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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0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结合通讯表决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长陈晓敏、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同意公司向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瓷新材料”)出租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道安路39号的部分厂房。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将先由公司代为缴纳,瑞瓷新材料根据约定及时支付公司代为缴纳的相关费用;根据前述情况及瑞瓷新材料的实际经营情况,现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瑞瓷新材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晓敏、翁荣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适时确定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并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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