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涛女士、何健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399%)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涛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且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50%)。
2.持有公司股份149,1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241%)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且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2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10%)。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涛女士、何健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陈涛 | 168,000 | 0.1399% |
何健 | 149,107 | 0.1241% |
二、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陈涛 | 42,000股 | 25.00% | 0.0350% |
何健 | 37,276股 | 25.00% | 0.0310% |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暂停减持。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涛女士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何健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涛女士及何健先生严格遵守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陈涛女士、何健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陈涛女士、何健先生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陈涛女士、何健先生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述减持主体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2025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