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