.5835,581.95
资产合计28,162.4528,666.3347,003.51
流动负债合计188,335.43202,246.73208,472.86
非流动负债合计513.14--
负债合计188,848.57202,246.73208,472.86
所有者权益合计-160,686.12-173,580.41-161,469.35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5,369.54-6,863.93-8,318.00
净利润15,263.04-7,111.06-8,381.96

6、子公司业务情况立宇矿业主要负责钒钛铁精矿的洗选和销售,并为经质矿产的矿山开采配套建设了排土场。

(二)鸿鑫工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5667406607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成立日期200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格病区松坪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2007年

月,设立2007年9月18日,鸿鑫工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007年9月19日,四川金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字〔2007〕第32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

日,鸿鑫工贸收到股东缴纳的出资

50.00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罗明出资30.00万元,占比60.00%,李世兵出资

20.00万元,占比

40.00%。设立完成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罗明30.0060.00%
2李世兵20.0040.00%
合计50.00100.00%

(2)2011年8月,股权法定继承2011年8月17日,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公证处出具(2011)攀证内字第1053号《公证书》,证明:罗明于2011年

日因故去世;被继承人罗明所有的鸿鑫工贸的股权及股东资格由其父亲罗洪友继承,罗洪友依法享有相应的

股东权利。2011年

日,鸿鑫工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股东会同意罗明生前持有的公司30万元出资及其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义务一并由其父亲罗洪友继承,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罗洪友30.0060.00%
2李世兵20.0040.00%
合计50.00100.00%

(3)2011年10月,第一次增资2011年9月28日,鸿鑫工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950.00万元由李世兵及罗洪友认缴,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日,凉山恒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字〔2011〕第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9月28日,鸿鑫工贸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95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完成后,李世兵出资2,550.00万元,占比51.00%,罗洪友出资2,450.00万元,占比49.00%。本次增资完成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李世兵2,550.0051.00%
2罗洪友2,450.0049.00%
合计5,000.00100.00%

)2011年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2011年11月28日,罗洪友与立宇矿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罗洪友将所持鸿鑫工贸

29.00%的股权(1,450万元出资)转让给立宇矿业;李世兵与立宇矿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李世兵将所持鸿鑫工贸51.00%的股权(2,550万出资)转让给立宇矿业;罗洪友与何德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罗洪友将所持鸿

鑫工贸20.00%(1,000万元出资)的股权转让给何德武。同日,鸿鑫工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变动中,何德武持有的1,000.00万元鸿鑫工贸股权系立宇矿业实际出资,由何德武代持。2011年

日,立宇矿业与何德武签订《代持股协议书》,约定立宇矿业委托何德武无偿代持有鸿鑫工贸20%的股权,同时约定代持协议至立宇矿业通知何德武将代持股东权益转移到立宇矿业或立宇矿业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2011年11月29日,罗洪友、李世兵与立宇矿业另行签署了《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立宇矿业通过罗洪友、李世兵的股权转让,获得鸿鑫工贸的全部股权。该股权代持行为目前已解除。

变更完成后,立宇矿业出资4,000.00万元,占比80.00%,何德武出资1,000.00万元,占比2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立宇矿业4,000.0080.00%
2何德武1,000.0020.00%
合计5,000.00100.00%

)2012年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年3月10日,立宇矿业与何黎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立宇矿业将所持鸿鑫工贸80%的股权(4,000万元出资)转让给何黎立。何德武与何黎立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何德武将所持鸿鑫工贸18%的股权(900万元出资)转让给何黎立;何德武与李学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何德武将所持鸿鑫工贸2%的股权(

万元出资)转让给李学英。同日,鸿鑫工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变动中,何黎立、李学英持有的鸿鑫工贸股权均系立宇矿业实际出资,由何黎立、李学英代持。2012年

日,立宇矿业与何黎立、李学英签订《代持股协议书》,约定立宇矿业委托何黎立无偿代持鸿鑫工贸98%的股权、委托李学英无偿代持鸿鑫工贸2%的股权,同时约定该代持协议至立宇矿业通知

何黎立、李学英将代持股东权益转移到立宇矿业或立宇矿业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该股权代持行为目前已解除。

变更完成后,何黎立出资4,900.00万元,占比98.00%,李学英出资100.00万元,占比

2.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何黎立4,900.0098.00%
2李学英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6)2015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8月16日,何黎立与林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何黎立将所持鸿鑫工贸98%的股权(4,900万元出资)转让给林东。同日,鸿鑫工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变动中,林东、李学英持有的鸿鑫工贸股权均系立宇矿业实际出资,由林东、李学英代持。2015年8月16日,立宇矿业与林东、李学英签订《代持股协议书》,约定立宇矿业委托林东无偿代持鸿鑫工贸98%的股权、委托李学英无偿代持鸿鑫工贸2%的股权,同时约定该代持协议至立宇矿业通知林东、李学英将代持股东权益转移到立宇矿业或立宇矿业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该股权代持行为目前已解除。

变更完成后,林东出资4,900.00万元,占比

98.00%。李学英出资

100.00万元,占比2.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实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1林东4,900.0098.00%
2李学英100.002.00%
合计5,000.00100.00%

(7)2024年4月,股权结构调整2022年

日,会理法院作出“(2022)川3402破申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对鸿鑫工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3年

日,会理法院作出“(2023)川3402破申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4年

日,根据鸿鑫工贸关于执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申请,会理法院作出“(2023)川3402破3号之十”《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林东、李学英所持股权之上设定的质押登记;二、解除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林东、李学英股权之上的所有查封,冻结等全部财产保全及限制措施;三、将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由林东、李学变更为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四、变更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024年

日,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鸿鑫工贸下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3425667406607K”的营业执照。

依据法院裁定完成股权调整后,鸿鑫工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1经质矿产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从股权关系看,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100%股权,系鸿鑫工贸的控股股东。

(2)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鸿鑫工贸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3)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鸿鑫工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对现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会理法院认定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对鸿鑫工贸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外,鸿鑫工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或收益权等影响其独立性的相关协议或其他安排。

4、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最近两年一期,鸿鑫工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1,173.471,631.533,25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7,210.7327,728.2129,788.43
资产合计38,384.2029,359.7433,044.43
流动负债合计120,732.24130,046.71128,291.25
非流动负债合计813.13105.36-
负债合计121,545.36130,152.07128,291.25
所有者权益合计-83,161.17-100,792.33-95,246.82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15,310.88-5,420.50-5,677.28
净利润15,262.41-5,545.51-5,725.42

5、子公司业务情况鸿鑫工贸主要负责钛精矿的洗选、销售,以及尾矿库的运营和维护。

(三)其他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鸿鑫工贸、立宇矿业通过委托代持方式持有十家公司股权,主要系标的公司原股东主导下实施对外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的主体,资产价值低、相关经营管理资料缺失且已停止经营。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本次交易前,该等十家代持公司将予以剥离。2025年7月,就十家代持公司的股权转让已分

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代持公司的股权转让予第三方。鉴于十家公司股权未登记在标的公司名下,但办理股权过户需要履行审计、评估、核税、解除股权质押等前置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为进一步明确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性完成时点,标的公司、股权受让方及十家代持公司的名义股东于2025年8月7日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若涉及转让对价,则自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之日起),股权受让方成为持有代持公司100%股权的股东,实质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及风险,代持公司后续事宜均由股权受让方自行处置,一切责任、风险均与标的公司无关。2025年8月13日,股权受让方已向标的公司全额支付股权转让对价。

至此,标的公司已实质剥离十家代持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对十家代持公司的权利、义务已转移。同时,截至2025年3月31日,标的公司对十家代持公司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均为零。

因此,通过本次交易进入上市公司的主体仅包括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等三家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范围也仅包括前述三家公司。

(四)分支机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经质矿产拥有1家分支机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5759701515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王建新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迎滨大道64号1幢2楼3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六、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资产概况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日,标的公司合并层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729.9827.26%
预付款项545.930.41%
其他应收款6,723.844.99%
存货114.240.08%
流动资产合计44,113.9932.7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561.451.90%
长期股权投资308.960.23%
固定资产54,474.5640.43%
使用权资产237.130.18%
无形资产30,242.5422.45%
长期待摊费用2,481.99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306.490.23%
非流动资产合计90,613.1367.26%
资产总计134,727.12100.00%

2、主要固定资产(

)整体情况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根据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日,标的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建筑物及构筑物85,921.9636,427.141,496.3747,998.45
机器设备41,327.0836,685.2723.364,618.45
运输设备241.09224.78-16.32
电子设备及其他727.75683.8429.0514.85
弃置费用1,826.49--1,826.49
合计130,044.3674,021.041,548.7754,474.56

)房屋建筑物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提供的产权证书,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合计28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1经质矿产盐边红字第4576房权证号盐边县红格镇红格村五社其他用途175.42-
办公534.46
2小黑箐经质铁矿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4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604城镇住宅用地/住宅104.352083.09.10
3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5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603105.57
4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6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603105.57
5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7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601104.35
6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8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601104.35
7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9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104104.35
8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4104.35
9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1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103105.57
10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2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112.35
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2-1-602
11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3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2-602112.35
12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4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1-601112.35
13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5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2-601112.35
14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6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3105.57
15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7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2105.57
16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8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101104.35
17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9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1104.35
18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0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601104.35
19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1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204104.35
20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2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201104.35
21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3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4104.35
22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4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4104.35
23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5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3105.57
24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6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3105.57
25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7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2105.57
26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8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2105.57
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终止日期他项权利
27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9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1104.35
28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30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1104.35

)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共计19处,面积共计24,931.38㎡,类型包括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化验室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m?)
1经质矿产综合楼1,174.24
2办公楼773.31
3新住宿楼806.88
4食堂94.86
5立宇矿业选厂职工宿舍楼(及附属工程)1,230.00
6综合楼5,409.00
7米易选厂办公楼(及附属工程)4,653.60
8精矿厂职工宿舍楼400.00
9新建库房-库房办公楼235.00
10精矿车间办公室578.02
11化验室65.50
12食堂208.20
13鸿鑫工贸厂区办公楼住宿楼1,514.96
14选厂食堂851.40
15化验室204.16
16库房366.36
17倒班职工宿舍楼4,515.00
18住宅楼796.04
19职工楼1,054.85
合计24,931.38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为相关房屋建筑物建设时间久远,缺少相关报建手续。除上表所列房产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取得相关规划或建设手续即建设的情况还包括:零星分布的倒班房、

值班室、库房、配电房、地磅房、水泵房、检修房、厕所等生产经营附属建筑物,以及挡墙、坝基、管道、水沟、排洪沟、截洪沟、水池等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房屋建筑物的存续不会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主要理由如下:

①上述房屋建筑物均建成时间较早,根据对米易县规划部门、住建部门、会理市规划、住建部门的走访情况及其出具的说明,该等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行为受到规划、住建部门行政处罚。

②会理市住建局出具了书面说明:“针对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办理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相关房屋建筑物未被纳入征收或拆迁改造范围,本单位不会因上述问题强制要求公司停止经营并搬出或将上述房屋建筑物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要求拆除;复工复产后,公司可按现状继续保留并将该等房屋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请对需继续使用的建筑进一步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安全使用;后续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后,公司可依法依规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建筑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手续,相关流程不存在实质障碍。”

③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了书面说明:“本单位具有房屋拆迁的行政执法权。对于立宇矿业历史上的违法违规情形(如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于立宇矿业历史上的建筑经查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期。针对立宇矿业未完善建设手续及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相关房屋建筑物未被纳入征收或拆迁改造范围,本单位不会因上述问题强制要求公司停止经营并搬出或将上述房屋建筑物认定为违章建筑并要求拆除;复工复产后,公司可按现状继续保留并将该等房屋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请对需继续使用的建筑进一步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安全使用;后续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后,公司可依法依规向我局申请办理房屋建筑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手续,相关流程不存在实

质障碍。”

④对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针对其中拟继续使用的部分,安宁股份在继续使用相关房屋建筑物前,将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如有),对该等房产建筑物进一步排查,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使用,并请示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对于拟放弃使用的部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安宁股份将依法拆除。

综上,该等房屋建筑物虽未办理产权证书,但可按现状继续保留并将该等房屋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主要无形资产

(1)矿业权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C5100002010122120091286”的《采矿许可证》,标的公司经质矿产持有

处采矿权,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十、所属矿业权情况”。

)土地使用权1)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拥有25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4项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标的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财产的相关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尚未解除的应当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十五日内办理完毕解除,如果债权人未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完毕有关债务人财产和股东股权限制措施的,将暂缓向该债权人实施清偿;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财产和股东股权限制措施未能够及时解除而对债务人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和损失,或者影响《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的,由相关债权人向债务人、股东、新重整投资人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况将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依法解除,不会对标的公司资产权属完整性及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拥有

处集体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号面积坐落地址用途他项权利
1经质矿产盐边集用(2001)字第02号15亩红格镇分格村五社工业
2经质矿产米集用(2003)字第006号7,062.58㎡垭口镇回箐村三社工业

3)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持有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拥有的林地使用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主体许可编号面积(公顷)许可日期许可机关
1经质矿产小黑箐经质铁矿川林地审字〔2008〕212号3.93172008.06.26四川省林业厅
2立宇矿业川林地审字〔2006〕397号16.36202006.12.22四川省林业厅
3立宇矿业川林地审字〔2010〕D340号19.66952010.11.04四川省林业厅
4立宇矿业川林地审字〔2014〕0351号0.33542014.07.04四川省林业厅
5鸿鑫工贸川林地审字〔2008〕253号15.76942008.07.25四川省林业厅
6鸿鑫工贸川林地审字〔2014〕D236号1.80442014.05.23四川省林业厅

注:经访谈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电话咨询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上述许可的林地可以由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长期使用。

)专利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拥有14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权利期限他项权利
1钒钛铁精矿提铁降钛降硫的选矿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1810916472.X2018.08.13原始取得2038.08.12
2用于铁矿粉直接还原的直形隧道窑立宇矿业发明ZL201410431203.62014.08.28原始取得2034.08.27
3铁矿粉直接还原方法和设备立宇矿业发明ZL201410431580.X2014.08.28原始取得2034.08.27
4用于铁矿粉直接还原的方法和设备立宇矿业发明ZL201410431152.72014.08.28原始取得2034.08.2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取得方式权利期限他项权利
5由钛白废酸制取二氧化锰的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1310326814.X2013.07.31原始取得2033.07.30
6挤压式铸造装置及采用该装置生产铸件的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1210554556.62012.12.19原始取得2032.12.18
7还原制备四氧化三锰的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1210547754.X2012.12.17原始取得2032.12.16
8四氧化三锰的制备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1210547731.92012.12.17原始取得2032.12.16
9含孔型金属耐磨衬板立宇矿业发明ZL201110325429.42011.10.24原始取得2031.10.23
10一种钒钛磁铁矿的选矿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1110150308.02011.06.07原始取得2031.06.06
11金属化球团和还原铁粉的制备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0910304064.X2009.07.06继受取得2029.07.05
12一种用硫酸亚铁生产氧化铁红的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0710202616.72007.11.21继受取得2027.11.20
13一种无罐隧道窑还原钒钛磁铁矿的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0710202565.82007.11.16继受取得2027.11.15
14用硫酸亚铁生产氧化铁红的方法立宇矿业发明ZL200610021578.02006.08.10继受取得2026.08.09

、资产租赁情况

(1)租赁土地2024年

日,鸿鑫工贸与小黑箐镇政府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由小黑箐镇政府将位于红格病区的现有土地租赁给鸿鑫工贸生产经营使用;租赁期间自2024年

日至2044年

日。《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租赁国有土地应当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

下简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简称承租人)依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租赁实施方案签订。”据此,小黑箐镇政府并非县级以上政府或国土资源(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租赁协议》的签署存在程序性瑕疵。

针对此租赁土地瑕疵,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说明:“鸿鑫工贸公司使用的建设尾矿库的土地(含拟利用土地),土地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属我市管辖的飞地。依据即将在2025年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如该矿山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符合矿山集体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可采取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本单位将予以指导和大力配合。”

除此之外,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资料,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3年与村民等相关当事人签订了系列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以租赁等方式将上述土地作为复工复产后矿石、原材料堆放的使用用地。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并未占用该等土地,由于安宁股份生产经营场地与标的公司临近,复工复产后无需租用该等土地,将在正式取得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重整投资人资格后,以协议解除等方式稳妥处置前述土地使用的相关协议。

)租赁房产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承租6处房产,主要用于办公和居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建筑面积(㎡)用途坐落位置租赁期限
1经质矿产孙德配126.05居住会理市会川路140号3幢1单元9楼17号2025.03.01-2025.08.31
2经质矿产赵成勇104.43居住会理市会川路21号8幢1单元4楼8号2025.03.15-2025.09.14
3经质矿产范聪珍、许显卫29.67办公会理市迎宾大道64号1幢2楼32号2025.03.25-2026.03.24
4经质矿产张其鲜140.00办公会理市古城街道725号B幢3单元3楼3号(城北交叉路口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2025.05.20-2026.05.20
5立宇矿业攀枝花联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18.32办公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18号“钢城经贸大厦”1栋13层17、18、19、21、22号2024.04.20-2027.04.19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建筑面积(㎡)用途坐落位置租赁期限
6鸿鑫工贸张其鲜140.00办公会理市古城街道725号B幢3单元3楼4号(城北交叉路口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2025.05.20-2026.05.20

(二)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标的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053.293.35%
应付账款22,963.944.51%
应付职工薪酬14,092.172.76%
应交税费2,528.700.50%
其他应付款428,897.7684.14%
流动负债合计485,535.8695.2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06.290.02%
长期应付款15,422.213.03%
预计负债8,651.821.70%
非流动负债合计24,180.334.74%
负债合计509,716.18100.00%

(三)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3日,标的公司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申报金额为41,410.91万元,该等债权申报因涉及正在进行的诉讼或管理人对债权人和/或债务人核查债权时发表的异议正在进行复核或管理人完成审查后尚未将该等审查结论编入债权表提交债权人、债务人核查等客观原因,尚未经会理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

根据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审查状态,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申报金额判定金额管理人认定金额报表列示金额
已诉讼已判决14,556.726,697.996,651.866,651.86
未判决6,407.99-331.35612.78
审查中20,446.20-8,559.1210,536.22
合计41,410.916,697.9915,542.3217,800.85

注1:若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则申报金额以起诉金额为准;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权中的一部分达成一致,仅起诉部分债权,则申报金额以起诉的部分为准。注2:涉及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债权已签署协议予以转移,未在申报金额中考虑。

对于诉讼中的破产债权,已判决的诉讼,标的公司已按判决金额入账,风险相对较小。未判决的诉讼,涉及债权申报金额6,407.99万元,标的公司账面列报金额

612.78万元。尚在审查中的债权对应申报金额20,446.20万元,报表列示金额10,536.22万元,该等尚在审查中的债权主要为建设工程款、涉农补偿款等,因时间久远、资料缺失导致债权确认难度较大、确认周期较长。上述已申报未裁定债权最终裁定金额尚不确定,若最终裁定金额超过账面记载金额,标的公司将按照裁定金额补充计提负债。

因此,已申报未裁定债权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新增23,610.07万元负债。若不考虑已经判决的诉讼影响,已申报未裁定债权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新增15,751.33万元负债。

(四)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情况

根据《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川3402民初2231号),由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2025年

日前开具8,902,289.16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给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如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向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前述发票,则由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赔偿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开具发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328,775.82元。此款由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标的公司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均与本次破产重整债务相关。《重整计划(修正案)》对财产限制措施的解除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如果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仍然尚未解除的,有关债权人应当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十五日内办理完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手续。

(五)其他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除因涉及破产重整导致资产受限外,标的公司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其他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1,535.51矿山复垦保证金

七、涉嫌犯罪、涉嫌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一)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共有

项,具体情况如下:

处罚对象处罚文号处罚时间违法事实处罚机关处罚内容
经质矿产盐边税二税简罚〔2024〕107号2024.09.11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罚款100元人民币整
鸿鑫工贸会税鹿税简罚〔2024〕2号2023.12.19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会理市税务局鹿厂税务分局罚款200元人民币整
立宇矿业米林罚决字〔2023〕第45号2023.07.10立宇矿业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修建平台安装破碎机占用林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米易县林业局罚款280元人民币整

就第

项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前述第1项处罚处罚金额较小,

不属于处罚依据中认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根据经质矿产提供的资料,经质矿产已及时、足额地缴纳了罚款,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未对经质矿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就第

项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前述第2项处罚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处罚依据中认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根据鸿鑫工贸提供的资料,鸿鑫工贸已及时、足额地缴纳了罚款,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未对鸿鑫工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此之外,2025年

日,国家税务总局会理市税务局出具证明,该次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程度属于“轻微”。

就第3项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米林罚决字〔2023〕第45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米易县林业局系按照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规定费用之一倍向立宇矿业作出行政处罚;据此,第

项处罚的处罚金额较小,且并非处罚依据中的顶格处罚;根据立宇矿业提供的资料,立宇矿业已及时、足额地缴纳了罚款,前述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未对立宇矿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前述披露的处罚外,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3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案件共计12件,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标的公司未决诉讼情况”。

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述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100%的股权。经质矿产的主要资产为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鸿鑫工贸主要资产为选钛设备及尾矿库,立宇矿业的主要资产为选铁设备,三家公司共同组成原矿开采、铁精矿与钛精矿洗选及排尾一体化系统,生产线相互链接,核心资产配套使用,构成完整的钒钛磁铁矿开采和洗选体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是本行业的规划管理和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2)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是我国地质矿产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国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并依法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申请和转让进行管理和登记。(

)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是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4)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是本行业的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矿山开采环境监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相关排放物标准制定等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核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等事项。

(5)行业自律组织

公司所在行业协会包括中国矿业联合会及地方各级矿业协会,属于行业协调和自律组织。中国矿业联合会为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成立于1990年,宗旨是为“四矿”(矿业、矿山、矿城、矿工)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2、主要法律法规

)与矿业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于1986年3月19日发布,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并于1996年

日、2009年

日和2024年

日进行了三次修正,国务院于1994年

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

2024年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矿产资源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保障矿业权人依法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使用土地。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

)关于探矿权及采矿权有效期及有效期延续的规定国务院于1998年2月12日颁布实施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7月29日进行了修订,两个办法分别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效期及有效期如何延续进行了规定,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需

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

年,逾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将自行废止。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

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将自行废止。

)关于探矿权及采矿权取得及转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于1998年

日发布实施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7月29日进行了修订,该办法规定了采矿权可以转让的情形、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有权审批的机关。

原国土资源部于2000年

日发布实施了《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矿业权的出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矿业权人可以依照该办法的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

原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

日印发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办法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适用范围及实施步骤做了明确规定。

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月3日印发了《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该规则适用于除铀矿和国家规定不宜公开矿种的矿业权交易外的所有矿业权的交易。该规则详细规定了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开展矿业权交易的操作要求和流程,并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

日发布,1993年

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8月27日进行了修正。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于1996年10月

日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

日发布,2002年

日起施行,并于2009年8月27日、2014年8月31日和2021年6月10日进行了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3)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国务院于2004年

日发布实施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并于2013年7月18日和2014年7月29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4年

日发布实施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并于2009年6月8日和2015年5月26日进行了两次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发布并施行,并于2014年4月24日进行了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

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4)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的各类税费规定

)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逐年缴纳。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缴纳探矿权或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或采矿权价款。

)环境保护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

日通过并于2018年

月26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资源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川府发〔2016〕34号)的规定,钒钛磁铁矿按照钒钛铁精矿产品销售额的4.00%计征资源税,2016年

日起执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8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减征资源税。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所附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其中黑色金属中的铁、钛,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对应的税率为1%-9%,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的《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的规定,对纳税人开采钒、钛、硫化氢气共伴生矿,减征百分之五十资源税。对纳税人开采其他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免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的税目和适用税率征收资源税。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按照《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

表》执行,其中铁矿原矿和选矿税率分别为6.0%、4.0%,钛矿原矿和选矿税率分别为

6.0%和

4.0%。4)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于2017年

日发布的《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的规定,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自2017年

日起执行。5)安全生产费根据财政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

日印发并经财政部、应急管理部2022年

日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金属矿山按照原矿产量计提安全生产费,露天矿山5.00元/吨、尾矿库运行按当月入库尾矿量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其中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4元/吨,四等及五等尾矿库

元/吨。

3、主要产业政策近年来,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4年3月《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源部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实施更灵活的规划管理,允许普查及以下勘查程度的钒钛磁铁矿探矿权直接开发利用,无需调整勘查开采规划
2023年12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超高强钛合金棒/丝材、大单重钛合金盘圆丝材、注射成型钛合金、精密钛合金铸件、航空航天用钛铝金属间化合物锻件、高温钛合金粉末、舵机用3D打印钛合金壳体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2022年12月《四川省钒钛钢铁及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品牌引领、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钒、钛战略资源选矿回收率分别提高到55%和35%以上,铁资源综合回收率达到75%;培育2~3个超百亿产值的钒和钛产业集群,形成多个核心产业链,推动产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2022年11月《关于促进钒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到2025年,产业规模稳定增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到55%和35%以上,铁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原矿处理能力超过1亿吨/年,标准钒渣达60万吨/年,钛精矿达800万吨/年;钒(以五氧化二钒计)产品达10万吨/年,钒电解液达
时间名称部门政策措施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委、科学技术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7.5万m3/年,钒电池系统集成达1GW/年;钛白粉达120万吨/年,氯化法钛白占比进一步提高;海绵钛及钛锭达10万吨/年、钛材及钛深加材达5万吨/年。”……资源保障大幅改善,“有序推进矿山开发利用,提升资源供给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安全。支持高钙镁钛精矿制取高钛渣和高炉渣提钛制取碳化渣,为发展氯化法钛白和海绵钛提供高品质原料。支持符合环保、能耗、置换、备案等政策要求的长流程钢铁项目落地,加快提钒转炉置换项目建设,为钒加工业提供支撑”。
2022年1月《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稳定可靠的多元化原料供应体系。强化国内矿产资源的基础保障能力,推进国内重点矿山资源开发,支持智能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加强铁矿行业规范管理,建立铁矿产能储备和矿产地储备制度。促进难选矿综合选别和利用技术应用,推进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
2021年12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科学技术部、自然资源部加大铁矿石、铜、钾等紧缺性矿产资源探矿力度,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采取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先进工艺和设备,高效集约利用低品位矿,鼓励综合利用复杂共伴生矿及矿山固废。
2021年11月《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推进资源型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资源能源安全,为资源型地区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资源型地区资源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发展潜力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加快转型、多元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普遍覆盖,绿色宜居环境初步形成,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展望到2035年,资源保障有力、经济充满活力、生态环境优美、人民安康幸福的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2021年2月《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支持攀西经济区升级转型,推进钒钛资源深度开发综合利用。“推动攀西经济区转型升级,加快安宁河谷综合开发,建设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加快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建设,促进钒钛磁铁矿、稀土和碲铋资源综合利用”。

(三)未来业务经营的模式规划

、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量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于2021年获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

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生产规模为260万吨/年。目前,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需进行相应的建设投入以达到预期的产品、产能、产量目标。

2、生产工艺流程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生产工艺由采矿和选矿两个阶段构成。

)采矿环节矿区开采的主要工序为穿孔、爆破、铲装和运输,生产流程示意图如下:

此外,标的公司历史开采过程中,在排土场堆积了大量低品位矿石,可回采利用。排土场回采流程较为简单,通过铲装和运输工序即可完成。

(2)选矿环节

立宇矿业和鸿鑫工贸可完成选矿环节的相关工序,选矿阶段主要由破碎筛分车间、选铁车间和选钛车间三个车间完成,尾矿转入鸿鑫工贸的尾矿库。标的公司选矿环节的工艺流程如下:

、主要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的状态,未开展生产经营。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的指导下,结合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完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4、原材料、主要辅助材料及动力和能源供应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就生产经营大量采购原材料、主要辅助材料及动力和能源。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对外销售产品实现收入。

(五)主要供应商及采购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不存在大量对外采购的情形。

(六)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不存在对外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情形。

(七)主要技术和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进行技术研发活动。

(八)核心竞争优势

1、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经济效益显著标的公司所属钒钛磁铁矿储量丰富,2018年《储量核实报告》显示:工业品位铁矿储量7,511.5万吨,伴生TiO

的量为826.27万吨;2024年《再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小黑箐经质铁矿保有矿石资源量

1.13亿吨,伴生TiO

的量为1,066.3万吨。此外,立宇矿业排土场堆放大量低品位矿,经专业单位勘察核实后储量达5,796.13万吨,TFe平均品位15.22%,TiO

平均品位5.61%。因此,标的公司资源储量丰富,合理开发利用后经济效益显著。

、共伴生资源丰富,产品应用价值高标的公司的核心资产小黑箐铁矿资源,属于攀西地区战略资源开发试验区内的核心资源之一,矿石除含铁外,还有共生矿产钛(TiO

)、伴生矿产钒(V

O

)、镍(Ni)、钴(Co)等稀有元素,形成独特的“一矿多产”资源结构。其中:

钛资源作为“第三金属”,广泛用于航空航天、海洋工程、高端涂料等领域,稀缺性显著;钒资源作为“现代工业味精”,在高强钢、钒液流电池等新兴领域需求爆发。镍(Ni)、钴(Co)等作为新能源电池和高温合金产品的核心材料,战略价值持续凸显。共生伴生等稀有金属储量,提升了矿产的经济附加值。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钒钛铁精矿可覆盖基建、装备制造等传统领域;钛精矿、次钛精矿则能够延伸至钛白粉、钛合金等高附加值赛道。多元产品结构有利于有效对冲单一品类行业周期价格波动风险,增强盈利稳定性。

九、报告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历史合并财务数据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134,727.1294,049.22132,481.14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负债合计509,716.18489,354.93501,148.34
所有者权益合计-374,989.07-395,305.71-368,66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4,989.07-395,305.71-368,667.20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20,316.64-26,638.50-19,786.83
净利润20,316.64-26,638.50-19,786.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16.64-26,638.50-19,786.83
综合收益总额20,316.64-26,638.50-19,786.83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565.89-20,156.96-6,573.2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2,210.96-930.0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6,492.17-11,999.5541,996.78

(二)模拟合并财务数据

基于以下模拟条件:①假设标的公司已于2024年1月1日收到全部重整投资款;②假设全部债务重组、债务豁免以及债权债务的和解、裁定、判决结果均已于2024年1月1日前确定并调整入账;③假设破产债权按《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约定已于2024年

日支付完毕(其中截至2025年

日已裁定的债权按照裁定金额支付,未裁定的按照账面金额支付),且各类资产抵押、质押、冻结情况已解除;④假设标的公司持有的10家代持公司股权已于2024年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不纳入模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关转让损益计入2024年1月1日以前净资产;⑤假设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应当向原股东或原重整投资人分配的股权价值款已分配,且出资人权益已全部让渡给新重整

投资人。⑥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因会理法院已依法裁定批准标的公司与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故标的公司与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已无独立法人财产权。但为满足特定财务报表使用人的需求,母公司财务报表仍单独列示,对子公司的债权和股权不再计提减值准备,以账面原值列示。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模拟报表审计报告》,经质矿产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92,954.0893,740.26
负债合计57,302.9355,272.87
所有者权益合计35,651.1538,467.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651.1538,467.39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2,816.24-12,818.11
净利润-2,816.24-12,81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16.24-12,818.11
综合收益总额-2,816.24-12,818.11

十、所属矿业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取得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0122120091286
签署日期2021年08月25日
开采期限29年(2021年08月25日至2050年08月25日)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260万吨/年
发证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矿区面积2.4725平方公里

(二)采矿权取得过程

标的公司现有采矿权由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探矿权(证号:

T51520170402053895,勘查面积

4.79km

)新立(探转采)而取得。具体过程如下:

、原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历史沿革

(1)1995年,小黑箐孟良铁矿首次取得采矿权1995年4月,会理县小黑箐孟良铁矿首次在会理县地质矿产事业管理局登记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

)2000年,小黑箐孟良铁矿取得换发后的采矿权证2000年5月,小黑箐孟良铁矿取得换发后的采矿权证。采矿权证号:

5100000040339;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00年

月至2003年

月,矿区面积为

1.0214平方公里。

(3)2003年,经质矿产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该采矿权2003年,经质矿产与会理县小黑箐孟良铁矿就该矿权签订转让协议,并通过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核,并于2004年1月取得换发后的采矿权证。采矿权证号:5100000420058;采矿人: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04年1月至2014年

月,矿区面积为

1.0227平方公里。

(4)采矿权续期情况2010年

月,标的公司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延续后有效期限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4年2月20日。

2013年,经质矿产办理采矿权短期延续手续,延续后有效期为2014年

月28日至2015年1月28日。2014年

月,经质矿产办理采矿权长期延续手续,延续后有效期为201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2日。

2、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探矿权历史沿革(

)2017年,标的公司取得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探矿权经质矿产于2017年

月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四川省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探矿权许可证,证号T51520170402053895,勘查面积4.79km

,有效期限为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4月6日。(

)标的公司办理探矿权保留手续在探矿权有效期届满前,标的公司因暂未满足采矿权转化条件,于2019年

月办理探矿权保留手续,保留后的有效期为2019年

日至2021年

日;2021年4月,标的公司再次办理探矿权保留手续,保留后的有效期为2021年

日至2023年

日。

3、2021年,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探矿权整合转为采矿权,标的公司取得新立的采矿权

2021年,标的公司申请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并新立采矿权,申请的新立采矿权范围包含原采矿权范围,与2019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川采矿区审字〔2019〕0017号)一致。2021年8月,标的公司完成新立采矿权的手续,并取得新的采矿权许可证。

至此,经质矿产办理取得了现有采矿权许可证。2023年,公司注销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探矿权。

(三)采矿权涉及的资源储量和核查评审情况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队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勘查核实资源储备,于2018年出具了《四川省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的评审(评审意见书号:川评审(2018)

号),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备案号:川国土资储备字(2018)019号)。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7年11月,采矿权及探矿权内资源储量如下:

单位:万吨

资源储量类型111b122b331332333合计
一、工业矿石保有矿石量-55.304,330.801,592.705,978.80
伴生TiO2-5.56493.44171.43670.43
V2O5-0.129.983.4013.50
矿石平均品位:TFe:24.99%,TiO2:11.21%,V2O5:0.23%
全矿区动用矿石量842.50----842.50
伴生TiO281.42----81.42
V2O51.61----1.61
矿石平均品位:TFe:26.25%,TiO2:11.78%,V2O5:0.23%
安全治理动用矿石量--231.80317.00141.40690.20
伴生TiO2--25.7231.9816.7274.42
V2O5--0.560.650.301.51
矿石平均品位:TFe:23.70%,TiO2:10.78%,V2O5:0.22%
二、低品位矿石保有矿石量--1,343.70163.60969.802,477.10
伴生TiO2--107.6612.0775.38195.11
V2O5--1.980.221.403.60
矿石平均品位:TFe:17.09%,TiO2:7.88%,V2O5:0.15%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于2024年

日出具《四川省会理市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再评价报告》,并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评审意见书号:

川矿再评价〔2024〕3号)。

根据《再评价报告》,截至2023年

日,标的公司采矿权内矿产资

源量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资源量类型单位主矿产:铁共生矿产:钛(TiO2)伴生矿产:钒(V2O5)伴生矿产:镍(Ni)伴生矿产:钴(Co)
本次再评价保有资源量探明金属量-725.4713.84--
矿石量7,450.50----
控制金属量-----
矿石量-----
推断金属量-340.826.503.381.58
矿石量3,817.30----

(四)矿业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权利争议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持有的采矿权不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或诉讼仲裁等权利争议的情况。

(五)矿业权按相关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的交纳情况2003年9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川国土资矿字〔2003〕第

号),确认四川省地平线矿产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会理县小黑箐孟良铁矿的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4.93万元。2004年2月,经质矿产已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全额缴纳该费用。

2020年,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进行评估,出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广实评报子(2020)第

号),确认其矿业权出让收益为39,086.69万元,该结果已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确认。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分期缴纳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请示的批复》(川自然资函〔2020〕

号)同意,经质矿产获准分期缴纳上述费用。具体方案为:首次缴纳13,086.69万元,剩余部分在首次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一年前,于

每年12月底前分年度平均缴纳。经质矿产已于2020年首次缴纳13,086.69万元,2022-2024年度应分期缴纳的出让收益也已缴纳完毕。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是否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的说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经质矿产100%股权,经质矿产的出资人为王泽龙、盈晟实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泽龙持有的经质矿产3,200万元股权被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司法冻结((2024)沪74执保558号),冻结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

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

个工作日内,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将申请会理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办理经质矿产100%股权让渡调整事宜;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后,管理人再使用上市公司支付的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向标的公司原出资人支付第一期股权价值款。同时,王泽龙已出具相关承诺:“在本人持有的经质公司股权过户给安宁股份之前,若本人持有的经质公司股权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存在障碍情形,本人将向会理法院提供有效措施,用于解封上述冻结的股权。”

除此之外,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2025年8月11日,会理法院组织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经质矿产的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管理人、安宁股份等相关方进行会谈,各方对标的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发表了明确意见。

会理法院表示:“在安宁股份完成重大资产审批程序后,法院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为了保障重整计划(修正案)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顺利执行,届时法院可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出具股权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调整股权,确保股权及时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

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法院送达有关协助执行文书后,我局会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文书及时办理股权强制转让登记手续,将经质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安宁股份名下,相关程序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王泽龙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被冻结的特殊情况,会理法院进一步表示:

“法院已经具体了解王泽龙股权冻结涉及的诉讼案件和保全金额情况,王泽龙在本次重整中获得的第一期股权价值款高于相关保全金额。必要时,法院将与上海金融法院直接沟通,使用王泽龙应收取的第一期股权价值款中等值的款项置换被冻结的股权,确保经质公司股权及时过户至安宁股份名下。”

综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取得标的公司股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文书办理股权过户,相关程序具有司法强制性,主管部门确认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必要时,会理法院将使用王泽龙应收取的第一期股权价值款中等值的款项置换被冻结的股权。因此,标的公司股权过户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要求。

(二)是否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标的公司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上市公司系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在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三家公司申请会理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办理经质公司100%股权让渡调整事宜。

因此,本次交易系在破产重整程序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依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实施股权调整,不存在需经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标的公司主要核心资产包括采矿权、排土场、尾矿库、洗选生产线等。由于历史经营管理不善、停工停产多年及《矿产资源法》等政策近年修订调整等原因,

标的公司尚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完成复工复产相关手续的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推动标的公司尽快复工复产计划。在经质矿产小黑箐铁矿达到开采条件前,拟优先对立宇矿业排土场已堆放的低品位矿石进行回采;对立宇矿业排土场回采的同时,经质矿产办理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的手续并推进矿山建设工作。

会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8月8日至9日召开经质矿产、立宇矿业、鸿鑫工贸复工复产工作推进会,会理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信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复工复产专班、安宁股份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听取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对经质矿产公司、立宇矿业公司、鸿鑫工贸公司复工复产工作推进情况,市级相关部门对《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复工复产计划》进行了研究,原则上确认安宁股份复工复产所需手续预计办理时间合理,预计复工复产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会议指出,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已停工多年,其复工复产对于本地税收、稳定就业及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复工复产专班要积极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予以指导,切实助企纾困,全面推动三家企业按时复工复产。”

根据前述复工复产计划,标的公司复工复产涉及的主要报批事项具体如下:

1、排土场回采手续

标的公司将对排土场低品位矿实施回采利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完成排土场回采项目的立项备案,所涉及的其他主要报批事项如下表所示:

序号阶段审批类型预计审批/发证部门
1回采前阶段水土保持批复米易县水利局
2节能审查意见米易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3职业健康设施设计审查企业自行组织编制、备查
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序号阶段审批类型预计审批/发证部门
5环境影响评价表的批复米易县生态环境局
6用地手续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环保验收企业自行组织,报米易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注:最终审批/发证部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可能有所变化。

2、矿山开采手续矿山开采需完善报批报建手续,所涉及的主要报批事项如下表所示:

序号阶段所需手续预计审批/发证部门
1立项阶段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复函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项目立项核准批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立项后阶段安全预评价企业自行组织编制、备查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5节能审查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共会理市政法委员会
7林业用地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企业自行组织编制、备查
9职业健康设施设计审查企业自行组织编制、备查
10矿山、排土场、尾矿库用地手续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11水土保持批复四川省水利厅
1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建设施工
13验收阶段排污许可证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14环保验收企业自行组织,报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15安全生产设施验收企业自行组织,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16节能验收企业自行组织,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17水保验收企业自行组织,报四川省水利厅备案
18安许办理阶段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注:最终审批/发证部门根据实际办理情况可能有所变化。

、用地手续

(1)经质矿产需要办理的用地手续

本次交易结束后,为保证经质矿产持证矿权采场土地使用及采矿工程建设,公司将推动经质矿产渐次取得会理市境内约1,002,132.55㎡相关区域土地的用地手续、米易县境内约93,404.18㎡相关区域土地的用地手续。

针对尚需办理的用地手续,经质矿产的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说明。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小黑箐经质铁矿拟使用土地面积为1,002,132.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均为国有……依据即将在2025年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如该矿山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符合矿山集体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可采取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本单位将予以指导和大力配合。”

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说明:“在前述矿山的完整开采周期内,经质矿产在米易县范围内拟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共计93,404.18平方米,除河流水面系国有之外,其它均系集体所有……根据2025年

日生效的《矿产资源法》,经质矿产可以依法依规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用地手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此外,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查询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https://yncx.mnr.gov.cn/)以及与主管政府部门确认,米易县境内,经质矿产未来复工复产拟开采的矿区边缘部分存在3.51亩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510421211000016870)。根据《产业协同可研报告》,矿山开采至第六年年末,该处永久基本农田在矿山爆破警戒范围内,将影响矿山开采。针对该永久基本农田事项,米易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相关说明:“经质矿产前述采矿许可证载矿区范围内用地,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垭口镇纸坊沟东南约541米)存在3.51亩(2,340平方米)的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编号:

510421211000016870)。该基本农田系2022年

月划入,目前未实际耕种……为保障企业采矿权益,我局将支持经质矿产将基本农田调出。该基本农田预计可在5年内调出,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基本农田调出前,经质矿产在不占用该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可以复工复产。”

(2)立宇矿业需要办理的用地手续

本次交易结束后,为保证经质矿产采矿工程排土场利用及排土场回采工程,公司将推动立宇矿业渐次取得米易县境内约1,102,525.14㎡相关区域土地的用地手续。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说明:“就排土场复工使用,立宇矿业在米易县范围内拟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共计1,102,525.14平方米,除河流水面系国有之外,其它均系集体所有……根据2025年

日生效的《矿产资源法》,立字矿业可以依法依规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用地手续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鸿鑫工贸需要办理的用地手续本次交易结束后,为保证鸿鑫工贸尾矿库工程建设,公司将推动鸿鑫工贸渐次取得会理市境内约2,471,402.75㎡相关区域土地的用地手续。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说明:“会理市飞地范围内小黑箐经质铁矿拟使用土地面积为2,471,402.75平方米,依据《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性质核实情况的函》,土地所有权均为国有……鸿鑫工贸公司使用的建设尾矿库的土地(含拟利用土地),土地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属我市管辖的飞地。依据即将在2025年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如该矿山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符合矿山集体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可采取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本单位将予以指导和大力配合。”

此外,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查询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https://yncx.mnr.gov.cn/)以及与主管政府部门确认,鸿鑫工贸拟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现存7块永久基本农田,合计面积为33.29亩。目前,鸿鑫工贸未占用上述永久基本农田,但随着尾矿排放,未来将占用上述永久基本农田所在地块,需要及时申请将相应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针对该永久基本农田事项,会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相关说明:“上述土地中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共计7块,合计面积为33.29亩,本单位将在上级允许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时按政策支持调出(预计

年),基本农田调出前,鸿鑫工贸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可以依法依规复工复产。”

由于上述许可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尚未取得,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质矿产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经质矿产的债权债务转移。

十二、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

标的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成员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成员的债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因会理法院已依法裁定批准经质矿产与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故经质矿产与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已无独立法人财产权。但为满足特定财务报表使用人的需求,母公司财务报表仍单独列示,对子公司的债权和股权不再计提减值准备,以账面原值列示。

除纳入合并重整范围的立宇矿业和鸿鑫工贸外,标的公司股权投资涉及的其他不属于合并重整范围的控股企业,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将进行剥离。故本财务报表以破产重整程序完成后实际拥有、控制并运营的主体范围编制,未将以下拟剥离的公司纳入合并:

序号投资主体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
1立宇矿业米易黑石宝钛业有限公司100%
2立宇矿业丽江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
3立宇矿业宁蒗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
4立宇矿业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
5立宇矿业四川金石夸亚实业有限公司100%
6立宇矿业成都庆升商贸有限公司100%
7立宇矿业四川辉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8立宇矿业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9鸿鑫工贸四川聚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10鸿鑫工贸会理坤元矿业有限公司100%

标的公司对上述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剥离方案确定的交易对价为公允价值计量。除上述特殊编制基础外,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并基于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持续经营

标的公司预计按照经批准的重整投资协议实施后可实现持续经营,故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

2、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除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中所列的情形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三)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情况

报告期内,经质矿产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情况。本次交易过程中,标的公司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十家代持子公司予以剥离。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及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差异

报告期内,经质矿产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也不存在明显差异。

(五)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经质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第五节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华衡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经质矿产模拟重整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在满足评估假设条件下,经质矿产资产账面值为299,997.09万元,评估值为540,439.89万元,增值240,442.80万元,增值率为

80.15%;负债账面值为20,498.65万元,评估值为20,498.65万元,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279,498.44万元,评估值为519,941.24万元,增值240,442.80万元,增值率为86.03%。

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19,941.24万元,较其合并口径归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5,651.15万元评估增值484,290.09万元,增值率为1,358.4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母公司账面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1流动资产264,279.85396,238.48131,958.6349.93
2非流动资产35,717.24144,201.41108,484.17303.7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0.00-212,151.31-212,151.31
固定资产3,854.165,380.071,525.9139.59
无形资产29,308.79350,722.51321,413.721,096.65
长期待摊费用2,304.140.00-2,304.14-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250.14250.140.000.00
3资产总计299,997.09540,439.89240,442.8080.15
4流动负债1,432.251,432.250.000.00
5非流动负债19,066.4019,066.400.000.00
6负债合计20,498.6520,498.650.000.00
7股东权益279,498.44519,941.24240,442.8086.03

主要增值原因系:

1、存货评估值为131,961.91万元,较账面值3.28万元评估增值131,958.63万元,主要原因:

(1)原材料评估值为2.91万元,较账面值3.28万元减值0.37万元,减值率

11.29%,减值原因为企业原材料购置时间较早,市场价格下跌所致。

(2)产成品评估值为131,959.00万元,评估增值131,959.00万元,系账外的5,796.13万吨低品位矿经开发利用后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212,151.32万元,较账面值0.0002万元减值212,151.32万元。减值原因为: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与其母公司经质矿产处于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账面资不抵债,模拟调整的重整投资款是直接在母公司经质矿产层面注入,再模拟分别转入两家子公司偿债,因此模拟重整后的财务状况显现为子公司欠付母公司债务,导致账面资不抵债,而实际在母公司及合并层面抵消体现。

3、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值5,315.54万元,较账面值3,806.56万元增值1,508.98万元,增值率

39.64%。主要原因:

(1)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268.54万元,增值率22.16%,原因为:

建筑物修建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评估基准日较原始修建时的建筑材料、人工均有一定上涨,故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房屋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796.79万元,增值率

192.13%,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购买的商品房为折旧摊销后的账面值。

)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

778.48万元,增值率

14.37%,原因为:

建筑物修建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评估基准日较原始修建时的建筑材料、人工均有一定上涨,故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构筑物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712.19万元,增值率21.00%,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企业已对构筑物账面值计提减值准备。

4、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64.53万元,较账面值47.60万元增值16.93万元,增值率35.57%。主要原因:

(1)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11.70万元,减值率6.41%,主要原因为:机器设备中有

台套报废所致。机器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15.68万元,增值率34.42%,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所致。

(2)车辆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16.95万元,减值率94.43%,主要原因为:

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均已报废所致。车辆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0.49万元,增值率

98.11%,主要原因为:加油车/程力威牌CLW5073GJY3账面值为0所致。

)电子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

4.86万元,减值率

53.01%,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使得电子设备价格下降,二是电子设备中有

台套报废所致。电子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0.75万元,增值率

49.03%,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所致。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未列示账面值,评估值为

146.00万元,评估增值146.00万元。

6、无形资产——矿业权账面价值29,308.79万元,评估价值350,576.51万元,增值321,267.72万元,增值率1,096.15%。增减值主要原因:一是账面值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且仅考虑了工业矿,本次评估考虑对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二是随着近年矿产品价格的上涨,综合造成评估增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评估减值2,304.14万元,减值原因为:取得采矿权发生延伸勘探及设计费和采矿权延续咨询费的价值已形成了采矿权,其价值在采矿权价值中体现。遵循不重不漏的原则,本次评估对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为

(二)评估假设

1、前提假设

2025年

月,安宁股份与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以及盈晟实业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拟成为新的重整投资人。根据原重整投资人盈晟实业向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和管理人提交的文件以及新重整投资人安宁股份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制定了《重整计划(修正案)》。2025年5月9日,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统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审议通过《重整计划(修正案)》;2025年

日,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川3402破3号之六的函:原则上同意《重整计划(修正案)》并初步确定安宁股份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安宁股份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程序后进行正式批准裁定。《重整计划(修正案)》如获实施,经质矿产

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债权人的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经质矿产100%股权将让渡给新重整投资人。同时,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等三家公司的法人资格将继续保留。

本次评估假设《重整计划(修正案)》顺利执行,且不存在法律障碍,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恢复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及审批手续能顺利办理,未来持续经营,并以本次专项审计模拟重整后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经质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本次专项审计模拟重整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主要假设条件如下:

)假设经质矿产已于2024年

日收到全部重整投资款。

)假设全部债务重组、债务豁免以及债权债务的和解、裁定、判决结果均已于2024年1月1日前确定并调整入账。

(3)假设破产债权按《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约定已于2024年1月1日支付完毕(其中截至2025年

日已裁定的债权按照裁定金额支付,未裁定的按照账面金额支付),且各类资产抵押、质押、冻结情况已解除。

)假设经质矿产子公司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代持的

家股权投资单位已于2024年1月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不纳入本模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关转让损益计入2024年

日以前净资产。

(5)假设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应当向原股东或原重整投资人分配的股权价值款已分配,且出资人权益已全部让渡给新重整投资人。

2、特殊性假设

)本次评估假设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按其现状或修复后能继续使用。

(2)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许可证设计生产规模为260万吨/年。根据2025年

日《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的申请〉的复函》,和2025年4月11日《会理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及相关情况的说明》,待在实际开采过程的同步随采利用边界品位铁矿石

万吨/年,总开采利用规模预计达到

万吨/年,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因此,本次评估假设小黑箐经质铁矿可顺利取得相关批文,生产规模露采按

万吨/年(工业品位

万t+低品位矿石

万t)考虑。(

)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小黑箐经质铁矿能按预计投资及进度完成技改、恢复生产和达产。

)本次评估假设采矿权小黑箐经质铁矿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产销计划、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经营。

(5)本次评估假设经质矿产及子公司适用的相关税赋政策及税率在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经质矿产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假定经质矿产未来管理层负责任地履行资产所有者的义务并称职地对相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管理。

、一般性假设

(1)假定目前行业的产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没有新的法律法规(不论有利或不利)将会颁布。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师充分了解现阶段的宏观经济形势,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处于波动中,但限于职业水平和能力,无法预测其未来走势,因此评估师假设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在现有水平上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于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评估师假定其为可信并根据评估程序进行了必要的验证,但评估师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

(5)对于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更新。

(三)评估方法

1、评估方法简介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且仍然处于停产状态,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资本市场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取可比的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经质矿产已停产多年,且目前与其下属子公司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处于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重整投资方案和最终投资人均尚需经法院裁定,以及意向重整投资人安宁股份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经质矿产未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与重整投资人安宁股份的经营计划和方案有关,其重要资产矿业权未来

开发利用方案也将根据未来实际控制人的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和安排,未来恢复生产所需的资质证照尚未办理齐全。故,现阶段无法对经质矿产的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综上,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

(1)内容和账面金额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及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剩余金额,账面值1,699.91万元。银行存款账面值人民币36,453.68万元,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剩余金额-34,753.76万元,合并后货币资金剩余账面值1,699.91万元。

(2)核实情况评估人员对银行存款进行了总账、日记账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收集了银行存款账户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无重大未达账项。同时,评估人员利用了审计机构的函证结果,函证结果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对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情况,与审计机构沟通了模拟调整的思路,查阅了《重整计划(修正案)》,历次债务人会议及债权表,模拟调整前及调整后的报表及明细等。

(3)评估方法

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评估结果

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699.91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无增减值。

2、应收及预付款项

)主要业务内容和金额

1)预付款项:主要业务内容为预付矿山可研及设计报告费、电费、天然气费、光纤租赁费、房屋租赁费等款项,账面值

152.56万元。

2)其他应收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收关联方的往来款及借款、关联方外的周转借款、租赁费、备用金及其他等,账面余额268,063.90万元、坏账准备5,639.80万元、账面值262,424.10万元。(

)核实情况

1)预付款项

评估人员对预付款项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大额预付款项,收集了其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抽查了有关会计凭证。同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查询了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判断其能收回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可能性。核实结果表明:预付账款为经质矿产重整期内发生的正常款项,未发现风险。

2)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关联方款项进行了核对,并查阅了公司重整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进行了了解,判断其可收回性。核实结果表明:

①能全额收回的其他应收款5笔、金额262,416.79万元,占97.89%,主要为:

应收子公司的往来款。

②已形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15笔、金额5,639.34万元,占2.10%,主要账龄5年以上,且部分公司经营异常或实际控制人失信等,公司在重整期进行了全面催收后无果,判断已无收回的可能。

③介于①和②之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7.76万元,其中:

Aging(账龄)≤1年,7.09万元;

1年<aging≤2年,0.30万元;

年<aging≤3年,

0.37万元。

(3)评估方法及结果

、预付款项评估人员在查阅企业账簿、原始凭证、债权背景、账表核对和数额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或所能接受的相应劳务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预付款项的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能够接受相应劳务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预付款项账面值152.56万元、评估值152.56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金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收回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评估风险损失,以账面余额减去风险损失后的差额作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计提的坏账准备按0值评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收账款分类余额风险损失率风险损失额
1、能全额收回的262,416.790.00%0.00
2、已形成坏账的5,639.34100.00%5,639.34
3、介于1和2之间的
aging≤1年7.095.00%0.35
1年<aging≤2年0.3010.00%0.03
2年<aging≤3年0.3720.00%0.07
合计268,063.905,639.80

应收账款余额268,063.90万元,风险损失额5,639.80万元,评估值262,424.10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存货

(1)种类、金额

存货包括账面记录的外购原材料以及账面未记录的产成品。

1)账面记录的外购原材料,账面余额11.7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7万元、账面值

3.28万元。

)账面未记录的产成品:排土场的5,796.13万吨铁钛低品位矿,铁品位

15.22%、

钛品位5.61%。(

)核实情况1)存货的数量及金额外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螺纹钢、止回阀、铝芯线等各种矿山设备的备品备件,存放在会理县小黑箐矿山的库房。排土场的5,796.13万吨铁钛低品位矿,本次评估系利用的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

月出具的《攀枝花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小黑箐排土场堆积储量方量核定估算成果报告》中的结论。因矿山已停止经营多年,本次评估在专项审计的清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原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盘点结果与审计后账面记录一致。2)存货的品质经本次专项审计全面清查,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减值,本次评估对这部分存货进行了抽查盘点予以确认。(

)评估方法1)原材料对可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到厂价,含运费)进行评估;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

)产成品对于低品位矿,由于直接进入选矿难度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能进入选矿工序,然后制造成精矿再对外销售,故本次以其加工后精矿的全部收入(不含税)扣减后续加工成精矿的直接投资、经营成本(不含折旧摊销)、全部税费以及适当的净利润后作为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过程根据中凯俊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出具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

万吨/年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排土场5,796.13万吨低品位矿的开发利用方案及利用计划,同时参考天健华衡同基准日出具的本次评估范围内矿业权报告对矿产品的取价依据及结果,本次评估预测的排土场低品位矿的相关投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税费以及利润等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合计
1营业收入164,061164,061164,061164,06186,664742,908
2税金及附加5,8226,1566,1566,1563,25227,543
3营业成本78,29978,29978,29978,29943,428356,624
4销售费用3373373373371781,526
5管理费用3973973973972101,797
6利息支出23061545454453
7利润总额78,97678,81178,81878,81839,542354,965
8所得税税率25.00%25.00%25.00%25.00%25.00%25.00%
9所得税费用19,74419,70319,70419,7049,88688,741
10净利润59,23259,10959,11359,11329,657266,224

对于低品位矿,由于直接进入选矿难度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能进入选矿工序,然后制造成精矿再对外销售,故本次以其加工后精矿的全部收入(不含税)扣减后续加工成精矿的直接投资、经营成本(不含折旧摊销)、全部税费以及适当的净利润后作为评估值。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1矿产品收入742,908
2减:直接投资23,060
3经营付现成本(不含折旧摊销)366,036
4所得税费用88,741
5适当净利润133,112
6评估值131,959

)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值评估值增减值增减值率
原材料3.282.91-0.37-11.29%
产成品0.00131,959.00131,959.00-
合计3.28131,961.91131,958.634,026,676.86%

存货评估值为131,961.91万元,较账面值

3.28万元评估增值131,958.63万元,主要原因:

1)原材料评估值为2.91万元,较账面值3.28万元减值0.37万元,减值率11.29%,减值原因为企业原材料购置时间较早,市场价格下跌所致。

2)产成品评估值为131,959.00万元,评估增值131,959.00万元,系账外的5,796.13万吨低品位矿经开发利用后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4、长期股权投资

)类型及账面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为对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的投资,账面值为人民币

元。

根据2024年4月《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按照重整计划分别将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调整为零并过户给经质矿产。本次专项审计对

家公司按名义价格

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2)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对投资日期、投资合同(协议)、股权结构演变情况、出资证明书、被投资单位的验资报告、章程、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查验。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及经营状况等进行了清查核实。

)评估方法

对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两家子公司的投资,股权价值=股权比例×评估后的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过程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

(五)鸿鑫工贸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和“第五节/一/(六)立宇矿业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4)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账面值净资产评估值
鸿鑫工贸100%0.0001-83,161.17-48,421.85
立宇矿业100%0.0001-160,686.11-163,729.46
合计0.0002-212,151.32

增减值情况及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212,151.32万元,较账面值0.0002万元减值212,151.32万元。减值原因为: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与其母公司经质矿产处于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账面资不抵债,模拟调整的重整投资款是直接在母公司经质矿产层面注入,再模拟分别转入两家子公司偿债,因此模拟重整后的财务状况显现为子公司欠付母公司债务,导致账面资不抵债,而实际在母公司及合并层面抵消体现。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种类及账面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房屋1,211.87414.71-414.71
构筑物5,417.113,943.82551.973,391.85
合计6,628.984,358.53551.973,806.56

)核实情况

1)类型、分布、购建日期及结构形式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类,共

项。房屋共

栋,建筑面积共6,419.60㎡,主要为红格选厂办公楼、望宁花园27套住宅商品房、综合楼、办公楼、新住宿楼等,结构主要为砖混、框架等;构筑物共52项,主要为小黑箐矿区的

号排土场、厂区道路、蓄水池、过滤池及饮水管道等构筑物,以及三堆子选厂和红格选厂闲置的堡坎、尾矿库、排洪沟等构筑物,结构主要为砖混、钢混、石砌等。其中位于米易县垭口镇的望宁花园27套住宅商品房为购买取得,其余房屋建筑物建于2003年至2021年之间,分别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矿山村矿区小黑箐矿区、盐边县红格镇红格选厂厂区、三堆子选厂厂区内,分布较分散。截至评估基准日,三堆子选厂房屋建筑物因长期闲置失修加之其所占土地权利人拟收回土地而不能使用;红格选厂内的房屋建筑物除红格选厂办公楼外,其余建筑物长期闲置失修已不能使用;小黑箐矿区除

项构筑物已拆除外,其余房屋建筑物可正常使用。

)占用土地情况房屋建筑物中位于红格选厂的房屋建筑物占用集体工业用地1宗,已取得盐边集用(2001)字第

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者为攀枝花市经

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证载土地面积10,000.00㎡,未记载终止日期;位于小黑箐矿区的综合楼、办公楼、新住宿楼等房屋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立宇矿产所属的出让工业用地,其余房屋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均尚未取得产权。

)日常维护情况

①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小黑箐矿区停产中,红格选厂、三堆子选厂房屋建筑物均已长期闲置,小黑箐矿区的房屋建筑物日常维护和保养情况一般,红格选厂及三堆子选厂差。

②最近一次大修或装潢情况无。

)折旧及计提减值政策折旧政策:采用年限法折旧,房屋、构筑物10~35年,净残值率5%。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当房屋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企业已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551.97万元。

)产权瑕疵或者权属资料不完善情形

①产权登记情况经质矿产评估范围有

栋房屋,建筑面积3,570.3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余有4栋房屋,建筑面积共2,849.29㎡,其建筑物所占土地为子公司立宇矿业所属的工业用地范围内,该等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详见“经质矿产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一览表”。

经质矿产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一览表

序号资产名称建筑面积(㎡)瑕疵事项
1综合楼1,174.24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其所占土地为子公司立宇矿业所有
2办公楼773.31
3新住宿楼806.88
4食堂94.86
合计2,849.29

②他项权利状况无。6)账面原价构成情况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工程款、待摊费用等构成,购买的商品房为购买价款等费用构成。

)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①综合楼该房屋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矿山村矿区小黑箐矿区内,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砖混,地上

层,层高约

米,建筑面积1,174.24㎡,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立宇矿业,所在宗地为子公司立宇矿产所属的出让工业用地,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

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砖砌承重,钢混梁、楼面板承重,砖墙围护,外贴涂料,塑钢窗。入室铁皮门,室内水泥地面,内墙刷涂料,天棚涂料;室内普通照明。

房屋使用状况:自用。

②新住宿楼

该房屋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矿山村矿区小黑箐矿区内,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砖混,地上4层,层高约3米,建筑面积806.88㎡,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立宇矿业,所在宗地为子公司立宇矿产所属的出让工业用地,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

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砖砌承重,钢混梁、楼面板承重,砖墙围护,外贴涂料,塑钢窗。入室铁皮门,室内水泥地面,内墙刷涂料,天棚涂料;室内普通照明。

房屋使用状况:自用。

③望宁花园27套住宅商品房

该等房屋位于米易县垭口镇的望宁花园小区内,房屋于2015年建成,经质矿

产购买取得,房屋所在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地上6层,层高约2.8米,27套住宅建筑面积共2,860.43㎡,每套住宅面积约104~112㎡之间,评估对象分别位于

、6层,房屋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

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梁、楼面板承重,砖墙围护,外墙瓷砖,塑钢窗。入室钢制防盗门,室内毛坯房,无电梯。所在小区的水、电等日常生活配套设施较齐全

房屋使用状况:空置。

8)国家强制报废的房屋建筑物

无。

)非正常毁损的房屋建筑物

无。

10)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无法现场核实的情形

无。

(3)关键性假设及前提

)假设企业按目前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

2)假设被评估不动产按目前的实际使用方式发挥效用,并对企业贡献效益。

)对存在产权瑕疵或者权属资料不完善的房屋建筑物,假设其产权的完备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且不考虑产权完备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以及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本项目房屋建筑物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对厂区内的可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2)对废弃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本次评估为0;

3)对购买的住宅商品房,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具体运用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基本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为避免不动产开发成本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中重复计算或者漏算,本次评估将宗地外的开发费用和宗地内“场平”开发费用计入土地价值中,宗地内的开发费用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中。1)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由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之和,扣减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构成。

①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三部分,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构成。

税前工程造价:对有完整工程决(结)算资料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其决(结)算工程量,按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的计价标准、工程所在地评估基准日工料机的市场价格,采用重编工程造价测算其工程造价。

对无完整工程决(结)算资料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其工程图纸、现场勘察所掌握的建筑、结构特征及实物工程量,结合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的计价标准、工程所在地评估基准日工料机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该地区同类或类似建筑物的现行造价适用指标,通过分析、测算和比较后,合理确定其工程造价。

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算。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地方政府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工程造价外的其他服务性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见下表:

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工程所在地:米易县、会理市

序号取费项目单位规定标准取费依据取费基础
工程建设前期费用
1可行性研究费%0.133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
2招投标费%0.052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造价
3环评费%0.033计价格〔2002〕12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造价
4勘察设计费%2.945计价格〔2002〕10号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工程建设监理费%1.292发改价格〔2007〕670号工程造价
6工程审计费%0.356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
7开发过程中的管理费用率%0.811财建〔2016〕504号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报建费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元/㎡20.00米府办发〔2024〕1号建筑面积
9人防易地建设费元/㎡-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征收为零建筑面积

注:由于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评估人员了解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仍参照原收费文件计算,故本次评估参照原收费文件测算。

③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即投资购建房屋建筑物期间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按资金利息考虑。根据投资规模,工程前期及建设期按

2.0

年考虑,利率参考1~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3.45%计算,并设定前期费用一次性投入,其他费用均匀投入。则:

资金成本=前期费用×工期×利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期

×

×利率

④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工程造价的增值税进项税率为9%,招投标费、可行性研究费、环评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审计费等增值税进项税率为6%。

)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价值量大的房屋,采用年限法和勘察法综合确定成新率。

成新率=年限成新率N

×40%+勘察成新率N

×60%

②对价值量小的房屋以及构筑物,直接以年限法确定成新率。有关公式及参数说明如下:

Ⅰ、年限成新率N

=1?

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以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余值〕为基础,小黑箐矿山建筑物需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的影响;对占用的土地已取得土地证或为子公司的土地的建筑物,假设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续期,对其余未取得土地产权的建筑物,假设后续土地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故对该等建筑物评估中不考虑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经济寿命年限:根据结构类型、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确定,见下表:

单位:年

房屋结构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
砖混结构4050
砖木(彩钢)结构3040
构筑物30

Ⅱ、勘察成新率?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实地勘察房屋结构、装饰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确定其完好分值,按下式确定:

勘察成新率?

=结构完好分值??+装饰完好分值?Z+设备完好分值?S%G、Z、S分别为各类型房屋结构、装饰、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数。

(6)市场法具体运用市场法是指在求取一宗被估房地产价值时,依据替代原理,将被估房地产与类似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对照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市场状况、实物状况、区位状况、实物状况、权益状况等因素修正,得出被估房地产的价值。基本公式:

?=?ˊ×?×?×?×?×?

式中:

P——被估房地产评估价值Pˊ——可比交易实例价格(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A=

=正常交易情况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情况指数B——市场状况修正系数,B=

=

评估基准日价格指数可比实例交易时价格指数C——区位状况修正系数,C=

=被估房地产区位状况指数可比实例区位状况指数D——实物状况修正系数,D=

=被估房地产实物状况指数

可比实例实物状况指数E——权益状况修正系数,D=

=被估房地产权益状况指数

可比实例权益状况指数1)搜集交易实例从待估房地产所在的地区市场收集并选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案例,各案例的成交日期与评估基准日相近,一般不宜超过一年,且不超过两年。

)选取可比案例在同等条件下,应将位置与评估对象较近、成交日期与评估基准日较近的交易实例选为可比实例,可比案例一般不少于3个。

)建立比较基础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标准化处理。标准化处理应包括统一财产范围、统一付款方式、统一融资条件、统一税费负担(不含增值税销项税)、统一计价单位、统一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等,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将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

5)进行市场状况修正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6)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房地产状况调整包括:区位状况修正、实物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区位状况修正:将可比实例在其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实物状况修正:将可比实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个体状况下的价格。权益状况修正:将可比实例在其权益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权益状况下的价格。

7)评估单价的确定以各可比实例修正后的比准价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确定。(

)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账面值减值准备账面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1,211.87414.71-414.711,480.411,211.50268.54796.7922.16192.13
构筑物5,417.113,943.82551.973,391.856,195.594,104.04778.48712.1914.3721.00
合计6,628.984,358.53551.973,806.567,676.005,315.541,047.021,508.9815.7939.64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值5,315.54万元,较账面值3,806.56万元增值1,508.98万元,增值率

39.64%。主要原因:

1)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268.54万元,增值率22.16%,原因为:建筑物修建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评估基准日较原始修建时的建筑材料、人工均有一定上涨,故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房屋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796.79万元,增值率192.13%,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购买的商品房为折旧摊销后的账面值。

)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

778.48万元,增值率

14.37%,原因为:

建筑物修建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评估基准日较原始修建时的建筑材料、人工

均有一定上涨,故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构筑物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712.19万元,增值率

21.00%,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企业已对构筑物账面值计提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种类及账面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单位数量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机器设备台套18182.6545.56-45.56
车辆217.950.50-0.50
电子设备台套119.171.710.171.54
合计31209.7747.780.1747.60

(2)机器设备核实情况1)总体情况经质矿产的设备资产分布于其生产及办公区域内,分布相对集中。2)资产特点机器设备主要包括压路机、电子汽车衡、发电机和配套输变电设施等,主要购建于2006年以后。经质矿产自2017年停产后停止了该等设备的维护保养,除

台套机器设备报废外(具体清单见评估明细表),其余设备总体状况较差。车辆为两辆程力加油车,均未上户,购置于2010~2012年。经质矿产自2017年停产后一直露天存放,目前已锈蚀损毁,无法使用。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会议平板、空调、音响设备和高精度GNSS接收机等,主要购置于2013年以后,除7台套电子设备报废外(具体清单见评估明细表),其余设备总体状况较好。

3)账面原价构成情况

经质矿产需安装设备的账面原价都由购置价、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等组成,不需安装设备的账面原价由购置价和费用等组成,车辆账面原价仅为车辆购置价。

经质矿产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折旧及计提减值准备政策

折旧政策:按年限法折旧,其中:机械设备5~10年、运输设备4~10年、电子设备及其他3~10年。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当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关键性评估假设

假设可用评估对象在原地按停产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假设报废评估对象将处置变现。

(4)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以及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

(5)成本法具体应用

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基本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预计修复费用

1)重置成本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

对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现行市场购置价、运杂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投标费、可研费、环评费等)和资金成本并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确定。对不需要安装以及运输费用较低的一般设备,参照现行市场购置价格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确定其重置成本。

需安装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不需安装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对于可获得市场销售价格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不易获得市场价格的设备,采用分类价格指数调整确定

购置价。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的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监理费、招投标费、勘察设计费、可研费、环评费、工程审计费)产生的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设备、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9%和6%。各种费率的确定依据见下表:

序号费用项目标准(%)依据
1国内运杂费参考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或根据实际发生确定
2基础及安装调试费
3招投标费0.052计价格〔2002〕1980号
4可研费0.133川价发〔2008〕141号
5环评费0.033计价格〔2002〕12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6勘察设计费2.945计价格〔2002〕10号
7建设单位管理费0.811财建〔2016〕504号
8监理费1.292发改价格〔2007〕670号
9工程审计费0.356川价发〔2008〕141号
10资金成本6.9整体工程合理工期取2年,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取3.45%

注:由于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评估人员了解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仍参照原收费文件计算,故本次评估参照原收费文件测算。

②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不含税价格确定重置成本。

)成新率的确定

对机器设备与电子设备,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式中:已使用年限以企业填写的《清查明细表》中相关栏目数为基础,视实

际使用状况等因素予以调整;经济寿命年限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按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档次、维护保养水平,并结合行业设备运行特点、考虑设备经过必要合理的维修后达到正常状态的经济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预计修复费用根据长期闲置设备资产恢复到正常状态所需要的预计修复费用确定,包括设备的大修、更换零部件及润滑油等费用,根据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及现状分析确定。

4)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0。(

)市场法具体应用市场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对报废的设备及车辆,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值=处置收入-处置费用

(7)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重置成本评估值增值率%
机器设备182.6545.56-45.56170.9461.2434.42
车辆17.950.50-0.501.001.0098.11
电子设备9.171.710.171.544.312.2949.03
合计209.7747.780.1747.60176.2564.5335.57

增减值情况及原因分析: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64.53万元,较账面值47.60万元增值16.93万元,增值率35.57%。主要原因: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

11.70万元,减值率

6.41%,主要原因为:机器设备中有8台套报废所致。机器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15.68万元,增值率34.42%,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所致。

)车辆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

16.95万元,减值率

94.43%,主要原因为:

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均已报废所致。车辆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0.49万元,增值率

98.11%,主要原因为:加油车/程力威牌CLW5073GJY3账面值为0所致。(

)电子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

4.86万元,减值率

53.01%,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使得电子设备价格下降,二是电子设备中有

台套报废所致。电子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0.75万元,增值率

49.03%,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所致。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数量及金额土地使用权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10,000.00㎡,未列示账面价值。如下表:

产权证证号宗地位置取得方式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备注
盐边集用(2001)字第02号红格镇红格村五社设定为出让工业用地10,000.00

)土地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1)土地登记状况

①土地的来源及历史沿革评估对象于2001年从盐边县国土地矿局取得。

②土地登记状况

宗地名称红格选厂用地
权证号盐边集用(2001)字第02号
土地使用权人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座落红格镇红格村五社
地号/
图号/
地类(用途)工业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15亩
登记机关盐边县国土地矿局

2)土地他项权利状况无。

3)土地利用状况评估对象登记为工业用地,实际为工业用地,宗地外四通,宗地内局部场平。截至评估基准日,地上砖混结构房屋1栋,建筑面积709.88㎡,实际容积率0.07。

)评估方法1)评估方法的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以及宗地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①评估对象位于盐边县集体土地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故可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②评估对象为集体工业用地,所在区域类似工业用地市场交易不活跃,交易案例难以收集,故不适宜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③评估对象为工业用地,难以确定稳定的收益且土地纯收益的剥离存在不确定性,故不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④评估对象为工业用地且为已开发建设的土地,故不适宜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⑤评估对象所在区域为集体工业用地,区域征地成本、土地开发费用及税费等资料不易取得,故不适宜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3)基准地价修正法的具体应用

①原理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估价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影响评估对象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程度,与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中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指标条件相比较,确定这些因素对地

价影响程度的档次,对照修正系数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每个影响地价因素的修正系数,用这些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再根据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分别对评估对象的评估基准日、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进行修正,进而求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使用权价格。

②公式

PI=P×(1±K)×Y×T×D×H+L

PI:修正后地价P:所在区域基准地价
K:区域和个别因素的总修正系数Y: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T:期日修正系数D:容积率修正系数
H:他项权利修正系数L: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4)评估结果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未列示账面价值,评估值为

146.00万元,评估增值

146.00万元。

、无形资产——矿业权

(1)账面基本情况矿业权

宗,原始入账价值45,642.57万元、摊余价值29,308.79万元、减值准备为0、账面价值29,308.79万元。

(2)矿业权情况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证号:

C5100002010122120091286;采矿权人: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凉山州会理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铁矿;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260.00万吨/年;矿区面积:

2.4725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贰拾玖年2021年08月25日至2050年08月25日。开采深度:由2390米至1320米;矿区范围共由8个拐点圈定。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X坐标Y坐标点号X坐标Y坐标
12956676.0034500118.0022956753.0034501024.00
32956251.0034501600.0042955851.0034501747.00
52954970.0034501800.0062954945.0034500820.00
72955265.0034500329.0082955800.0034500118.00

(3)引用矿业权评估报告情况矿业权评估报告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七)矿业权评估情况”。(

)对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核实情况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证号:

C5100002010122120091286),天健华衡同基准日出具了《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健华衡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其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从其合法性、专业性和适用性上可认为适合于本次评估。

评估人员对《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开展相关复核工作,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对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性质、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依据、参数选取、假设前提、使用限制等进行了充分关注,其矿业权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矿业权评估准则要求。因此本次资产评估报告引用《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对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评估结果。

(5)评估结果

无形资产——矿业权账面价值29,308.79万元,评估价值350,576.51万元,增值321,267.72万元,增值率1,096.15%。增值主要原因:一是账面值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且仅考虑了工业矿,本次评估考虑对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二是随着近年矿产品价格的上涨,综合造成评估增值。

、长期待摊费用

(1)内容及账面金额

长期待摊费用为取得采矿权发生延伸勘探及设计费和采矿权延续咨询费,原始发生金额6,836.42万元、账面值(摊余价值)2,304.14万元。

(2)核实情况本次评估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明细账、抽查了相关合同及凭证等,核实结果表明长期待摊费用全部为取得采矿权发生的延伸勘探及设计费、延续咨询费等。(

)评估方法取得采矿权发生延伸勘探及设计费和采矿权延续咨询费的价值已形成了采矿权,其价值在采矿权价值中体现。遵循不重不漏的原则,本次评估对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为0。

(4)评估结果长期待摊费用评估结果为

,减值2,304.14万元,减值原因为:取得采矿权发生延伸勘探及设计费和采矿权延续咨询费的价值已形成了采矿权,其价值在采矿权价值中体现。遵循不重不漏的原则,本次评估对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为0。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内容及账面金额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250.14万元。(

)核实情况本次评估查阅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账面值进行了核对,核对结果一致。(

)评估方法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抵减企业未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权益,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评估结果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250.14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1、应付及预收款项

(1)主要业务内容及账面金额

)应付账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付勘察设计费、报告编制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账面值89.87万元。

2)其他应付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付勘察及资源储量核实服务费、社保及社保利息、发展基金等,账面值

880.26万元。

(2)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3)评估方法及结果

对应付款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

89.87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

880.26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2、应付职工薪酬

(1)内容及账面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保及滞纳金等,账面值

457.86万元。

(2)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3)评估方法及结果

对应付职工薪酬,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457.86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应交税费

(1)内容及账面金额

应交税费包括应交印花税和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账面值4.28万元。

)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纳税申报表、债权人会

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

应交税费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3)评估方法及结果对应交税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应交税费评估值4.28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长期应付款

(1)内容及账面金额长期应付款为分期应缴纳的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账面值15,422.21万元。(

)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文件协议,核查了“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计算情况。核实结果如下: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

日下发的《关于分期缴纳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请示的批复》,小黑箐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39,086.69万元,首次缴纳金额为13,086.69万元,剩余部分在首次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一年前,于每年12月底前分年度平均缴纳。截至2025年

日,未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22,280.00万元,经折现后,未确认融资费用6,857.79万元、账面值15,422.21万元。(

)评估方法及结果以“长期应付款”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余价值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评估值。长期应付款评估值15,422.21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5、预计负债(

)内容及账面金额预计负债为矿山复垦义务和核销未申报债务而预计的金额,账面值3,644.18万元。

(2)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形成预计负债的或有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核查了预计负债产生的原因及确认依据。核实结果如下:

)矿山复垦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质矿产于2020年

月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二合一报告》,本次专项审计对拟在矿山服务年限末承担的4,941.64万元矿山复垦费用按分期计提金额进行了折现。2)核销未申报债务预留准备金:根据本次专项审计的意见及结果,经质矿产已进入破产重整期已2年零8个月,公司认为后续实际支付的可能性极小并将其核销,但基于谨慎性本次专项审计预留10%的余额以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债权申报。经质矿产核销未申报债权1,944.51万元,本次预留准备金

194.45万元。

(3)评估方法及结果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预计负债评估值3,644.18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五)鸿鑫工贸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

(1)内容和账面金额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及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剩余金额,账面值

268.30万元。银行存款账面值人民币

268.30万元,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剩余金额0.00万元,合并后货币资金剩余账面值

268.30万元。

(2)核实情况评估人员对银行存款进行了总账、日记账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收集了银行存款账户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无重大未达账项。同时,评估人员利用了审计机构的函证程序,函证结果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对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情况,与审计机构沟通了模拟调整的思路,查阅了《重整计划(修正案)》,历次债务人会议及债权表,

模拟调整前及调整后的报表及明细等。(

)评估方法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评估结果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68.30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无增减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

(1)主要业务内容和金额1)应收账款:主要业务为应收客户的货款,账面余额959.03万元、坏账准备

959.03万元、账面值

0.00万元。

)预付款项:主要业务内容为预付电费、诉讼费、电力设备款、油费、通信费等款项,账面值287.70万元。

3)其他应收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收关联方的往来款及借款、备用金及其他等,账面余额3,984.50万元、坏账准备

101.29万元、账面值3,883.21万元。

(2)核实情况

)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对应收账款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查阅了原始凭证及合同,并查阅了公司重整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进行了了解,判断其可收回性。核实结果表明: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低,本次专项审计已全额计提坏账。

)预付款项

评估人员对预付款项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大额预付款项,收集了其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抽查了有关会计凭证。同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查询了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判断其能收回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可能性。核实结果表明:预付账款为经质矿产重整期内发生的正常款项,未发现风险。

)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关联方款项进行了核对,并查阅了公司重整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进行了了解,判断其可收回性。核实结果表明:

①能全额收回的其他应收款3笔、金额3,880.46万元,占97.39%,主要为:应收关联方的往来款。

②已形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2笔、金额101.10万元,占2.53%,主要账龄5年以上,且部分公司经营异常或实控人失信等,公司在重整期进行了全面催收无果,判断已无收回的可能。

③介于①和②之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2.94万元,占比

0.08%,其中:

Aging(账龄)≤1年,2.54万元,占比0.06%;

1年<aging≤2年,0.20万元,占比0.01%;

年<aging≤3年,

0.20万元,占比

0.01%。

(3)评估方法及结果

)应收款项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金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收回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评估风险损失,以账面余额减去风险损失后的差额作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计提的坏账准备按0值评估。

①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低,本次专项审计已全额计提坏账,本次评估全额预计风险损失。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59.03万元,风险损失额

959.03万元,评估值为

,与账面值比较无增减值。

②其他应收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收账款分类余额风险损失率风险损失额
1、能全额收回的3,880.460.00%0.00
2、已形成坏账的101.10100.00%101.10
3、介于1和2之间的
aging≤1年2.545.00%0.13
1年<aging≤2年0.2010.00%0.02
2年<aging≤3年0.2020.00%0.04
合计3,984.50101.29

应收账款余额3,984.50万元,风险损失额101.29万元,评估值3,883.21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2)预付款项

评估人员在查阅企业账簿、原始凭证、债权背景、账表核对和数额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或所能接受的相应劳务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预付款项的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能够接受相应劳务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账面值

287.70万元、评估值

287.70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3、存货

)种类、金额

存货为外购原材料,账面余额392.1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8.19万元、账面值

23.95万元。

(2)核实情况

)存货的数量及金额

外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螺栓、球阀、砖、锤、钳、减速机、齿轮等各种矿山设备的备品备件,存放在鸿鑫工贸的库房。

因矿山已停止经营多年,本次评估在专项审计的清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原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盘点结果与审计后账面记录一致。

2)存货的品质

经本次专项审计全面清查,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减值,本次评估对这部分存货进行了抽查盘点予以确认。

(3)评估方法

对可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到厂价,含运费)进行评估;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

存货评估值为32.69万元,较账面值23.95万元增值8.75万元,增值36.54%,增值原因为本次评估对无法使用的原材料预计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值。

、长期应收款

)内容及账面金额

长期应收款应收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重整还款,应收本金余额3,451.62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545.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45.16万元,账面值2,561.45万元。

(2)核实情况

本次评估查阅了相关协议、法院执行裁决书、重整计划(草案)、债权清偿征求意见函以及长期应收款的测算底稿等,核实结果如下:

鸿鑫工贸原应收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现更名为会理市乾巍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账面原值63,469,737.54元。2023年3月,盐边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攀枝花市盐边县二滩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会理县小黑箐乡马鞍山铁矿和盐边县宏骏工贸有限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案。2023年6月,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发来《债权清偿征求意见函》,确认债务总额为34,816,158.27元并提出分期偿付方案。鸿鑫工贸接受该分期偿付方案,将原值及坏账准备核销,净值转为长期应收款并折现入账。因会理市乾巍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能够按期偿付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专项审计按未还款本金余额的10%计提了坏账准备。

(3)评估方法

对长期应收款,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评估结果长期应收款评估值为2,561.45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种类及账面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房屋1,429.57983.57-983.57
构筑物39,950.8521,770.96154.6721,616.29
合计41,380.4222,754.53154.6722,599.86

)核实情况1)类型、分布、购建日期及结构形式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类,共

项。房屋共

栋,建筑面积共9,302.77㎡,主要为厂区办公楼和住宿楼、选厂食堂、化验室、倒班职工宿舍楼等,结构主要为砖混结构;构筑物共49项,主要为主厂房、高位生产水池、生活水池、厂区公路、初期坝、隧洞及明渠、尾矿库、高位水池、公路等,结构主要为砖混、钢混、石砌等。房屋建筑物建于2008年至2017年之间,均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内鸿鑫工贸厂区内,分布较集中。截至评估基准日,厂区生产处于停产状态,除部分建筑物已拆除外,其余建筑物可正常使用,厂区于2020年开始停产至今。

)占用土地情况房屋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为租赁土地。

)日常维护情况

①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物闲置,维护管理状况一般。

②最近一次大修或装潢情况无。

)折旧及计提减值政策折旧政策:采用年限法折旧,房屋、构筑物10~20年,净残值率5%。

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当房屋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企业已对部分不能使用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54.67万元。

)产权瑕疵或者权属资料不完善情形

①产权登记情况

鸿鑫工贸评估范围的

栋房屋,建筑面积共9,302.77㎡,其建筑物所占土地为租赁土地,该等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详见“鸿鑫工贸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一览表”。鸿鑫工贸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一览表

序号资产名称建筑面积(㎡)瑕疵事项
1厂区办公楼住宿楼1,514.96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其所占土地为租赁土地
2选厂食堂851.40
3化验室204.16
4库房366.36
5倒班职工宿舍楼4,515.00
61#住宅楼796.04
72#职工楼1,054.85
合计9,302.77

②他项权利状况

无。

)账面原价构成情况

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工程款、待摊费用等构成。

)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①厂区办公楼住宿楼

该房屋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鸿鑫工贸厂区内,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砖混,地上

层,层高约

米,建筑面积1,514.96㎡,该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租赁土地,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

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柱、砖砌承重,钢混梁、楼

面板承重,砖墙围护,外贴瓷砖,塑钢窗,不锈钢防盗窗。入室钢制防盗门,室内地砖地面,内墙刷涂料,天棚涂料;室内普通照明。

房屋使用状况:自用。

②主厂房该资产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鸿鑫工贸厂区内,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2012年技改,钢结构,地上

层,层高约

米,建筑面积8,240.00㎡,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为租赁土地。房屋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

基础:钢筋混凝土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柱、梁、檀条承重,屋面钢结构,彩钢瓦,局部彩钢板围护,厂房主体层显沿山体走势逐步阶梯式下降,分多个生产平台,地面钢混地面,平台之间建有钢混、石砌挡墙等。室内普通照明。

使用状况:自用。

③尾矿库

尾矿库为鸿鑫工贸自建的松坪子尾矿库,其建于2013年,位于会理县康复院红格子病区松坪子山坡下的白沙沟内,大致为由南至北走向,库址属于中山区河谷剥蚀地貌,坝址区为“V”字型冲沟,尾矿库设计总坝高

222.48m,总库容9,186万m3,属于二等库。该尾矿库初期坝为透水土石混合坝初期坝高度为62.48m,相应初期坝坝顶标高为1,520.0m,坝顶宽

6.0m,轴线长度为

177.6m,上游边坡

2.0,下游坡1:2.0,上游坡设无纺土工布和砂砾石料反滤层。排洪系统采用排洪隧洞加排洪支洞加排洪竖井加溢流塔排泄洪水,尾矿库区距离选矿厂最近距离100m,初期坝距离选厂620m。尾矿坝四周修建了截洪沟,以拦截外围洪水进入坝区内。尾矿库库区内地下水则通过排水涵洞、沟底铺设的排渗盲沟等设施在初期坝外坝坡脚溢出。

堆积坝采用尾矿砂修筑子坝,尾矿排放方式采用上游法分散均匀放矿工艺。尾砂堆积坝为

级,每相隔高差

10.0m设

6.0m宽马道。每台堆积坝高度均为

10.0m。马道标高分别为1,530.00m、1,540.00m、1,550.00m、1,560.00m、1,570.00m、1,580.00m、1,590.00m、1,600.00m、1,610.00m、1,620.00m、1,630.00m、1,640.00m、1,650.00m、1,660.00m、1,670.00m、1,680.00m,平均坡比为

。尾矿堆积坝总高度为160.00m,尾矿库最终堆积标高为1,680.00m,总库容9,186.0万m?,有效

库容6,889.5万m?。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尾矿库现状堆方2,537.51万m?。堆积坝上设置了横向和竖向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0.3m×0.4m。堆积坝与两侧山体结合处均设置了梯形排水沟,截水沟尺寸底宽

1.6m,口宽2m,深

1.5m。堆积坝上绿化较好。堆积坝未出现尾矿泄漏现象。使用状况:自用。8)国家强制报废的房屋建筑物无。

)非正常毁损的房屋建筑物无。10)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无法现场核实的情形无。(

)关键性假设及前提1)假设企业按目前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

)假设被评估不动产按目前的实际使用方式发挥效用,并对企业贡献效益。3)对存在产权瑕疵或者权属资料不完善的房屋建筑物,假设其产权的完备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且不考虑产权完备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以及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5)成本法具体运用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基本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为避免不动产开发成本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中重复计算或者漏算,本次评估将宗地外的开发费用和宗地内“场平”开发费用计入土地价值中,宗地内的开发费用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中。

1)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由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之和,扣减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构成。

①工程造价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三部分,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构成。税前工程造价:对有完整工程决(结)算资料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其决(结)算工程量,按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的计价标准、工程所在地评估基准日工料机的市场价格,采用重编工程造价测算其工程造价;

对无完整工程决(结)算资料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其工程图纸、现场勘察所掌握的建筑、结构特征及实物工程量,结合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的计价标准、工程所在地评估基准日工料机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该地区同类或类似建筑物的现行造价适用指标,通过分析、测算和比较后,合理确定其工程造价。

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算。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地方政府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工程造价外的其他服务性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见下表:

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

工程所在地:会理市

序号取费项目单位规定标准取费依据取费基础
工程建设前期费用
1可行性研究费%0.133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
序号取费项目单位规定标准取费依据取费基础
2招投标费%0.052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造价
3环评费%0.033计价格〔2002〕12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造价
4勘察设计费%2.945计价格〔2002〕10号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工程建设监理费%1.292发改价格〔2007〕670号工程造价
6工程审计费%0.356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
7开发过程中的管理费用率%0.811财建〔2016〕504号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报建费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元/㎡-不涉及建筑面积
9人防易地建设费元/㎡-川发改价格〔2021〕539号,征收为零建筑面积

注:由于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评估人员了解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仍参照原收费文件计算,故本次评估参照原收费文件测算。

③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即投资购建房屋建筑物期间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按资金利息考虑。根据投资规模,工程前期及建设期按2.0年考虑,利率参考1~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

3.45%计算,并设定前期费用一次性投入,其他费用均匀投入。则:

资金成本=前期费用×工期×利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期

×

×利率

④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工程造价的增值税进项税率为9%,招投标费、可行性研究费、环评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审计费等增值税进项税率为6%。2)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价值量大的房屋,采用年限法和勘察法综合确定成新率。成新率=年限成新率N

×40%+勘察成新率N

×60%

②对价值量小的房屋以及构筑物,直接以年限法确定成新率。有关公式及参数说明如下:

I、

年限成新率N

=1?

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以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余值〕为基础,由于建筑物占用土地为租赁土地,本次评估假设其租赁到期后可继续租赁,故评估中不考虑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经济寿命年限:根据结构类型、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确定,见下表:

单位:年

房屋结构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
砖混结构4050
砖木(彩钢)结构3040
构筑物20-30(根据构筑物实际情况确定)

II、勘察成新率?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实地勘察房屋结构、装饰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确定其完好分值,按下式确定:

勘察成新率?

=结构完好分值??+装饰完好分值?Z+设备完好分值?S%G、Z、S分别为各类型房屋结构、装饰、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数。(

)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账面值减值准备账面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1,429.57983.57-983.572,156.331,706.78726.76723.2150.8473.53
构筑物39,950.8521,770.96154.6721,616.2986,473.1453,489.2746,522.2931,872.98116.45147.45
合计41,380.4222,754.53154.6722,599.8688,629.4755,196.0547,249.0532,596.19114.18144.23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值55,196.05万元,较账面值22,599.86万元增值32,596.19万元,增值率144.23%。主要原因:

1)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726.76万元,增值率50.84%,原因为:①建筑物修建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评估基准日较原始修建时的建筑材料、人工均有一定上涨;②部分房屋账面值包含在构筑物中,而其价值在房屋中评估;故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房屋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723.21万元,增值率

73.53%,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企业已对房屋账面值计提减值准备。

2)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46,522.29元,增值率116.45%,原因为:

建筑物修建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评估基准日较原始修建时的建筑材料、人工均有一定上涨,故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构筑物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31,872.98万元,增值率147.45%,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种类及账面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单位数量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机器设备台套75413,693.341,798.44-1,798.44
车辆856.506.34-6.34
电子设备台套44113.047.930.437.50
合计80613,862.881,812.710.431,812.28

(2)机器设备核实情况1)总体情况鸿鑫工贸钛选厂设计原矿处理能力2,000万吨/年,设备资产存放于其生产及办公区域内,分布集中。

2)资产特点机器设备包括球磨机、磁选机、分级机、浮选机、烘干机、煤气发生炉等选钛设备,以及配套的干燥、包装、除尘、环保及输变电设备等,主要购建于2011年以后。鸿鑫工贸自2020年停产后停止了该等设备的维护保养,除部分设备报废或盘亏外(具体清单见评估明细表),其余设备总体状况较差。车辆包括皮卡车、小客车、随车起重运输车、洒水车和加油车,主要购置于2010年以后。除两辆大众小客车状况较差尚可使用外,其余车辆均报废。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服务器、复印机、空调等,主要购置于2013年以后,除部分设备报废外(具体清单见评估明细表),其余设备总体状况较差。

)账面原价构成情况鸿鑫工贸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由购置价、运杂费和安装费等组成;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由购置价和费用等组成,车辆账面原价由车辆购置价和车辆购置税等构成。

鸿鑫工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折旧及计提减值准备政策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当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折旧政策:按年限法折旧,其中:机械设备5~10年、运输设备4~10年、电子设备及其他3~10年。

(3)关键性评估假设假设可用评估对象在原地按停产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假设报废评估对象将处置变现。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以及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

(5)成本法具体运用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基本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预计修复费用

)重置成本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对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现行市场购置价、运杂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投标费、可研费、环评费等)和资金成本并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确定。对不需要安装以及运输费用较低的一般设备,参照现行市场购置价格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确定其重置成本。

需安装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不需安装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对于可获得市场销售价格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不易获得市场价格的设备,采用分类价格指数调整确定购置价。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的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监理费、招投标费、勘察设计费、可研费、环评费、工程审计费)产生的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

号”文件规定,设备、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9%和6%。

各种费率的确定依据见下表:

序号费用项目标准(%)依据
1国内运杂费参考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或根据实际发生确定
2基础及安装调试费
3招投标费0.052计价格〔2002〕1980号
4可研费0.133川价发〔2008〕141号
5环评费0.033计价格〔2002〕12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6勘察设计费2.945计价格〔2002〕10号
7建设单位管理费0.811财建〔2016〕504号
8监理费1.292发改价格〔2007〕670号
9工程审计费0.356川价发〔2008〕141号
10资金成本6.90整体工程合理工期取2年,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取3.45%

注:由于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评估人员了解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仍参照原收费文件计算,故本次评估参照原收费文件测算。

②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不含税价格确定重置成本。

2)成新率的确定对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式中:已使用年限以企业填写的《清查明细表》中相关栏目数为基础,视实际使用状况等因素予以调整;经济寿命年限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按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档次、维护保养水平,并结合行业设备运行特点、考虑设备经过必要合理的维修后达到正常状态的经济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0。

)市场法具体应用

市场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对已停售且有足够多的交易案例的车辆,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的近期同款车辆交易的可比案例进行比较,对这些可比案例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测算其客观市场价值。

评估思路为先搜集交易实例,选取类似的可比案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进行交易因素修正,将可比案例在其外部环境状况和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格;进行交易日期修正,将可比案例在其成交日期的价格修正到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进行车辆各项技术状况修正,将可比案例发动机、变速箱、外观、内饰、辅助功能与待估车辆比较,将可比案例车辆技术状况价格修正到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格;进行车辆使用状况因素修正,将可比案例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与待估车辆比较,将可比案例车辆价格修正到评估对象相同里程、年限状况下的价格;最后求出比准价格,确定综合结果。各计算公式为:

技术状况修正系数=发动机修正系数×0.3+变速箱修正系数×0.2+车辆外观修正系数×0.2+车辆内饰修正系数×0.2+辅助功能修正系数×0.1

使用状况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0.5+行驶里程修正系数×0.5

评估价格=可比案例交易价格×交易地点修正系数×购置日期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技术状况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对已无同类型号生产、销售的电脑,以其二手价直接确定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

)对报废设备及车辆,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

评估值=处置收入-处置费用(

)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重置成本评估值增值率%
机器设备13,693.341,798.44-1,798.4414,552.043,904.27117.09
车辆56.506.34-6.346.896.898.69
电子设备113.047.930.437.5077.4835.51373.52
合计13,862.881,812.710.431,812.2814,636.423,946.67117.77

增减值情况及原因分析: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3,946.67万元,较账面值1,812.28万元增值2,134.39万元,增值率117.77%。主要原因:

1)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858.70万元,增值率6.27%,主要原因为:机器设备账面原价中未包含应分摊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所致。机器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2,105.82万元,增值率117.09%,主要原因为:一是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二是重置成本评估增值所致。

2)车辆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49.61万元,减值率87.80%,主要原因为:

纳入评估范围的绝大部分车辆已报废所致。车辆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0.55万元,增值率8.69%,主要原因为:川W369NM大众小客车入账价值较低所致。

)电子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

35.55万元,减值率

31.45%,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使得电子设备价格下降,二是对已无同类型号生产、销售的电脑采用二手价评估,三是部分电子设备报废所致。电子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28.01万元,增值率373.52%,主要原因为: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所致。

、使用权资产

(1)内容及账面金额

使用权资产为租赁资产形成的权益,账面原值252.94万元、累计折旧15.81万元、账面净值

237.13万元。

(2)核实情况

本次评估查阅了租赁协议、使用权资产的测算底稿,核实结果表明:使用权资产为鸿鑫工贸在租赁期间公司可享有的权益。

(3)评估方法

对使用权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评估结果

使用权资产评估值为

237.13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8、应付及预收款项

(1)主要业务内容及账面金额

)应付账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付土地、林地赔偿款等,账面值

150.94万元。

2)其他应付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付关联方往来款、土地租金、周转借款、社保费用等,账面值112,370.80万元。

)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评估方法及结果

对应付款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

150.94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2)其他应付款评估值112,370.80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应付职工薪酬

(1)内容及账面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保等,账面值1,493.61万元。

)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

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3)评估方法及结果对应付职工薪酬,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1,493.61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应交税费

(1)内容及账面金额应交税费包括应交印花税和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账面值6.57万元。(

)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纳税申报表、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

应交税费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评估方法及结果对应交税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应交税费评估值

6.57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1、租赁负债(

)内容及账面金额租赁负债系鸿鑫工贸租赁土地形成的负债,租赁付款额150.94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

44.65万元、账面值

106.29万元。

(2)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租赁合同,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计算过程、会计分录等,核实结果与账面一致。

(3)评估方法及结果对租赁负债,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租赁负债评估值为106.29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2、预计负债(

)内容及账面金额预计负债为核销未申报债务而预计的金额,账面值706.84万元。(

)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形成预计负债的或有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核查了预计负债产生的原因及确认依据。核实结果如下:

根据本次专项审计的意见及结果,鸿鑫工贸已进入破产重整期已2年零8个月,公司认为后续实际支付的可能性极小并将其核销,但基于谨慎性本次专项审计预留10%的余额以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债权申报。鸿鑫工贸核销未申报债权7,068.36万元,本次预留准备金

706.84万元。

(3)评估方法及结果

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

706.84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六)立宇矿业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货币资金

(1)内容和账面金额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及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剩余金额,账面值

8.01万元。银行存款账面值人民币

8.01万元,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剩余金额0.00万元,合并后货币资金剩余账面值

8.01万元。

(2)核实情况

评估人员对银行存款进行了总账、日记账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收集了银行存款账户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无重大未达账项。同时,评估人员利用了审计机构的函证程序,函证结果与银行对账单一致。

对模拟重整投资款入账偿付破产重整债权人债务后的情况,与审计机构沟通了模拟调整的思路,查阅了《重整计划(修正案)》,历次债务人会议及债权表,

模拟调整前及调整后的报表及明细等。(

)评估方法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评估结果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人民币8.01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无增减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

(1)主要业务内容和金额1)应收账款:主要业务为应收客户的货款,账面余额2,434.80万元、坏账准备2,434.80万元、账面值

0.00万元。

)预付款项:主要业务内容为油费、诉讼费、通信费等款项,账面值

105.67万元。

3)其他应收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收关联方的往来款、其他非关联方的周转借款、租赁费备用金及其他等,账面余额12,680.99万元、坏账准备12,404.38万元、账面值276.60万元。

)核实情况

1)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对应收账款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查阅了原始凭证及合同,并查阅了公司重整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进行了了解,判断其可收回性。核实结果表明: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低,本次专项审计已全额计提坏账。

2)预付款项

评估人员对预付款项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大额预付款项,收集了其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抽查了有关会计凭证。同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查询了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判断其能收回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可能性。核实结果表明:预付账款为经质矿产重整期内发生的正常款项,未发现风险。

3)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在相互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关联方款项进行了核对,并查阅了公司重整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进行了了解,判断其可收回性。核实结果表明:

①能全额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笔、金额

273.13万元,占

2.15%,主要为:应收关联方的往来款。

②已形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39笔、金额12,404.10万元,占97.82%,主要账龄过长,且部分公司经营异常或实控人失信等,公司在重整期进行了全面催收无果,判断已无收回的可能。

③介于①和②之间的其他应收款金额3.76万元,占比0.03%,其中:

Aging(账龄)≤1年,1.78万元,占比0.01%;

年<aging≤2年,

1.97万元,占比

0.02%。

(3)评估方法及结果

)应收款项

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金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收回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评估风险损失,以账面余额减去风险损失后的差额作为应收款项的评估值,计提的坏账准备按0值评估。

①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低,本次专项审计已全额计提坏账,本次评估全额预计风险损失。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434.80万元,风险损失额2,434.80万元,评估值为

,与账面值比较无增减值。

②其他应收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应收账款分类余额风险损失率风险损失额
应收账款分类余额风险损失率风险损失额
1、能全额收回的273.130.00%0.00
2、已形成坏账的12,404.10100.00%12,404.10
3、介于1和2之间的
aging≤1年1.785.00%0.09
1年<aging≤2年1.9710.00%0.20
合计12,680.9912,404.38

应收账款余额12,680.99万元,风险损失额12,404.38万元,评估值276.60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预付款项

评估人员在查阅企业账簿、原始凭证、债权背景、账表核对和数额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或所能接受的相应劳务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预付款项的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能够接受相应劳务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账面值

105.67万元、评估值

105.67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3、存货

)种类、金额

存货为外购原材料,账面余额1,029.9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42.96万元、账面值

87.02万元。

(2)核实情况

)存货的数量及金额

外购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螺栓、钢球、铝管、减速机等各种矿山设备的备品备件,存放在立宇矿业的库房。

因企业已停止经营多年,本次评估在专项审计的清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原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盘点结果与审计后账面记录一致。

2)存货的品质

经本次专项审计全面清查,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减值,本次评估对这部分存货进行了抽查盘点予以确认。

3)评估方法对可正常使用的原材料,按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到厂价,含运费)进行评估;对无法继续使用的原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存货评估值为102.12万元,较账面值87.02万元增值15.11万元,增值率17.36%,增值原因为本次评估对无法使用的原材料预计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值。

4、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种类及账面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房屋2,157.751,219.99-1,219.99
构筑物37,581.3022,988.24789.7222,198.52
合计39,739.0524,208.24789.7223,418.51

(2)核实情况1)类型、分布、购建日期及结构形式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共209项。房屋类8项,总建筑面积12,779.32㎡,主要为选厂职工宿舍楼及附属工程、综合楼(倒班房)、精矿厂职工宿舍楼、精矿车间办公室等,房屋结构主要为砖混结构等;构筑物类

项,主要为道路、输矿管道、精矿坝等,构筑物结构主要为砼、砖混、钢混等结构;房屋建筑物分布在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分布相对集中。房屋建筑物主要建成于2002年至2020年间,立宇矿业于2020年下半年停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大部分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2)占用土地情况立宇矿业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共计7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28,194.84㎡,详见下表: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剩余使用年限(年)
2堆场用地1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8工业出让3,155.6044.7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剩余使用年限(年)
第0000631号号地块
3堆场用地2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4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7号地块工业出让4,591.3344.7
4还原铁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0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四社一号地块工业出让19,472.8337.56
5球磨二车间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1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社二号地块工业出让12,547.8037.56
7米易选厂用地米国用(2013)第0137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3-07号地块工业出让78,746.8538.53
8综合楼用地米国用(2015)第2348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4-01号地块工业出让2,617.8540.21
9精矿车间用地米集用(2003)字第006号垭口镇回箐村三社工业占用7,062.5828.3
合计128,194.84

3)日常维护情况

①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立宇矿业于2020年下半年停工,仅有留守人员对资产进行日常维护。

②最近一次大修或装潢情况无。

)折旧及计提减值政策折旧政策:采用年限法折旧,房屋建筑物按2-20年折旧。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当房屋建筑物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5)产权瑕疵或者权属资料不完善情形子公司立宇矿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

项,建筑面积共12,779.32㎡,详见“立宇矿业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一览表”。

立宇矿业存在产权瑕疵的房屋一览表

序号资产名称建筑面积(㎡)瑕疵事项
1选厂职工宿舍楼及附属工程1,230.00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2综合楼(倒班房)5,409.00
序号资产名称建筑面积(㎡)瑕疵事项
3米易选厂办公楼及附属工程4,653.60
4精矿厂职工宿舍楼400.00
5新建库房-库房办公楼235.00
6精矿车间办公室578.02
7化验室65.50
8食堂208.20
合计12,779.32

6)账面原价构成情况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工程造价、待摊费用等构成。7)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①综合楼(倒班房)该房屋位于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于2012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砖混结构,地上5层,层高3m,总建筑面积为5,409.00㎡。用途:办公用房。该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为:

基础:砖基础。主体结构:楼板和墙体承重,外墙贴砖,内墙、天棚刷白,地砖地面,塑钢窗,室内普通照明,屋面做防水处理。房屋使用状况:自用办公楼。

②米易选厂办公楼及附属工程

该房屋位于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于2007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砖混结构,共

层,层高约

米,建筑面积4,653.60㎡。用途:办公用房。该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主要结构特征及装修标准:

基础:砖基础。主体结构:楼板和墙体承重,外墙贴砖,内墙、天棚刷白,水泥地坪,塑钢窗,室内普通照明,屋面做防水处理。

房屋使用状况:自用办公楼。

8)国家强制报废的房屋建筑物

无。

9)非正常毁损的房屋建筑物无。10)评估程序受到限制无法现场核实的情形无。

(3)关键性假设及前提

)假设企业按目前的经营方式持续经营。2)假设被评估不动产按目前的实际使用方式发挥效用,并对企业贡献效益。3)对存在产权瑕疵或者权属资料不完善的房屋建筑物,假设其产权的完备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且不考虑产权完备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以及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具体运用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基本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为避免不动产开发成本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中重复计算或者漏算,本次评估将宗地外“三通”的开发费用和宗地内“场平”开发费用计入土地价值中,宗地内“三通”的开发费用计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中。

1)重置成本的确定重置成本由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三部分之和,扣减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构成。

①工程造价

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三部分,工程造价由税前工程造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构成。税前工程造价:对有完整工程决(结)算资料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其决(结)算工程量,按四川省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的计价标准、工程所在地评估基准日工料机的市场价格,采用调整法测算其工程造价;

对无完整工程决(结)算资料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其工程图纸、现场勘察所掌握的建筑、结构特征及实物工程量,结合四川省现行相关工程定额的计价标准、工程所在地评估基准日工料机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该地区同类或类似建筑物的现行造价适用指标,通过分析、测算和比较后,合理确定其工程造价。

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税前工程造价的9%计算。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地方政府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建设单位为建设工程而投入的除工程造价外的其他服务性费用两个部分。包括的内容及取费标准见下表:

工程建设前期及其他费用

工程所在地:米易县

序号取费项目单位规定标准取费依据取费基础
工程建设前期费用
1可行性研究费%0.133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
2招投标费%0.052计价格〔2002〕1980号工程造价
3环评费%0.033计价格〔2002〕12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造价
4勘察设计费%2.945计价格〔2002〕10号工程造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工程建设监理费%1.292发改价格〔2007〕670号工程造价
6工程审计费%0.356川价发〔2008〕141号工程造价
7开发过程中的管理费用率%0.811财建〔2016〕504号工程造价

注:由于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评估人员了解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仍参照原收费文件计算,故本次评估参照原收费文件测算。

③资金成本资金成本即投资购建房屋建筑物期间占用资金的机会成本,按资金利息考虑。根据投资规模,工程前期及建设期按2年考虑,利率参考1年期至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

3.45%计算,并设定前期费用一次性投入,其他费用均匀投入。则:

资金成本=前期费用×工期×利率+工程造价+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期

×

×利率

④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工程造价的增值税进项税率为9%,招投标费、可行性研究费、环评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审计费等增值税进项税率为6%。2)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价值量大的房屋,采用年限法和勘察法综合确定成新率。成新率=年限成新率N

×40%+勘察成新率N

×60%

②对价值量小的房屋以及构筑物,直接以年限法确定成新率。有关公式及参数说明如下:

I、年限成新率N

=1?

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以剩余经济寿命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余值〕为基础,假设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续期,故评估中不考虑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经济寿命年限:根据结构类型、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确定,见下表:

单位:年

房屋结构生产用房非生产用房
砖混结构4050
框架结构5060
轻钢结构30
构筑物30
其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Ⅱ、勘察成新率?

,根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实地勘察房屋结构、装饰和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采用百分制打分法确定其完好分值,按下式确定:

勘察成新率?

=结构完好分值?G+装饰完好分值?Z+设备完好分值?S%G、Z、S分别为各类型房屋结构、装饰、设备三个部分的分值权重系数。

(6)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值评估值增值额增值率%
原值净值减值准备净额原值净值原值净值原值净值
房屋2,157.751,219.99-1,219.993,179.422,180.611,021.67960.6247.3578.74
构筑物37,581.3022,988.24789.7222,198.5229,050.1414,493.74-8,531.16-7,704.78-22.70-34.71
合计39,739.0524,208.24789.7223,418.5132,229.5616,674.35-7,509.49-6,744.16-18.90-28.80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值16,674.35万元,较账面值23,418.51万元减值6,744.16万元,减值率

28.80%。主要原因:

1)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1,021.67万元,增值率47.35%,主要原因为:

①部分房屋的账面值在构筑物中体现;②房屋建成至今,建筑市场人工、材料、机械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工程造价随之上涨,故房屋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增值。房屋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960.62万元,增值率78.74%,原因为:评估原值增值以及评估中房屋经济耐用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

2)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8,531.16万元,减值率22.70%,原因为:

①部分构筑物账面记录无法与实物资产对应,部分房屋的账面值在构筑物中体现;

②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工程,故构筑物重置成本较账面原值减值。构筑物评估值较账面值减值7,704.78万元,减值率

34.71%,原因为:评估原值减值所致。

5、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种类及账面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单位数量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机器设备台套3,27027,451.092,797.8023.362,774.45
车辆13166.649.470.009.47
电子设备台套512605.5334.2628.445.82
类别单位数量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
合计3,79528,223.262,841.5451.802,789.74

(2)机器设备核实情况1)总体情况立宇矿业包含5个生产车间,主要从事选铁、钛业务,全部车间自2020年下半年起停产至今,设备资产存放于其生产及办公区域内,分布集中。2)资产特点机器设备包括球磨机、磁选机、分级机、浮选机、烘干机、煤气发生炉等选铁、钛设备,以及配套的干燥、除尘、环保及输变电设备等,主要购建于2003年以后。立宇矿业自2020年下半年停产后停止了该等设备的维护保养,除部分设备报废外(具体清单见评估明细表),其余设备总体状况较差。

车辆包括越野车、随车起重运输车、洒水车和皮卡车,主要购置于2007年以后。车辆均状况较差,尚可使用。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服务器、复印机、空调等,主要购置于2003年以后,除部分设备报废外(具体清单见评估明细表),其余设备总体状况较差。

3)账面原价构成情况

立宇矿业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由购置价、运杂费和安装费等组成;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由购置价和费用等组成,车辆账面原价由车辆购置价和车辆购置税等构成。

立宇矿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折旧及计提减值准备政策

计提减值准备政策:当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将资产的账面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折旧政策:按年限法折旧,其中:机械设备5~10年、运输设备4~10年、电子设备及其他3~10年。

(3)关键性评估假设

假设可用评估对象在原地按停产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

等情况继续使用;假设报废评估对象将处置变现。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以及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评估。

)成本法具体运用成本法是指在资产继续使用前提下,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基本公式: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预计修复费用

)重置成本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对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现行市场购置价、运杂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建设单位管理费、招投标费、可研费、环评费等)和资金成本并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确定。对不需要安装以及运输费用较低的一般设备,参照现行市场购置价格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确定其重置成本。

需安装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不需安装设备的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设备购置价的确定:对于可获得市场销售价格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不易获得市场价格的设备,采用分类价格指数调整确定购置价。

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的确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重置成本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包括设备购置价、运输费、基础及安装调试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监理费、招投标费、勘察设计费、可研费、环评费、工程审计费)产生的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设备、运输费、基础及安

装调试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9%和6%。各种费率的确定依据见下表:

序号费用项目标准(%)依据
1国内运杂费参考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或根据实际发生确定
2基础及安装调试费
3招投标费0.052计价格〔2002〕1980号
4可研费0.133川价发〔2008〕141号
5环评费0.033计价格〔2002〕12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
6勘察设计费2.945计价格〔2002〕10号
7建设单位管理费0.811财建〔2016〕504号
8监理费1.292发改价格〔2007〕670号
9工程审计费0.356川价发〔2008〕141号
10资金成本6.90整体工程合理工期取2年,在合理工期内均匀投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取3.45%

注:由于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评估人员了解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仍参照原收费文件计算,故本次评估参照原收费文件测算。

②车辆车辆的重置成本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成本=车辆不含税购置价+车辆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率+牌照费等对于市场正常销售的车辆,车辆购置价主要选取当地汽车交易市场评估基准日的最新市场报价及成交价格资料予以确定。对于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车辆,则采用将功能类似车辆与委估车辆进行比较,综合考虑车辆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车辆购置价。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率取10%。

③电子设备电子设备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参照现行市场不含税价格确定重置成本。

2)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采用使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式中:已使用年限以企业填写的《清查明细表》中相关栏目数为基础,视实际使用状况等因素予以调整;经济寿命年限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按设备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档次、维护保养水平,并结合行业设备运行特点、考虑设备经过必要合理的维修后达到正常状态的经济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②对正常使用的车辆,根据国家的规定和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分别按使用年限法、行驶里程法计算成新率,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的计算公式是:

成新率=(

-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行驶里程法的计算公式是:

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经济寿命里程)×100%

车辆的经济寿命年限和经济寿命里程,根据现场勘查结果,按车辆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档次、维护保养水平并结合其运行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预计修复费用

根据长期闲置设备资产恢复到正常状态所需要的预计修复费用确定,包括设备的大修、更换零部件及润滑油等费用,根据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及现状分析确定。

)对计提的减值准备评估为

(6)市场法具体应用

市场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1)对已停售且有足够多的交易案例的车辆,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的近期同款车辆交易的可比案例进行比较,对这些可比案例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测算其客观市场价值。

评估思路为先搜集交易实例,选取类似的可比案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进

行交易因素修正,将可比案例在其外部环境状况和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格;进行交易日期修正,将可比案例在其成交日期的价格修正到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进行车辆各项技术状况修正,将可比案例发动机、变速箱、外观、内饰、辅助功能与待估车辆比较,将可比案例车辆技术状况价格修正到评估对象状况下的价格;进行车辆使用状况因素修正,将可比案例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与待估车辆比较,将可比案例车辆价格修正到评估对象相同里程、年限状况下的价格;最后求出比准价格,确定综合结果。各计算公式为:

技术状况修正系数=发动机修正系数×0.3+变速箱修正系数×0.2+车辆外观修正系数×0.2+车辆内饰修正系数×0.2+辅助功能修正系数×0.1使用状况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0.5+行驶里程修正系数×0.5评估价格=可比案例交易价格×交易地点修正系数×购置日期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技术状况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已无同类型号生产、销售的电脑,以其二手价直接确定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

)对报废设备,以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值=处置收入-处置费用(

)评估结果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账面原价账面净值减值准备账面值重置成本评估值增值率%
机器设备27,451.092,797.8023.362,774.4533,248.875,522.6099.05
车辆166.649.470.009.4761.3919.28103.53
电子设备605.5334.2628.445.826.295.07-12.78
合计28,223.262,841.5451.802,789.7433,316.565,546.9598.83

增减值情况及原因分析:

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值5,546.95万元,较账面值2,789.74万元增值2,757.21万元,增值率98.83%。主要原因: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增值5,797.78万元,增值率

21.12%,主要原因为:一是机器设备的基础安装费包含在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账面原值中,本

次评估重置成本考虑了基础安装费;二是机器设备账面原价中不包含应分摊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所致。机器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2,748.15万元,增值率99.05%,主要原因为:一是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二是重置成本评估增值所致。

2)车辆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105.25万元,减值率63.16%,主要原因为:

一是由于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使得车辆价格下降,二是对已无同类型号生产、销售的车辆采用二手价评估,三是部分车辆报废所致。车辆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9.81万元,增值率103.53%,主要原因为:一是评估采用的经济年限长于会计采用的折旧年限,二是报废车辆可变现净值较高所致。(

)电子设备重置成本较账面原价减值

599.24万元,减值率

98.96%,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使得电子设备价格下降,二是对已无同类型号生产、销售的电脑采用二手价评估,三是部分电子设备报废所致。电子设备评估值较账面值减值

0.74万元,减值率

12.78%,主要原因为重置成本减值所致。

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数量及金额土地使用权9宗,用地面积135,975.78㎡,原始入账价值12,681,199.03元、摊余价值9,337,527.61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9,337,527.61元。如下表: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剩余使用年限(年)
1经质修理房用地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27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组2019-11-01号地块工业出让2,252.1544.7
2堆场用地1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1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8号地块工业出让3,155.6044.7
3堆场用地2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4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7号地块工业出让4,591.3344.7
4还原铁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0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四社一号地块工业出让19,472.8337.56
5球磨二米国用(2013)米易县垭口镇出让12,547.8037.56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剩余使用年限(年)
车间用地第0101号回箐村七社二号地块
6经治办公楼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2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社三号地块工业出让5,528.7937.56
7米易选厂用地米国用(2013)第0137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3-07号地块工业出让78,746.8538.53
8综合楼用地米国用(2015)第2348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4-01号地块工业出让2,617.8540.21
9精矿车间用地米集用(2003)字第006号垭口镇回箐村三社工业占用7,062.5828.3
合计135,975.78

(2)土地登记状况、权利状况、利用状况

)土地登记状况

①土地的来源及历史沿革评估对象1-8于2013年-2020年以出让方式从米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评估对象9于2003年以占用方式从米易县国土移民局取得。

②土地登记状况根据立宇矿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评估对象的土地登记状况详见评估对象登记情况一览表:

评估宗地1登记情况一览表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27号
权利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组2019-11-01号地块
不动产单元号510421015003GB00016W00000000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2252.15㎡
使用期限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69年12月12日止

评估宗地2登记情况一览表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1号
权利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8号地块
不动产单元号510421015003GB00018W00000000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3,155.60㎡
使用期限2019年12月13日起至2069年12月12日止

评估宗地3登记情况一览表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4号
权利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7号地块
不动产单元号510421015003GB00017W00000000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4,591.33㎡
使用期限2013年10月9日起2063年10月8日止

评估宗地4登记情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3)第0100号
土地使用权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四社一号地块
地号003002004
图号2960.00-498.00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19,472.83㎡
终止日期2062年10月22日

评估宗地5登记情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3)第0101号
土地使用权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社二号地块
地号003002005
图号2957.60-498.00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12,547.80㎡
终止日期2062年10月22日

评估宗地

登记情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3)第0102号
土地使用权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社三号地块
地号003002006
图号2956.80-500.00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5,528.79㎡
终止日期2062年10月22日

评估宗地7登记情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3)第0137号
土地使用权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3-07号地块
地号/
图号/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78,746.85㎡
终止日期2063年10月11日

评估宗地8登记情况一览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米国用(2015)第2348号
土地使用权人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坐落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4-01号地块
地号003002024
图号2961.80-34498.75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2,617.85㎡
终止日期2065年6月16日

评估宗地

登记情况一览表

集体土地使用证号米集用(2003)字第006号
土地使用者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米易分公司
土地所有者垭口镇回箐村三社
坐落垭口镇回箐村三社
地号
图号
使用权类型占用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7,062.58㎡
终止日期/

)土地他项权利状况根据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信息如下: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土地面积(㎡)抵押情况抵押权人
4还原铁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0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四社一号地块19,472.83已抵押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二路支行
5球磨二车间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1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社二号地块12,547.80已抵押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二路支行
6经治办公楼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2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社三号地块5,528.79已抵押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二路支行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土地面积(㎡)抵押情况抵押权人
7米易选厂用地米国用(2013)第0137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3-07号地块78,746.85已抵押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二路支行

(3)土地利用状况

宗地编号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开发程度土地使用情况设定容积率
1经质修理房用地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27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经质公司使用(小黑箐)1.00
2堆场用地1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1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原矿坝)1.00
3堆场用地2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4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硫铁精矿坝)1.00
4还原铁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0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还原铁)1.00
5球磨二车间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1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球磨二车间)1.00
6经治办公楼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2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经质公司使用(小黑箐)1.00
7米易选厂用地米国用(2013)第0137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综合楼、职工住宿楼、球磨一车间、破碎车间等)1.00
8综合楼用地米国用(2015)第2348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L形办公楼)1.00
9精矿车间用地米集用(2003)字第006号红线外三通,红线内三通一平立宇矿业使用(脱水车间)1.00

)评估方法1)评估方法的确定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以及宗地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确定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成本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①评估宗地1-9为工业用地,难以确定稳定的收益且土地纯收益的剥离存在不确定性,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②评估宗地1-9为已建成的工业用地,今后土地用途不变,故不适宜选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③评估宗地1-8位于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市场交易活跃,可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④评估宗地1-8位于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所在区域有征地案例,可采用成本法评估;

⑤评估宗地1-8位于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未在城区基准地价覆盖范围,故不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评估宗地

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米易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集体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故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我们选用市场法、成本法对评估宗地1-8进行评估,选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对评估宗地

进行评估。

3)市场法具体运用

市场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相似的土地交易实例与评估对象之间加以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交易期日、区域及个别因素、容积率、剩余使用年限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宗地地价=比较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期日修正系数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4)成本法具体运用

成本法是把对土地的所有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基础设施开发费两大部分作为基本成本,运用经济学等量资金应获取等量收益的投资原理,加上基本成本这一投资所应支付的相应利息和产生的相应利润,组成土地价格的基础部分,并同时根据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体现的需要,再加上土地所有权应得的收益(土地增值收益),从而求得土地价格。其基本公式为:

成本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价格=成本价格+土地增值收益评估宗地土地价格=土地价格×年期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基准地价修正法的具体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估价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影响评估对象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影响程度,与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指标说明表中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指标条件相比较,确定这些因素对地价影响程度的档次,对照修正系数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每个影响地价因素的修正系数,用这些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再根据基准地价评估基准日、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分别对评估对象的评估基准日、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进行修正,进而求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使用权价格。其基本公式为:

PI=P×(1±K)×Y×T×D×H+L

PI:修正后地价P:所在区域基准地价
K:区域和个别因素的总修正系数Y: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T:期日修正系数D:容积率修正系数
H:他项权利修正系数L: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4)评估结果

元/㎡,万元

宗地编号账面值(万元)评估方法宗地评估地价(元/m2)宗地面积(m2)宗地总价(万元)增减率%
1933.75市场法、成本法145.002,252.1532.66
2市场法、成本法145.003,155.6045.76
3市场法、成本法145.004,591.3366.57
4市场法、成本法137.0019,472.83266.78
5市场法、成本法137.0012,547.80171.90
6市场法、成本法137.005,528.7975.74
7市场法、成本法139.0078,746.851,094.58
8市场法、成本法141.002,617.8536.91
9基准地价修正法101.007,062.5871.33
合计933.75135,975.781,862.2499.44

评估结果增值原因分析: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值1,862.24万元,较账面价值

933.75万元增值

928.49万元,增值率

99.44%。增值原因为:企业取得土地较早,取得成本较低,而近年来米易县工业用地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上涨,故评估值较账面值评估增值。

7、无形资产——专利权(

)内容及账面金额专利权为10件发明专利,系表外资产,账面值为0。(

)核实情况本次评估通过公开渠道进行核查、收集了专利证书,并对专利的使用情况及先进性等进行了了解。

14件专利权明细如下:

序号发明名称专利类型法律状态申请号申请日公开(公告)号公开(公告)日期
1钒钛铁精矿提铁降钛降硫的选矿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1810916472.X2018-08-13CN109174441B2020-08-28
2用于铁矿粉直接还原的直形隧道窑发明授权授权CN201410431203.62014-08-28CN104215064B2016-09-21
3铁矿粉直接还原方法和设备发明授权授权CN201410431580.X2014-08-28CN104178593B2016-05-25
4用于铁矿粉直接还原的方法和设备发明授权授权CN201410431152.72014-08-28CN104152620B2016-04-06
5由钛白废酸制取二氧化锰的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1310326814.X2013-07-31CN103395843B2015-01-21
6还原制备四氧化三锰的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1210547754.X2012-12-17CN103011295B2014-08-13
7四氧化三锰的制备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1210547731.92012-12-17CN103011294B2014-08-13
8含孔型金属耐磨衬板发明授权授权CN201110325429.42011-10-24CN102350395B2014-04-23
9挤压式铸造装置及采用该装置生产铸件的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1210554556.62012-12-19CN102974802B2013-09-25
10一种钒钛磁铁矿的选矿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1110150308.02011-06-07CN102225358B2013-02-27
序号发明名称专利类型法律状态申请号申请日公开(公告)号公开(公告)日期
11金属化球团和还原铁粉的制备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0910304064.X2009-07-06CN101586172B2010-09-01
12一种用硫酸亚铁生产氧化铁红的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0710202616.72007-11-21CN101172663B2010-06-09
13一种无罐隧道窑还原钒钛磁铁矿的方法发明授权授权CN200710202565.82007-11-16CN101157984B2010-06-02
14用硫酸亚铁生产氧化铁红的方法发明授权权利恢复CN200610021578.02006-08-10CN1004848812009-05-06

经向公司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时间较早,且因公司停产已多年未利用,目前行业内相关技术已经更新,原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不具备先进性,无法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超额贡献。

(3)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未使用且不具备先进性的专利技术直接评估为

(4)评估结果

专利权评估值为

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8、长期待摊费用

)内容及账面金额

长期待摊费用为取得安潘公路使用权发生的工程费用等,原始发生金额

355.69万元、账面值(摊余价值)

177.85万元。

(2)核实情况

本次评估查阅了长期待摊费用的入账凭证、相关合同、会议纪要等,核实结果表明:立宇矿业因经营需要为取得安潘公路的使用权,与米易县安宁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原公路投建方,享有所有权)、会理县财通铁钛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改造建设了安潘公路,按建设款的35%分摊了建设工程款。工程于2010年竣工,因支付结算时间较晚,立宇矿业从2020年开始转长期待摊费用并按剩余预计可使用年限10年进行摊销。

(3)评估方法长期待摊费用为立宇矿业可享有的安潘公路使用权的权益,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值。(

)评估结果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177.85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

(1)内容及账面金额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56.35万元。(

)核实情况本次评估查阅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账面值进行了核对,核对结果一致。

(3)评估方法对增值税留抵税额,可以抵减企业未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的权益,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4)评估结果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56.35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10、应付及预收款项(

)主要业务内容及账面金额1)应付账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付电费、咨询费等,账面值105.57万元。

)其他应付款:主要业务内容为应付关联方往来款、社保费用、食堂费用等,账面值184,972.57万元。(

)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3)评估方法及结果对应付款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1)应付账款评估值105.57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184,972.57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1、应付职工薪酬(

)内容及账面金额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保等,账面值2,862.28万元。(

)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评估方法及结果对应付职工薪酬,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2,862.28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12、应交税费

(1)内容及账面金额应交税费包括应交耕地占用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账面值

86.06万元。(

)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企业的科目余额表、序时账等账簿、纳税申报表、债权人会议资料及债权申报核查统计表、本次专项审计的模拟调整过程等,核实结果表明:

应交税费余额为模拟支付后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3)评估方法及结果对应交税费,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应交税费评估值86.06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预计负债

(1)内容及账面金额预计负债为核销未申报债务而预计的金额,账面值

513.14万元。

(2)核实情况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资料,对形成预计负债的或有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核查了预计负债产生的原因及确认依据。核实结果如下:

根据本次专项审计的意见及结果:立宇矿业及其母公司经质矿产已进入破产重整期已2年多,公司认为后续实际支付的可能性极小并将其核销,但基于谨慎性本次专项审计预留10%的余额以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债权申报。立宇矿业核销未申报债权5,131.39万元,本次预留准备金

513.14万元。

)评估方法及结果

本次评估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预计负债评估值513.14万元,较账面值无增减值。

(七)矿业权评估情况

、矿业权评估假设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开发技术和条件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本次评估假设在设定的年限内可正常延续、变更采矿权许可证,取得相关批文并完成技改和达产。

(3)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产销均衡及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且持续经营。

(4)在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产品价格、税率等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不考虑期后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2、矿业权评估方法

不采用成本法评估的理由:本次评估对象为采矿权,不满足成本法评估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范围为预查和普查阶段的探矿权)。

不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理由:因被评估矿山所属地区同类型矿山交易案例无法收集,不满足市场法评估的条件,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选取收益法中折现现金流量法的理由:根据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分析,评估矿山资源储量资料可依据地质报告取得,采选技术指标、矿山所需投资、生产成本等数据根据设计报告及财务资料取得。因此该矿业权具有一定规模、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具备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参数。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为:

?=

?=??

???

??+???

式中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CO—年现金流出量;(CI—CO)t—年净现金流量;i—折现率;t—年序号(t=1,2,3,···,n);n—评估计算年限。

、矿业权评估参数的确定

(1)评估依据、参考资料本项目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主要依据、参考:《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再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及备案表、《可研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二合一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及相关公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

(2)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计算1)资源储量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累计动用资源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净增减资源储量。

①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和《再评价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量11,267.80万吨,TFe21.10%、TiO

9.46%(TiO

金属量1,066.30万吨)、V

O

0.18%(V

O

金属量20.34万吨)。探明的资源量7,450.50万吨,TFe21.56%、TiO

9.74%(TiO

金属量725.47万吨)、V

O

0.19%(V

O

金属量13.84万吨);推断的资源量3,817.30万吨,TFe20.20%、TiO

8.93%(TiO

金属量340.82万吨)、V

O

0.17%(V

O

金属量

6.50万吨)。其中保有工业品位资源量5,978.80万吨,TFe24.98%、TiO

11.21%(金属量

670.44万吨)、V

O

0.23%(

13.51万吨)。探明的资源量4,386.10万吨,TFe25.36%、TiO

11.38%(TiO

金属量499.01万吨)、V

O

0.23%(V

O

金属量10.10万吨);推断的资源量1,592.70万吨,TFe23.94%、TiO

10.76%(TiO

金属量171.43万吨)、V

O

0.21%(V

O

金属量

3.40万吨)。

②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累计动用资源储量根据现场调查及矿业权人提供的年报资料,储量核实基准日至评估基准日未生产无动用储量。

③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根据现场调查,该采矿权无新增储量,经计算,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11,267.80万吨,TFe21.10%、TiO

9.46%(TiO

金属量1,066.30万吨)、V

O

0.18%(V

O

金属量

20.34万吨)。探明的资源量7,450.50万吨,TFe21.56%、TiO

9.74%(TiO

金属量725.47万吨)、V

O

0.19%(V

O

金属量13.84万吨);推断的资源量3,817.30万吨,TFe20.20%、TiO

8.93%(TiO

金属量

340.82万吨)、V

O

0.17%(V

O

金属量6.50万吨)。其中保有工业品位资源量5,978.80万吨,TFe24.98%、TiO

11.21%(金属量

670.44万吨)、V

O

0.23%(13.51万吨)。探明的资源量4,386.10万吨,TFe25.36%、TiO

11.38%(TiO

金属量

499.01万吨)、V

O

0.23%(V

O

金属量

10.10万吨);推断的资源量1,592.70万吨,TFe23.94%、TiO

10.76%(TiO

金属量171.43万吨)、V

O

0.21%(V

O

金属量

3.40万吨)。2)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计算如下:

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的基础储量可直接作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和(

),可信度系数取

1.0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矿山设计文件中未予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作规定的,可信度系数可考虑在0.5-0.8范围内取值。

本次评估对探明的考虑全部利用,推断的储量参考《可研报告》考虑

0.8

可信度系数调整。经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小黑箐经质铁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10,504.34万吨,TFe21.16%、TiO

9.50%(TiO

金属量

998.13万吨)、V

O

0.18%(V

O

金属量19.04万吨)。其中保有工业品位资源量5,660.26万吨,TFe25.04%、TiO

11.24%(金属量

636.15万吨)、V

O

0.23%(

12.83万吨)。3)采选方案参考《可研报告》,设计露天开采+地下开采。露天开采采用台阶式自上而下开采,汽车--公路开拓运输方式。地下开采设计采用平硐、主斜坡道开拓方案,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方法采矿,井下生产采用无轨运输。

参考《可研报告》,选铁采用磁选法,选钛采用浮选法。选铁设计工艺流程为:三段磨矿+三段磁选。选钛设计工艺流程为:粗细粒级分级+粗细粒级两段强磁选+全粒级浮选。4)产品方案参考《可研报告》及矿山历史实际情况,产品方案为铁精矿(TFe58.00%)、钛精矿(TiO

47.00%)。

5)采选技术指标参考《可研报告》,经计算设计损失量1,244.46万吨(已考虑可信度系数调整),设计采矿回采率97.00%(露采)、86.04%(地采),计算综合采矿回采率为

95.673%,废石混入率为

5.70%(露采)、

10.24%(地采),铁精矿选矿回收率为56.39%,钛精矿选矿回收率40.90%。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10,504.34-1244.46)×95.673%=8,859.17(万吨)经计算小黑箐经质铁矿评估利用可采储量8,859.17万吨,其中露采7,894.25万吨,TFe21.71%、TiO

9.72%;地采964.92万吨,TFe22.82%、TiO210.22%。

)生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

①生产规模参考《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山生产能力、矿山服务年限与储量规模相匹配原则。生产矿山(包括改扩建项目)采矿权评估根据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根据2025年4月24日《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的申请〉的复函》,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的实际生产建设规模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或通过核定的生产能力执行。根据2025年

日《会理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及相关情况的说明》,小黑箐经质铁矿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核定原矿开采规模为

万吨/年,根据公司规划,待在实际开采过程的同步随采利用边界品位铁矿石240万吨/年,总开采利用规模预计达到500万吨/年,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可研报告》对矿山年生产规模进行了验证分析,结合矿山现有工业配套设施,确定矿山生产规模露采为

万吨/年(工业品位

万t+低品位矿石

万t)、地采为110万吨/年。

参考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许可证和《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小黑箐经质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和备案表,设计生产规模露采为260万吨/年、地采为110万吨/年,该生产规模设计针对工业品位矿石。综上所述,在考虑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许可证设计生产规模露采为

万吨/年、地采为110万吨/年,和《可研报告》露采对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240万吨/年(低品位矿石),本次评估参考《可研报告》设计生产规模露采按

500.00万吨/年考虑(工业品位260万t+低品位矿石240万t)考虑,地采按110万吨/年考虑。

②评估服务年限本次评估矿山服务年限计算方法如下:

?=

??×(???)式中:T—为矿山服务年限;

Q—为保有可采储量;A—为矿山生产能力;ρ—矿石贫化率(废石混入率)。经计算,露采矿山服务年限=7894.25÷500÷(1-5.7%)=16.74年,地采矿山服务年限=964.92÷110÷(1-10.24%)=9.77年。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评估计算年限包括“后续勘查年限、建设年限及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三个部分”。

小黑箐经质铁矿为采矿权,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后续勘查期。因矿山尚未完成破产重整等前期准备工作考虑2025年4-12月为准备期。参考《可研报告》建设期为2年(2026年、2027年),2028年产能375万吨,2029年至2042年达产500万吨/年,2043年至2048年为露采减产期(分别为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100万吨、66.42万吨),2049年露采结束地采建成投产55万吨,2050年至2057年达产

万吨/年,2058年地采减产为

万吨,2059年为

万吨。

经计算本次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为34.75年,评估计算期从2025年4月至2059

年12月。

)经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1)投资

①固定资产投资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中,一般假定固定资产投资全部为自有资金,建设期固定资产贷款利息一般不考虑计入投资。依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中,固定资产投资可以采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初步设计等资料中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剔除预备费用、征地费用、基建期贷款利息等之后的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

参考《可研报告》,现有矿山、两个选厂、尾矿库和排土场等资产可修复利用,因此利旧投资金额为54,065.00万元(不含税),其中房屋建筑物30,565.00万元(不含税),机器设备23,500.00万元(不含税)。

露采需追加投资34,419.44万元(含税),其中开拓工程9,751.76万元(含税),房屋建筑物12,029.61万元(含税),机器设备12,638.08万元(含税)。露采不含税投资为31,167.04万元,其中开拓工程8,946.57万元(不含税),房屋建筑物11,036.34万元(不含税),机器设备11,184.14万元(不含税)。

后期地采考虑规模的变化相关投资的同比例回收,另地采追加投资为27,205.73万元(含税),其中开拓工程6,031.98万元(含税),房屋建筑物3,729.35万元(含税),机器设备17,444.40万元(含税)。地采不含税投资为24,392.87万元,其中开拓工程5,533.93万元(不含税),房屋建筑物3,421.42万元(不含税),机器设备15,437.52万元(不含税)。

本次评估考虑评估基准日已形成的利旧资产,露采追加投资在建设期2026年和2027年均匀投入,地采追加投资2046年至2048年均匀投入。

②无形资产投资

参考矿业权人提供的财务资料,矿山已有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1,170.88万元。

参考《可研报告》,需追加土地使用权投资33,439.00万元。

本次评估考虑评估基准日已形成的土地使用权投资,追加投资在建设期2026

年和2027年均匀投入。

③更新改造资金、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根据《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资〔2015〕

号)及矿山实际情况,本次评估不考虑维简费。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规定,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采用不变价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

根据现场的调查,在《矿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次评估假设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资产在本采矿权服务年限期满后可继续被利用,不考虑处置费用等。

井巷工程:根据该矿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本次评估经综合考虑其折旧年限露采为21年、地采为11年,净残值率为0。

房屋建筑物:根据该矿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本次评估经综合考虑其折旧年限为30年,净残值率为5%。考虑在2048年底回收转地采后露采超规模投资残余值10,870.43万元,同时2049年更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3,421.42万元。在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残余值2,107.59万元。

机器设备:根据该矿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本次评估经综合考虑其折旧年限为15年,净残值率为5%。考虑在2043年更新设备类资产34,684.14万元,并回收残值1,734.21万元。考虑在2048年底回收转地采后露采超规模投资残余值16,773.25万元,同时2049年更新设备类资产15,437.52万元,评估计算期末回收残余值4,097.71万元。

④流动资金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本项目评估按扩大指标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黑色金属矿山流动资金可按照固定资产资金率估算,流动资金一般为固定资产资金率15%~20%。考虑本次评估小黑箐经质铁矿位于攀枝花地区,但是交通条件相对较好,评估人员认为流动资金按17.5%考虑较为合理。

经计算,本次评估露采所需流动资金为14,915.61万元、地采为7,205.74万元。本次评估按生产能力考虑流动资金投入,流动资金在评估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2)销售收入

①产品产量及销售量

I、计算公式

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

正常年产品年销售收入=年产品产量×产品销售价格

Ⅱ、年产品产量及销售量:

原矿产量:年原矿产量露采为

500.00万吨、地采为

万吨。

以精矿计价的产品产量:

?=?????=?????

?=?????????=???

?

?????

???

式中:

Sq—销售收入;Qy—原矿产量;Qjs—精矿产量;Pjs—精矿价格;γ—精矿产率;α—采出矿石品位即入选原矿品位;α

—地质平均品位;ρ—矿石贫化率;ε—选矿回收率;β—精矿品位。

露采达产年铁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

回收率÷精矿品位=500.00×21.71%×(1-5.70%)×56.39%÷58%=99.51万吨露采达产年钛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500.00×9.72%×(1-5.70%)×40.90%÷47%=39.90万吨地采达产年铁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

=110.00×22.82%×(1-10.24%)×56.39%÷58%=21.90万吨地采达产年钛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110.00×10.22%×(1-10.24%)×40.90%÷47%=8.78万吨年商品矿假定当年全部对外销售,不考虑库存。

②产品销售价格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产品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定的矿产品计价标准与矿业权确定的产品方案一致;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一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矿产品价格确定的基本方法: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及《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和价格波动大的矿种,可向前延长至5年。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因本次评估小黑箐经质铁矿设计生产规模为大型,评估服务年限34.75年较长,参考上述规定本次评估选取评估基准日前的

期的价格平均值作为本次评

估用产品销售价格。

Ⅰ、铁矿铁矿石作为钢铁生产的重要原料,其供需状况直接影响全球钢铁产业链的稳定。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矿石需求持续旺盛,

截至2022年,全球可用的铁矿石储量约为1,800亿吨。其中,澳大利亚、巴西和俄罗斯位居前列,分别拥有510亿吨、340亿吨和290亿吨的储量。中国铁矿石储量位列第四,拥有200亿吨的可用储量。2022年全球铁矿石产量格局中,澳大利亚、巴西和中国占据前三甲。具体而言,澳大利亚、巴西和中国的可用铁矿石产量分别为

8.8

亿吨、

4.1

亿吨和

3.8

亿吨,分别占据全球可用铁矿石产量的33.8%、15.8%和14.6%。尽管中国铁矿石资源总量可观,但实际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却显得相对紧缺。这主要体现在铁矿石的平均品位上,截至2021年底,国产铁矿石的平均品位为

34.50%,这一数字低于全球铁矿石的平均品位。此外,中国的铁矿石资源中,贫矿所占比例高达80%,而富矿则相对较少。据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铁矿石原矿产量为9.68亿吨,较上年微降1.3%。中国作为全球领先的工业生产大国,面临着巨大的铁矿石需求。近年来国内铁矿勘查投入的减少,以及整体环保政策推动下落后产能的淘汰,使得我国铁矿产量呈现出波动的下降趋势。与2017年之前的水平相比,这一现象愈发明显,进而推动了国内铁矿石进口量和进口金额的持续增长。2020年,中国铁矿石进口量达到了惊人的

11.7亿吨,创下了近年来的峰值。但到了2021至2022年,由于国内产量的回升,进口量有所下降,2022年我国铁矿石进口量为11.07亿吨。根据WIND资讯查询的攀枝花地区铁精矿(TFe59.00%)销售价格,2020年铁精矿销售单价为

557.11元/吨(不含税),2021年为

688.78元/吨(不含税),2022年为567.92元/吨(不含税),2023年为603.04元/吨(不含税),2024年为620.58元/吨(不含税),2025年1-3月为659.35元/吨(不含税)。2020年至2025年3月5年

期平均销售价格为

616.13元/吨(不含税)。

参考委托人安宁股份提供的2020年至2025年

月铁精矿(TFe61.00%)销售价格统计表和销售合同(年度均价详见下表),安宁股份销售价格较攀枝花地区铁精矿价高,主要是品位的不同造成的。

铁精矿销售价格(不含税)对比表

类别5年202020212022202320242025.1-3
攀枝花59%616.13557.11688.78567.92603.04620.58659.35
安宁股份61%640.73590.93707.17540.64637.96682.23685.46

因本次评估产品方案铁精矿品位TFe58.00%,与攀枝花地区铁精矿品位TFe

59.00%较为接近,因此本次评估以攀枝花地区铁精矿(TFe59.00%)销售价格为基础,参考临近矿山铁精矿销售合同,销售价格以TFe59.00%品位为基准,品位每下降1%,销售价格下降40元/吨。经计算本次评估铁精矿(TFe58.00%)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576.13元/吨(

616.13-40=576.13)。Ⅱ、钛矿钛矿是指含有大量钛矿石的矿产,主要成分是二氧化钛(TiO

),是一种重要的金属矿产资源。我国是钛矿资源大国,储量丰富,位居世界第一。数据显示,2023年其储量约为

2.1

亿吨,在全球市场中的占比约为

30.22%。目前,我国钛矿资源总体呈现“钛铁矿多,金红石少”“贫矿多,富矿少”“无单一钛矿,伴生矿种类多”等特点,整体品位偏低。钛铁矿平均品位一般为5%-10%;金红石平均品位一般为1%-5%,多在1%-2%。

我国钛矿资源供应集中。从地区分布来看,我国钛矿资源主要分布于四川省、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等地。其中,四川省的钛矿储量最为丰富,拥有7545.49万吨(以TiO?计)原生钛(磁)铁矿,主要集中在攀西(攀枝花—西昌)地区。我国钛矿下游应用集中于钛白粉领域,2023年占比超过80%;海绵钛为第二大应用领域,占比约为10%。近年来,我国海绵钛产量不断上升,2023年达到

21.8万吨,同比增长24.57%,为钛矿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需求增量。

在下游钛白粉和海绵钛产量增长拉动下,我国钛矿产量(以TiO?计)逐年上升,由2018年的

205.8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

324.7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9.55%。同时,我国也是全球最大钛矿生产国,2023年产量占比约为37.09%。虽然我国钛矿储量、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但其整体品位偏低,优质钛矿占比小,产品产量和质量难以满足钛白粉和海绵钛等下游市场需求。因此,我国不得不从国外大量进口优质钛矿,2023年进口依存度达到33%。从进出口来看,近年来我国钛矿进口规模远大于出口规模,维持贸易逆差状态。同时我国钛矿进口量呈现整体上升态势,2024年突破

万吨大关,同比增长

18.87%;进口额则持续上升,由2019年的32.49亿元增长至106.2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6.73%;其出口量和出口额也均呈现整体上升态势,并在2024年出现爆发式增长,分别达到8.76万吨和6.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8.77%和173.14%。

我国钛矿净出口量由2019年的

30.54万吨整体上升至2024年的

496.51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3.90%。

根据WIND资讯查询的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

46.00%)销售价格,2020年铁矿石销售单价为1,551.12元/吨(不含税),2021年为2,230.09元/吨(不含税),2022年为2,125.17元/吨(不含税),2023年为2,115.30元/吨(不含税),2024年为2,180.30元/吨(不含税),2025年1-3月为2,060.24元/吨(不含税)。2020年至2025年3月5年1期平均销售价格为2,043.70元/吨(不含税)。参考委托人安宁股份提供的2020年至2025年

月钛精矿(TiO

47.00%)销售价格统计表和销售合同(年度均价详见下表),安宁股份销售价格较WIND资讯价格高,主要是品位的不同造成的。

钛精矿销售价格(不含税)对比表

类别5年202020212022202320242025.1-3
攀枝花46%2,043.701,551.122,230.092,125.172,115.302,180.302,060.24
安宁股份47%2,113.241408.902295.292311.312208.232323.852131.85

因本次评估产品方案钛精矿品位TiO

47.00%,与安宁股份历史销售的钛精矿(TiO

47.00%)品位是相同的,因此本次评估参考安宁股份5年1期销售价格的均值钛精矿(TiO

47.00%)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113.24元/吨。

③产品销售收入正常年销售收入=年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露采=99.51×576.13+39.90×2,113.24=141,646.62万元地采=21.90×576.13+8.78×2,113.24=31,168.42万元3)总成本及经营成本

①选取原则与方法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总成本费用是指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而花费的全部成本费用。总成本费用包括直接生产成本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经营成本费用采用总成本费用扣除折旧费、折旧性质维简费、摊销费和财务费用。

直接生产成本费用包括原材料及辅料费、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折旧费、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本次评估采选成本主要参考《可研报告》,同时类比同类型矿山企业综合选取采选成本参数。

②材料及辅料费

参考《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材料及辅料费为

43.81元/吨(不含税)、地采74.73元/吨(不含税),本次评估年材料及辅料费露采为21,904.71万元(=43.81×500.00)、地采为8,220.30万元(=74.73×110.00)。

③燃料及动力费

参考《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

25.70元/吨(不含税)、地采30.93元/吨(不含税),本次评估年燃料及动力费露采为12,848.68万元(=25.70×500.00)、地采为3,402.30万元(=30.93×110.00)。

④工资及福利费

参考《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工资及福利费为9.88元/吨、地采30.26元/吨,本次评估年工资及福利费露采为4,940.19万元(=9.88×500.00)、地采为3,328.60万元(=30.26×110.00)。

⑤折旧费

根据评估指南的规定,折旧费是根据评估基准日评估用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其折旧年限确定。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和工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房屋建筑物为不低于20年,生产设备不低于10年,其他设备不低于5年。根据前述,本次评估开拓工程露采折旧年限取

年、地采为

年,房屋构筑物折旧年限取3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取15年,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开拓工程残值率均取

,房屋构筑物及机器设备残值率均取5%。开拓工程:按平均折旧年限露采为21年、地采为11年,净残值率为0。露采开拓工程折旧额=8,946.57÷21=426.03(万元);地采开拓工程折旧额=5,533.93÷11=503.08(万元);房屋构筑物:按平均折旧年限为

年,净残值率为5%。露采房屋建筑物折旧额=41,601.34×95%÷30=1,317.38(万元);

地采房屋建筑物折旧额=41,601.34×95%÷30×110÷500+3,421.42×95%÷30=

398.17(万元);机器设备:按平均折旧年限为15,净残值率为5%。露采机器设备折旧额=34,684.14×95%÷15=2,196.66(万元);地采机器设备折旧额=34,684.14×95%÷15×110÷500+15,437.52×95%÷15=1,460.98(万元);经测算正常生产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露采为3,940.06万元、地采为2,362.23万元,单位折旧费露采为7.88元/吨、地采为21.47元/吨。

⑥安全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

号)的规定金属矿山露天矿山采矿安全费用按5元/吨计提、地采按10元/吨计提;尾矿库为四等库,按入库尾矿量

元/吨计提。经计算露采单位安全费用为8.61元/吨、地采为13.61元/吨。年安全费用露采为4,302.96万元(=8.61×500.00)、地采为1,496.60万元(=13.61×110.00)。

⑦修理费参考相关设计规范及同类型矿山,修理费一般按房屋构筑物投资的1%和机器设备类投资的3%考虑,经计算单位修理费露采为

2.91元/吨、地采为

7.43元/吨。年修理费露采为1,456.54万元(=2.91×500.00)、地采为

817.78万元(=7.43×110.00)。

⑧环保和复垦费用参考《二合一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及相关公告,环保和复垦动态投资为4,941.64万元,服务年限采出矿石量9,446.42万吨,经计算单位环保和复垦费用为

0.52元/吨,年环保和复垦费用露采为

261.56万元(=0.52×500.00)、地采为

57.54万元(=0.52×110.00)。

⑨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

号),铁和钛矿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销售收入的

1.8%。因工业品位矿石量已处置出让收益,本次评估根据露采和地采利用的低品位矿的比例考

虑计算低品位矿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露采利用低品位矿的比例为44.50%,地采为

36.00%。正常生产年矿业权出让收益=年选矿销售收入×1.8%×44.50%(地采36.00%)露采正常生产年矿业权出让收益为1,134.69万元(=141,646.62×1.8%×44.50%)、地采正常生产年矿业权出让收益为201.99万元(=31,168.42×1.8%×36.00%)。⑩其他制造费用参考《可研报告》,其他制造费用包含修理费,本次评估扣除上述修理费用后,露采采选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6.46元/吨、地采6.95元/吨,本次评估年其他制造费用露采为3,227.77万元(=6.46×500.00)、地采为764.69万元(=6.95×110.00)。

?管理费用Ⅰ、摊销费:根据前述本次评估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34,609.88万元,服务年限采出矿石量9,446.42万吨,经计算单位摊销费用为

3.66元/吨,年摊销费用露采为1,831.90万元(=3.66×500.00)、地采为403.02万元(=3.66×110.00)。

Ⅱ、其他:参考《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管理费用为

1.98元/吨、地采

6.05元/吨,本次评估年管理费用露采为988.04万元(=1.98×500.00)、地采为666.72万元(=6.05×110.00)。

Ⅲ.综上,单位管理费用露采为5.64元/吨、地采为9.72元/吨,年管理费用露采为2,819.94万元(=5.64×500.00)、地采为1,068.74万元(=9.72×110.00)。?销售费用参考《可研报告》,露采和地采采选单位销售费用相同为0.58元/吨,本次评估年销售费用露采为290.99万元(=0.58×500.00)、地采为64.04万元(=0.58×110.00)。?财务费用在矿业权评估中,财务费用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前述达产后所需流动资金露采为14,915.61万元、地采为7,205.74万元。

流动资金的7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根据在评估基准日执行的一年期LPR银行间报价利率

3.10%。经计算单位财务费用露采为

0.65元/吨、地采为

1.42元/吨。年财务费用露采为323.67万元(=0.65×500.00)、地采为156.36万元(=1.42×110.00)。

?总成本费用

年总成本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露采=54,017.17+2,819.94+290.99+323.67=57,451.77(万元)

地采=20,652.02+1,068.74+64.04+156.36=21,941.16(万元)

经计算,采选所需单位总成本费用露采为114.90元/吨、地采为199.47元/吨。

?经营成本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费用

露采=57,451.77-3,940.06-1,831.90-323.67=51,356.14(万元)

地采=21,941.16-2,362.23-403.02-156.36=19,019.55(万元)

经计算,采选所需单位经营成本露采为

102.71元/吨、地采为

172.91元/吨。

4)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资源税。

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为税基,故应先算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矿业权评估中,增值税统一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以销售收入为税基,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号),2019年

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调整为13%、9%。

以下数据以2030年(露采)、2055年为例(地采)。

①应纳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露采=141,646.62×13%=18,414.06(万元)地采=31,168.42×13%=4,051.89(万元)

年进项税额=(年外购原辅材料+年外购燃料动力+修理费)×增值税税率露采=(21,904.71+12,848.68+1,456.54)×13%=4,707.29(万元)地采=(8,220.30+3,402.30+817.78)×13%=1,617.25(万元)年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额=0(万元)年应纳增值税额=年销项税额-年进项税额-年抵扣设备进项增值税露采=18,414.06-4,707.29-0=13,706.77(万元)地采=4,051.89-1,617.25-0=2,434.65(万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应交增值税税额为税基。1985年

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8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本次按规定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应纳增值税的7%。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应纳增值税×7%露采=13,706.77×7%=959.47(万元)地采=2,434.65×7%=170.43(万元)

③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应交增值税税额为税基。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令第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的规定,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额的3%计税。

年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3%露采=13,706.77×3%=411.20(万元)地采=2,434.65×3%=73.04(万元)

④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应交增值税税额为税基。根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规定,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计税。年地方教育费附加=年应纳增值税×2%露采=13,706.77×2%=274.14(万元)地采=2,434.65×2%=48.69(万元)

⑤资源税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省第23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3号),铁、钛选矿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为销售收入的4%。对纳税人开采钒、钛、硫化氢气共伴生矿,减征百分之五十资源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本次评估矿山设计开采年限超过十年,设定自矿山剩余开采年限

年时,向税务局申报衰竭期矿山资源税优惠并备案。正常生产年资源税=年选矿销售收入×4%露采=99.51×576.13×4%+39.90×2,113.24×4%×50%=3,979.53(万元)地采=21.90×576.13×4%+8.78×2,113.24×4%×50%=875.74(万元)5)企业所得税根据2007年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号公布,自2008年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按基本税率25%计算。计算基础为年销售总额减掉准予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总成本费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

年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露采=78,570.50×25%=19,642.63(万元)地采=8,059.35×25%=2,014.84(万元)6)折现率及折现系数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计算公式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无风险报酬

率按距离基准日最近的5年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利率10年平均值取值。根据调查,距离基准日最近的财政部发行的

年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利率

年平均值为3.72%。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按勘探及建设取值,本次评估按0.98%取值;行业风险报酬率考虑按中等偏高取值为1.90%;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按中等取值为1.40%。因此风险报酬率即为

4.28%。折现率=3.72%+4.28%=8.00%折现系数是折现率和时间的函数,是未来资金换算成现在资金的换算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4、矿业权价值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充分调查和在了解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基准准则和程序规范,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估算,确定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50,576.51万元。

(八)特别事项说明

1、利用专业报告情况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资产负债账面值、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系利用委托人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3月、2024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委托人聘请的独立审计机构,是拥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2)评估范围内的一宗采矿权——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账面值29,308.79万元,其矿业权评估结果系直接引用的天健华衡同基准日出具了《矿权评估报告》。天健华衡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其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从其合法性、专业性和适用性上可认为适合于本次评估。

本次评估对《矿权评估报告》开展相关复核工作,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对矿业权评估报告的性质、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依据、参数选取、假设前提、使用限制等进行了充分关注,其矿业权评估报告符合相关矿业权评估准则要求。因此本次资产评估报告引用该报告结论作为对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评估结果。

)评估范围内的低品位矿的总堆量及综合品位主要系利用的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出具的《攀枝花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小黑箐排土场堆积储量方量核定估算成果报告》中的结论。

测量工程为主要勘查手段,采用对比叠加法,即收集整理原排土场的未堆放前的历史地形图与现状地形图叠减计算可得现状堆积总方量,按综合品位(采样化验及收集)及体重计算总储量。

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系具备测绘乙级资质的单位,本次工作手段正确、资源储量估算的工业指标、参数确定、估算方法块段划分合理,本次评估按上述工作成果及估算资源量作为评估测算依据。

、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经质矿产有4项房屋,建筑面积共2,849.29㎡,其建筑物所占土地为子公司立宇矿业所属的工业用地范围内,该等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2)鸿鑫工贸因其建筑物所占土地为租赁土地,其拥有的7项房屋,建筑面积共9,302.77㎡,尚未取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立宇矿业拥有的

项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2,779.32㎡,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对上述存在产权瑕疵的资产,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声明这些资产的产权为其所有。本次对上述未取得或尚未办理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

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评估人员查阅工程资料及现场勘察核实后进行确认评估,对产权完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在评估中未予考虑,对可能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抵押事项立宇矿业的4宗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攀枝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二路支行。

宗地名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位置用途使用权类型土地面积(㎡)剩余使用年限(年)
还原铁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0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四社一号地块工业出让19,472.8337.56
球磨二车间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1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社二号地块工业出让12,547.8037.56
经治办公楼用地米国用(2013)第0102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社三号地块工业出让5,528.7937.56
米易选厂用地米国用(2013)第0137号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3-07号地块工业出让78,746.8538.53

4、主要租赁事项

)鸿鑫工贸房屋建筑所占土地为租赁土地,出租人为会理市小黑箐镇人民政府,租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44年1月1日,租金每年16.00万元(含税)。本次评估假设土地租赁到期后可续期,故未考虑该土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2)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租赁了以下6处房产用于公司、管理人重整期间日常经营办公及居住,不涉及生产。

公司出租人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至
经质矿产张其鲜会理市古城街道725号B幢3单元3楼3号140.00办公2026年5月20日
经质矿产范珍聪、许显卫会理市迎宾大道64号1幢2楼32号29.67办公2026年3月24日
经质矿产孙德配会理市会川路140号3幢1单元9楼17号126.05居住2025年8月31日
经质矿产赵成勇会理市会川路21号8幢1单元4楼8号104.43居住2025年9月14日
鸿鑫工贸张其鲜会理市古城街道725号B幢3单元3楼4号140.00办公2026年5月20日
立宇矿业攀枝花联城商业管攀枝花市东区机场418.32办公2027年4
公司出租人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至
理有限公司路118号“钢城经贸大厦”1栋13层17、18、19、21、22号月19日

、重大诉讼事项根据鸿鑫工贸原股东罗洪友、李世平与立宇矿业签署的《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财通公司黑谷田选矿厂的尾矿无偿输送至鸿鑫工贸尾矿库内,立宇矿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尾矿由立宇矿业自行处置。2023年3月,管理人发出通知:因鸿鑫工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事宜未处理完毕、处于停产状态、暂不具备排尾条件,需停止排尾。继而,罗洪友主张鸿鑫工贸应承担财通公司黑谷田选矿厂因无法排尾而造成的停工损失4,182.26万元,并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管理人经核查后不予确认该笔债权。罗洪友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

日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罗洪友的诉讼请求〔(2024)川3402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2025年5月20日,罗洪友再次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法院提请上诉,目前该案件仍在二审过程中。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

6、重大期后事项1)2025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年期LPR为

3.0%,

年期以上LPR为

3.5%。较估值基准日附近2025年3月30日公布的LPR下滑0.1%。本次估值未考虑利率调整事项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2)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若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之状态、使用方式、市场环境等方面与评估基准日时发生显著变化,或者由于评估假设已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本次评估结论发生重大变化时,不能直接使用本次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截至评估报告日,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的尽职调查情况,未发现涉及评估对象及委估资产的重大期后事项,如果报告日后出现重大期后事项,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7、评估程序受限及采取的弥补措施情形

1)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企业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本次评估中,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师在假定企业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查做出判断。

8、其他事项

)根据经质矿产提供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广实评报字(2020)第022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分期缴纳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请示的批复》(川自然资函〔2020〕

号),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为39,086.69万元。根据矿业权人提供的一般缴款书和税收缴款书,首次13,086.69万元2020年9月27日已缴纳,2022年11月4日、2022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分别缴款93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22,280.00万元尚未缴纳且第二期矿业权出让收益逾期缴纳已产生滞纳金

572.88万元。本次评估对未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及滞纳金已在负债中进行了评估。

2)《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广实评报字(2020)第

号)仅对工业品位铁矿石5978.80万吨评估设计利用。根据《四川省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证明,和《四川省会理市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再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评估基准日保有低品位矿石5,289.00万吨,依据《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

万吨/年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低品位矿石设计利用,因此低品位矿石5,289.00万吨尚未进行采矿权出让收益处置,本次评估参考设计利用的低品位矿占比,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铁、钛矿业权出让收益率计算每年需补缴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在生产成本中考虑该项支出。

)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许可证设计生产规模为

万吨/年。根据2025年

月24日《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的申

请〉的复函》,和2025年4月11日《会理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及相关情况的说明》,待在实际开采过程的同步随采利用边界品位铁矿石240万吨/年,总开采利用规模预计达到500万吨/年,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因此本次评估生产规模露采按

万吨/年(工业品位

万t+低品位矿石240万t)考虑,并假设小黑箐经质铁矿可取得相关批文。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小黑箐经质铁矿估算了铁、钛和钒金属量。但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可研报告》及现场调查,精矿中钒品位较低未达到单独计价标准,同时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也未计算钒销售收入。因此,本次未考虑钒金属评估利用。

)经质矿产排土场占用的土地为临时用地,批准面积共

28.75公顷,批准日期2020年9月4日起两年。临时占用土地的批复使用时间已到期,本次评估假设企业后续能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故未考虑该土地事项对构筑物评估结论的影响。

6)本次专项审计模拟财务报表假设立宇矿业及鸿鑫工贸通过员工代持的10家公司已于2024年

日前完成股权转让,不纳入本模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关转让损益按重整评估报告市场价值308.96万元计入2024年1月1日以前净资产。本次评估依据模拟审计报告未将代持的

家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若实际转让价款与模拟调整价值存在差异,则评估结论应做相应的调整。

序号投资主体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比例
1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米易黑石宝钛业有限公司100%
2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丽江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
3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宁蒗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
4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
5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金石夸亚实业有限公司100%
6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成都庆升商贸有限公司100%
7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辉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8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9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聚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00%
10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坤元矿业有限公司100%

)截至评估基准日,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三家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36,729.98万元,经本次专项审计模拟偿债后的账面剩余金额

1,976.22万元,模拟偿债支付并未实际支付。

)本次专项审计基于《重整计划(修正案)》并假设重整投资款全部到位并模拟对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的重整债权进行了偿债支付,模拟支付的重整债权基于三家公司重整事宜相关的历次民事裁定书及管理人提供的数据。同时,本次专项审计对长期未申报的14,144.26万元债权进行了核销处理,按10%的比例预留了1,414.43万元的风险敞口作为预计负债。因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性合并重整事宜尚在进行中,重整债权并未实际支付,重整事宜可能存在或有负债,未申报债权或未裁定债权可能存在变化,预留的风险敞口或不足以覆盖。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一)估值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华衡出具的《估值报告》,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对经质矿产模拟重整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

日的投资价值进行估值,估值结论如下:

在满足估值假设条件下及安宁股份并购经质矿产100%股权完成后,安宁股份对经质矿产赋能带来协同效应基础上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估值结果为688,762.28万元,较账面值279,498.44万元增值409,263.84万元,增值率为

146.43%;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估值结果为688,762.28万元,较合并口径归母所有者权益账面值35,651.15万元增值653,111.13万元,增值率为1,831.95%。主要增值原因系:

1、存货中存在未记账的低品位矿5,796.13万吨,经开发利用后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

2、经质矿产的矿业权取得时间较早,账面值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且仅考虑了工业矿,本次估值考虑对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同时考虑与安宁股份的协同效应,随着近年矿产品价格的上涨,综合造成增值结果。

(二)估值假设

1、前提假设

)2025年

月,安宁股份与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以及

盈晟实业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拟成为新的重整投资人。根据原重整投资人盈晟实业向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和管理人提交的文件以及新重整投资人安宁股份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制定了《重整计划(修正案)》。2025年

日,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统计,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审议通过《重整计划(修正案)》;2025年

日,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川3402破3号之六的函:原则上同意《重整计划(修正案)》并初步确定安宁股份为重整投资人,将在安宁股份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程序后进行正式批准裁定。《重整计划(修正案)》如获实施,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债权人的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经质矿产100%股权将让渡给新重整投资人。同时,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等三家公司的法人资格将继续保留。

本次假设《重整计划(修正案)》顺利执行,且不存在法律障碍,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鸿鑫工贸、立宇矿业恢复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及审批手续能顺利办理,未来持续经营,并以本次专项审计模拟重整后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经质矿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算。本次专项审计模拟重整后的财务报表编制的主要假设条件如下:

1)假设经质矿产已于2024年1月1日收到全部重整投资款。

)假设全部债务重组、债务豁免以及债权债务的和解、裁定、判决结果均已于2024年1月1日前确定并调整入账。

)假设破产债权按《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约定已于2024年

日支付完毕(其中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裁定的债权按照裁定金额支付,未裁定的按照账面金额支付),且各类资产抵押、质押、冻结情况已解除。

)假设经质矿产子公司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代持的

家股权投资单位已于2024年1月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不纳入本模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相关转让损益计入2024年1月1日以前净资产。

)假设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应当向原股东或原重整投资人分配的股权价值款已分配,且出资人权益已全部让渡给新重整投资人。

(2)假设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产100%股权能顺利完成,在股权收购后经质矿产将按照安宁股份的采选工艺、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管控、产品销售、日常经营管理等众多方面实现统一管理、一体化经营,按照安宁股份给经质矿产赋能情况下实现协同发展。

(3)本次估值以按计划实施并购方案为基础,假设并购整合后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机构尽职,并按并购方案载明的经营管理模式运行,投资并购整合进度按照并购方案整合措施完整、按时执行。

2、特殊性假设

)本次假设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按其现状或修复后能继续使用。

(2)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许可证设计生产规模为260万吨/年。根据2025年4月24日《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的申请〉的复函》,和2025年

日《会理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及相关情况的说明》,待在实际开采过程的同步随采利用边界品位铁矿石

万吨/年,总开采利用规模预计达到

万吨/年,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因此,本次估值假设小黑箐经质铁矿可顺利取得相关批文,生产规模露采按

万吨/年(工业品位

万t+低品位矿石

万t)、地采200万吨/年考虑。(

)本次假设采矿权小黑箐经质铁矿能按预计投资及进度完成技改、恢复生产和达产。

)本次假设采矿权小黑箐经质铁矿以设定的资源储量、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产销计划、开发技术水平以及市场供需水平为基准经营。

(5)安宁股份的潘家田铁矿与小黑箐铁矿处于同一矿脉且紧密相连,潘家田铁矿已根据经营业务状况和国家相关税赋政策取得了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购经质矿产后,安宁股份可根据现有经验和资源以及经质矿产的业务情况申请取得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次假设并购经质矿产后能顺利取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按15%计算,其他相关税赋政策及税率在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除非另有说明,假设经质矿产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假定经质矿产未来管理层负责任地履行资产所有者的义务并称职地对相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管理。

、一般性假设

(1)假定目前行业的产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没有新的法律法规(不论有利或不利)将会颁布。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估值人员充分了解现阶段的宏观经济形势,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处于波动中,但限于职业水平和能力,无法预测其未来走势,因此估值人员假设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在现有水平上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估值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人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料,估值人员假定其为可信并根据估值程序进行了必要的验证,但估值人员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

(5)对于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更新。

(三)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简介

参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估值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标的公司估值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

企业价值中的市场法,是指将估值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

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估值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2、估值方法的选择

本次估值是基于特定收购目的、且考虑收购产生的资源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生产协同效应、技术协同效应、成本管控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和销售协同效应等协同效应的情况下的投资价值估算,因此就本次的估值目的,相比较而言,收益法是从企业整体经营的角度,各资源、资产配置和经营要素有机结合、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价值,具有更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而且安宁股份为并购经质矿产100%股权,已根据公司多年经营情况分析,对本次并购进行了科学的论证,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协同效应下的未来经营和盈利情况可以合理预测,具备收益法测算的基本条件,故本次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测算。

(四)估值情况

1、利润表项目预测

(1)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包括销售精矿。

)历史数据

经质矿产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已停产停业多年,无历史经营数据可有效参考。

2)营业收入预测

①小黑箐矿山开采、选矿及销售

I、产品产量及销售量

计算公式:

正常年产品年销售收入=年产品产量×产品销售价格

年产品产量及销售量:

原矿产量:年原矿产量露采为500.00万吨、地采为200万吨。以精矿计价的产品产量:

Sq=Q_js?P_js=Qy?γ?P_js=Qy?(α?ε)/β?P_js=Qy?(α_0?(1-ρ)?ε)/β?P_js式中:Sq—销售收入;

Qy—原矿产量;Qjs—精矿产量;Pjs—精矿价格;γ—精矿产率;α—采出矿石品位即入选原矿品位;α0—地质平均品位;ρ—矿石贫化率;ε—选矿回收率;β—精矿品位。露采达产年铁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500.00×21.71%×(1-5.70%)×55.00%÷61%=92.28万吨露采达产年钛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500.00×9.72%×(1-5.70%)×42.97%÷47%=41.92万吨露采达产年次钛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

=500.00×9.72%×(1-5.70%)×6.50%÷42%=7.10万吨地采达产年铁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200.00×25.50%×(1-20.00%)×55.00%÷61%=36.79万吨

地采达产年钛精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200.00×11.39%×(1-20.00%)×42.97%÷47%=16.66万吨地采达产年次钛矿年产量=年入选原矿×地质平均品位×(1-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200.00×11.39%×(1-20.00%)×6.50%÷42%=2.82万吨II、销售单价矿产品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确定的矿产品计价标准与矿业权确定的产品方案一致;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销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视为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一致的、估值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矿产品价格确定的基本方法: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

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以估值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估值计算中的价格参数。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和价格波动大的矿种,可向前延长至

年。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估值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因本次估值小黑箐经质铁矿设计生产规模为大型,估值服务年限

31.75年较长,参考上述规定本次估值选取估值基准日前的5年1期的价格平均值作为本次估值用产品销售价格。

A.铁精矿

参考委托人安宁股份提供的2020年至2025年3月铁精矿(TFe61.00%)销售价格统计表和销售合同(年度均价详见下表),安宁股份销售价格较攀枝花地区铁精矿价高,主要是品位的不同造成的。

铁精矿销售价格(不含税)对比表

类别5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3月
攀枝花59%616.13557.11688.78567.92603.04620.58659.35
安宁股份61%640.73590.93707.17540.64637.96682.23685.46

因本次估值产品方案铁精矿品位TFe61.00%,与安宁股份铁精矿品位TFe

61.00%一致,因此本次估值依据安宁股份铁精矿(TFe61.00%)销售价格,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40.73元/吨。

B.钛精矿根据WIND资讯查询的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

46.00%)销售价格,2020年铁矿石销售单价为1,551.12元/吨(不含税),2021年为2,230.09元/吨(不含税),2022年为2,125.17元/吨(不含税),2023年为2,115.30元/吨(不含税),2024年为2,180.30元/吨(不含税),2025年1-3月为2,060.24元/吨(不含税)。2020年至2025年

期平均销售价格为2,043.70元/吨(不含税)。参考委托人安宁股份提供的2020年至2025年

月钛精矿(TiO

47.00%)销售价格统计表和销售合同(年度均价详见下表),安宁股份销售价格较WIND资讯价格高,主要是品位的不同造成的。

钛精矿销售价格(不含税)对比表

类别5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1-3月
攀枝花46%2,043.701,551.122,230.092,125.172,115.302,180.302,060.24
安宁股份47%2,113.241408.902295.292311.312208.232323.852131.85

因本次估值产品方案钛精矿品位TiO

47.00%,与安宁股份历史销售的钛精矿(TiO

47.00%)品位是相同的,因此本次估值参考安宁股份

期销售价格的均值钛精矿(TiO

47.00%)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113.24元/吨。C.次钛矿根据WIND资讯查询的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

38-42%)销售价格,2020年铁矿石销售单价为1,020.44元/吨(不含税),2021年为1,515.66元/吨(不含税),2022年为1,485.93元/吨(不含税),2023年为1,506.87元/吨(不含税),2024年为1,556.83元/吨(不含税),2025年1-3月为1,455.95元/吨(不含税)。2020年至2025年

期平均销售价格为1,423.61元/吨(不含税)。安宁股份42%次钛矿2024年下半年开始生产,生产调试阶段造成2024年下

半年平均价格1,342.37元/吨(不含税)低于上述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

38-42%)销售价格,但2025年1-3月安宁股份42%次钛矿销售价格为1,480.26元/吨(不含税)已高于上述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

38-42%)销售价格。谨慎性考虑,估值人员认为参考WIND资讯查询的攀枝花地区钛精矿(TiO

38-42%)销售价格是合理的,因此本次估值42%次钛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423.61元/吨。III、正常生产年度销售收入正常年销售收入=年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露采=92.28×640.73+41.92×2,113.24+7.10×1,423.61=157,814.22万元地采=36.79×640.73+16.66×2,113.24+2.82×1,423.61=62,786.53万元

②排土场铁钛低品位矿排土场的5,796.13万吨铁钛低品位矿,铁品位15.22%、钛品位5.61%,本次估算系利用的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4月出具的《攀枝花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小黑箐排土场堆积储量方量核定估算成果报告》中的结论。

对于低品位矿,由于直接进入选矿难度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工后才能进入选矿工序,然后制造成精矿再对外销售,本次估值主要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的开发利用方案及利用计划,同时参照前述矿产品价格,按照前述计算方式计算确定。

)营业成本

1)小黑箐矿山开采、选矿及销售

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及辅料费、燃料和动力费、工资及福利、折旧费、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本次估值采选成本主要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同时类比同类型矿山企业综合选取采选成本参数。

①原料及辅料费

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材料及辅料费为24.85元/吨(不

含税)、地采50.04元/吨(不含税),本次估值年材料及辅料费露采为12,424.19万元(=24.85×500.00)、地采为10,008.00万元(=50.04×200.00)。

②燃料动力费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燃料及动力费为

31.37元/吨(不含税)、地采36.60元/吨(不含税),本次估值年燃料及动力费露采为15,683.37万元(=31.37×500.00)、地采为7,320.00万元(=36.60×200.00)。

③工资及福利费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工资及福利费为13.73元/吨、地采

34.11元/吨,本次估值年工资及福利费露采为6,865.09万元(=13.73×500.00)、地采为6,822.00万元(=34.11×200.00)。

④折旧摊销费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土地使用权投资金额和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以及固定资产类别和工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⑤安全费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

号)的规定金属矿山露天矿山采矿安全费用按5元/吨计提、地采按10元/吨计提;尾矿库为四等库,按入库尾矿量

元/吨计提,并设定计提数为当期实际使用数。经计算露采单位安全费用为9.01元/吨、地采为14.01元/吨。年安全费用露采为4,503.11万元(=9.01×500.00)、地采为2,801.97万元(=14.01×200.00)。

⑥修理费参考相关设计规范及同类型矿山,修理费一般按房屋构筑物投资的1%和机器设备类投资的3%考虑,经计算单位修理费露采为1.21元/吨、地采为3.71元/吨。年修理费露采为603.21万元(=1.21×500.00)、地采为741.34万元(=3.71×200.00)。

⑦环保和复垦费用参考《凉山州会理县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小黑箐经质铁矿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及相关公告,环保和复垦动态投资为4,941.64万元,服务年限采出矿石量9,806.31万吨,经计算单位环保和复垦费用为0.50元/吨,年环保和复垦费用露采为251.96万元(=0.50×500.00)、地采为

100.78万元(=0.50×200.00)。

⑧矿业权出让收益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铁和钛矿矿业权出让收益率为销售收入的1.8%。因工业品位矿石量已处置出让收益,本次估值根据露采和地采利用的低品位矿的比例考虑计算低品位矿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露采利用低品位矿的比例为

44.50%,地采为

36.00%。正常生产年矿业权出让收益=年选矿销售收入×1.8%×44.50%(地采36.00%)露采正常生产年矿业权出让收益为1,264.20万元(=157,814.22×1.8%×44.50%)、地采正常生产年矿业权出让收益为

406.89万元(=62,786.53×1.8%×36.00%)。

⑨其他制造费用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其他制造费用包含修理费,本次估值扣除上述修理费用后,露采采选单位其他制造费用为

9.25元/吨、地采

11.90元/吨,本次估值年其他制造费用露采为4,626.04万元(=9.25×500.00)、地采为2,380.66万元(=11.90×200.00)。2)排土场铁钛低品位矿本次估值主要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的开发利用方案及利用计划,同时参照前述成本要素和计算方式计算确定。

(3)税金及附加经质矿产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增值税附加税以及资源税等。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预测营业税金及附加。

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为税基,故应先算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省第

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号),铁、钛选矿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为销售收入的4%。对纳税人开采钒、钛、硫化氢气共伴生矿,减征百分之五十资源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30%资源税。本次估值矿山设计开采年限超过十年,设定自矿山剩余开采年限5年时,向税务局申报衰竭期矿山资源税优惠并备案。

正常生产年资源税=年选矿销售收入×4%

(4)销售和管理费用1)销售费用在安宁股份产业协同的前提下,销售团队采用安宁股份现有的销售团队,参照安宁股份的销售费用率计算考虑。2)管理费用建设期主要考虑现有在职人员及留守人员的薪酬,并根据总体方案保留部分人员,安宁股份安置部分人员。生产期,参考《产业协同可研报告》,露采采选单位管理费用为

1.10元/吨、地采2.73元/吨,排土场采用0.104元/吨计算。

)资产减值损失不考虑。(

)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以利息支出扣减利息收入计算。根据各年资金缺口计算利息支出,考虑所需资金的利息收入。

(7)其他收益无。

(8)所得税费用安宁股份的潘家田铁矿与小黑箐铁矿处于同一矿脉且紧密相连,潘家田铁矿已根据经营业务状况和国家相关税赋政策取得了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购经质矿产后,安宁股份可根据现有经验和资源以及经质矿产的业务情况申请

取得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次假设并购经质矿产后能顺利取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按15%计算。由于标的公司前期经营亏损,本次根据税赋政策考虑可弥补亏损事项。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化,不会影响现金流量,故考虑递延事项。

2、资产负债表项目预测(

)最佳现金余额又称最佳现金持有量,是指现金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又使现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最高时的现金最低持有量。采用现金周转模式预测,计算公式:

最佳现金余额=

预计年现金总需求额现金周转次数(

)营运流动资金营运流动资金(OWC),是指经营性流动资产减去经营性流动负债。财务预测模型中的营运流动资金通常包括存货、应收款项(预收账款)、应付款项(预付账款)等,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按当期缴纳计算,不包括现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流动资产,也不包括短期借款和应付红利等与融资活动相关的流动负债。预测方法如下:

应收款项期末额=

营业收入

应收款项周转率存货期末额=

营业成本

存货周转率应付款项期末额=

营业成本

应付款项周转率各项周转率,参考可比上市公司确定。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和机器设备两类,根据会计政策采用年限法进行折旧和摊销。采用BASE法则预测:

固定资产期末额E

=固定资产期初额B+固定资产购建??资本化维护性支出A

+固定资产购建??直接新增固定资产A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A

?新增固定资产产生的折旧S

?存量固定资产折旧S

本次在考虑原有矿山建设投资、尾款库投资的基础上,再考虑了矿山恢复、安宁股份为适配经质矿产产能规模需要的选厂扩能投资,根据可研报告需要补充增量投资,其中:露采投资36,778.27万元(含税)、地采投资12,505.73万元(含税)、排土场低品位矿利用固定资产投资19,766.28万元(含税)。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土地使用权按矿山服务年限进行摊销、矿业权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采用BASE法则预测:

无形资产期末额E=无形资产期初额B+无形资产购建??直接新增无形资产A

+研发支出资本化转入无形资产A

?新增无形资产产生的折旧S

+存量无形资产折旧?

由于经质矿产的矿山和尾矿库基准日前均为租赁使用,考虑到相关政策因素,本次按转让取得的方式预计土地使用权投资,根据可研报告预计投资金额为33,439.00万元。

(5)非核心资产(净额)

维持估值基准日规模不变。

(6)付息债务

无。

3、估值过程

(1)估值思路

企业价值估值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确定股权价值的估值方法。估值思路:采用DCF模型估算出企业价值,加回现金及非核心资产价值,扣减债务价值,就得到归属于股东的股权价值。计算公式:

E=EV+C+NCA?D

E:股权价值EV:企业价值
C:富余现金NCA:非经营性资产(净额)
D:债务(指融资性负债,即付息债务)

)企业价值(EV)企业价值(EV)是指公司拥有的核心资产运营所产生的价值,采用无杠杆自由现金流模型(UnleveredFreeCashFlow,UFCF)估算,公式:

企业价值?=?=1?

???

?1+??

?+

?1+??

??

UFCF?:第t年的无杠杆自由现金流量n:预测期数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TV:预测期期末资产的可回收价值

1)无杠杆自由现金流量???无杠杆自由现金流量(UFCF)又称为公司自由现金流量(FCFF),是指公司在保持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可以向所有出资人(包括债权人和股权出资人)进行自由分配的现金流。公式:

UFCF=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

?税率T)-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资本性支出=非流动资产期末额?非流动资产期初额+折旧与摊销?经营性长期负债期末额?经营性长期负债期初额营运资金净增加

=经营性流动资产期末额?经营性流动负债期末额?经营性流动资产期初额?经营性流动负债期初额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即UFCF对应的折现率,公式:

Wacc=

1+

??

×?

?

+

??1+

??

×?

?

×1??

D:债务市值E:权益市值
??:基于市值的资本结构K?:税前债务资本成本
K?:股权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

①股权资本成本?

?

股权资本成本采用修正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MCAPM)测算,即:

K

?

=??

+??×?+?

K?:股权资本成本r?:无风险报酬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β:与市场相比该股票的风险程度
r:企业特定风险

Ⅰ、无风险报酬率??。鉴于矿山服务年限为有限年限,且服务年限为31.75年,以距估值基准日

年的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

2.03%作为无风险报酬率。Ⅱ、市场风险溢价??。市场风险溢价是某一时期的市场平均收益率和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

指数的月数据为基础,时间跨度是从指数发布之日(2002年1月)起至估值基准日止,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行情数据库,采用移动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中国无风险利率即以上述距离估值基准日剩余期限为10年期的全部国债到期收益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2025年3月31日的中国市场风险溢价Mrp=6.57%。Ⅲ、贝塔系数β。经质矿产主营业务为销售精矿,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经质矿产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鉴于本次主要考虑安宁股份(002978.SZ)对经质矿产并购后的协同经营,因此直接参考安宁股份(002978.SZ)的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βU值为0.9742。则经质矿产公司具有财务杠杆的β

L值为:

βL=βU×1+1?T×DE=0.9742×1+1?T×DEⅣ、企业特定风险?

?。从以下方面考虑经质矿产未来的经营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来确定企业特定风险(非系统风险):

根据经质矿产的资源规模、所处经营阶段、业务模式、企业规模、协同效应实现的风险、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核心竞争力以及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依赖风险等多种风险综合确定经质矿产的企业特定风险取1.20%。

②税前债务资本成本?

?

以安宁股份基准日现有的实际资本成本为基础,与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较为接近,按

3.50%计算。

③资本结构

??

采用安宁股份前5年的平均资本结构作为标的公司的资本结构。

)预测期期末资产的可回收价值?

预测期期末待估资产包括营运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考虑到矿山企业的地理位置特殊性,固定资产和土地可收回价值较低,本次不予考虑,仅考虑变现能力强的营运资金和存货,按期末账面价值确定可收回价值。

)企业价值?计算

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将无杠杆自由现金流量(UFCF)折现到估值基准日,就得到企业价值。

预测期UFCF现值和:

EV

=?=1?????1+??

?=?734,332.68万元。

预测期期末资产的可回收价值TV现值:

EV

=

?1+???=

327.15万元企业价值:

EV=EV

+EV

=734,546.36万元

(3)现金(C)及非核心资产(NCA)价值根据前述之会计报表重构,重构后的富余现金为零。根据各类非核心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对非核心资产(净额)的估值为NCA=-45,784.08万元。其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值估值
其他应收款(溢余)13.5313.53
长期应收款(溢余)2,561.452,561.45
使用权资产(溢余)237.1323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溢余)0.000.00
溢余及非经营性资产小计2,812.112,812.11
其他应付款(溢余)31,653.2531,653.25
租赁负债(溢余)106.29106.29
长期应付款(溢余)15,422.2115,422.21
预计负债(溢余)4,864.161,414.44
溢余及非经营性负债小计52,045.9148,596.19
非核心净额-49,233.80-45,784.08

)债务(D)价值无。(

)股权(E)价值根据估值思路:

E=EV+C+NCA?D得到经质矿产的股权价值E=688,762.28万元。

(五)特别事项说明

1、利用专业报告情况

)本次估值所使用的资产负债账面值、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与本次评估一致,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八)/1、利用专业报告情况”的第1项。

)本次估值范围内的低品位矿的总堆量及综合品位情况与本次评估一致,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八)/1、利用专业报告情况”的第3项。

2、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

(八)/2、权属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3、抵押事项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

(八)/3、抵押事项”。

、主要租赁事项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八)/4、主要租赁事项”。

5、重大诉讼事项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八)/5、重大诉讼事项”。

、重大期后事项1)2025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年期LPR为

3.0%,

年期以上LPR为

3.5%。较估值基准日附近2025年3月30日公布的LPR下滑0.1%。本次估值已考虑利率调整事项对估值结论的影响。2)估值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若估值对象涉及的资产之状态、使用方式、市场环境等方面与估值基准日时发生显著变化,或者由于估值假设已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本估值结果发生重大变化时,不能直接使用本估值结果,须对估值结果进行调整或重新估算。截至估值报告日,根据委托人及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估值人员的尽职调查情况,未发现涉及估值对象及委估资产的重大期后事项,如果报告日后出现重大期后事项,须对估值结果进行调整或重新估算。

、估值程序受限及采取的弥补措施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八)/7、评估程序受限及采取的弥补措施情形”的第

项。除上述事项外,《估值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的“估值程序受限及采取的弥补措施情形”还包括:

本次估值结果是以委托人安宁股份并购经质矿产后利用安宁股份的技术、采选工艺、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管控、销售渠道等经营优势对经质矿产赋能,在经质矿产现有矿产资源和固定投资的基础上进行协同生产经营,并考虑矿山恢复生产、洗选需要的增量投资,不给安宁股份带来额外负担或投资支出为前提。本次估值结果以中凯俊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出具的《产业协同可研报告》的项目可行性和并购投资方案及整合后盈利预测为基础,并结合对并购双方相关经营数据及财务资料进行必要审阅和分析后得出。但是协同效应及盈利预测实现依赖于并购双方管理层对相关经营规划落实执行,若并购后实际经营情况与并购投资方案、经营规划发生偏差,而时任管理层未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弥补偏差,则本次估值结果不成立。

8、其他事项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一/(八)/8、其他事项”的第1至8项。除上述事项外,《估值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的“其他事项”还包括:

本次估值结论是在明确的并购双方基于特定目的、考虑协同效应的情况下在估值基准日的价值估算数额。本次估值结果仅供报告中载明的报告使用人在本次并购过程中使用且只能在报告中披露的并购阶段使用。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意见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有关评估事项后,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等本次重组各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3、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估值方法选用恰当,评估、估值结论合理,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盈晟实业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天健华衡以2025年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从独立评估机构的角度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进行了验证。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估值假设前提合理,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情况、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情况

标的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报告期内停产停工,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八、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第九节/

一、历史财务报表”。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矿业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将制定协同开采方案,利用其在采选工艺、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管控、销售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快速对标的公司赋能,使得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达到或接近安宁股份现有的生产经营效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考虑协同效应后的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二、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的主营产品系钛精矿、次钛精矿、铁精矿。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及海绵钛,其中钛白粉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好的白色颜料,主要用于生产涂料、塑料、造纸及油墨;海绵钛经加工为钛材后应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能源、舰船、海洋工程、医疗、消费品、建筑等工业、民品领域。钒钛铁精矿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被用于重轨及抗震钢筋等高强度钢的生产。

国内钒钛磁铁矿资源集中在攀西地区,从矿种、区域、开采方式和产品形态一致性来看,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主要采选企业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和安宁股份四家。其中,攀钢集团矿

业有限公司的钛精矿内部自用为主,少量对外销售,钒钛铁精矿全部为内部自用,缺口部分对外采购,采购对象主要为安宁股份与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的钛精矿主要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自用,缺口部分对外采购,钒钛铁精矿主要为对外销售,终端客户以攀西地区的钢铁企业为主,其余部分销往云南周边其他钒钛钢铁企业;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和安宁股份的钛精矿、钒钛铁精矿全部对外销售。钛精矿方面,我国钛精矿长期处于进口状态,国内钛精矿产量保持持续增长;钒钛铁精矿方面,目前攀西地区主要钒钛铁精矿生产企业的产能不能完全满足周边钒钛钢铁企业对钒钛铁精矿的需求,不足部分由周边小型矿厂供应。

标的公司所属钒钛磁铁矿储量丰富,2018年《储量核实报告》显示:工业品位铁矿储量7,511.5万吨,伴生TiO

的量为826.27万吨;2024年《再评价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小黑箐经质铁矿保有矿石资源量1.13亿吨,伴生TiO

的量为1,066.3万吨。此外,立宇矿业排土场堆放大量低品位矿,经专业单位勘察核实后储量达5,796.13万吨,TFe平均品位15.22%,TiO

平均品位5.61%。因此,标的公司资源储量丰富,合理开发利用后经济效益显著。预计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的主要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情况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

综合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情况、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情况的分析,本次评估、估值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估值基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下,可预见的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不会有重大变化,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平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若上述因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具体宏观环境、产业政策、

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恰当应对措施,保证标的资产的正常经营与发展。

(四)标的资产重要指标对评估值的影响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其中矿业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标的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报告期内停产停工,因此无历史销售价格、销量、成本、毛利率等指标。本次对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选取未来主营矿产品的销售价格、矿业权折现现金流量法的折现率作为敏感性分析指标;本次对估值结果的敏感性分析选取未来主营矿产品的销售价格、折现率(Wacc)作为敏感性分析指标。

、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1)未来主营矿产品销售价格敏感性分析

矿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无形资产——矿业权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评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评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
-10%276,185.48-74,391.03-21.22%445,550.21-74,391.03-14.31%
-5%313,381.00-37,195.51-10.61%482,745.73-37,195.51-7.15%
0%350,576.51--519,941.24--
5%387,772.0337,195.5210.61%557,136.7637,195.527.15%
10%424,967.5474,391.0321.22%594,332.2774,391.0314.31%

(2)矿业权折现率敏感性分析

矿业权评估折现率变动幅度无形资产——矿业权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评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评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
-10%387,961.7937,385.2810.66%557,326.5237,385.287.19%
-5%368,753.1618,176.655.18%538,117.8918,176.653.50%
0%350,576.51--519,941.24--
5%333,363.73-17,212.78-4.91%502,728.46-17,212.78-3.31%
10%317,052.05-33,524.46-9.56%486,416.78-33,524.46-6.45%

2、估值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矿产品销售价格敏感性分析

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
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
-10%562,041.28-126,721.00-18.40%
-5%625,401.77-63,360.51-9.20%
0%688,762.28--
5%752,088.7763,326.499.19%
10%815,401.02126,638.7418.39%

(2)折现率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变动幅度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
估值(万元)变动金额(万元)变动幅度
-10%749,038.4960,276.218.75%
-5%718,031.4529,269.174.25%
0%688,762.28--
5%661,104.33-27,657.95-4.02%
10%634,942.07-53,820.21-7.81%

(五)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安宁股份潘家田铁矿与标的公司小黑箐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制定协同开采方案,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安宁股份在采选工艺、综合利用产品、生产成本管控、销售渠道等多方面的优势,可以快速对标的公司赋能,使得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达到或接近安宁股份现有的生产经营效果,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安宁股份与标的公司之间具体的资源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效应、生产协同效应、技术协同效应、成本管控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销售协同效应、人员协同效应、税务协同效应如下:

、资源协同效应

安宁股份拥有的潘家田铁矿与经质矿产的小黑箐铁矿处于同一矿脉且紧密相连,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产后,可实现一体化开采,充分利用和开采探明储量,创造社会价值。同时,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产后,可结合两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方案,最大程度降低两矿毗邻开采的安全生产风险。

2、经营协同效应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产后,将实现减少同行业一个竞争对手,增加公司资源储量、采选能力、尾矿库容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可依据市场实际情况整体规划调节产能和产值,稳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此外,安宁股份凭借其行业影响力和相关业务资源,可带动经质矿产相关业务的持续增长。

3、生产协同效应安宁股份现有选矿能力900万吨,近年每年采出原矿600万吨左右,选矿富余能力

万吨左右。目前,安宁股份的选厂正按国家数转智改要求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改造完成后,可达到1,100万吨的选矿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富余产能可充分利用小黑箐铁矿采出的矿石,巩固区域内的领先地位。未来,安宁股份可视情况改造立宇矿业和鸿鑫工贸的选厂,提高其选矿水平,为周边矿山提供洗选服务,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4、技术协同效应安宁股份拥有钒钛磁铁矿行业内最高的选矿技术能力,主要销售产品为61%品位铁精矿和47%品位钛精矿。经质矿产选矿技术能力处于行业内中下游水平,只能生产58%品位铁精矿和47%品位钛精矿,且回收率偏低。通过本次交易,经质矿产可共享安宁股份的选厂和洗选技术,其采场开采的原矿进入安宁股份的选厂,产出经济价值更高的61%品位的铁精矿,并通过尾矿综合利用生产次钛矿,实现技术协同效应。

、成本管控协同效应安宁股份多年来一直坚持低成本、高产出、质量优的管理要求,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实现有效的成本管控。财务管理部负责所有成本的核算,各个车间、分子公司均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成本分析,每月对当月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整改异常的、不合理的成本开销,有效地降低成本。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的成本管理可以依循安宁股份的成功模式和相关经验,有效地降低成本,实现成本管控协同效应。同时,安宁股份已经建立完善的生产、采购、销售和财务体系,本次交

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将对经质矿产进行整合,裁撤冗余机构、精简人员,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

6、财务协同效应安宁股份与经质矿产之间将形成财务协同效应。安宁股份通过整合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金的优化配置,提升自身的资本利用率和财务稳定性;同时,经质矿产可以借助安宁股份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和完善的财务管理经验,整合财务流程与信息系统,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降低财务与税务风险,进而优化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自身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销售协同效应安宁股份已建立完整的销售队伍,与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对铁精矿需求约

万吨,潜江方圆钛白有限公司、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对钛精矿的需求量约60万吨,且产量需求仍在不断增加。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不需再新增销售团队,不需要新开拓市场和客户,便可利用安宁股份现有渠道销售产品,节省销售费用。

、人员协同效应安宁股份现有员工1,900余人,且部分车间和分子公司仍将陆续招聘员工。经质矿产现有人员

余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除了在矿山恢复建设、开采、运营中必要保留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可由安宁股份其他用人缺口较大的车间、分子公司进行用工安排,结合员工的专业技能匹配最佳岗位,实现人员价值最大化。

9、税务协同效应安宁股份的潘家田铁矿与小黑箐铁矿处于同一矿脉且紧密相连,潘家田铁矿已根据经营业务状况和国家相关税赋政策取得了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宁股份可根据现有经验和资源以及经质矿产的业务情况申请取得西部大开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分析

1、标的资产估值水平与市场类似交易比较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收购境内矿产资源标的的可比交易案例估值情况如下表列示: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标的资产矿种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增值率
1000657.SZ中钨高新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钨、钼、铋多金属矿资产基础法2023/7/31296.48%
2601121.SH宝地矿业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资产基础法2023/5/3161.10%
3002716.SZ湖南白银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铅锌矿资产基础法2022/10/3147.61%
4000630.SZ铜陵有色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铜矿资产基础法2022/6/30256.59%
5601069.SH西部黄金阿克陶百源丰矿业有限公司锰矿资产基础法2021/9/30485.50%
6新疆蒙新天霸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锰矿资产基础法2,053.98%
7000683.SZ博源化工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然碱矿资产基础法2021/8/313,713.55%
8002312.SZ川发龙蟒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磷矿资产基础法2021/6/3012.97%
平均数276.54%
中位数865.97%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增值率为1,358.41%,考虑协同效应后的估值结果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增值率为1,831.95%。

无形资产——矿业权增值的主要原因系矿业权的账面值为其历史取得成本,即矿业权出让收益,而矿业权出让收益仅考虑了工业品位矿。本次评估、估值考虑了对低品位矿的综合利用,本次估值还考虑了安宁股份与标的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影响,结合近年矿产品价格上涨的情况,无形资产——矿业权的增值较高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账外的立宇矿业排土场5,796.13万吨低品位矿进行开发利用后,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增值具有合理性。

综合比较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收购境内矿产资源标的的可比交易案例估值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增值、估值增值合理,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标的资产估值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的主营产品为钛精矿、次钛精矿、铁精矿。截至2025年3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市盈率市净率
1002978.SZ安宁股份18.091.84
2601969.SH海南矿业19.921.98
3600392.SH盛和资源92.301.98
4000629.SZ钒钛股份92.232.12
5000655.SZ金岭矿业19.641.18
6000923.SZ河钢资源18.161.03
7601121.SH宝地矿业34.651.56
8001203.SZ大中矿业17.221.92
平均数39.031.70
中位数19.781.88

注: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5年3月31日市值/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2025年3月31日市值/2025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鉴于标的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报告期内未正常生产经营,不适宜采用市盈率、市净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标的资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2025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年期LPR为

3.0%,

年期以上LPR为

3.5%。较估值基准日附近2025年3月20日公布的LPR下滑0.1%。本次评估未考虑利率调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本次估值已考虑利率调整事项对估值结论的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的尽职调查情况,未发现涉及交易标的的重大期后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估值结果差异分析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盈晟实业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为650,768.80万元,即重整投资款为650,768.80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650,768.80万元较考虑协同效应前的标的资产评估值519,941.24万元溢价幅度为25.16%,较考虑协同效应后的标的资产估值结果688,762.28万元折价幅度为5.52%。本次交易定价位于标的资产评估值和估值结果之间。

安宁股份与标的公司之间存在明显的协同效应,协同效应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三/(五)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考虑协同效应之后的估值结果可以更加充分地反映出安宁股份收购标的资产后的实际价值。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定价具备合理性,且处于公允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性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等本次重组各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重组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具有

合理性。

(三)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估值方法选用恰当,评估、估值结论合理,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盈晟实业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天健华衡以2025年

日为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从独立评估机构的角度对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进行了验证。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估值假设前提合理,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重整投资意向协议》2025年

日,安宁股份(甲方)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作为共同的乙方)以及盈晟实业(丙方)共同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已在上市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中进行披露。根据《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安宁股份已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347,537,602.65元。

二、《重整投资协议》

安宁股份(甲方)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等

家公司(合称乙方)以及重整管理人(乙方代表)于2025年

日签订了《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在满足本协议第十条第3款3.2项的生效条件后,甲方成为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鸿鑫公司及立宇公司)重整投资人。甲方将依据本协议、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计划(修正案)等享有重整投资人的权利、承担重整投资人的义务。对于乙方已经执行的重整计划及已开展的生产经营等,甲方予以接受和认可。

(二)关于保证金转换与退还

1、在以甲方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甲方于2025年

日支付的保证金347,537,602.65元转换为重整投资款。

2、在以甲方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

日内,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将盈晟实业已支付的重整投资款347,537,602.65元退还给盈晟实业。

、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2025年

日按照《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保证金347,537,602.65元,乙方不予退还。如果甲方未就签署《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协议》事项及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经质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取得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该保证金由后续承接盈晟实业重整投资人资格的主体向甲方退还。

(三)关于重整投资款及支付

甲方参考审计评估结果,按照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成交价,同意分期投入人民币6,507,688,013.26元(大写:陆拾伍亿零柒佰陆拾捌万捌仟零壹拾叁圆贰角陆分,含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保证金转换的重整投资款)进行重整投资,有条件取得经质公司100%股权。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按照下列安排支付重整投资款:

1、第一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甲方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3,350,757,834.83元(不含已付的保证金347,537,602.65元)。

2、第二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甲方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1,914,176,552.75元。

3、第三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个月内,甲方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895,216,023.03元。

(四)关于资产交割与处置

1、在甲方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会理法院申请出具将经质公司100%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协助执行文书。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经质公司100%股权过户至甲方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经质公司、鸿鑫公司及立宇公司的采矿权、尾矿库、排土场、生产设备等核心资产,并由管理人依法予以监督。

3、在满足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交接条件后,乙方按现状向甲方移交经质公司、鸿鑫公司、立宇公司的证照、印章、财务账簿、资产等,具体以乙方与甲方正式移交时确认的清单为准。乙方的资产、负债,按照正式移交时的现状交接,具体以乙方与甲方正式移交时确认的清单为准。

4、在甲方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经质公司、鸿鑫公司及立宇公司的股权、采矿权、尾矿库、排土场等核心资产。但在第一期重整投资款支付完毕、经质公司100%股权过户至甲方且三家公司公章等交接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乙方为恢复生产而进行生产建设,并对采矿权、尾矿库、排土场等

进行开发利用,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所得利润优先用于清偿债务。

、乙方将依法申请有关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银行等给予支持以完成信用修复,协调债权人删除对乙方及相关人员的信用惩戒措施等,或者依法申请会理法院向有关单位出具协助执行文书以办理前述事宜。

(五)甲方的保证和承诺

1、已为签署本协议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积极配合乙方和管理人的工作,保障重整计划(修正案)的顺利执行。

3、全面履行甲方关于重整投资所作出的全部承诺。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以及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的以甲方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相关内容。

4、对于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资产、债务、经营及股权等所有情况以及重整投资可能涉及的全部风险,甲方已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完全的了解,并接受全部现状和风险,对于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与责任由甲方自负。

(六)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1、已为签署本协议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2、乙方及管理人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及便利。

、积极推动经甲方确认的重整计划(修正案)获得会理法院裁定批准。

4、履行本协议及经会理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并接受管理人监督。

(七)本协议的违约、终止和解除

1、如以甲方作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后,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乙方债务人财产范围,用于清偿债务。

2、如以甲方作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后,甲方未配合履行重整计划(修正案)或退出重整投资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保证金),不予退还,纳入乙方债务人财产范围,用于清偿债务。

3、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终止或解除。

(八)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但因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会理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等而提供或披露的信息除外。

(九)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应向会理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的以甲方为重整投资人的重整计划(修正案)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与重整计划(修正案)不一致或没有约定的,最终以会理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为准,各方承诺受会理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约束并保证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执行。

、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如下:

3.1本协议第二条保证金条款的第三款生效条件及效力具有独立性,该条款自各方加盖公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且效力独立于其他条款。

3.2

本协议其他条款生效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

(2)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签署《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协议》事项及甲方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经质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

4、管理人发布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公告、竞价须知,以及甲方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所签署的文件等属于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或附件内容,甲方同意遵照执行。但甲方报名参加重整投资人资格拍卖所签署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甲方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根据管理人或会理法院要求作出的书面解释或调整,将作为本协议和重整计划(修正案)组成部分,甲方同意遵照执行。

6、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乙方代表执一份,报会理市人民法院备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重整计划(修正案)》

本次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的《重整计划(修正案)》已经标的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

、偿债资金来源及重整投资款的支付

偿债资金来源于安宁股份投入的重整投资款6,507,688,013.26元及三家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所得。2025年

日,安宁股份已经向管理人账户转入重整投资保证金347,537,602.65元。扣除前述已支付的重整投资保证金347,537,602.65元后的其余重整投资款6,160,150,410.61元由安宁股份于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后分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

个自然日内,安宁股份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3,350,757,834.83元(不含已付的重整投资保证金347,537,602.65元),用于清偿债权(不包括已经依据原重整计划规定清偿的债权及盈晟实业、王泽龙及成都紫东尚未获得清偿的债权)及支付第一期股权价值款2,160,726,918.18元。

(2)第二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安宁股份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1,914,176,552.75元,用于清偿盈晟实业及王泽龙尚未获得清偿的债权。

(3)第三期: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个月内,

安宁股份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895,216,023.03元,先用于清偿成都紫东之外的其他尚未获得清偿的已裁定债权,再用于清偿第二期股权价值款240,558,926.42元,如有剩余再用于清偿成都紫东债权。

、债权调整和清偿

(1)有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在由会理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三十五日内,在对应的担保财产市场评估价值范围内以现金方式清偿,但债务人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有财产担保债权超过担保财产市场评估价值的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并按照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处理。

)职工债权职工债权(含按照职工债权性质清偿的债权)在由会理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三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清偿,但债务人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职工债权中依法应由债务人代扣代缴的社保、个税等,由债务人依法代扣代缴。

)社保债权社保债权(企业欠缴的社保和医保,在缴纳时会将代扣职工个人部分一并缴纳)在由会理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三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清偿,但债务人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税款债权税款债权在由会理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三十五日内以现金方式清偿,但债务人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5)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由会理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九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但债务人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6)未裁定债权未裁定债权在由会理法院裁定确认债权后,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

同类债权清偿方案予以清偿。

、偿债资金的支付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后,对于债权已经会理法院裁定确认且已满足原重整计划规定清偿条件的债权,在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三日内清偿。如债权人已与债务人另行达成债权清偿方案的,按照另行达成的债权清偿方案,由管理人账户支付清偿资金。

债权人应于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后三日内按照指定格式书面向管理人提供受领债权款项的账户信息。逾期不提供或因其自身原因无法通知到的债权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因债权人自身和/或其代理人等原因,导致无法支付,或账户信息错误、账户被冻结、扣划等原因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人自行承担。

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过程中,偿债资金支付至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如前述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债权人应及时向管理人提供新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果债权人未能及时告知账户变更情况的,由此产生的风险与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互负债权债务的,在获得清偿之前需先行结清债权债务,否则将暂缓清偿。如果结算后债权人仍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如果债权人应当向经质公司、鸿鑫工贸或立宇公司开具发票的,应当在受领债权清偿资金前向债务人开具发票,否则债务人将暂缓相应债权清偿款的支付,且该暂缓事项不影响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

4、偿债资金的提存

对于债权已经会理法院裁定确认且满足清偿条件的债权人,如果其未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受领偿债资金的,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应向其分配的偿债资金将提存(不计息)至管理人银行账户,并视为债务人已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履行了清偿责任。

对于提存的偿债资金,自债务人公告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之日起三

年内,债权人因自身原因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的权利,已提存的偿债资金将划转至债务人用于生产经营。对于未裁定债权,相应的偿债资金将提存于管理人账户。在该部分债权满足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清偿条件之后,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如果预留的偿债资金在清偿该部分债权之后仍有剩余的,由债务人用于生产经营。如果安宁股份投入的重整投资款6,507,688,013.26元在扣除股权价值款2,401,285,844.60元后剩余的偿债资金不足以清偿债权的,由债务人依法承担该些债权的清偿义务。根据成都紫东与债务人达成的延期偿债协议书,成都紫东的普通债权895,216,023.03元,将延期至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为安宁股份的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九个月后清偿。鉴于重整计划(修正案)中尚有部分债权未裁定,为了保障重整计划(修正案)的顺利执行,如果预留的偿债资金不足以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清偿债权,成都紫东无条件同意管理人从其普通债权清偿款中拨付款项用于保障其他债权的清偿,且有关风险由成都紫东承担。如果由此导致成都紫东债权未获得清偿的,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九个月后由三家公司未来经营所得清偿成都紫东未获得清偿的债权。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生产经营已停止多年,财务状况已陷入严重困难。为避免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公司重整成本,满足安宁股份对取得债务人控制权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2、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虽然三家公司生产经营停止多年,但其核心资产仍具有较高价值。安宁股份将投入重整投资款6,507,688,013.26元,本案债权人将获得100%清偿,故三家公司股东可以获得相应的股权价值款。鉴于盈晟实业为前期重整程序的顺利推进以及重整计划的制定、表决通过、批准作出积极贡献,且自原重整计划于2023年12月29日获得会理法院裁定批

准以来,盈晟实业在保障资产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为三家公司的技改与复工复产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盈晟实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协调先行解决已退休员工的社保问题,最大化保障员工利益,维系社会的稳定和谐。经三家公司原股东一致同意,经质公司100%股权让渡调整给安宁股份,相应地重整投资款中的2,401,285,844.60元作为股权价值款支付给王泽龙与盈晟实业。其中,第一期重整投资款中支付股权价值款2,160,726,918.18元,第三期重整投资款中支付剩余的股权价值款240,558,926.42元。

3、股权变更与交接事宜对于原重整计划已执行部分及三家公司已开展的生产经营等,安宁股份予以接受和认可;自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盈晟实业终止在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中的重整投资人资格及权利义务,盈晟实业与三家公司签署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协议》解除,且不存在违约责任。

在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三家公司申请会理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办理经质公司100%股权让渡调整事宜。对于盈晟实业原支付的重整投资款347,537,602.65元,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后

日内,由管理人账户支付至盈晟实业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于原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王泽龙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的借款160,000,000.00元形成的债权,在管理人收到第二期重整投资款后

日内,由管理人账户支付至王泽龙指定的银行账户。在经质公司全部股权过户至安宁股份且王泽龙及盈晟实业收到第一期股权价值款2,160,726,918.18元后3个工作日内,三家公司按现状向安宁股份移交经质公司、鸿鑫工贸、立宇公司的证照、印章、财务账簿、资产等,具体以三家公司及安宁股份正式移交时确认清单为准。三家公司的资产负债,按照正式移交时的现状交接,具体以三家公司及安宁股份正式移交时确认清单为准。

4、股权价值款的支付盈晟实业、王泽龙同意其债权合计1,914,176,552.75元(含执行阶段王泽龙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的借款160,000,000.00元)延期至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二期

重整投资款后三日内支付,成都紫东同意其普通债权895,216,023.03元延期至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三期重整投资款后支付。同时,在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盈晟实业、王泽龙、成都紫东已出函同意从管理人账户收到的第一期重整投资款中先行拨付股权价值款2,160,726,918.18元,且由此可能导致的有关风险由盈晟实业、王泽龙、成都紫东自行承担。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且安宁股份向管理人账户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由管理人根据王泽龙的委托向国家税务总局会理市税务局核实王泽龙就收取股权价值款1,681,425,536.70元应当缴纳的税款金额后代王泽龙缴纳税款。

在管理人收到会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经质公司100%股权过户回执或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当日,由管理人账户向王泽龙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股权价值款1,681,425,536.70元扣除有关税款之后的余额;同时,另479,301,381.48元股权价值款,由管理人账户向盈晟实业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另,对于剩余的股权价值款240,558,926.42元,在安宁股份支付的第三期重整投资款已经清偿完毕成都紫东之外的其他已裁定债权或相应偿债资金提存于管理人账户且剩余的资金达到240,558,926.42元后三日内支付盈晟实业。关于盈晟实业的前述股权价值款,由盈晟实业依法自行办理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缴纳。

(三)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效力与执行

1、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表决鉴于重整计划(修正案)对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社保债权及税款债权的清偿方案未进行调整,仍然按照原重整计划执行,已经对其利益进行了充分保护,故本案仅设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修正案)进行表决,各表决组均通过时,重整计划(修正案)即为通过。

、重整计划(修正案)的生效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和第八十七条之相关规定,重整计划(修正案)在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表决通过,并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或各表决组表决虽未通过但经申请会理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3、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效力

重整计划(修正案)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后,原重整计划不再继续执行。但是,原重整计划已获执行且重整计划(修正案)未进行调整的部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修正案)的影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权利义务的承继方。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债权人对外转让债权的,受让人按照原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就该债权可以获得的受偿条件受偿;债权人向两人或两人以上转让债权的,受让人根据其受让的债权比例,按照原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就该债权可以获得的受偿条件受偿。

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效力及于三家公司原股东,在重整受理后至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如果原股东股权发生变动的,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之效力及于其股权的受让方或承继方。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权利经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后,以及未裁定债权经会理法院裁定确认的,该权利持有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执行期限与变更

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执行期限自重整计划(修正案)获得会理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计算,执行期限为九个月。在此期间,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严格依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清偿债务,并随时支付满足清偿条件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如果重整计划(修正案)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执行完毕,应于执行期限届满前向会理法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期限的申请,并根据会理法院批准的延长期限继续执行。

重整计划(修正案)提前执行完毕的,执行期限在执行完毕之日到期。

5、执行完毕的标准

)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重整投资人安宁股份应当支付的重整投资款6,507,688,013.26元已经全额支付至管理人的银行账户。

(2)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全额支付完毕,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按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3)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应当支付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已全额支付完毕或者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清偿方案,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4)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已经满足支付条件应当支付的职工债权已全额支付完毕,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已经满足支付条件的社保债权、税款债权已全额支付完毕或者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清偿方案,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已经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6)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已经满足支付条件应当支付的普通债权已全额支付至债权人指定的账户或者与债权人另行达成清偿方案,或者已提存至管理人的银行账户。

(7)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应当向王泽龙支付的股权价值款1,681,425,536.70元扣除有关税款之后的余额,以及应当向盈晟实业支付的股权价值款719,860,307.90元,已全额支付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经质公司股权已全部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

)对于盈晟实业及王泽龙同意延期至管理人账户收到第二期重整投资款

后3日内再行清偿的债权1,914,176,552.75元已按期足额清偿完毕。(

)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期限届满前,未裁定债权已获得会理法院裁定确认,且已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或者债务人已与债权人另行达成其他清偿方案或者已经按照裁定金额将相应的偿债资金提存于管理人银行账户。

、执行障碍的处理安宁股份应当及时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三家公司应当及时向债权人进行支付,在此前提下,债权人不得向三家公司主张其他权利。否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若三家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修正案),或者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的执行期限届满未执行完毕,虽依法申请延期但未获会理法院批准的,会理法院有权应管理人的请求裁定终止重整计划(修正案)的执行,并宣告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破产。

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过程中,对于债务人财产或股东股权的保全、抵质押措施的解除等需要有关债权人或单位协助执行的,有关债权人应当配合,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或管理人也可向会理法院提出申请,并由会理法院向有关单位出具要求协助执行的司法文书。

(四)其他有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连带债务人追偿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修正案)的影响。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均申报全部债权的,从一方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后,其对另一方的债权额不作调整,但债权人的受偿额不得超出其债权总额。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后,不得再向债务人主张包括追偿权在内的任何权利。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破产案件受理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等破产费用将在重整

计划(修正案)生效后随时优先支付;管理人或债务人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按照相关合同支付;如有其他破产费用,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的进展情况随时支付。

在重整期间产生的共益债务,包括因继续履行合同或新签订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应支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等,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的进展情况由债务人随时支付。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本案所涉破产费用(含管理人报酬)与共益债务金额约为0.91亿元(含预计)。如果前述费用有不足的,从其他债权预留款项中拨款优先清偿。

、关于管理人报酬

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本案普通债权获得全额受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之规定,管理人报酬经计算为26,665,457.06元,管理人已经收取50%;对于剩余的管理人报酬13,332,728.53元,其中10,000,000.00元由管理人在经质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安宁股份名下后

日内收取;余款3,332,728.53元,由管理人在向会理法院提交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后5日内收取。由于债权全额清偿,故前述管理人报酬不占用债权人偿债资源。

鉴于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管理人报酬规定的财产价值总额。故,对于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优先受偿部分的担保物价值对应的管理人报酬,按照管理人报酬规定的上限计算或者与财产担保债权人另行协商确定,由管理人从该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并视为已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对该债权人进行了清偿。

4、财产限制措施的解除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如果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仍然尚未解除的,有关债权人应当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十五日内办理完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手续。

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应当在重整计划(修正

案)生效且其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可以获得优先清偿的款项(即在对应的担保财产评估市场价值范围内清偿的款项)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后十五日内解除完毕有关财产的全部担保措施。对于债务人股东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的债权人或者申请有关机关对债务人股东股权采取了保全措施等限制措施的债权人,应当在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后十五日内解除完毕有关股东股权的全部质押及财产保全等限制措施。

如果债权人未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完毕有关债务人财产和股东股权限制措施的,将暂缓向该债权人实施清偿,因此导致该债权人无法按期受领清偿资金的,不影响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的认定。如果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财产和股东股权限制措施未能够及时解除而对债务人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和损失,或者影响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的,由相关债权人向债务人、股东、新重整投资人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用惩戒消除与修复

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后,有关债权人应在十五日内申请有关部门删除对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的信用惩戒措施;否则,对相应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暂缓支付,待其提出申请后再行支付。如因债权人未能够及时提出申请等原因导致债务人相关信用惩戒措施未能够及时消除,而对债务人生产经营等事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相关债权人向债务人、新重整投资人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后,债务人后续将依法申请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银行等给予支持,协助完成信用修复。如果需要有关债权人配合的,有关债权人应当根据通知及时配合办理。否则,对相应债权人分配的偿债资金暂缓支付,待其协助后再行支付。如因债权人未能够及时协助等原因导致债务人未能够及时完成信用修复,而对债务人生产经营等事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相关债权人向债务人、新重整投资人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债务人主体资格存续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适用实质合并规则进行重整的,各关联企业原则上应当合并为一个企业。但是,根据重整计划

(修正案)确有需要保持企业独立的除外。为了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后续发展需要,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三家公司的主体资格将继续存续。

7、关于核心资产处置限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在安宁股份支付完毕全部重整投资款之前,不得处置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的股权、采矿权、尾矿库、排土场等核心资产。在第一期重整投资款支付完毕且经质公司100%股权过户至安宁股份及三家公司公章等交接后,经质公司、鸿鑫工贸及立宇公司可为恢复生产而进行建设,并可以对采矿权、尾矿库、排土场等核心资产进行利用,但所得利润优先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的日常费用及相关借款。

、债务人日常费用在原重整计划及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期间,债务人聘请律师参与债权确认诉讼或对外主张权利诉讼等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以及工资、社保等日常费用,不占用安宁股份支付的重整投资款。

9、其他未尽事宜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过程中,如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对重整计划(修正案)部分内容存在不同理解,并且该不同理解将导致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受到实质性影响的,该债权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申请管理人对重整计划(修正案)进行解释。

重整计划(修正案)其他未尽事宜,按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节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B08),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划分的限制类与淘汰类产业。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通过重整投资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系上市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协助经质矿产解决债务问题、恢复生产经营,同时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源储量,推动上市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因此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污染行业。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说明,并经查询国家生态环境部网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网站、信用中国及企查查等网站,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属于四川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凉山州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攀枝花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标的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查询国家自然资源部网站、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凉山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信用中国及企查查等网站,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存在未办理产权证书、未取得相关规划或建设手续

即建设的房屋建筑物;同时,标的公司子公司鸿鑫工贸所租赁土地存在瑕疵,标的公司未来复工复产所需占用的土地存在尚未取得相关批复等情况。针对上述事项,标的公司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说明,相关主管部门将支持标的公司依法依规取得土地进行复工复产。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六/

(一)主要资产情况”和“第四节/十一/(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3、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相关规定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低于8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反垄断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等)均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国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社会公众不包括:(

)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不会出现导致安宁股份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审计、评估等相关报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盈晟实业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经质矿产100%股权,经质矿产的出资人为王泽龙、盈晟实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泽龙持有的经质矿产3,200万元股权被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司法冻结〔(2024)沪74执保558号〕,冻结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

法院裁定通过《重整计划(修订案)》后,经质矿产的出资人权益将进行调整,经质矿产100%股权让渡给上市公司,立宇矿业与鸿鑫工贸成为经质矿产的全资子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将申请会理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办理经质矿产100%股权让渡调整事宜;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后,管理人再使用上市公司支付的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向标的公司原出资人支付第一期股权价值款。

鉴于上海金融法院对王泽龙持有的前述经质矿产股权采取了冻结措施,为了保障前述股权调整事宜的顺利实施,王泽龙已出具承诺:“在本人持有的经质公

司股权过户给安宁股份之前,若本人持有的经质公司股权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存在障碍情形,本人将向会理法院提供有效措施,用于解封上述冻结的股权。”标的资产的权属将通过法院协助执行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且王泽龙已出具相关承诺,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标的资产相关债权债务依照《重整计划(修订案)》予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目前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处于亏损状态。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提升,行业地位将进一步巩固。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完善相关内部决策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形成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收购经质矿产100%股权,不涉及向上市公司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故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经质矿产100%股权,系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经质矿产复工复产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十一/

(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经质矿产100%股权,经质矿产的出资人为王泽龙、盈晟实业。王泽龙持有的经质矿产

70.02%股权已被上海金融法院冻结。标的资

产的权属将通过法院协助执行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且王泽龙已出具相关承诺,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时,经质矿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目前处于破产重整过程中,报告期内未产生收入,处于亏损状态。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且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相关内容。

(二)法律顾问意见

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相关内容。

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信永中和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4CDAA1B0045)、2024年度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5CDAA1B0002)。上市公司2025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信永中和对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

XYZH/2025CDAA1B0633)。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3月财务报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并报表口径)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25,338.6938.82%381,920.0440.23%246,941.7334.62%
交易性金融资产22,900.002.09%9,900.001.04%--
应收票据8,628.870.79%7,453.550.79%56,673.647.94%
应收账款8,899.830.81%5,269.300.56%5,283.720.74%
应收款项融资24,220.212.21%25,594.472.70%6,382.940.89%
预付款项2,277.420.21%1,661.020.17%1,771.080.25%
其他应收款35,243.693.22%699.020.07%851.050.12%
存货8,341.120.76%8,560.650.90%7,879.671.10%
其他流动资产32,154.922.93%28,998.363.05%4,196.330.59%
流动资产合计568,004.7451.84%470,056.4149.51%329,980.1546.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1,591.966.53%71,591.967.54%71,991.9610.09%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26,584.152.43%26,895.172.83%28,506.454.00%
固定资产139,245.0512.71%144,211.6315.19%134,238.6318.82%
在建工程116,847.6610.66%84,089.588.86%39,032.415.47%
使用权资产0.000.00%18.940.00%132.590.02%
无形资产68,462.906.25%68,927.627.26%70,173.759.84%
长期待摊费用28,181.592.57%28,052.342.95%19,350.682.71%
递延所得税资产2,647.950.24%2,668.890.28%2,940.820.41%
其他非流动资产74,157.896.77%52,907.315.57%17,009.652.38%
非流动资产合计527,719.1648.16%479,363.4450.49%383,376.9353.74%
资产总计1,095,723.90100.00%949,419.85100.00%713,357.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13,357.08万元、949,419.85万元和1,095,723.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26%、49.51%和51.84%,主要为货币资金和应收票据;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74%、

50.49%和

48.16%,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别为246,941.73万元、381,920.04万元和425,338.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62%、40.23%和38.82%。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2024年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68,371.09万元。充实的资金储备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了保障。

)应收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56,673.64万元、7,453.55万元和8,628.87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4%、0.79%和0.79%。2024年末及2025年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低,主要系客户现金付款增加,同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信用级别较高银行(15家AAA银行)承兑的金额增加,该类应收票据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导致应收票据余额进一步降低。

(2)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71,991.96万元、71,591.96万元和71,591.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09%、

7.54%和

6.53%。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公司持有的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4,238.63万元、144,211.63万元和139,245.0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82%、

15.19%和

12.71%,报告期内变动较小。3)在建工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9,032.41万元、84,089.58万元和116,847.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7%、8.86%和10.66%。2024年末及2025年

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增加主要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所致。

)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0,173.75万元、68,927.62万元和68,462.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4%、

7.26%和

6.25%。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报告期内变动较小。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009.65万元、52,907.31万元和74,157.8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5.57%和6.77%。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随着“年产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有所增加。

2、负债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60,000.0023.71%31,623.8324.25%26,312.4924.41%
应付票据15,044.025.95%12,972.569.95%8,457.037.85%
应付账款26,716.4410.56%24,471.0818.76%22,407.2220.79%
预收款项----2.560.00%
合同负债4,952.671.96%5,015.893.85%2,801.532.60%
应付职工薪酬3,453.591.36%4,724.323.62%4,040.433.75%
应交税费7,517.802.97%6,792.535.21%8,730.178.10%
其他应付款10,270.094.06%6,757.235.18%3,752.883.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050.01%125.340.12%
其他流动负债2,270.320.90%4,443.373.41%7,556.097.01%
流动负债合计130,224.9351.47%96,811.8774.24%84,185.7578.11%
长期借款94,000.8637.15%10,008.757.67%--
租赁负债----11.050.01%
预计负债8,850.763.50%8,856.166.79%8,963.418.32%
递延所得税负债3,373.451.33%3,305.092.53%3,681.503.42%
递延收益16,581.116.55%11,426.388.76%10,936.7810.15%
非流动负债合计122,806.1748.53%33,596.3825.76%23,592.7521.89%
负债合计253,031.11100.00%130,408.25100.00%107,778.5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7,778.50万元、130,408.25万元和253,031.1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8.11%、

74.24%和

51.47%,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1.89%、

25.76%和

48.53%,主要为长期借款、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

)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6,312.49万元、31,623.83万元和60,00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41%、24.25%和23.71%。2025年以来,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考虑到本次并购交易的资金需求较大,预计对现有账面资金的占用较多,公司提前准备部分流动资金以应对未来的日常

营运需求。

)应付票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457.03万元、12,972.56万元和15,044.02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85%、

9.95%和

5.95%。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在与供应商的结算中适当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2,407.22万元、24,471.08万元和26,716.4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0.79%、

18.76%和

10.56%,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相对稳定。

4)应交税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8,730.17万元、6,792.53万元和7,517.8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10%、

5.21%和

2.97%,公司应交税费期末余额相对稳定。

)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752.88万元、6,757.23万元和10,270.0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48%、

5.18%和

4.06%。公司其他应付款有所增加,主要系随着“年产6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推进,公司收到供应商的项目建设保证金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10,008.75万元和94,000.8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67%和37.15%。公司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年产

万吨能源级钛(合金)材料全产业链项目”除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外,还使用银团长期借款投入,随着项目建设推进,公司投入的长期借款增加。

)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8,963.41万元、8,856.16万元和8,850.7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32%、

6.79%和

3.50%。公司预计负债规模相对稳定,主要系计提的潘家田铁矿矿山土地复垦费。

)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0,936.78万元、11,426.38万元和16,581.1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15%、

8.76%和

6.55%,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4.364.863.92
速动比率(倍)4.304.773.83
资产负债率(%)23.09%13.74%15.1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92、4.86和4.36,速动比率分别为

3.83、4.77和4.30,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5.11%、

13.74%和

23.09%,资产负债率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主要系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同时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进一步充实了公司资本金。较低的资产负债率为公司本次通过债务融资收购标的公司保留了足够的空间。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营运能力指标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0.420.220.2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0635.1934.24
存货周转率(次)26.0422.5921.45

注1:年度总资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账面价值+期末总资产账面价值)/2〕注2: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注3:年度存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注4:季度指标相应进行年化处理,例如:一季度总资产周转率=当期营业收入*4/〔(期初总资产账面价值+期末总资产账面价值)/2〕

报告期各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7、0.22和0.4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4.24、

35.19和

31.0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1.45、

22.59和

26.04。钒钛磁铁矿采选属于重资产投入行业,公司资产规模较大,总资产周转率较低,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公司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应收账款规模较小,因此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公司期末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在产品以及耗材及辅料,余额一般较低,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55,014.83100.00%185,702.77100.00%185,599.70100.00%
减:营业成本21,039.3338.24%66,427.5335.77%62,006.5333.41%
税金及附加1,574.152.86%6,262.083.37%5,930.803.20%
销售费用61.240.11%320.980.17%275.120.15%
管理费用2,254.924.10%10,779.845.80%9,980.845.38%
研发费用2,039.773.71%6,017.543.24%5,884.993.17%
财务费用-778.86-1.42%-1,738.70-0.94%-5,249.65-2.83%
加:其他收益428.950.78%1,838.850.99%1,502.170.81%
投资收益-280.14-0.51%1,605.710.86%2,432.181.31%
资产减值损失---254.24-0.14%-30.93-0.02%
信用减值损失-50.04-0.09%-59.37-0.03%-220.40-0.12%
资产处置收益-----57.01-0.03%
营业利润28,923.0452.57%100,764.4554.26%110,397.0859.48%
加:营业外收入16.000.03%31.200.02%150.630.08%
减:营业外支出216.010.39%286.220.15%142.080.08%
利润总额28,723.0352.21%100,509.4354.12%110,405.6359.49%
减:所得税5,690.7310.34%15,379.958.28%16,779.009.04%
净利润23,032.3041.87%85,129.4845.84%93,626.6350.45%
减:少数股东损益1.310.00%-33.46-0.02%-13.86-0.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41.86%85,162.9545.86%93,640.4950.45%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实业收入185,599.70万元、185,702.77万元和55,014.83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640.49万元、85,162.95万元和23,030.99万元,受益于近年来产品价格较为稳定,公司经营业绩较为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毛利率61.76%64.23%66.59%
净利率41.87%45.84%50.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2.132.34

注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注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注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报告期各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66.59%、64.23%和61.76%,净利率分别为

50.45%、

45.84%和

41.87%,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2.34元/股、

2.13元/股和

0.49元/股。总体上,公司毛利率、净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受产品结构调整、矿山不同阶段开采剥离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毛利率、净利率有所波动。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的讨论与分析

(一)交易标的所处行业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二)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1、钒钛磁铁矿情况钒钛磁铁矿是以含铁为主,共伴生钛、钒、钪、钴、镍、铬、镓等元素的多金属共伴生矿,是低合金高强度钢、重轨、钒电池、钒产品、钛材等国家重要基

础产业的原料,是国防军工和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战略地位十分突出。

钒钛磁铁矿原矿经洗选后得到的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及海绵钛。钛白粉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好的白色颜料,主要用于生产涂料、塑料、造纸及油墨;海绵钛经加工为钛材后应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能源、舰船、海洋工程、医疗、消费品、建筑等工业、民品领域。钒钛铁精矿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被用于重轨及抗震钢筋等高强度钢的生产。除钛和铁之外,钒钛磁铁矿同时含有钒、钪、钴、镍、铬、镓等稀贵元素。钒是一种重要的合金元素,在钢铁行业中用作合金添加剂,可以提高钢材的强度、硬度和韧性,是发展新型微合金化钢材必不可少的元素,同时还是重要的储能材料;钪、钴、镍、铬、镓等稀贵元素是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的重要原料。

2、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我国钒钛磁铁矿储量丰富,主要分布在四川攀西地区,少量分布于河北承德、陕西汉中等地区。攀西地区是我国钒钛磁铁矿的主要成矿带,从矿种、区域、开采方式、产品形态一致性来看,攀西地区的钒钛磁铁矿主要采选企业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及安宁股份四家。

)钛资源储量分布情况

钛资源主要储存在钛铁矿、金红石中,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矿产品概要2024》统计,2023年中国钛铁矿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约为

30.43%,排名全球第一。我国的钛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省,根据《2022年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2022年末全国原生钛(磁)铁矿(以二氧化钛计)储量为9,551.82万吨,四川省原生钛(磁)铁矿(以二氧化钛计)储量为7,535.49万吨,占全国储量的78.89%。

)铁矿石储量分布情况

根据《矿产品概要2024》统计,2023年中国铁矿石原矿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约为10.53%,其中铁金属量占全球的比例约为7.93%,中国铁矿石的品位相对较低。我国的铁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辽宁等省,根据《2022年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2022年末全国铁矿矿石储量为162.46亿吨,四川省铁矿矿

石储量为11.70亿吨,占全国储量的7.20%。

、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钒钛磁铁矿原矿经洗选后得到的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主要产品所处市场为钛精矿市场和铁矿石市场。

(1)钛精矿市场情况

)钛精矿供应情况根据《矿产品概要2024》统计,全球主要的钛铁矿产品供应国是中国、莫桑比克、南非、加拿大和挪威,2023年五个国家钛铁矿产品产量占全球产量的比例分别约为

36.05%、

18.60%、

11.63%、

5.81%和

5.00%,中国是全球钛铁矿产量最大的国家。国内钛精矿主要由攀西地区的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供应,根据涂多多数据统计,2023年攀枝花地区钛精矿产量约占国内总产量的82%。

我国钛精矿长期处于进口状态,2019-2023年,我国钛精矿进口量由261万吨增长至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

13.06%;同时,国内钛精矿产量保持持续增长,由2019年的477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704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10.22%。

2019-2023年我国钛精矿产量及进口量情况

数据来源:涂多多

)钛精矿需求情况

钛精矿主要用于生产钛白粉,另有少部分钛精矿用于生产海绵钛,国内市场

对钛精矿的需求主要由国内钛白粉的产量决定。2019年至2024年,国内钛白粉产量由

318.0万吨增加至

476.6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43%。根据钛精矿消耗量/钛白粉产量=2.3的比例推算,2019-2024年,我国钛白粉行业对钛精矿的需求从约

731.4万吨增长到约1,096.2万吨。

2019-2024年我国钛白粉产量情况数据来源:钛白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钛精矿是生产钛材的主要原材料,钛材广泛运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建筑、舰船、医疗等军工和高端工业领域。根据Mysteel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海绵钛产量约为25.79万吨,同比增长24.8%。根据钛精矿消耗量/海绵钛产量=4.0的比例推算,2024年我国海绵钛生产对钛精矿的需求约为103.16万吨。

)钛精矿价格情况

钛精矿价格走势主要受市场供给需求关系变动的影响。从供给端看,供给侧改革、去产能政策、采矿企业开工率等因素影响钛精矿产量,进而影响钛精矿价格;从需求端看,钛白粉价格和钛白粉厂商开工率是影响钛精矿价格的主要因素。2021年至今,钛精矿价格整体呈现小幅波动趋势。

2021年以来钛精矿价格波动情况(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2)铁矿石市场情况

)铁矿石供应情况国内铁矿石原矿品位低,且产量难以满足国内钢铁生产需求,来自巴西、澳大利亚等国的高品位进口矿是我国铁矿石消费的主要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3年,国内生铁产量为87,101万吨,按照铁矿石消耗量/生铁产量=1.6的比例推算,铁矿石消耗量约为139,361.60万吨,2023年铁矿砂及其精矿进口量118,061万吨,进口铁矿石占到国内消耗量的85%左右。国内铁矿石生产企业主要分为钢铁集团下属的铁矿石采选企业和独立的铁矿石采选企业。钢铁集团的下属铁矿石采选企业生产的铁矿石主要满足集团内部冶炼钢铁所需,独立的铁矿石采选企业主要向周边钢铁企业销售产品。总体来看,由于全国的铁矿石资源分布广泛,国内的独立铁矿石采选企业规模较小,较为分散,单个生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较低。

)铁矿石需求情况钒钛铁精矿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的主要原料,钒钛铁精矿提取自钒钛磁铁矿,而国内的钒钛铁精矿主要由攀西地区的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供应。

攀西地区钒钛铁精矿平均品位为55%,品位低于主流的62%品位的铁矿石产品,但相比于其他地区的铁矿石产品,钒钛铁精矿的钒含量高,钒钛钢铁企业以此为原料在冶炼钢铁的同时也能提取钒,能增加钒钛钢铁企业效益;提取钒后

的钢水冶炼的钢材仍含有一定量的钒,在强度、硬度和韧性等方面比普通钢材更具优势,被用于重轨及抗震钢筋等高强度钢的生产。考虑到运输成本,国内大型的钒钛钢铁企业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攀西及周边地区,因此钒钛铁精矿主要在攀西地区销售,攀西地区主要的钒钛铁精矿生产企业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及安宁股份,四家公司的钒钛铁精矿年产能不能满足周边钒钛钢铁企业对钒钛铁精矿的需求,不足部分由周边小型矿厂供应。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发展,钒钛钢铁产品仍会有长期稳定的需求,同时由于重轨、高强度钢材等中高端产品的发展,下游钒钛钢铁企业对钒钛铁精矿的需求也将保持稳定增长。此外,钒还是重要的储能材料,随着国家对能源发展战略的规划,对风电、水电调峰的需要,大型储能电池技术的成熟,下游产业对钒的需求将有所增加。

)铁矿石价格情况

钒钛铁精矿价格主要受国际铁矿石价格的影响,变动趋势与国际铁矿石价格指数趋于一致。2021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在供需差异和结构性差异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呈现波动上行趋势,2021年下半年国内钢厂的铁矿石需求减少,导致铁矿石价格持续下跌;2022年以来铁矿石价格整体呈现小幅波动趋势。

2021年以来西本新干线中国铁矿指数数据来源:西本新干线

(三)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钒钛磁铁矿资源集中在攀西地区,从矿种、区域、开采方式和产品形态

一致性来看,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主要采选企业有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和安宁股份四家。

其中,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的钛精矿内部自用为主,少量对外销售,钒钛铁精矿全部为内部自用,缺口部分对外采购,采购对象主要为安宁股份与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的钛精矿主要为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自用,缺口部分对外采购,钒钛铁精矿主要为对外销售,终端客户以攀西地区的钢铁企业为主,其余部分销往云南周边其他钒钛钢铁企业。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和安宁股份的钛精矿、钒钛铁精矿全部对外销售。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产业政策支持

钒钛磁铁矿是低合金高强度钢、重轨、钒电池、钒产品、钛材等国家重要基础产业的原料。国家历来重视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战略资源的开发利用,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受到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对行业的发展提供直接的保障,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八/(二)/3、主要产业政策”。

(2)下游产品应用领域需求稳定增长

钛精矿方面,目前国内主要钛白粉企业仍在扩产周期,中长期钛白粉市场需求有望保持旺盛。同时,我国钛材行业已由过去的中低端化工、冶金等行业需求,转向中高端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能源、海洋工程、民用消费品、医疗等行业,行业利润由上述中低端领域正逐步快速向高端领域转移,尤其是高端领域的航空航天核心部件、紧固件、3D打印以及高端装备制造等产品精加工领域,终端应用场景逐渐丰富。

钒钛铁精矿方面,下游主要应用领域是钒钛钢铁企业提钒炼钢,随着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落地,未来对含钒钢材的需求量将有所增加。同时,钒还是重要的储能材料,随着国家对能源发展战略的规划,对风电、水电调峰的需要,大型储能电池技术的成熟,下游产业对钒的需求将增加。

(3)钒钛磁铁矿采选技术的进步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钒钛磁铁矿采选技术水平直接影响金属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行业内的优势企业注重技术研发,目前已在低品位钒钛磁铁矿利用、矿浆输送技术、共伴生矿回收利用技术等方面取得了进步并实现了产业化应用。未来随着钒钛磁铁矿采选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钛、钒等共伴生资源的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将得到提升,有利于行业发展。

2、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产品价格波动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的主要产品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均属大宗商品,其价格均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周期性波动。主要产品价格的波动对于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的采购管理、库存管理、销售回款等各方面构成影响,并造成企业业绩波动,不利于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安全与环保支出增加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改革深化,未来矿采选行业可能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规定,进而导致企业增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支出,影响矿采选企业的经营业绩。

(五)行业技术水平

、勘探技术地质勘查行业属传统行业,专业技术涉及成矿理论、成矿预测、找矿方法、勘查手段等方面。近年来,我国矿产地质勘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国具备利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技术完成复杂条件下各类矿产的找矿勘查工作,综合找矿勘查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2、采矿技术根据矿床赋存状态不同,矿床开采方式可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技术稳定、成熟,成本较低;地下开采技术则相对复杂,分为崩落法和充填法等,成本相对较高。近年来,随着矿业的飞速发展,采矿工艺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总体而言,我国采矿方法及工艺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

3、选矿技术选矿技术可分为磁选、浮选和重选等技术,随着技术的革新,目前钒钛磁铁矿主要采用磁选或浮选。钒钛磁铁矿选矿工艺技术和设备发展较快,新型浮选机、磁选机等设备不断应用于生产中,使选厂处理量、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品位、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等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均有所提升。未来,钒钛磁铁矿选矿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是钒等共伴生金属的提取技术。

(六)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1、行政许可壁垒由于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国家对钒钛磁铁矿石的开采实施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按照规定,企业进行钒钛磁铁矿的勘查必须获得《勘查许可证》,进行钒钛磁铁矿开采则需获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同时,矿区如果涉及取用地表或者地下水资源,占用草地或者林地资源,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取得相应资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还在钒钛磁铁矿的生产规模、工艺装备、安全保障、环保实施、生产布局等方面制定相关标准,有严格的准入门槛。

2、资源稀缺性壁垒

钒钛磁铁矿是国家战略资源,国内钒钛磁铁矿主要分布于攀西地区。为保障钒钛磁铁矿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国家将攀西地区定位为国家级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并鼓励引导行业内优势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因此,是否取得钒钛磁铁矿资源是进入行业的重要壁垒。

3、技术壁垒

钒钛磁铁矿是以含铁为主,共伴生钛、钒、钪、钴、镍、铬、镓等元素的多金属共伴生矿,因此钒钛磁铁矿综合开发利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高。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的加强,特别是出台了对绿色矿山认定的标准,对矿山企业从建设期初到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具备先进的技术储备、持续的研发能力及优秀的管理团队是企业能否在行业立足的重要因素。

4、资金壁垒钒钛磁铁矿采选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首先,获得探矿权、采矿权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其次,除矿石采选本身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外,矿区建设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以及相应的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项目综合投资金额较大,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资金实力是进入行业的重要壁垒。

(七)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钒钛磁铁矿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经济周期的影响。

2、行业的区域性由于钒钛磁铁矿资源主要分布在攀西地区,钒钛磁铁矿的采选企业也主要集中在攀西地区。钛精矿为钛白粉的主要原材料,钛白粉生产企业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钛精矿在全国各地销售,无明显的区域性特征。钒钛铁精矿为钒钛钢铁企业的主要原材料,考虑到运输成本,大型钒钛钢铁企业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攀西地区,钒钛铁精矿的销售具有相对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3、行业的季节性钒钛磁铁矿行业无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八)交易标的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上游行业。钛精矿的下游产品包括钛白粉和海绵钛,其中以钛白粉为主。钛白粉是目前性能最好的白色颜料,一方面具有最佳白度和亮度,另一方面具有极佳的分散性、遮盖性和耐候性能,同时,钛具有与人体组织的相溶性,对人体无害。因此,钛白粉被广泛应用于涂料、塑料、造纸、油墨等领域,提升并改变人们的生活品质。海绵钛经加工为钛材后应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舰船、医疗等军工和高端工业领域。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钛材使用范围将不断扩大,钛材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海绵钛对于钛精矿的需求将会得到提高。

钒钛铁精矿的下游产品包括含钒钢材及钒产品。含钒钢材加工成为重轨、含钒板材、高强度线材等各种形态结构的钒钛钢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生活各个领域。钒产品主要用于冶金、化工、钒电池生产等。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对钒钛钢铁产品还会有长期稳定需求,同时由于重轨、高强度钢材等中高端产品的发展,以及钒电池对钒产品需求的增长,钒钛铁精矿的需求也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

三、交易标的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729.9827.26%1,803.351.92%34,895.6426.34%
预付款项545.930.41%223.280.24%355.250.27%
其他应收款6,723.844.99%7.400.01%4.950.00%
存货114.240.08%114.240.12%114.240.09%
流动资产合计44,113.9932.74%2,148.272.28%35,370.0826.70%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561.451.90%2,561.452.72%2,761.282.08%
长期股权投资308.960.23%308.960.33%308.960.23%
固定资产54,474.5640.43%55,586.4359.10%60,166.5645.42%
使用权资产237.130.18%240.290.26%-0.00%
无形资产30,242.5422.45%30,248.9332.16%30,274.4722.85%
长期待摊费用2,481.991.84%2,664.792.83%3,395.992.56%
其他非流动资产306.490.23%290.100.31%203.810.15%
非流动资产合计90,613.1367.26%91,900.9597.72%97,111.0673.30%
资产总计134,727.12100.00%94,049.22100.00%132,481.1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32,481.14万元、94,049.22万元和

134,727.12万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标的公司自2015年逐步进入停产停工状态,其债权债务时间久远,标的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绝大部分已全额计提减值或核销。同时,会理法院于2022年7月受理经质矿产、鸿鑫工贸重整申请,于2023年2月受理立宇矿业重整申请,于2023年

月裁定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重整过程中部分债权债务以裁定、诉讼、和解等方式得以清理。

(1)货币资金报告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现金---
银行存款36,729.981,803.3534,895.64
其中:管理人账户余额35,184.43258.1534,611.39
合计36,729.981,803.3534,895.64
其中:受限资金余额1,535.511,535.16259.98

自标的公司重整受理以来,其货币资金主要通过管理人账户进行收付,主要用于清偿债务、支付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2023年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主要为原重整投资人盈晟实业支付的重整投资保证金;2025年

月,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主要为安宁股份根据《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支付的保证金。此外,标的公司各期末受限资金均为矿山复垦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周转借款15,839.3579,614.2163,385.88
代垫款项8,474.831,764.52-
担保费225.00225.00225.00
备用金197.24420.90420.67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股权转让款100.001,100.001,100.00
其他32.8932.8530.46
小计24,869.3183,157.4865,162.00
减:坏账准备18,145.4783,150.0865,157.05
合计6,723.847.404.95

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已基本计提减值或核销。截至2025年

月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6,723.84万元,主要为应收盈晟实业代偿罗洪友款项。2024年12月,盈晟实业与标的公司签署《关于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协议书》,约定罗洪友起诉立宇矿业普通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案号:(2024)川3402民初1992号〕由盈晟实业负责,由此产生的败诉金额、支付义务由盈晟实业承担。2024年12月,会理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4)川3402民初1992号),判决罗洪友享有普通债权6,710.31万元。后标的公司、罗洪友均提起上诉,2025年

月,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5)川34民终363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破产债权尚未届清偿期限,标的公司账面确认对盈晟实业的其他应收款6,710.31万元,并等额确认对罗洪友的其他应付款。

)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建筑物及构筑物85,921.9685,921.9685,921.96
机器设备41,327.0841,327.0841,327.08
运输设备241.09241.09236.19
电子设备及其他727.75727.75714.97
弃置费用1,826.491,826.491,826.49
合计130,044.36130,044.36130,026.68
二、累计折旧
建筑物及构筑物36,427.1435,442.9431,506.12
机器设备36,685.2736,558.7335,901.16
运输设备224.78224.78224.78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电子设备及其他683.84682.72679.31
弃置费用---
合计74,021.0472,909.1768,311.36
三、减值准备
建筑物及构筑物1,496.371,496.371,496.37
机器设备23.3623.3623.36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29.0529.0529.05
弃置费用---
合计1,548.771,548.771,548.77
四、账面价值
建筑物及构筑物47,998.4548,982.6552,919.47
机器设备4,618.454,745.005,402.57
运输设备16.3216.3211.42
电子设备及其他14.8515.976.61
弃置费用1,826.491,826.491,826.49
合计54,474.5655,586.4360,166.5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0,166.56万元、55,586.43万元和54,474.56万元,主要为建筑物及构筑物、机器设备和弃置费用,符合标的公司过往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4)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1,268.121,268.121,268.12
采矿权31,308.7931,308.7931,308.79
软件3.603.603.60
合计32,580.5132,580.5132,580.51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335.56329.22303.86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采矿权2,000.002,000.002,000.00
软件2.412.362.18
合计2,337.972,331.582,306.04
三、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932.56938.90964.26
采矿权29,308.7929,308.7929,308.79
软件1.191.241.42
合计30,242.5430,248.9330,274.4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274.47万元、30,248.93万元和30,242.54万元,主要为标的公司拥有的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标的公司采矿权按产量法摊销,由于报告期内停产停工,未进行开采,故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矿权价值未摊销。

2、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053.293.35%17,053.293.48%29,494.945.89%
应付票据----19,820.373.95%
应付账款22,963.944.51%32,952.836.73%34,210.366.83%
应付职工薪酬14,092.172.76%13,727.632.81%13,554.182.70%
应交税费2,528.700.50%2,534.680.52%11,066.302.21%
其他应付款428,897.7684.14%404,245.6982.61%373,891.5274.61%
流动负债合计485,535.8695.26%470,514.1296.15%482,037.6796.1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06.290.02%105.360.02%-0.00%
长期应付款15,422.213.03%15,292.953.13%15,691.533.13%
预计负债8,651.821.70%3,442.510.70%3,419.140.68%
非流动负债合计24,180.334.74%18,840.813.85%19,110.673.81%
负债总计509,716.18100.00%489,354.93100.00%501,148.3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总负债分别为501,148.34万元、489,354.93万元和509,716.18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9,494.94万元、17,053.29万元和17,053.29万元,均系抵押担保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4,210.36万元、32,952.83万元和22,963.94万元,主要系破产前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货款、运输装卸费以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等。

截至2025年3月31日,应付账款按破产债权裁定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
已裁定的破产重整日前应付账款12,325.90
未裁定的破产重整日前应付账款10,291.66
破产重整日后新增债务346.38
合计22,963.94

目前,标的公司尚有部分已申报债权因涉及正在进行的诉讼或管理人对债权人和/或债务人核查债权时发表的异议正在进行复核或管理人完成审查后尚未将该等审查结论编入债权表提交债权人、债务人核查等客观原因,尚未经会理法院裁定确认。针对该部分已申报尚未裁定的债权,标的公司综合考虑账载金额、管理人初步确认金额等谨慎确认负债金额,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八节/三/(一)/2/(5)预计负债”。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73,891.52万元、404,245.69万元和428,897.76万元,其中应付利息分别为33,630.92万元、27,239.45万元和27,239.45万元,均为应付商业银行借款利息。

除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40,260.61万元、377,006.24万元和

401,658.31万元,主要包括借款及利息、重整投资保证金、滞纳金及利息等。截至2025年

日,其他应付款按破产债权裁定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
已裁定的破产重整日前其他应付款289,888.62
未裁定的破产重整日前其他应付款24,714.03
破产重整日后新增债务87,055.66
合计401,658.31

未裁定的其他应付款,参考应付账款的处理原则,公司相应计提了预计负债。破产重整日后新增债务主要系标的公司通过借款融资的方式清偿到期破产债权所致。

(4)长期应付款

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系“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为15,691.53万元、15,292.95万元和15,422.21万元。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

日下发的《关于分期缴纳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请示的批复》,标的公司小黑箐铁矿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为39,086.69万元,首次缴纳金额为13,086.69万元,剩余部分在首次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一年前,于每年12月底前分年度平均缴纳。标的公司将分期缴纳的出让收益折现后确认为无形资产采矿权价值。

(5)预计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已申报未裁定破产债权大于账面负债余额预提3,787.67--
未申报破产债权核销预留准备金1,414.43--
矿山复垦预计费用3,449.733,442.513,419.14
合计8,651.823,442.513,419.1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3,419.14万元、3,442.51万元和8,651.82万元,由三部分组成:

1)已申报未裁定破产债权大于账面负债余额预提:对于已申报未裁定的破产债权,根据重整管理人对申报债权的审核意见,未来裁定金额可能大于账面余额,标的公司对差额部分进行预提。

)未申报破产债权核销预留准备金:对于账面有记载但债权人未申报的债权,鉴于标的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时间已较长,标的公司认为后续申报且裁定需要支付的可能性极小故将其核销,并基于谨慎性预留10%的余额以应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债权确认。

3)矿山复垦预计费用:根据2020年申请办理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变更时提交的《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小黑箐经质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所计提的小黑箐经质铁矿土地复垦费用。

3、关于部分债务延期偿付的安排

为推动标的公司顺利完成破产重整工作,标的公司与部分债务人进行了协商,达成债务延期偿付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债权人延期偿付的债权金额偿付安排担保形式
1盈晟实业137,351.60标的公司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偿付安宁股份、紫东投资、罗阳勇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王泽龙54,066.05
3紫东投资89,521.60标的公司在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九个月后偿付。延期偿债期间,无需支付利息

通过上述债务延期偿付安排,标的公司短期内偿债压力减小,为上市公司留下了足够的办理融资手续的时间,有助于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控股股东紫东投资持有标的公司债权,系其支持上市公司并购标的公司所致。由于两矿的特殊位置关系,上市公司长期关注标的公司动向,寻求并购机会。2022年7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公开处置标的公司债权资产,为上市公司介入标的公司破产重整提供了机会。当时,标的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尚不清晰、重整进度尚不明确,风险较大,为控制上市公司资金风险,控股股东决定以自有资金收购标的公司债权包。2022年

月,紫东投资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标的公司贷款债权包,经过破产债权申报、审查程序,2024年7月经

会理法院裁定,确认破产债权金额89,521.60万元。本次交易中,紫东投资持有的破产债权将延期至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九个月后偿付,且延期偿债期间,不计利息。除了上述债务延期偿付以及为标的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为促成本次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先后:

)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维持其日常经营运转在上市公司有意介入标的公司破产重整后,基于法院、管理人、原重整投资人的诉求,各方希望由上市公司出资维持标的公司经营运转。鉴于收购意向尚不明确、风险尚未核实清楚,为控制上市公司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紫东投资自2024年

月起陆续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截至目前,借款余额6,148.72万元,均为无息借款,未来标的公司仅需按协议约定偿还本金。

2)为标的公司尾矿库相关诉讼协议提供连带支付责任标的公司尾矿库因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相关诉讼,秉持相关诉讼新老划断的原则,标的公司、盈晟实业、紫东投资、罗阳勇、王德亮等共同签署了《关于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协议书》,对相关诉讼的处理予以安排,其中:

①关于罗洪友起诉标的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案号:(2024)川3402民初1992号),由此产生的败诉金额和支付义务由盈晟实业承担。若盈晟实业未按时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则未支付部分由王德亮支付给标的公司。

②因罗洪友等向鸿鑫工贸尾矿库排放尾矿而应支付的排尾费(如有)由盈晟实业享受,盈晟实业有权以鸿鑫工贸的名义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500万元以内的)由鸿鑫工贸承担。鸿鑫工贸无力承担的,由紫东投资和罗阳勇承担。若鸿鑫工贸胜诉,则鸿鑫工贸自判决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法院判决认定的款项支付给盈晟实业。若鸿鑫工贸未按时足额支付,则未支付部分由紫东投资和罗阳勇支付给盈晟实业。

根据上述债权形成过程、债务延期偿付安排、借款安排及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安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中实质系协助上市公司参与并购,系上市公司单方面获益的行为,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624.2412,204.0217,718.44
其中: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0.2725.5030.6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488.1811,755.2216,443.8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35.79423.301,243.93
其中:利息费用-20.84770.06
利息收入1.78155.7985.34
加:其他收益-0.370.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745.014,172.59-546.0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7.41-18,192.86-65.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00.00--1,319.6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20,508.18-26,223.93-19,649.53
加:营业外收入-0.01-
减:营业外支出191.54414.58137.29
四、利润总额20,316.64-26,638.50-19,786.83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20,316.64-26,638.50-19,786.8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未产生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产生的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和停工期期间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546.05万元、4,172.59万元和23,745.01万元,系根据法院裁定或判决对账面债务进行调整所产生的债务重组损益。2025

年1-3月,债务重组收益较高,导致当期净利润为正。

(三)重整完成后的模拟财务状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作为标的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支付650,768.80万元重整投资款参与标的公司破产重组。本次重整完成后,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以改善,负债规模大大降低,走出债务泥潭并在上市公司的支持下逐步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因此,标的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模拟报表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的资产负债结构如本报告书“第九节/二、模拟合并报表”所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模拟重整完成后,标的公司总资产92,954.08万元,总负债57,302.93万元,净资产为35,651.15万元。其中,主要资产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主要负债为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

总体上,随着标的公司完成破产重整程序,其债务负担得以解决,资产负债结构回归正常合理水平。同时,随着标的公司复产复工,恢复盈利能力,其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四、本次交易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销售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一步整合完善,未来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下: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维持独立运营的主体,但上市公司将深入把握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标的公司已停产停工多年,上市公司有成熟的钒钛磁铁矿采选经验,上市公司将把现有业务运营经验应用于标的公司,协助标的公司办理复工复产手续、梳理业务流程,在采购、生产、销售、运营等方面实现更全面的资源共享。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中,上市公司也将结合标的公司的资源储量、采选能力等,实行统一规划。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采矿权、排土场、尾矿库、洗选设备、厂房等核心设备仍由其自主投入生产运营。上市公司在确保标的公司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的同时,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以及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其资产配置,提高整体资产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的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等实行统一管理和监控,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并对标的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重大事项进行监督。通过财务整合,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要求。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出于维护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稳定的目的,上市公司将尽量保留其现有人员配置,在现有岗位上进行安置。必要时,上市公司将结合人员年龄、技能、意向等在上市公司整体范围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人才培养机制、薪酬考核制度等方面加强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融合,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

(五)机构整合

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为避免机构冗余,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的机构设置进行适当调整。一方面,对标的公司的财务、采购、销售等部门进行精简优化,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管理,降低标的公司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合规经营能力,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自身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整合风险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但标的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和停产停工状态,面临一定的整合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内控管理方面:上市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内控管理有更高的要求。标的公司长期处于停工停产状态,经营管理存在一定不足。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其内部管理,执行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如果标的公司未能及时适应上市公司的要求,可能导致内控管理风险。

2、人员安排方面:标的公司长期停工停产,大量生产人员处于休假状态,部分员工需要经过一定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才能重新适应工作岗位。如果上市公司未能合理制定相关培训计划、未能向员工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将导致本次交易出现人员整合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上市公司已采取或制定的管理控制措施包括:

1、上市公司已逐步介入标的公司日常经营,逐步理解并掌握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双方的各项制度为标的公司制定更为合理、更高标准的经营管理制度,促使标的公司全面符合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要求。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核心人员也将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在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上,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标的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2、上市公司已全面摸排标的公司员工情况,初步拟定员工整合、培训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在人才培养机制、薪酬考核制度等方面加强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融合,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同时,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派驻优秀管理人员、业务人员,激发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潜力。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主要取决于资源储量、采选能力等。根据《储量核实报告》,经质矿产全矿区保有(122b+331+332+333)工业品位铁矿石资源储量5,978.8万吨,全铁平均品位

24.99%,伴生TiO

资源储量

670.44万吨,TiO

平均品位11.21%;保有(331+332+333)TFe15%-20%低品位铁矿石资源量2,477.1万吨。同时,《再评价报告》对TFe13%-15%资源量的统计,TFe13%-15%的铁矿石资源量为2,811.9万吨。此外,立宇矿业排土场堆放大量低品位矿,经专业单位勘察核实后储量达5,796.13万吨,TFe平均品位

15.22%,TiO2平均品位5.61%。

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源储量将得以大幅度提高。同时,立宇矿业、鸿鑫工贸配套的洗选车间、排土场、尾矿库将大幅度提高公司的采选能力,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以增强。

2、财务安全性分析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23.09%,处于较低水平。本次交易中,公司积极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已经与多家银行达成中长期并购贷款意向,预期贷款利率在

年期LPR下浮40-60BP左右。同时,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债权将延期至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九个月后偿付,该等延期债权主要来源于控股股东的自有资金,短期偿付压力较小。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54%,相对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处于中等水平,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

3、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企业合并》中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对标的资产进行合并,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商誉及无形资产的影响分析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商誉。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0,242.5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2.45%,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68,462.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25%,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绝大部分资产价值集中于其不可替代的特定采矿权,其他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显著不重大,且其未来现金流量高度依赖该项核心资产,在特定采矿权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因出售、年限届满或者开采等原因消耗完毕后,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也将变为零,不存在独立于该特定采矿权而单独存在的商誉。因此,标的公司满足集中度测试,不构成业务,上市公司应将全部收购对价按照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分别确认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不确认商誉或负商誉。根据上述原则,公司将交易对价与除采矿权以外其他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全部确认为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价值,账面价值468,049.55万元。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2025年3月末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36,520.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4.71%,无形资产以本次交易取得的经质矿产采矿权为主。未来,如果经质矿产复产复工不及预期或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则对应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上市公司拥有潘家田铁矿采矿权,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经质矿产主要资产为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鸿鑫工贸主要资产为选钛设备及尾矿库,立宇矿业的主要资产为选铁设备及排土场,三家公司共同组成原矿开采、铁精矿与钛精矿洗选及排尾一体化系

统,生产线相互链接,核心资产配套使用,构成完整的钒钛磁铁矿开采和洗选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源储量、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经质矿产持有的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毗邻公司潘家田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收购整合后,公司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协同制定开发利用方案,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总资产1,095,723.901,545,532.51949,419.851,400,621.09
总负债253,031.11734,722.75130,408.25607,571.12
净资产842,692.79810,809.76819,011.60793,04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37,743.21805,860.17814,063.33788,101.70
营业收入55,014.8355,014.83185,702.77185,702.77
利润总额28,723.0322,629.48100,509.4374,547.80
净利润23,032.3017,110.9085,129.4859,16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17,109.5985,162.9559,20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62.131.48
资产负债率23.09%47.54%13.74%43.38%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上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2024年度、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对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23.09%47.54%13.74%43.38%
流动比率(倍)4.362.774.862.76
速动比率(倍)4.301.924.771.6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注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注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但仍处于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标的公司是一家曾经成熟运营的钒钛磁铁矿开采、洗选和销售企业,但停产停工近十年,需要一定的资本性投入以恢复其生产经营能力。根据《产业协同可研报告》,上市公司为推动标的公司复工复产,主要投资分为两部分,一是排土场低品位矿回采,二是矿山开采,包含铺底流动资金在内的全部投资约12亿元。

一方面,上述投资将逐步分期投入,特别是征地补偿等费用系随着生产占用逐步投入,不会集中形成资金压力,上市公司有能力提供相应的支持。另一方面,前期针对排土场低品位矿回采的投入较少,但可快速实现现金回笼,以支持后期矿山开采投入。因此,本次交易导致的新增资本性支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安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将依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及时制定相应的人员安置方案。

5、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历史财务报表信永中和对标的公司2023-2024年度以及2025年1-3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分别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729.981,803.3534,895.64
预付款项545.93223.28355.25
其他应收款6,723.847.404.95
存货114.24114.24114.24
流动资产合计44,113.992,148.2735,370.0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561.452,561.452,761.28
长期股权投资308.96308.96308.96
固定资产54,474.5655,586.4360,166.56
使用权资产237.13240.29-
无形资产30,242.5430,248.9330,274.47
长期待摊费用2,481.992,664.793,395.99
其他非流动资产306.49290.10203.81
非流动资产合计90,613.1391,900.9597,111.06
资产总计134,727.1294,049.22132,481.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7,053.2917,053.2929,494.94
应付票据--19,820.37
应付账款22,963.9432,952.8334,210.36
应付职工薪酬14,092.1713,727.6313,554.18
应交税费2,528.702,534.6811,066.30
其他应付款428,897.76404,245.69373,891.52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合计485,535.86470,514.12482,037.6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06.29105.36-
长期应付款15,422.2115,292.9515,691.53
预计负债8,651.823,442.513,419.14
非流动负债合计24,180.3318,840.8119,110.67
负债合计509,716.18489,354.93501,148.34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4,570.004,570.004,570.00
资本公积7,602.357,602.357,602.35
盈余公积28.5728.5728.57
未分配利润-387,189.98-407,506.62-380,868.12
股东权益合计-374,989.07-395,305.71-368,667.2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34,727.1294,049.22132,481.1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0.2725.5030.6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488.1811,755.2216,443.8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35.79423.301,243.93
加:其他收益-0.370.0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745.014,172.59-546.0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7.41-18,192.86-65.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00.00--1,319.6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二、营业利润20,508.18-26,223.93-19,649.53
加:营业外收入-0.01-
减:营业外支出191.54414.58137.29
三、利润总额20,316.64-26,638.50-19,786.8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20,316.64-26,638.50-19,786.8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0,316.64-26,638.50-19,786.8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6.22166.99476.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6.22166.99494.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3.18-318.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93.033,181.005,514.84
支付的各项税费5.788,542.4856.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40.128,600.471,178.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2.1120,323.957,068.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89-20,156.96-6,573.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37.4693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73.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10.9693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96-93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492.1768,215.30114,504.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492.1768,215.30114,504.30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305.3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9,909.4672,507.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0,214.8572,507.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492.17-11,999.5541,996.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926.28-34,367.4734,493.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8.1934,635.67142.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194.47268.1934,635.67

二、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为了能够更好的反映标的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的财务状况,标的公司编制了模拟财务报表,并由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模拟合并报表审计报告》。根据《模拟合并报表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76.221,803.35
预付款项545.93223.28
其他应收款13.537.40
存货114.24114.24
流动资产合计2,649.922,148.2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561.452,561.45
固定资产54,474.5655,586.43
使用权资产237.13240.29
无形资产30,242.5430,248.93
长期待摊费用2,481.992,664.79
其他非流动资产306.49290.10
非流动资产合计90,304.1691,591.99
资产总计92,954.0893,740.26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346.38339.07
应付职工薪酬4,813.744,223.04
应交税费96.91102.88
其他应付款31,653.2530,352.64
流动负债合计36,910.2735,017.64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06.29105.36
长期应付款15,422.2115,292.95
预计负债4,864.164,856.93
非流动负债合计20,392.6620,255.24
负债合计57,302.9355,272.87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4,570.004,570.00
资本公积418,242.56418,242.56
盈余公积28.5728.57
未分配利润-387,189.98-384,373.74
股东权益合计35,651.1538,467.3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2,954.0893,740.2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0.2725.5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488.1811,755.1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35.79423.30
加:其他收益-0.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45-200.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2,624.70-12,403.54
加:营业外收入-0.01
减:营业外支出191.54414.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816.24-12,818.11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16.24-12,818.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816.24-12,818.11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经审阅2024年

日以及2025年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以及2025年1-3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及其编制基础如下: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假设本次交易于2024年

日前已完成,由此所形成的业务架构和会计主体于报告期前已经存在,且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无其他重大改变,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准则解释等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基于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具体假设事项

(1)假设于2024年1月1日前,标的公司已按照债权人会议《关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非保留资产处置的议案》,

将10家被投资主体剥离,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假设于2024年

日前,本公司已向标的公司现金支付重整投资款

65.08亿元。所支付的现金先以本公司2024年1月1日账面非受限货币资金支付

24.08亿元,其余

亿元由银行借款补足并按照年化

2.90%利率计息。

(3)假设于2024年1月1日前,有关标的公司的全部债务重组、债务豁免以及债权债务的和解、裁定、判决结果均已于2024年

日前确定并调整入账,并已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使用重整投资款完成各类破产债权的清偿。

(4)假设于2024年1月1日前,标的公司所有诉讼事项均已完结,不存在潜在赔偿义务;因破产重整相关债务引起的资产冻结、查封全部解封。

)假设本公司已取得标的公司100%股权;

3、其他特殊编制事项

(1)本次并购交易不构成业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绝大部分资产价值集中于其不可替代的特定采矿权,其他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显著不重大,且其未来现金流量高度依赖该项核心资产,在特定采矿权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因出售、年限届满或者开采等原因消耗完毕后,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也将变为零,不存在独立于该特定采矿权而单独存在的商誉。因此,本次重组标的满足集中度测试,不构成业务。本公司应将全部收购对价按照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摊,分别确认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不确认商誉或负商誉。

(2)关于并购对价的分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尚未实施,本公司尚未实质控制标的公司,并购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工作尚未进行,在编制本备考合并报表时,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可靠信息不足。

天健华衡接受本公司委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模拟重整后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2025年7月21日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基于资产基础法,于2025年

日,标的公司模拟重整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1.99亿元,其中存货13.20亿元、固定资产8.67亿元、无形资产(采矿权)

35.06亿元。鉴于上述评估值是目前唯一可参考的其他层次公允价值来源,本公司暂时引用进行并购对价分摊。其中,标的公司除矿权以外的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按照该评估价值调整后纳入合并,并购对价仍高于调整后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部分,分摊至核心资产采矿权。

本次分摊结果,与未来并购交易实际完成日的分摊结果可能不同。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1,299.87142,954.59
交易性金融资产22,900.009,900.00
应收票据8,347.727,453.55
应收账款8,899.835,269.30
应收款项融资24,221.3625,594.47
预付款项2,823.351,884.30
其他应收款503.31706.42
存货140,414.36140,633.89
其他流动资产32,154.9228,998.36
流动资产合计461,564.71363,394.8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2,561.452,561.45
长期股权投资26,587.0126,895.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1,591.9671,591.96
固定资产224,171.78230,724.21
在建工程116,847.6684,089.58
使用权资产237.13259.23
无形资产536,520.69536,999.22
长期待摊费用28,359.4328,239.08
递延所得税资产2,626.312,668.89
其他非流动资产74,464.3853,197.4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83,967.791,037,226.21
资产总计1,545,532.511,400,621.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0,044.3131,623.83
应付票据15,044.0212,972.56
应付账款27,062.8224,810.16
合同负债4,952.675,015.89
应付职工薪酬8,267.338,947.36
应交税费7,614.706,895.41
其他应付款41,841.6137,109.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3.9511.05
其他流动负债1,990.324,443.37
流动负债合计166,891.73131,829.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18,826.84431,898.75
租赁负债106.29105.36
长期应付款15,422.2115,292.95
预计负债13,714.9213,713.09
递延收益16,581.1111,426.38
递延所得税负债3,179.653,305.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67,831.02475,741.62
负债合计734,722.75607,571.12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805,860.17788,101.70
少数股东权益4,949.584,948.27
股东权益合计810,809.76793,049.9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545,532.511,400,621.09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55,014.83185,702.77
减:营业成本21,518.6768,368.36
税金及附加1,574.426,287.58
销售费用61.24320.98
管理费用4,571.2721,847.62
研发费用2,039.776,017.54
财务费用2,329.4310,574.60
其中:利息费用3,642.7413,324.49
利息收入742.644,278.96
加:其他收益428.951,839.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7.281,605.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25.66852.5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65-259.3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00-254.2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021.0375,217.39
加:营业外收入16.0031.21
减:营业外支出407.55700.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629.4874,547.80
减:所得税费用5,518.5815,379.9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110.9059,167.8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109.5959,201.31

第十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因本次交易而新增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实际控制人罗阳勇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避免本次重组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包含标的公司在内的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同)的相关业务产生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先生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承诺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人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人不再为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避免本次重组后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包含标的公司在内的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同)的相关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亦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非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

1、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标的公司关系
王泽龙股东
温州盈晟重整投资人
何德武前股东
柯小玉前股东、何德武配偶
何德全前股东
周立国前股东
高立民原总经理
何德英(何小容)何德武之妹
何江何德全之子
何林秀何德武之姐
李学英柯小玉表妹
林东李学英配偶
罗从生何德武表哥
肖孟华前员工,四川聚坤法人
李友国前员工
李武杰柯小玉舅舅
李武其柯小玉舅舅
田勇何德武的侄女婿
李智颖李学英妹妹
刘燕何江妻子
攀枝花锐龙冶化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何德武、柯小玉控股公司
四川体舍四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柯小玉之舅控制的公司
四川吉源铸业有限公司罗丛生之妻控制的公司
四川金雅合源实业有限公司肖孟华为法人的公司
攀枝花黑石宝商贸有限公司何德英控制的公司
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何林秀、何江、何德英控制的公司
米易黑石宝钛业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与标的公司关系
会理坤元矿业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宁蒗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丽江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四川金石夸亚实业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四川辉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成都庆升商贸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四川聚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注1:经质矿产的出资人为王泽龙,柯小玉、何德武、何德全、周立国。2024年8月20日,会理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3402破3号之十九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何德武、柯小玉、何德全、周立国等所持股权(对应1370万元注册资本,占比29.98%)全部过户给盈晟实业。注2:其他关联方还包括经质矿产的关键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其控制或担任职务的其他企业,主要指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无。

(2)关联担保标的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破产重整前形成),主债权人已经按照破产债权申报,法院裁决本公司代偿并计入其他应付款,原担保责任已解除。

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提供的担保(破产重整前形成),由于全部破产债权根据重整计划修订案能够全额受偿,担保方实际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标的公司与原股东及其关联方于2025年3月26日就前期担保与被担保义务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各方承诺对互相之间因金融借贷关系项下的如担保、代偿等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全部豁免,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3)关联方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5年1-3月交易金额
豁免其他应收款豁免其他应付款
高立民豁免标的公司债务-66.57
豁免关联方债务8.00-
何德全豁免标的公司债务-22.42
豁免关联方债务14.21-
何德武豁免关联方债务1,439.60-
豁免标的公司债务-42.86
何德武、柯小玉、田勇豁免关联方债务1,000.00-
何江豁免标的公司债务-409.00
会理坤元矿业有限公司豁免标的公司债务-86.97
柯小玉豁免标的公司债务-1,357.50
李学英豁免标的公司债务-4.22
李友国豁免关联方债务0.66-
丽江佳奇矿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标的公司债务-1,500.00
林东豁免标的公司债务-81.27
豁免关联方债务0.04-
罗从生豁免标的公司债务-24.27
攀枝花黑石宝商贸有限公司豁免关联方债务5,604.46-
豁免标的公司债务-2.69
攀枝花锐龙冶化材料开发有限公司豁免关联方债务3,985.68-
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豁免关联方债务12,916.36-
豁免标的公司债务-4,350.60
四川辉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豁免标的公司债务-40.50
四川吉源铸业有限公司豁免关联方债务2,063.00-
豁免标的公司债务-2,315.67
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豁免标的公司债务-3,274.71
四川体舍四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标的公司债务-0.80
豁免关联方债务31.85-
肖孟华豁免标的公司债务-33.41
周立国豁免关联方债务171.08-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5年1-3月交易金额
豁免其他应收款豁免其他应付款
合计27,234.9313,613.46

公司与原股东及其关联方于2025年3月26日就前期历史遗留债权债务签订债务豁免协议,各方共同承诺就历史原因形成的债权债务相互全部豁免。

)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6,710.31--
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12,916.36-
米易黑石宝钛业有限公司-12,005.672,252.64
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192.688,175.21
会理坤元矿业有限公司-6,646.576,646.57
攀枝花黑石宝商贸有限公司-5,604.465,604.46
四川金石夸亚实业有限公司-4,191.214,191.21
成都庆升商贸有限公司-4,000.00-
攀枝花锐龙冶化材料开发有限公司-3,985.683,985.68
四川聚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841.162,841.16
四川吉源铸业有限公司-2,063.002,063.00
何德武-1,439.60330.00
何德武、柯小玉、田勇-1,000.001,000.00
何德英(何小容)-80.0380.03
四川体舍四钛业有限责任公司-31.8531.85
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594.96
李友国-0.200.20
其他应收款原值合计6,710.3165,005.0637,206.98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5,005.0637,206.98
其他应收款净值合计6,710.31--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172,105.36172,105.36138,230.10
王泽龙54,066.0553,832.9647,562.25
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4,350.607,989.14
四川坤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274.713,265.81
丽江佳奇-1,500.001,500.00
四川吉源铸业有限公司-898.17898.17
何江-409.00409.00
柯小玉-330.37330.37
会理坤元矿业有限公司-86.9780.75
四川辉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40.5040.50
攀枝花黑石宝商贸有限公司-2.69-
桂平市宝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45.00
米易黑石宝钛业有限公司--201.51
周立国--3.11
李武杰-0.300.30
李武其-0.300.30
林东-0.30-
何德武-0.01-
合计226,171.42236,832.23200,756.31
应付账款---
何德英100.00124.78124.78
田勇95.1595.1595.15
何林秀-82.66-
李武杰-51.4251.42
李智颖-1.681.68
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2,340.002,340.00
四川吉源铸业有限公司-1,417.501,417.50
林东-78.2978.29
刘燕-35.8035.80
罗从生-21.9221.92
攀枝花市容江工贸有限公司-4.564.56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李学英-2.172.17
李武其--1.40
合计195.154,255.954,174.6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方未发生变化,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如下承诺:

、实际控制人罗阳勇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规范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含标的公司在内的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同)发生的相关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先生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现有交易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的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基于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规范未来可能

与上市公司(含标的公司在内的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下同)发生的相关交易,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除现有交易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避免新增非必要的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基于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义务;保证不通过该等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节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相关批准以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交易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或对标的公司尽调过程中发现问题,而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甚至取消的可能;

、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横向并购资源、纵向延伸产业链、打造矿材一体化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源储量、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方案是交易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后确定,未设置业绩承诺和补偿措施。因此,若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出现亏损或盈利不及预期,则上市公司需自行承担该亏损或收益缺口,交易对方无义务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率较高的风险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同时出具了《评估报告》和《估值报告》。《评估报告》未考虑协同效应,经评估后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的评估值为519,941.24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484,290.09万元,增值率为1,358.41%。《估值报告》考虑协同效应后,经评估后经质矿产股东全部权益的投资价值的估值为688,762.28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653,111.13万元,增值率为1,831.95%。本次评估及估值中,资产增值主要来自于采矿权及排土场低品位矿的评估增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标的公司采矿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产量法摊销,低品位矿确认为存货并按照实际耗用量结转成本。如果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标的公司盈利不及预期,采矿权、低品位矿对应的资产价值将下降,产生资产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交易完成后整合管控和协同效应实现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上市公司整体的业务协同性出发,上市公司将对双方的主营业务、管理职责、资金运用等进行整合。如果双方业务、人员及资产的整合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或整合进度不及预期,或在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方面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协同效应的实现,导致本次交易的效果不及预期,进而导致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六)标的公司股权过户的风险

目前,标的公司出资人王泽龙因涉及诉讼,其持有的标的公司70.0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200万元)被上海金融法院执行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

(2024)沪74执保558号),冻结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

日。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上市公司支付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后

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将申请会理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办理经质矿产100%股权让渡调整事宜;标的公司股权过户完成后,管理人再使用上市公司支付的第一期重整投资款向标的公司原出资人支付第一期股权价值款。同时,王泽龙已出具承诺,在其持有的经质矿产股权过户给安宁股份之前,若其持有的经质矿产股权根据《重整计划(修正案)》调整过户给安宁股份存在障碍情形,其将向会理法院提供有效措施,用于解封上述冻结的股权。尽管各方已就标的公司股权过户作出充分安排,但仍有可能因股权冻结涉及不同法院、提供有效解封措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股权过户不及时。

(七)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095,723.90万元,负债总额为253,031.11万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23.09%。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标的公司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本次交易完成后负债水平将有所上升。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达到

47.54%。过往,上市公司长期处于低负债运营状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均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增加,对上市公司资金管控能力、资金筹措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因资金成本过高、现金流偏紧等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和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9,201.31万元和17,109.59万元,每股收益分别为1.48元/股和0.36元/股,备考净利润和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出现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停产停工,在报告期内处于亏损状态所致。

此外,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前,仍需支付员工工资以及日常经营所需费用,短期内仍面临一定的亏损压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已开始逐步介入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全力推动标的公司复产复工。随着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亦将稳步增长。但是,若整合效果或时间不及预期,或者经营状况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影响出现不利变动,则标的公司的亏损状态可能会延续,将导致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及预期,上市公司存在盈利能力下降以及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九)资金筹措不及时或筹措失败的风险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并购贷款及股东借款等。本次交易对价为650,768.80万元,金额较大,对上市公司资金筹措能力、资金营运能力的要求较高。尽管上市公司已就本次并购的资金来源作出合理安排,但相关贷款协议尚未正式签订且需要办理抵质押等融资手续,若上市公司未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公司需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导致本次交易失败。

二、交易标的相关的风险

(一)复工复产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自2015年以来逐步停产停工,并于2021年重新办理取得26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取得了矿业企业最核心的生产经营权证。未来,标的公司将在上市公司的指导和支持下,及时办理复工复产手续,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在经质矿产小黑箐铁矿达到开采条件前,拟优先对立宇矿业排土场已堆放的低品位矿石进行回采;对排土场回采的同时,经质矿产办理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的手续并推进矿山建设工作。立宇矿业排土场低品位矿回采已完成立项备案,尚需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批复、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表批复及用地手续等;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尚需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安全预评价、水土保持批复、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用地手续等,办理完成前述手续后进行矿区建设,随后办理相关

验收工作,最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标的公司矿山、尾矿库未来用地范围内存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需将相应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后方能占用;矿山、排土场、尾矿库未来用地范围涉及集体土地,存在部分农户,需对相关村集体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后方能占用。排土场回采和小黑箐经质铁矿采选工程尚需办理的具体手续及相关审批部门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六/(一)主要资产情况”和“第四节/十一/(三)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尽管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已经对复产复工的手续办理、用地审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所需时间进行了合理预期,且当地主管部门也确认相关手续办理的时间和可行性,但仍存在因手续办理不及时或未来国家、地方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标的公司复工复产不及预期的可能;同时,安宁股份正式取得标的公司股权后,才能全面推动办理标的公司复工复产相关手续,若本次交易交割时间延后,也可能影响标的公司复工复产的时间。如果标的公司未能按照预期实现复工复产,则将对其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上市公司合并层面无形资产存在减值风险。

(二)资源储量勘查核实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的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钒钛磁铁矿采选企业,矿山资源储量和矿石品位会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标的公司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六地质队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勘查核实资源储备,于2018年出具了《四川省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延伸勘探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经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的评审,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同时,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于2024年经勘查后编制《四川省会理市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再评价报告》,并通过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由于勘查工程的局限性,矿山地质构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资源储量和核实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不排除实际储量和资源量低于预期,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钒钛磁铁矿的开采、洗选、销售,主要产品为钒钛铁精

矿和钛精矿。钒钛铁精矿和钛精矿均属大宗商品,价格均受经济周期的影响而呈周期性波动。矿产品价格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因素、供求关系、海运价格等众多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标的公司未来的利润及利润率和钛精矿、钒钛铁精矿的价格走势密切相关。本次评估及估值中,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取值参考过去五年同类产品的均价,已经充分考虑了价格波动性。但是产品价格波动具有不确定性,若未来钒钛铁精矿和钛精矿的价格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稳定;若未来钛精矿和钒钛铁精矿的价格不及评估和估值预期,则标的公司采矿权、低品位矿可能面临减值风险,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矿业权开发效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标的公司的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储量丰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但在后续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不排除生产方案较设计方案出现变更、实际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高于预期、政策和市场出现不利变化的可能,导致矿业权开发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风险

截至2025年8月13日,标的公司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申报金额为41,410.91万元。根据已申报未裁定债权的审查状态,具体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申报金额判定金额管理人认定金额报表列示金额
已诉讼已判决14,556.726,697.996,651.866,651.86
未判决6,407.99-331.35612.78
审查中20,446.20-8,559.1210,536.22
合计41,410.916,697.9915,542.3217,800.85

注1:若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则申报金额以起诉金额为准;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权中的一部分达成一致,仅起诉部分债权,则申报金额以起诉的部分为准。注2:涉及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债权已签署协议予以转移,未在申报金额中考虑。

对于诉讼中的破产债权,已判决的诉讼,标的公司已按判决金额入账,风险相对较小。未判决的诉讼,涉及债权申报金额6,407.99万元,标的公司账面列报金额

612.78万元。尚在审查中的债权对应申报金额20,446.20万元,账面列报金额10,536.22万元,该等尚在审查中的债权主要为建设工程款、涉农补偿款等,因时间久远、资料缺失导致债权确认难度较大、确认周期较长。上述已申报

未裁定债权最终裁定金额尚不确定,若最终裁定金额超过账面记载金额,标的公司将按照裁定金额补充计提负债,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资产价值、生产经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新增债权的风险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标的公司存在《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债权人仍有可能申报债权并要求标的公司偿还。

会理法院于2022年

月受理经质矿产、鸿鑫工贸重整申请,于2023年

月受理立宇矿业重整申请,于2023年5月裁定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及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三家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时间已经较长,并陆续届满三年诉讼时效。同时,管理人通过网络公开渠道、人民法院报刊及文书通知等方式,对重整受理、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等事项进行了通告,已充分履行公开通告程序。因此,未来出现大额应申报未申报债权需要偿付的可能性较小。特别地,针对账面有记载但截至目前尚未申报的债权,标的公司对其债务进行核销,并按照核销部分10%的比例计提预计负债,以应对日后可能新增的申报债务。尽管如此,标的公司仍不能完全避免《重整计划(修正案)》执行完毕后新增债权的风险,若新增债权确认金额超过预提负债规模,则标的公司需要新增确认负债,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资产价值、生产经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尾矿库相关诉讼的风险2012年11月,自然人罗洪友、李世兵与立宇矿业签订《股权与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罗洪友、李世兵将其所持鸿鑫工贸100%股权及全部资产、权益转让给立宇矿业。《股权与资产转让合同书》约定,财通公司黑谷田选矿厂的尾矿无偿输送至鸿鑫工贸尾矿库内,立宇矿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尾矿由立宇矿业自行处置。若罗洪友与财通公司协商一致同意,财通公司排放尾矿过程中须向财通公司收取尾矿排放费用时,该费用由罗洪友收取和享有,但产生的税费由罗洪友承担。同时,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000.00万元。2023年3月15日,标的公司

管理人发出通知,要求财通公司黑谷田选厂停止排尾。2024年8月12日,罗洪友向会理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依法确认其申报的因黑谷田选厂未能排放尾矿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4,187.26万元(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之后的损失持续计算至恢复排放尾矿之日止,每天

9.45万元。2025年

日,会理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明确:自2022年9月8日起,《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书》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将不再履行。对于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罗洪友可主张违约损失或者赔偿。但罗洪友推算受到的损失无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其主张的债权法院不予确认。因此,会理法院依法驳回罗洪友的诉讼请求。2025年5月,罗洪友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8月,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终审判决):确定案涉《股权和资产转让合同书》已于2024年4月15日解除;罗洪友基于案涉合同继续履行而要求确认其申报的因黑谷田选厂未能排放尾矿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罗洪友因合同被解除产生的违约责任可另行主张。

会理法院一审判决已驳回罗洪友的诉讼请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明确《股权与资产转让合同书》已解除,标的公司已单独享有尾矿库的排放权,资产价值、生产经营不会由此导致重大不确定性。鉴于一审和二审判决均表示对于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罗洪友可主张违约损失或者赔偿,未来标的公司仍存在被起诉违约的风险,如果对方的诉求被支持,可能对标的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土地租赁瑕疵的风险

2024年

日,鸿鑫工贸与会理市小黑箐镇人民政府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租金为16万元/年,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土地用途为尾矿库及选钛厂房建设,相关土地均为国有土地。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2013修正)》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国有土地租赁,应当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会理市小黑箐人民政府并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鸿鑫工贸与小黑箐镇政府签署《租赁协议》并占用相关土地存在程序瑕疵。

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说明:“鸿鑫工贸公司使用的建设尾矿库的土地(含

拟利用土地),土地位于会理市小黑箐镇新九村,属我市管辖的飞地。依据即将在2025年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如该矿山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符合矿山集体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可采取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本单位将予以指导和大力配合。”因此,依据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新《矿产资源法》生效实施后,鸿鑫工贸可完善用地手续,预计不会对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鸿鑫工贸所属尾矿库目前已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告期内未因土地租赁问题被主管部门处罚,且依据会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会理市自然资源局未来将指导和大力配合鸿鑫工贸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尽管如此,标的公司在依法依规办理取得用地手续前,仍有可能面临被处罚、被要求整改的风险,进而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安全生产相关的风险

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主要采取露天开采方式,采矿过程中存在采场高边坡落石、爆破作业管理失当、雨季排洪处置不当等风险;选矿过程中存在机械设备、电器设施设备操作、维修失当等风险;排土场存在滑坡、塌方等风险;尾矿库存在漫顶、垮坝等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具备丰富的钒钛磁铁矿采选经验,且标的公司拥有的小黑箐铁矿与上市公司所属的潘家田铁矿同属一个矿脉,上市公司的安全生产经验可有效应用于标的公司,有利于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安全运行。上市公司将推动标的公司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切实保障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标的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相关房屋建筑物建设时间久远,缺少相关报建手续。相关房屋建筑物建成时间均较早,根据对米易

县、会理市规划部门和住建部门的走访情况及其出具的说明,该等公司自2022年

日以来未因违法行为受到规划、住建部门行政处罚;根据会理市住建局、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说明,相关房屋建筑物未被纳入征收或拆迁改造范围,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可按现状继续保留并将该等房屋建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安宁股份将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对该等房屋建筑进一步进行排查,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安全使用,并请示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标的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及政府部门的合规性说明内容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六/(一)主要资产情况”。

尽管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并积极推进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但相关工作受客观因素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及时取得资产权属证书存在不确定性,未来不排除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标的公司目前及未来用地、建设状态不符合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从而被要求整改、处罚、拆除,进而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经济环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货币政策、行业监管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批、推进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及后续更长的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票前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在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以及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已原则性同意实施本次重组。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紫东投资以及其一致行动人罗阳勇已就本次交易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人在上述期间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交易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出具承诺:

“1、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本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亦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的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报告期内,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对标的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二、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经全部完成清理,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解决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产生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产生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合并)交易前交易后(备考合并)
资产负债率23.09%47.54%13.74%43.3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

日的资产负债率(备考合并)为47.54%,主要是为本次交易预计并购贷款所致。本次并购贷款的还款期限预计较长,短期没有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标的公司及时复工复产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将大幅增长,预计能够覆盖并购贷款还本付息的需求。因此,本次并购贷款的偿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规章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一)上市公司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决策、变更机制和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召开审议分红的股东大会上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有权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②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③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章程的规定;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章程规定的条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有权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3、利润分配的形式和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后所剩余的未分配利润,应当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经营。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载明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在本次交易的历次磋商中,公司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2、公司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3、公司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公司与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号》等文件的规定,安宁股份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前六个月至披露《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前一日,即2024年

日至2025年

日。

2、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重整管理人及其主要经办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3、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1)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安宁股份股票的行为。

(2)相关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期间内,中信建投存在使用衍生品业务股票账户进行安宁股份股票交易的情况,具体如下:

买卖时间股票账户自查期间累计买入(股)自查期间累计卖出(股)自查期末结余股数(股)
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7月21日衍生品业务股票账户1,497,800.001,491,700.0028,800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建投说明如下:

“本公司买卖安宁股份股票基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安宁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排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知悉、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本公司泄漏相关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买卖安宁股份股票。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

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除上述主体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法人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安宁股份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相关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等资料,自查期间内,除上述所列情形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安宁股份股票的行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八、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9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深证成指(399001.SZ)、证监会有色金属矿采选(883147.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1月15日收盘价(元/股)2025年2月19日收盘价(元/股)涨跌幅
安宁股份(002978.SZ)27.4729.136.04%
深证成指(399001.SZ)10,060.1310,772.657.08%
证监会有色金属矿采选(883147.WI)8,248.608,523.033.33%

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影响,即剔除深证成指(399001.SZ)、证监会有色金属矿采选(883147.W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达到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

主体,未曾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

个月内未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最近

个月发生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十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5年3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交易前交易后(备考)交易前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55,014.8355,014.83185,702.77185,702.77
利润总额28,723.0322,629.48100,509.4374,547.80
净利润23,032.3017,110.9085,129.4859,16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30.9917,109.5985,162.9559,20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362.131.4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待标的公司复工复产后,预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二)上市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未实现营业收入。因此,《备考审阅报告》呈现的本次交易后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前出现下降。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充分保障对股东的持续回报。

、推动标的公司尽快复产复工,提升盈利能力经质矿产主要资产为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鸿鑫工贸主要资产为选钛设备及尾矿库,立宇矿业的主要资产为选铁设备及排土场,三家公司共同组成原矿开采、铁精矿与钛精矿洗选及排尾一体化系统,生产线相互链接,核心资产配套使用,构成完整的钒钛磁铁矿开采和洗选体系。小黑箐经质铁矿资源储量丰富、原矿品位高、开采难度低,开采价值较高。过往,受高额债务影响,标的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困境,长期处于停产停工状态。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尽快完善必要的生产经营手续,推动标的公司尽快复工复产,并充分挖掘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提升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设计合理高效的资金使用方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定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公司在《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正常情况下上市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上述措施的制定不构成对上市公司未来利润的保证。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如上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该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承诺“

、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实际控制人承诺“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如下: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也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分析。

(二)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四)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公司全体股东参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六)聘请符合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第十三节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有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9号》等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法定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重组的方案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重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七)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估值,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经审阅,独立董事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八)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和估值方法选取得当,评估和估值方法与评估和估值目的具有相

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的结论合理,可以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九)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综上所述,同意将《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安宁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三)本次交易定价是参照前次竞拍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成交价,综合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评估和估值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和估值方法选取得当,重要评估和估值参数取值合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可以验证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四)除王泽龙持有的70.02%股权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顺利推动标的公司如期复工复产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重组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十)上市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一)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中信建投、国枫律所、信永中和、天健华衡以外,另行聘请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诉讼事务咨询、谈判等破产重整相关法律服务。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三)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国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师认为:

(一)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宁股份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主体资格;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依法具有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四)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五)本次重组涉及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的形式与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重整投资协议》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即可生效;

(六)除本法律意见书“六、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披露的情况外,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标的资产过户至安宁股份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完成后无新增的关联方;本次重组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形;安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并为避免未来与相应标的公司或安宁股份产生同业竞争情形,已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文件。

(八)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安宁股份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十)参与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十一)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十二)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安宁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理法院正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在获得本法律意见书所述之全部批准与授权并履行全部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四节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成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5227
经办人员崔登辉、杨骏威、张伯华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人员薛玉婷、尹梦琦、毕昶旭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人员何勇、范大洋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光兴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南路3号4楼
电话028-86654455
传真028-86652220
经办人员付德军、刘忠杰

第十五节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罗阳勇严明晴曾成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玉强李嘉岩蔡栋梁

____________________

谢晓霞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辜朕向浩张倩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其他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德明龚发祥李建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李顺泽陈学渊李帮兰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项目经办人员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崔登辉杨骏威张伯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薛玉婷尹梦琦毕昶旭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六、审计机构声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机构)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号:XYZH/2025CDAA1B0633)、模拟报表审计报告(报告号:

XYZH/2025CDAA1B0634)和备考审阅报告(报告号:

XYZH/2025CDAA1B0632)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审计和审阅,本机构及参与项目的签字人员郑重承诺:本机构及参与项目的签字人员保证本机构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勇范大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矿权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估值说明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付德军刘忠杰

评估机构负责人:

唐光兴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十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安宁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二)安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专门会议决议;

(三)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相关协议;

(四)中信建投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国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模拟报表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七)天健华衡出具的《评估报告》《矿权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

(八)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

电话:0812-8117310

传真:0812-8117776

联系人:陈学渊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之签章页)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一:标的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序号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人终止日期地址用途面积(㎡)他项权利
1米国用(2013)第100号立宇矿业2062.10.22米易垭口镇回箐村四社一号地块工业19,472.83抵押
2米国(2013)第0101号2062.10.22米易垭口镇回箐村七社二号地块工业12,547.80抵押
3米国(2013)第0102号2062.10.22米易垭口镇回箐村六社三号地块工业5,528.79抵押
4米国(2013)第0137号2063.10.11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3-07号地块工业78,746.85抵押
5米国用(2015)2348号2065.06.16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2014-01号地块工业2,617.85
6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27号2069.12.12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六组2019-11-01号地块工业用地2,252.15
7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1号2069.12.12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8号地块工业用地3,155.60
8川(2020)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634号2069.12.12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组2019-11-07号地块工业用地4,591.33
9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4号小黑箐经质铁矿2083.09.10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604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共有宗地面积:27,857.03
10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5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603
11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6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603
12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7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601
序号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人终止日期地址用途面积(㎡)他项权利
13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8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601
14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09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104
15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0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4
16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1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103
17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2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1-602
18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3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2-602
19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4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1-601
20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5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2幢2-2-601
21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6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3
22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7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2
23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8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1-101
24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19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4幢4-2-101
25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0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601
26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1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204
序号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人终止日期地址用途面积(㎡)他项权利
27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2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201
28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3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4
29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4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4
30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5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3
31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6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3
32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7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2
33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8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2
34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29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1-101
35川(2019)米易县不动产权第0000930号米易县垭口镇垭口街128号1幢1-2-101

附件二:标的公司未决诉讼情况

序号案号审判阶段案由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金额(万元)基本案情及主要诉讼请求/上诉请求案件进展情况
1(2024)川3402民初5036号二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米易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5,800.62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立宇矿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本金与职工个人本金总和)产生的滞纳金及利息确认为原告债权。2025年6月24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到会理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确认立宇矿业欠缴原告的社保利息为1,640.76万元,债权性质为社保债权;确认立宇矿业的社保滞纳金为4,072.54万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清偿。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2(2025)川3402民初761号一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崔西有鸿鑫工贸(被告1)、立宇矿业(被告2)、经质矿产-4,261.09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1享有普通破产债权金额及原告对被告2享有普通破产债权金额。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3(2025)川3402民初1937号一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张燕兵鸿鑫工贸(被告1)、立宇矿业(被告2)、经质矿产崔西友846.84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请求确认原告对被告1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债权金额,包括债权本金及债权利息;请求确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序号案号审判阶段案由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金额(万元)基本案情及主要诉讼请求/上诉请求案件进展情况
认原告对被告2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债权金额,包括债权本金及债权利息。
4(2025)川3402民初3451号一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米易宏鑫安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759.36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存在管理人已确认除外的运费、机械费逾期付款违约金债权。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5(2025)川3402民初119号二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米易县医疗保障局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523.06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请求将被告立宇矿业欠缴的社保费(医疗保险的单位本金及职工个人本金总和,下同)产生的滞纳金、利息确认为原告债权。2025年6月25日收到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确认立宇矿业社保滞纳金为3,299,965.33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清偿。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6(2025)川3402民初2233号一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朱兵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472.92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请求确认原告在立宇矿业的工程结算款(扣除已支付和管理人已确认债权金额)金额;请求确认原告在鸿鑫公司工程款结算款(扣除管理人已确认债权金额)金额。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7(2025)川3402民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刘绍乔泸州宏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鸿鑫工贸388.91因建设工程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序号案号审判阶段案由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金额(万元)基本案情及主要诉讼请求/上诉请求案件进展情况
初2903号(被告1)、左家文(被告2)付工程施工劳务费。会理法院裁定移送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处理。
8(2025)川3402民初2902号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刘绍乔泸州宏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被告1)、左家文(被告2)立宇矿业、鸿鑫工贸156.40因建设工程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施工劳务费。会理法院裁定移送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处理。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9(2024)川3402民初3537号二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田勇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5.93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增加原告债权。一审判决支持原告46.13万元诉讼请求,标的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10(2025)川3402民初1695号一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蒲晓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67.79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债权。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11(2025)川3402民初2904号一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刘绍乔泸州宏鑫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被告1)、左家文(被告2)立宇矿业64.19因建设工程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工程施工劳务费。会理法院裁定移送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处理。一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12(2024)川3402民二审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李德强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王兴明50.72因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会理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债权。二审审理中,尚未判决。
序号案号审判阶段案由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金额(万元)基本案情及主要诉讼请求/上诉请求案件进展情况
初4785号矿业一审驳回原告请求,原告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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