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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股票代码:002976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类型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亚太大言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敏

独立财务顾问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2-1-1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其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政府机关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

2-1-2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承诺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已出具声明,同意瑞玛精密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

目 录

声 明 ...... 1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 1

三、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9

重大事项提示 ...... 13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 13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 17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8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8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8

八、本次交易与最近三年历次增减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 23

九、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 25

十、重组预案后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 26

十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 27

重大风险提示 ...... 28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8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 30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 3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4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8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52

2-1-4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4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6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57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6

二、公司历史沿革 ...... 66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69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9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9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0

七、主要财务指标 ...... 71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 72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 72

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 73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 74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87

第四节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 94

一、香港大言基本情况 ...... 94

二、普拉尼德基本情况 ...... 96

三、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 112

四、目标公司下属公司情况 ...... 114

五、目标公司主要资产、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 115

六、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20

七、普拉尼德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 141

八、标的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 144

九、目标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 144

2-1-5

十、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 148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150

十二、目标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行政处罚情况 ...... 150

十三、目标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50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62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 162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67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 172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比较 ...... 173

第六节 目标公司评估情况 ...... 175

一、评估的总体情况 ...... 175

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 ...... 175

三、香港大言评估情况 ...... 222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227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35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37

一、《关于普拉尼德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 237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2022年) ...... 237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2023年) ...... 237

四、《股份认购合同》 ...... 258

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62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62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 266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66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 271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 271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272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273

2-1-6

八、各参与方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 273

九、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274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要求 ...... 276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276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7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77

二、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85

三、目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 298

四、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300

五、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计划 ...... 336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3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47

一、目标公司财务报表 ...... 347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 354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57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 357

二、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 360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 366

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 ...... 37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70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 372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 375

四、其他风险 ...... 377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78

一、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

2-1-7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378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78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78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的资产交易 ...... 37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79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 380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83

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股价不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 383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84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89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89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91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93

第十五节 本次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 394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94

二、法律顾问 ...... 394

三、审计机构 ...... 394

四、评估机构 ...... 395

第十六节 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96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396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 397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98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99

五、法律顾问声明 ...... 400

六、审计机构声明 ...... 401

七、评估机构声明 ...... 40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403

一、备查文件 ...... 403

2-1-8二、备查地址 ...... 403

2-1-9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报告书摘要《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重组预案《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向浙江大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香港大言51%股权及香港瑞玛向亚太科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普拉尼德12.75%股权之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向浙江大言发行股份购买香港大言34%股权之行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向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向浙江大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香港大言51%股权及香港瑞玛向亚太科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普拉尼德12.75%股权的同时,上市公司拟向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增资瑞玛精密或其全资子公司依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约定向普拉尼德增资8,000万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本次增资
标的资产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瑞玛精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普拉尼德、香港大言
普拉尼德Pneuride Limited(中文名为普拉尼德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浙江大言、亚太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 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补偿义务人浙江大言、亚太科技
《股权收购协议》瑞玛精密、浙江大知于2022年9月7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瑞玛精密、香港瑞玛、浙江大言、亚太科技、王世军、浙江大知于2023年3月10日签署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浙江大言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大知浙江大知进出口有限公司
大言咨询杭州大言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亚太科技Asia Pacific Dayang Tech Limited(中文名称为亚太大言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普拉尼德25%股权
香港万瑞HongKong Wanray International Co., Ltd(中文名称为香港萬瑞国

2-1-10

际有限公司)
香港大言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持有普拉尼德75%股权
香港瑞玛Cheersson (Hong Kong) Technology Limited(中文名称为瑞玛(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万瑞杭州万瑞进出口有限公司,王世军控制的公司
众全信投资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汉铭投资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莱德汽车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普拉尼德与瑞玛精密在中国设立的合资公司,其中普拉尼德持股51%,瑞玛精密持股49%。
Rivian上市公司Rivian Automotive Inc.及其子公司Rivian Automotive, LLC,其中Rivian Automotive, LLC为普拉尼德主要客户
A&B公司A&B Pneumatics Limited,普拉尼德参股20%的公司
系统服务公司Dunlop Systems Services Limited(中文名称为邓禄普系统服务有限公司)
大陆集团Continental Aktiengesellschaft 德国大陆集团
威巴克Wabco Holdings Inc 德国威巴克公司
AMKAMK Holding GmbH & Co.KG
TennecoTenneco Automotive Eastern Europe Sp Zoo及子公司DRiV Automotive,Inc.
FirestoneFirestone Industrial Products Company, LLC
欧洲万瑞Wanray Europe Limited,普拉尼德曾经的股东,2020年10月6日更名为GBT-Wanray Europe Limited
桑坦德银行Santander UK plc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瑞玛精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基准日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的截至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基准日,即2022年10月31日
业绩承诺期业绩承诺方承诺普拉尼德实现业绩承诺的期间,分别为2023年、2024年
过渡期自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之期间
交割日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办理完毕所有依据当地法律规定瑞玛精密和香港瑞玛成为标的资产所有权人及目标公司股东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之日
报告期2021年度、2022年度
《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普拉尼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1号)
《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香港大言国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2号)

2-1-11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974号)。本报告中的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英士律师行于2022年12月12日出具的《关于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之香港法律意见书》(档案号:ECL/AYL/036.67958-11)
《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Quastels LLP于2023年2月14日出具的《Due Diligence Report to Allbright Law Offices in relation to its client’s purchase of shares in Pneuride Limited》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英镑英国国家货币英镑和货币单位名称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锦天城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中天评估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高度阀通过打开和关闭及时完成进气或者排气的动作元器件,以调节空气弹簧的高度。
减震制品利用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等高分子弹性体特有的高弹性、阻尼性及制品结构上的可变形性来减少或消除机械震动、噪声以及冲击所导致的危害的一类特殊制品,是振动与噪声控制系统中的重要弹性元件。
阻尼力一个与振动速度大小成正比,与振动速度方向相反的力
刚度材料或结构在受力时抵抗弹性变形的能力
ECUElectronic Control Unit,即电子控制器,处理来自传感器采集的数据和驾驶员的控制指令并输出指令控制执行器以实现其各种功能

2-1-12

OEM市场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供应商市场,即为整车厂提供配件的供应商市场
AM市场After Market,售后服务市场,即为汽车维修市场提供配件的供应商市场
ASPICEAutomotive Software Process Improvement and Capacity Determination,汽车软件过程改进及能力评定
EXW“Ex Works”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DDP“Delivered Duty Paid”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完税后交货 (指定目的地)”

本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要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增资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间接对应持有普拉尼德38.25%的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玛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并由瑞玛精密或其全资子公司向普拉尼德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41,915.00万元(含增资8,000万元)
交易标的一名称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投资及贸易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业(L7212)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标的二名称Pneuride Limited
主营业务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所属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 ?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 ?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充承诺?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 ?无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为境外投资的路径公

2-1-14

(二)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司,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实际经营。交易标的名称

交易标的名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万元)增值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万元)其他说明
香港 大言2022年 10月31日资产 基础法66,285.182,398.92%51.00%25,436.25持有普拉尼德75%股权
普拉 尼德2022年 10月31日收益法67,100.001,835.19%12.75%8,478.75
合计--133,385.18--33,915.00-

注:上述交易价格未包含增资8,000万元,考虑增资金额后的交易金额为41,915.00万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金额股份对价金额股份对价数量(股)
1浙江大言香港大言51% 股权8,478.7516,957.507,536,66625,436.25
2亚太科技普拉尼德12.75%股权8,478.75--8,478.75
合计--16,957.5016,957.507,536,66633,915.00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股
定价基准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7,536,666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1%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浙江大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因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该等股份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如上述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15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不超过16,957.50万元
发行可转债(如有)-
发行其他证券(如有)-
合计不超过16,957.50万元
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汉铭投资、陈晓敏
发行可转债(如有)-
发行其他证券(如有)-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中介机构费用883.73万元5.21%
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16,073.77万元94.79%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股
定价基准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7,868,909股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 ?否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限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另有其他要求,相关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且无需再次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2-1-16

普拉尼德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橡胶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普拉尼德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入汽车减震制品领域,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增强上市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陈晓敏67,998,09656.67%67,998,09653.32%
浙江大言--7,536,6665.91%
翁荣荣6,449,9045.37%6,449,9045.06%
众全信投资6,175,8005.15%6,175,8004.84%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4,682,4303.90%4,682,4303.67%
鲁存聪1,438,2001.20%1,438,2001.13%
麻国林1,269,0001.06%1,269,0001.00%
杨瑞义1,269,0001.06%1,269,0001.00%
吴义章455,6000.38%455,6000.36%
金鹰437,6000.36%437,6000.34%
历彩凤400.0000.33%400.0000.31%
其他股东29,424,37024.52%29,424,37023.07%
合计120,000,000100.00%127,536,666100.00%

注:本次交易前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31日股东名册为准。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晓敏、翁荣荣。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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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万元)191,119.95248,645.77113,273.77160,115.00
负债总额(万元)106,086.65142,962.8434,344.4165,401.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75,325.8486,781.7278,472.7189,663.80
营业收入(万元)120,616.89173,818.3275,489.5185,495.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91.548,301.464,562.763,814.38
每股收益(元)0.560.650.380.30
每股净资产(元)7.098.296.587.43
流动比率(倍)1.711.352.901.52
速动比率(倍)1.320.982.221.07
资产负债率(%)55.5157.5030.3240.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84.263.283.49
存货周转率(次)4.024.173.963.34

注:1、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3、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预付款项)÷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增加;2022年度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有所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以增强。偿债能力虽有所减弱,但流动比率超过1,速动比率接近1,资产负债率57.50%,总体偿债能力仍然较强,不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的有关批准如下:

1、本次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尚需取得商务、发展和改革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备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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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上述程序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未完成前不能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报批/备案程序,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敏、翁荣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说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披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请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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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为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锁定期安排

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浙江大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9、股份锁定期安排”的相关内容。

(六)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业绩奖励”的相关内容。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6,691.548,301.468,301.464,562.763,814.383,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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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万元)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273.168,809.588,809.583,531.532,694.132,694.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650.610.380.30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0.650.610.380.300.2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90.650.290.210.20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690.650.290.210.20

注:1、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每股收益。但若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信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目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进而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具体如下:

(1)加强对目标公司的整合管理,努力实现其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保证对目标公司控制力的同时,上市公司将综合考虑目标公司在适用监管法规、会计税收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环境方面存在的差异。从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在财务管理、授权及管控、客户开发、供应商选聘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并购整合方案,最大化发挥与目标公司的协同效应,以实现本次交易的预期效益。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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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形式等,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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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相应处罚。”

4、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为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2023年3月10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23年4月17日,上市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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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与最近三年历次增减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最近三年普拉尼德股份转让情况

1、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股份转让

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欧洲万瑞等7名股东将其持有普拉尼德的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转让价格均为1英镑/股,对应的股份数、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9.03.18欧洲万瑞杭州万瑞4,793A类股
22019.04.30Michael Canham2,327B类股
32019.06.25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3,750A类股
42019.07.16Paul Brown4,422B类股
52019.07.16Robert Lee Mansell1,468B类股
62019.07.16Vicki Goldsmith1,093B类股
72019.07.16欧洲万瑞1,027B类股
82019.07.16Paul Saulitis316B类股

经交易对方确认,上述股份转让背景如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时任首席执行官,因在任期间普拉尼德财务状况仍未改善,普拉尼德拟免除其职务,并给予其30,000英镑作为补偿,同时,杭州万瑞与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决定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

(2)2019年初,Michael Canham为缴纳子女大学学费筹集资金,决定将持有的普拉尼德全部股份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转让给杭州万瑞,并要求赋予其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以同等价格回购该股份的权利,杭州万瑞同意上述安排,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收购Michael Canham持有的上述股份。

(3)由于普拉尼德财务状况每况愈下,小股东无法提出有效建议改善普拉尼德经营状况,亦无法投入现金维持普拉尼德的经营,杭州万瑞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收购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及Paul Brown持有的全部股份,经协商一致,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及Paul Brown同意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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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

(4)欧洲万瑞与Robert Lee Mansell将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时口头约定将通过杭州万瑞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份,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普拉尼德基本情况”之“(三)间接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2、2019年7月至2022年11月股份转让

2019年7月25日,杭州万瑞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75,000股A类股以75,00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大知。

2019年11月20日,浙江大知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75,000股A类股以75,00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香港万瑞。

2022年10月25日,香港万瑞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975,000股A类股以975,00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香港大言。

2022年11月10日,香港大言将其持有的243,750股A股以243,75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亚太科技。

上述普拉尼德的股份转让均在同一控制下的主体之间进行,主要系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于内部股权架构管理、相关主体业务定位,以及本次交易目的而进行的转让,转让价格均为1英镑/股。

(二)最近三年普拉尼德增减资情况

普拉尼德最近三年无减资情形,其增资情况如下:

因普拉尼德融资需要,2021年9月24日,普拉尼德股本由75,000股A类股增加至975,000股A类股,增加的股份数为900,000股A类股;香港万瑞以其对普拉尼德900,000英镑的债权出资,认购了普拉尼德新增的900,000股A类股。

本次增资不涉及企业估值及股权溢价,系为解决普拉尼德银行融资需求,原股东进一步扩大普拉尼德股本金而将债权转为股本的增资,增资价格为1英镑/股。

(三)本次交易与最近三年历次增减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普拉尼德发展前期以AM市场为主,在原来技术积累的基础上,确定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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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市场转型的发展规划,加之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迅猛,普拉尼德积极寻求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的合作,成为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一方面获取持续稳定增长的订单,另一方面不断积累和完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基于在空气悬架系统多年的系统集成、设计开发和生产经验,普拉尼德自2020年开始向Rivian供货,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自2021年以来,Rivian逐步开始量产并交付旗下车型。截至2021年12月31日,Rivian生产1,015.00辆,交付920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Rivian生产24,337辆,交付20,332辆。作为Rivian空气悬架的唯一供应商,Rivian销售的增长大幅带动了普拉尼德的收入增长,使得普拉尼德业绩逐渐好转并扭亏为盈,对未来的发展前景有了更加明朗的预期。

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是由于普拉尼德与主要客户Rivian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收入持续增长,盈利情况较好且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本次采用收益法对普拉尼德未来年度现金流折现进行评估。收益法将被评估单位视作一个整体,基于被评估单位未来获利能力,通过对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导致估值较高。前次外部交易距本次评估已超过三年,在此期间,普拉尼德的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与Rivian合作研发了空气悬架系统,并成为其空气悬架系统的唯一供应商。本次评估基准日,不但实现了扭亏为盈,还通过与主要客户Rivian形成的稳定业务关系保障未来收入持续增长,盈利情况持续向好。

综上所述,虽然最近三年内股份转让及增资的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距,但综合考虑交易时间、交易时普拉尼德经营现状、交易背景及目的、转受让双方关系等方面与本次交易存在较大差异,该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

九、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0,623,800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67.19%,已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0%;本次交易中,陈晓敏及其控制的汉铭投资拟参与募集配套资金对应股份的认购。本次交易完成后,陈晓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8,492,709股,占已发行总股本的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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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交易完成后,陈晓敏、翁荣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5.35%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重组预案后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1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重组预案与报告书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目标公司、支付方式、股份发行价格等未发生变更,主要根据已经完成的审计、评估工作进一步明确交易价格。同时,报告书明确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对象、金额、用途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重组预案报告书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汉铭投资、陈晓敏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21.55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16,957.50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等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规定,若涉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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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事项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构成对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因此,本次交易重组预案与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方案中上述差异不构成重大调整。2023年3月10日,瑞玛精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甬兴证券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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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交易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易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根据交易的推进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则本次交易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

3、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如果本次交易需重新进行,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均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尚需取得商务、发展和改革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备案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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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程序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未完成前不能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报批/备案程序,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6,285.1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652.55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2,398.92%;根据《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7,10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

本次评估结合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香港大言和普拉尼德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评估结果着眼于评估对象未来整体的获利能力,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四)境外收购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为跨境收购,目标公司之一普拉尼德注册地位于英国,其产品出口至美国、欧洲、日本、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本次交易面临一系列境外收购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

政治风险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局稳定性、对外资政策的连贯性等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投资环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中国企业的境外收购行为因境外法律问题处理不当,从而遭受成本增加、时间延长、收购失败等与预期目标相违背的不利后果可能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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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所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普拉尼德注册地位于英国,其产品出口至美国、欧洲、日本、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状况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会对普拉尼德业务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如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和财政不稳定、通货膨胀、政府定价干预、进出口和贸易限制、资本调回限制、产业政策变动、外商准入限制等。虽然普拉尼德一直持续关注上述影响经营情况的风险因素,以求及时作出应对风险的措施,但任何突发性事项的发生,可能会对普拉尼德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普拉尼德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2021年度、2022年度,普拉尼德对第一大客户Rivian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77.31万元、49,398.3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74%、92.85%。

Rivian自2021年起实现量产,2021年及2022年分别亏损46.88亿美元和

67.52亿美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26.22亿美元和50.52亿美元,其管理层预计2024年前不盈利。如果未来Rivian陷入经营困境,而普拉尼德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并获取足够订单,则普拉尼德将面临订单大幅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严重下滑的风险。

(三)客户流失风险

根据普拉尼德与第一大客户Rivian签署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普拉尼德控制权发生变更时需书面通知Rivian,Rivian有权决定终止协议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普拉尼德的流动资金,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且普拉尼德目前是Rivian空气悬架系统的重要供应商,Rivian汽车底盘部首席采购经理亦通过邮件确认不会因普拉尼德本次控制权变更而终止交易。但是若双方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其他纠纷而终止协议,将会对普拉尼德的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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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定供应商风险

普拉尼德第一大供应商系第一大客户Rivian指定供应商,一方面,若该指定供应商延迟交货,或者其产品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将会对普拉尼德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普拉尼德对其采购价格由Rivian与其协商确定,若其采购价格波动较大,而普拉尼德无法及时调整产品售价,则将会对普拉尼德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五)生产场所租赁风险

普拉尼德主要生产场所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赁期至2024年1月。虽然普拉尼德已与出租方形成良好的租赁关系,但如果出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或租赁期限届满后无法续租,将会对普拉尼德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一)收购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运营主体位于境外,与上市公司在适用监管法规、会计税收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从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优化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在财务管理、授权及管控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并购整合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取目标公司优质运营资产。上市公司还将根据需要投入多种资源与目标公司进行协同与融合,这对上市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市公司将最大程度规避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如果上市公司不能建立具有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的管理队伍,则上市公司将可能存在人员流失、业务中断、客户关系受到影响等情况,存在相关整合计划无法顺利推进或者整合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汇率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运营主体位于境外,其客户主要分布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以欧元、美元、日元、英镑等货币进行交易。另外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多为外币,在合并报表的过程中,因需要进行货币转换,会对最终的财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上市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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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则盈利水平存在因汇率波动而下降的风险。

(三)商誉减值风险

此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誉原值30,344.8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普拉尼德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假设减值比例减值金额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1%303.45227.59
5%1,517.241,137.93
10%3,034.492,275.87
20%6,068.974,551.73

若集中计提大额的商誉减值,将对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四)定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定金8,000万元。虽然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涉及定金返还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约定,但仍存在交易终止后上市公司无法实际收回定金的风险。如出现该等情形,上市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在内的合法方式追讨定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合资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4日与普拉尼德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注册资本750万英镑,上市公司持有普莱德汽车49%股权。在目前国内空气悬架系统渗透率较低,市场空间广阔且政策支持的情形下,凭借普拉尼德在空气悬架系统多年积累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组装能力,同时借助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资源和渠道优势,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具有可行性。但新市场和新客户的开拓能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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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开拓不及预期,出现大额亏损,将会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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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十四五”规划重视汽车行业发展,进一步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2021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发展,并强调“要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做汽车强国”,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数字化等新技术发展方向也在加速推进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因此,即使在汽车芯片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等复杂严峻形势下,我国汽车行业发展仍实现了产销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了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2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2.1%,延续了去年的增长态势。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已经连续13年稳居全球第一,并在“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国作为汽车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正向汽车强国迈进。汽车零部件产业作为汽车整车行业的上游行业,是助力我国汽车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基石,也将伴随着汽车整车产业的发展而快速增长。同时,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直接影响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需求。

2、新能源汽车浪潮下,空气悬架市场未来可期

在全球节能减排的时代背景之下,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强劲,其市场发展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96.9%和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新能源汽车浪潮将推动空气悬架市场需求的增长。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对续航里程较为敏感,空气悬架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续航里程。新能源汽车高速行驶时,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对抗风阻。空气悬架可以调整汽车底盘高度,从而降低新能源汽车的风阻。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受电池重量等因素影响,相比于燃油车普遍重量更高,传统螺旋弹簧悬架因为重量重、钢丝直径大等原因会影响整车设计和驾乘舒适性,而空气悬架则可以有效平衡高承载和舒适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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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空气悬架已形成广泛认知,但装配量不高。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在商用车领域,危化品运输车安装空气悬架已有强制性规定,重卡空气悬架渗透率约5%;乘用车领域,目前乘用车整体渗透率在3.5%左右,25万元以上乘用车渗透率约16%。伴随着中国本土厂商对国产化生产线的投入以及新能源适配车型的增多,将推动空气悬架市场需求迅速增长。

3、国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不断推出重组利好政策,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重组。2015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号),旨在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在国家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推动下,同时为加快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上市公司积极寻求通过外延式收购,丰富公司业务类型以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质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在国家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政策导向推动下,同时为加快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积极寻求通过外延式收购,完善公司产业链以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增强公司实力,满足业务延伸发展需求

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正加速向全面轻量化、电气化和智能化的转型升级新阶段,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出台《中国制造2025》《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及《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等多项行业扶持政策及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我国要引导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整车及零部件系统集成、先进汽车电子、关键零部件模块化开发制造、核心芯片及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且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呈现采购全球化、供货系统化、产品环保化、技术智能化和产业集中化的发展趋势。本次交易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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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顺应国家行业指导政策,加快向全面轻量化、电气化和智能化的转型升级,快速推动公司在汽车空气悬架领域的战略布局。

2、充分发挥与普拉尼德的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普拉尼德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后,其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在公司治理、生产运营、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秀经验,结合英国当地的企业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与资源使用效率。同时,普拉尼德可依托上市公司强大的资本运作平台,提升融资能力,拓展新客户、研发新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上市公司也将充分发挥与普拉尼德在空气悬架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以此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最终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协同效应具体实现路径如下:

(1)战略协同

普拉尼德主要从事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空气供给单元及其配套零部件等,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普拉尼德发展初期以AM市场为主,在原来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发展战略规划开始向OEM市场转型发展,目前是Rivian空气悬架系统的唯一供应商。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积极探索战略转型,逐步确定从零部件到小总成,到大系统总成供应商的转型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汽车减震制品领域,拓宽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实现公司从零部件供应商发展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2)销售渠道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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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与普拉尼德在中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未来合资公司将引入普拉尼德在空气悬架系统领域的开发技术、生产组装经验,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经验共同拓展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公司基于多年在精密结构件的经营经验,与敏实、麦格纳、博格华纳、丰田、通用、福特、大众等国内外知名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向客户推介普拉尼德的业务机会,协助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客户资源。

近年来,公司通过墨西哥瑞玛成功开拓北美市场,并陆续成立瑞玛香港、瑞玛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用于海外市场拓展。普拉尼德基于多年在AM市场的经营经验,积累了一定的客户渠道关系,能够协助公司拓展海外销售渠道。

(3)研发和技术协同

公司通过收购普拉尼德后,通过双方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技术交流,使普莱德汽车有机会深入学习了解空气悬架系统产品的研发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同时亦能使公司有机会深入了解整车厂客户的具体需求。普莱德汽车能够将普拉尼德多年积累的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组装经验落地中国,并针对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具体改进调试。普拉尼德与公司将共同派出资深工程师,解决客户技术需求,发挥协同效应。

(4)管理协同

公司于2016年8月设立墨西哥瑞玛,专注北美市场的经营;2022年,公司陆续成立瑞玛香港、新加坡瑞玛,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加强海外市场建设。公司在收购普拉尼德后,将借鉴前期的海外公司运营的有益经验,更有效的利用公司管理资源,在维护现有管理团队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管理机构与销售机构的合理布局、研发队伍的优化整合、融资能力的提升及融资成本的下降,将有效发挥企业的管理协同效应。

(5)资金协同

基于对普拉尼德业务发展方向的看好、深化双方合作及为保障普拉尼德发展所需的资金,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或交易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向普拉尼德以现金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增资将主要用于普拉尼德的日常生产经营,可有效改善普拉尼德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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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扩大整体业务规模、建设完善的研发工程体系、构建高效的管理机制、培育高端人才等具有重要作用。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香港瑞玛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并由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向普拉尼德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增资不互为前提条件,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则交易各方将继续推动本次增资交易。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间接对应持有普拉尼德38.25%的股权,对应普拉尼德37.2938万英镑注册资本),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玛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对应普拉尼德12.4313万英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浙江大言及亚太科技。

2、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以收益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7,100.00万元,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6,285.18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9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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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普拉尼德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未达到605万英镑,则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应在依据上述方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基础上进行相应调减,调减金额=605万英镑-普拉尼德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如发生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调整,则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现金支付的交易对价亦应相应调整并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3、支付方式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50%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中,上市公司向浙江大言支付交易价格25%的现金作为受让香港大言17%股权的交易对价,发行相当于交易价格50%的股份作为受让香港大言34%股权的交易对价,香港瑞玛向亚太科技支付交易价格25%的现金作为受让普拉尼德12.75%股权的交易对价。

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应于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并在本次发行对价股份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12个月内支付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上市公司将积极协助浙江大言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对价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事宜。

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系向特定对象浙江大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12个月内实施完毕。

6、发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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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25.6420.51
前60个交易日25.8520.68
前120个交易日24.8819.9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7、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应向浙江大言通过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总额(即交易价格的5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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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则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浙江大言将不足1股部分对应的香港大言股权赠予上市公司。依照前述计算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为7,536,666股。前述发行股份数量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作出调整或交易价格根据2022年业绩实现情况作出调整,则本次发行项下所发行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8、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9、股份锁定期安排

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浙江大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如前述关于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浙江大言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0、定金

各方确认,上市公司为表示对本次交易的诚意已向浙江大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与上市公司依据《股权收购协议》向浙江大知支付的人民币5,000万元一同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以下简称“定金”)。

若本次发行对价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市公司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向浙江大言与浙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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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支付的定金人民币8,000万元将冲抵上市公司应付浙江大言的现金对价,浙江大知应予以积极配合。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终止,各方将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约定继续推动对普拉尼德进行增资,但交易对方应在上市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无息返还上市公司已支付的全部定金,王世军及浙江大知对前述定金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1、标的资产交割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经交易各方书面约定的后续日期),根据目标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法规,妥善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交易各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交易对方应促使目标公司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义务及责任;交易对方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目标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13、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由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享有;在过渡期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的减少,由交易对方承担并补偿给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

对于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目标公司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应付但未付的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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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因违反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处罚,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纠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等,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补足。如香港大言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存在任何负债或未弥补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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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957.50万元。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A股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当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特定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的认购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6、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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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万元)拟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的比例
1中介机构费用883.735.21%
2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16,073.7794.79%
合 计16,957.50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上市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意注册的文件,则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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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普拉尼德增资

基于对普拉尼德业务发展方向的看好、深化双方合作及为保障普拉尼德发展所需的资金,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或交易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向普拉尼德以现金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价格将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对应的普拉尼德整体估值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本次增资不互为前提条件;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成功实施,则交易各方将继续推动本次增资交易。在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与普拉尼德及相关方签署的《增资合同》生效之日且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向普拉尼德支付第一笔增资款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在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支付完毕第一笔增资款且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合法持有本次增资对应的普拉尼德全部股东权益之日起的25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向普拉尼德支付剩余增资款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业绩奖励

1、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具体业绩承诺为:普拉尼德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下同)不低于1,028.50万英镑,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270.50万英镑。

如普拉尼德与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莱德汽车在业绩承诺期内盈利的,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包括普莱德汽车的税后净盈利(扣除自设立之日起截至业绩承诺各计算期末普莱德汽车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如有)对其报表的影响后的利润;如因普莱德汽车亏损导致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减少的,则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应调增该部分实现净利润数减少额。

2、业绩补偿

如普拉尼德在2023年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2023年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本数),或2023年与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小于2023年及2024年承诺净利润数之和的90%(含本数),则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进行补偿,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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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① 2023年利润补偿额

2023年利润补偿额=(925.65万英镑-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925.65万英镑×交易价格

② 2024年利润补偿额

2024年利润补偿额=(2,069.10万英镑-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2,069.10万英镑×交易价格-2023年利润补偿额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如普拉尼德2023年或2024年未实现相应的业绩承诺,但是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2,069.10万英镑,则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将退还交易对方已支付的利润补偿。

如按照上述的公式计算的利润补偿额为负数,则交易对方无需向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支付任何利润补偿。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支付的利润补偿额以及减值差额总计不超过交易价格的50%,超过部分交易对方可以不再支付。

如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度利润补偿额/本次发行的每股股份发行价格。

如上市公司于本次发行基准日至补偿股份时的期间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交易对方所需补偿的股份于标的资产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的期间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部分(若有)一并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各方一致确认,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对普拉尼德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经审计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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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交易对方承诺的当年度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并对业绩承诺期间内普拉尼德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包括普莱德汽车)之间的关联交易执行专项审计程序,核查普拉尼德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如定价不公允的,则在确定该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相应增加或扣除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允定价之间的差额的影响。

普拉尼德净利润、关联交易金额等财务数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普拉尼德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如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则应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计算普拉尼德承诺净利润、关联交易金额等财务数据。

3、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如标的资产截至2024年期末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已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利润补偿额,则交易对方应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30日内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约定进行调整的,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应该根据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超额业绩奖励

如普拉尼德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个年度完成承诺净利润110.00%以上的,普拉尼德管理层将按照下述公式要求提取及发放超额业绩奖励:超额业绩奖励=(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该年度承诺业绩×110%)×30%。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的超额业绩奖励总额不超过交易价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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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的授予对象为普拉尼德的核心管理层员工。在超额业绩奖励条件达成后,由普拉尼德总经理根据公司对核心管理层员工的考核结果拟定超额业绩奖励的授予名单以及具体分配方案,授予名单以及具体分配方案经普拉尼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如触发业绩奖励,普拉尼德应在普拉尼德每一业绩承诺年度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起30日内,通过普拉尼德账户向普拉尼德管理层支付相应的超额业绩奖励,该业绩承诺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为扣除普拉尼德已付或应付超额业绩奖励计提的成本费用后的净利润金额。

(1)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① 设置业绩奖励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中对本次业绩奖励的安排不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100%,且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0%,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中对业绩奖励要求的相关规定。

② 设置业绩奖励有利于激励员工、实现普拉尼德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发普拉尼德核心经营层员工发展业务的动力,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普拉尼德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绑定,有利于实现普拉尼德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③ 本次业绩奖励以超额业绩为前提,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普拉尼德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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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普拉尼德核心经营层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普拉尼德带来的超额回报。因此,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普拉尼德经营层员工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交易惯例。

(2)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 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企业合并交易中的业绩奖励问题的相关意见,“通常情况下,如果款项的支付以相关人员未来期间的任职为条件,那么相关款项很可能是职工薪酬而不是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编制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如果员工在约定期限到期前离职即无法获得或有支付,则可以直接得出或有支付构成职工薪酬的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普拉尼德经营层员工,该项支付安排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测算应承担的超额奖励金额,确认为当期费用。

② 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业绩奖励安排,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计提业绩奖励,将增加普拉尼德的相应成本费用,进而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励是以普拉尼德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值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普拉尼德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普拉尼德带来的超额回报。

本次交易方案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助于提高普拉尼德经营层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普拉尼德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普拉尼德、上市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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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补偿的实施及保障措施

如发生需要交易对方进行补偿的情形,瑞玛精密应在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向补偿义务人就其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需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由瑞玛精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应补偿现金(应补偿股份不足以支付补偿金额的情况下)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汇入瑞玛精密指定账户。

因股份回购事宜需经瑞玛精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若瑞玛精密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则由交易对方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瑞玛精密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交易对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股份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后瑞玛精密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

补偿义务人对此出具相关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函》“1、如本公司在《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时,本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项下业绩承诺义务或整体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2、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前,本公司不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方式处分因本次交易取得对价股份(包括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不以任何形式逃避补偿义务。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交易的交割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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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经各方书面约定的后续日期),根据目标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法规,妥善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各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交易对方应促使目标公司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

(七)少数股权收购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或其子公司均有权提出由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收购交易对方或其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普拉尼德的股权(以下简称“少数股权收购”)。如交易对方或其子公司发起少数股权收购计划,交易对方或其子公司需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具体内容届时由相关方另行协商并进行补充约定;如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发起少数股权收购计划,则不对交易对方或其子公司设置任何业绩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收购交易对方或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普拉尼德股权时,普拉尼德的估值按照一方发出少数股权收购请求时上一年度普拉尼德经审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且此处净利润应为扣除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允定价之间的差额影响及超额业绩奖励计提的成本费用后的净利润,下同)的8倍市盈率确定;如普拉尼德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2,662万英镑,则普拉尼德的估值在上述估值的基础上调增6,000万元;如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普拉尼德100%股权整体估值超过160,000万元,则普拉尼德100%股权整体估值按照160,000万元确定。

标的资产交割日后,若实施少数股权收购,且如普拉尼德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金额的20%,且超过2,420万英镑,目标未分配利润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金额的20%与2,420万英镑的孰高值确定,在满足普拉尼德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交易双方同意将超出目标未分配利润金额的部分作为利润分配的基数,届时按照普拉尼德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香港大言51%的股权,并通过香港大言间接持有普拉尼德38.25%股权;通过香港瑞玛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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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持有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即合计持有普拉尼德51%股权。香港大言于2022年10月新设,且其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经营业务;同时,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将向普拉尼德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因此,以下目标公司财务数据以普拉尼德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为准,成交金额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与增资金额合计为准。根据普拉尼德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数据及成交金额情况,与上市公司2022年度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普拉尼德本次交易对价计算依据(B)瑞玛精密(A)占比(B/A)
资产总额22,777.8041,915.0041,915.00191,119.9521.93%
营业收入53,201.42-53,201.42120,616.8944.11%
资产净额4,778.5441,915.0041,915.0075,325.8455.64%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上述测算及《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成交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之一浙江大言未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浙江大言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91%股份(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其实际控制人王世军将成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王世军及其控制的本次交易对方浙江大言和亚太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敏及其控制的汉铭投资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陈晓敏、翁荣荣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后,陈晓敏、翁荣荣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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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普拉尼德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橡胶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普拉尼德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入汽车减震制品领域,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增强上市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陈晓敏67,998,09656.67%67,998,09653.32%
浙江大言--7,536,6665.91%
翁荣荣6,449,9045.37%6,449,9045.06%
众全信投资6,175,8005.15%6,175,8004.84%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4,682,4303.90%4,682,4303.67%
鲁存聪1,438,2001.20%1,438,2001.13%
麻国林1,269,0001.06%1,269,0001.00%
杨瑞义1,269,0001.06%1,269,0001.00%
吴义章455,6000.38%455,6000.36%
金鹰437,6000.36%437,6000.34%
历彩凤400,0000.33%400,0000.31%
其他股东29,424,37024.52%29,424,37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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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合计120,000,000100.00%127,536,666100.00%

注:本次交易前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31日股东名册为准。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晓敏、翁荣荣。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万元)191,119.95248,645.77113,273.77160,115.00
负债总额(万元)106,086.65142,962.8434,344.4165,401.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75,325.8486,781.7278,472.7189,663.80
营业收入(万元)120,616.89173,818.3275,489.5185,495.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91.548,301.464,562.763,814.38
每股收益(元)0.560.650.380.30
每股净资产(元)7.098.296.587.43
流动比率(倍)1.711.352.901.52
速动比率(倍)1.320.982.221.07
资产负债率(%)55.5157.5030.3240.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84.263.283.49
存货周转率(次)4.024.173.963.34

注:1、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2、《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3、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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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规模有所提高,2022年度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有所增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增强。偿债能力虽有所减弱,但流动比率超过1,速动比率接近1,资产负债率57.50%,总体偿债能力仍然较强,不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交易方案不得实施。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香港大言和亚太科技履行参与本次交易的有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汉铭投资已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5、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尚需取得商务、发展和改革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备案或登记。

上述程序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未完成前不能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报批/备案程序,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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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1、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主体所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5、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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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6、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人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1、自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企业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本人/企业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将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中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中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2、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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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二)交易对方及其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浙江大言、亚太科技)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1、本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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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续的企业,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公司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公司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的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1、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主体所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公司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的承诺1、本公司对所持标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经依法就标的股权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持标的股权未被司法冻结、查封,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与标的股权有关的现实或潜在争议、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本公司保证不就所持标的股权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保证标的股权不发生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3、本公司所持标的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目标公司章程制度中禁止或限制标的股权转让的情形,标的股权权属转移及过户不存在障碍。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将维护目标公司资产的独立性;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亦不会发生目标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期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实质构成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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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的业务或活动。如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拟从事的业务或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关系,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放弃该等业务及商业机会,避免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关系。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浙江大言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1、如本公司在《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中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时,本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项下业绩承诺义务或整体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锁定期将顺延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2、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前,本公司不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方式处分因本次交易取得对价股份(包括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不以任何形式逃避补偿义务。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如前述关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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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交易对方控股股东浙江大知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自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浙江大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通过转让浙江大言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对价股份。 2、如本公司及浙江大言就本次交易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时,浙江大言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项下业绩承诺义务或整体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前述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将顺延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前,本公司不通过转让、质押浙江大言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处分对价股份,不以任何形式逃避对浙江大言补偿义务所负担的连带担保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6、如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1、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的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中与普拉尼德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主要为空气压缩机和空气弹簧减震器售后市场生产销售业务,其前述产品主要适用于商务车、改装车等非乘用车。对于少量乘用车客户,本人承诺除原有客户以外不再新增乘用车客户,且与前述乘用车客户的年销售金额不超过普拉尼德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的1%。如果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未来拓展上述产品销售客户范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退出前述销售市场,并将拟获得和已获得的业务及商业机会让予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如有),以避免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形成实质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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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除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未来亦不会新增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期间,本人不会利用本人作为普拉尼德直接或间接股东/管理人的地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普拉尼德的商业机会,不损害普拉尼德及普拉尼德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通过协助Pneuride Limited寻找新的合格供应商等方式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控股股东浙江大知之股东王世军、赫云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1、本人所持有的浙江大知股权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影响股权权属清晰的情形,亦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 2、在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言”)承诺的所持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通过转让、质押浙江大知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配套募集资金交易对方陈晓敏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1、本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票; 2、本人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除本人外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3)不当利益输送;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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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1、本人自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人基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配套募集资金交易对方汉铭投资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1、本公司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除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外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3)不当利益输送;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1、本公司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本公司基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3、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目标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香港大言、普拉尼德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公司已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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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承诺项目主要承诺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香港大言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1、本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公司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公司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的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普拉尼德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1、本公司为在英国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公司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公司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的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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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592546102W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玛精密
股票代码002976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办公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联系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168077
邮政编码215000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公司网址www.cheersson.com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是由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批准,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以截至2017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68,139,050.60元为基础,按1:0.419296的比例折为7,050万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按原出资比例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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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股份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的设立方式及组织形式,公司的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认购,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公司的筹备事宜,公司设立费用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2017年10月31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5470号),各发起人股东出资真实、足额到位。

2017年11月7日,瑞玛精密召开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决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关于各发起人持股情况的报告》《关于设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费用的报告》等议案。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5592546102W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陈晓敏5,666.508080.38%
2翁荣荣537.49207.62%
3众全信投资514.65007.30%
4鲁存聪119.85001.70%
5麻国林105.75001.50%
6杨瑞义105.75001.50%

合 计

合 计7,050.0000100.00%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权结构

2019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核准瑞玛精密公开发行2,500万股新股。

2020年2月26日,瑞玛精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瑞玛精密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

2020年3月6日,瑞玛精密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瑞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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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股票代码为“002976”。

2020年4月10日,瑞玛精密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陈晓敏5,666.508056.67%
2翁荣荣537.49205.37%
3众全信投资514.65005.15%
4徐声波300.00003.00%
5鲁存聪119.85001.20%
6麻国林等5名自然人股东361.50003.62%
7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2,500.000025.00%

合 计

合 计10,000.0000100.00%

(三)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21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年4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21年5月20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0,000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00,859,944.23元结转下年度。

2021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万元,同时相应地修改公司章程。

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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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上述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未再发生变更。

(四)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陈晓敏境内自然人56.67%67,998,09650,998,572
翁荣荣境内自然人5.37%6,449,9044,837,428
众全信投资境内一般法人5.15%6,175,800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基金、理财产品等3.90%4,682,4300
鲁存聪境内自然人1.20%1,438,2000
麻国林境内自然人1.06%1,269,0000
杨瑞义境内自然人1.06%1,269,0000
吴义章境内自然人0.38%455,6000
金鹰境内自然人0.36%437,6000
历彩凤境内自然人0.33%400,0000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陈晓敏、翁荣荣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陈晓敏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9月创办苏州工业园区新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并担任其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2年3月创办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全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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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BVI瑞玛)和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 DE C.V.(墨西哥瑞玛)董事,众全信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汉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汉铭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新凯工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翁荣荣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09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苏州全信金属成型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定位于精密智能制造,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一)汽车领域

1、精密零部件

主要产品为精密冲压件与紧固件,精密冲压件产品包括汽车安全系统、汽车底盘系统、汽车电子、车载娱乐系统等部件;紧固件产品包括:异形紧固件、压铆紧固。

2、座椅舒适系统部件与小总成系统

主要产品为座椅加热、通风、按摩、支撑等小总成系统;部件包括相关电控系统 ECU、座椅线束、电动座椅专用开关、座椅感应器 SBR、汽车座椅有刷/无刷电机、方向盘加热和触摸感应部件、座椅调节指纹识别用部件等。

3、空气悬挂系统

2023年1月,上市公司与普拉尼德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主要产品将涉及空气悬挂系统总成与核心子系统及部件,包括 ECU 系统(电子控制单元硬件+软件)橡胶皮囊、空气弹簧/空气支柱、悬架前后排导向管柱、减震传感器、电控空气悬架系统(ECAS)空气压缩机、AVS产品及工业用空气波纹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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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讯设备

公司现有通讯设备产品包括4G/5G滤波器、基站天线等,通过持续提升滤波器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能力,优化产能安排,不断提高产品合格率等举措,已实现向全球知名的移动通讯主设备商大批量供应4G/5G滤波器、基站天线等产品。

(三)新能源领域

公司新能源领域产品主要为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主要产品为壳体、盖板、防爆片等。

(四)精密模具

独立自主设计开发精密模具的能力与水平,是公司的核心技术能力之一。公司为客户开发的连续模、多工位机械臂传递模等复杂精密模具在精密冲压结构件生产上广泛应用。

七、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125,429.3375,610.71
非流动资产合计65,690.6237,663.06
资产合计191,119.95113,273.77
流动负债合计73,300.9726,073.71
非流动负债合计32,785.678,270.70
负债合计106,086.6534,344.41
所有者权益合计85,033.3078,929.3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20,616.8975,489.51
营业利润7,716.164,088.16
利润总额7,782.014,525.08

2-1-72

净利润7,330.224,295.3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82.854,651.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75.42-5,712.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88.47-6,694.3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67.29-566.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36.81-8,321.89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资产负债率55.51%30.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8%5.90%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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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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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分别是浙江大言、亚太科技。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一)浙江大言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BYRNE15G
法定代表人王世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6日
营业期限2022年9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区块传化智慧中心钱湾智谷2幢207-10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24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浙江大言于2022年9月26日由浙江大知发起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浙江大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三年,浙江大言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

浙江大言控股股东为浙江大知,其持有浙江大言100%股权;浙江大言实际控制人为王世军。浙江大言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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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简介

①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大知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GL64E62
法定代表人王世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8日
营业期限2019年3月28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富业巷23号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大厦2幢2701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24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 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浙江大知于2019年3月28日由王世军、赫云仙共同发起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王世军持有95%股权、赫云仙持有5%股权。最近三年,浙江大知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浙江大知控股股东为王世军,其持有浙江大知95%股权;浙江大知实际控制人为王世军。

2-1-76

④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浙江大知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全车件、机械零件、工业用电子元器件、LED照明灯、绿色烧烤用品等商品的进出口,并经营机械设备的代理进口、其他商品的国际贸易等业务。

⑤ 主要财务数据

A.浙江大知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020.77
速动比率(倍)0.610.23
资产负债率(%)85.49111.8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4.726.36
存货周转率(次)4.771.84
总资产周转率(次)2.441.19
净利率(%)10.90-4.21

B. 浙江大知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a.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7,634.01
非流动资产4,833.76
资产总额32,467.77
流动负债27,035.34
非流动负债721.75
负债总额27,757.09
所有者权益合计4,710.67

b.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55,729.56

2-1-77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成本44,018.34
营业利润7,842.96
利润总额7,797.26
净利润6,072.16

c.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4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49.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46.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56.3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⑥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持有浙江大言外,浙江大知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香港万瑞547.79万港币100%贸易
2大言咨询1,000万人民币10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实际控制人简介

王世军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8年9月至今担任普拉尼德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大知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至今担任杭州柯牧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至2023年4月担任杭州万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贵州宏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万德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宁波铭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喜芝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万德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大言

2-1-78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大言咨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香港大言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亚太科技董事。

王世军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之“(一)关联方情况”。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大言除持有香港大言股权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浙江大言自设立之日起,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070.75
速动比率(倍)0.540.16
资产负债率(%)84.85113.7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996.75
存货周转率(次)4.561.53
总资产周转率(次)2.811.11
净利率(%)8.37-5.08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① 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2,482.82
非流动资产3,230.47
资产总额25,713.29
流动负债21,096.94
非流动负债720.90
负债总额21,817.85
所有者权益合计3,895.44

② 合并利润表简表

2-1-7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53,201.42
营业成本42,005.79
营业利润7,794.73
利润总额7,751.77
净利润4,453.20

③ 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6.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31.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86.7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且未经审计。

6、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大言除持有香港大言股权外,无其他下属子公司。

(二)亚太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亚太大言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sia Pacific Dayang Tech Limited
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3204334
董事王世军
注册资本1万港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FLAT C, 23/F, LUCKY PLAZA,315-321 LOCKHART ROAD,WAN CHAI, HONG KONG
业务性质投资及贸易

注:该公司系对外投资的路径公司,无实际办公地点

2-1-80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亚太科技于2022年11月2日由大言咨询发起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由大言咨询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三年,亚太科技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

亚太科技控股股东为大言咨询,其持有亚太科技100%股权;亚太科技实际控制人为王世军。亚太科技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控股股东简介

①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大言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C17CQ49G
法定代表人王世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9日
营业期限2022年10月19日至长期

2-1-81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西区块10号楼14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 历史沿革

大言咨询于2022年10月19日由浙江大知发起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浙江大知持有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大言咨询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大言咨询控股股东为浙江大知,其持有大言咨询100%股权;大言咨询实际控制人为王世军。

浙江大知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浙江大言”之“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2)控股股东简介”。

王世军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浙江大言”之“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实际控制人简介”。

④ 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大言咨询除持有亚太科技股权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大言咨询自设立之日起,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⑤ 主要财务数据

A.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0.62-
速动比率(倍)0.62-
资产负债率(%)60.0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82

存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净利率(%)--

注:大言咨询于2022年10月19日设立,2021年无财务数据,且2022年大言咨询无收入,故无法计算部分财务指标。

B. 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a.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301.06
非流动资产513.68
资产总额814.74
流动负债489.3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489.31
所有者权益合计325.43

b.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325.43
利润总额325.43
净利润325.43

c.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1-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1.06

⑥ 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大言咨询除持有亚太科技股权外,未进行其他投资。

(3)实际控制人简介

王世军简介见“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浙江大言”之“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实际控制人简介”。

4、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亚太科技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亚太科技自设立之日起,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36.6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净利率(%)--

注:亚太科技于2022年11月2日设立,2021年无财务数据,且2022年亚太科技无收入,故无法计算部分财务指标。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① 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513.68
资产总额513.68

2-1-84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188.3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88.31
所有者权益合计325.37

② 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325.37
利润总额325.37
净利润325.37

③ 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亚太科技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浙江大言与亚太科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王世军控制。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浙江大言与亚太科技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浙江大言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91%股份,其实际控制人王世军将成为间接控制

2-1-85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王世军及其控制的本次交易对方浙江大言和亚太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

除上述情形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及诚信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因未履行承诺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七)交易对方各层股东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锁定期安排

1、浙江大言

浙江大言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如前述关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

2-1-86

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浙江大知

浙江大知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至浙江大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通过转让浙江大言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对价股份。

2、如本公司及浙江大言就本次交易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时,浙江大言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项下业绩承诺义务或整体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前述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将顺延至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3、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前,本公司不通过转让、质押浙江大言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处分对价股份,不以任何形式逃避对浙江大言补偿义务所负担的连带担保责任。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5、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6、如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与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7、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87

3、王世军、赫云仙

王世军、赫云仙已出具《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所持有的浙江大知股权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影响股权权属清晰的情形,亦不存在潜在纠纷或争议。

2、在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言”)承诺的所持相关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承诺不通过转让、质押浙江大知股权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为汉铭投资、陈晓敏。

(一)汉铭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638LLX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址苏州高新区金燕路8号14号厂房47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2-1-88

汉铭投资于2021年5月20日由陈晓敏和翁荣荣发起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陈晓敏持有其50%股权,翁荣荣持有其50%股权。

(2)2021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6月25日,陈晓敏和翁荣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翁荣荣将其持有的汉铭投资48%的股权(计960万元出资额)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晓敏,陈晓敏同意受让并承担受让股权的出资义务。

2021年6月25日,汉铭投资股东会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021年6月29日,汉铭投资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汉铭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陈晓敏1,96098%
2翁荣荣402%

(3)2022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2年11月30日,陈晓敏和翁荣荣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晓敏将其持有的汉铭投资48%的股权(实缴960万元,未缴0万元)以人民币9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翁荣荣。

2022年11月30日,汉铭投资股东会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022年12月14日,汉铭投资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汉铭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陈晓敏1,00050%
2翁荣荣1,00050%

3、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汉铭投资的控制关系如下:

2-1-89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陈晓敏1,00050%
2翁荣荣1,00050%

(2)产权控制关系图

其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3)控股股东情况

汉铭投资的控股股东陈晓敏、翁荣荣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4)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汉铭投资主要下属企业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汉铭投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5、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2-1-90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041.09
速动比率(倍)0.250.93
资产负债率(%)36.2555.47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
总资产周转率(次)--
净利率(%)--

注:汉铭投资成立于2021年5月20日,因2021年、2022年无营业收入,相关财务指标无法计算。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① 合并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389.14
非流动资产849.06
资产总额3,238.20
流动负债1,173.7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额1,173.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21.81

② 合并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644.63
利润总额-644.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4.46

③ 合并现金流量表简表

2-1-9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7.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8.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5.4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陈晓敏

1、基本情况

姓名陈晓敏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3211973********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务及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起止时间职务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股权关系
瑞玛精密2017年11月至今董事长、总经理
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执行董事
众全信投资2017年8月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
汉铭投资2021年5月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004年3月至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2019年6月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汉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2019年12月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10月至今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今执行董事
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2022年5月至今董事长

2-1-92

苏州新凯工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2月至今执行董事
Cheersson Investment Co., Ltd.(BVI瑞玛)2016年6月至今董事
Cheersson Queretaro Precision Metal Forming S. DE R.L. DE C.V.(墨西哥瑞玛)2016年8月至今董事
香港瑞玛2021年10月至今董事
Cheersso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瑞玛)2022年8月至今董事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陈晓敏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众全信投资1,100.0047.26%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汉铭投资2,000.0050%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
苏州瑞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500.00通过汉铭投资持股60%、通过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汉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500.0098%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瑞瓷技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0.0036%(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汉铭投资为陈晓敏持股50%的公司。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陈晓敏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汉铭投资为其控股子公

2-1-93

司。因此,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汉铭投资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陈晓敏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推荐翁荣荣、方友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推荐沈健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推荐方友平、解雅媛、谭才年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及诚信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陈晓敏、汉铭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因未履行承诺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2-1-94

第四节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浙江大言持有的香港大言51%股权和亚太科技持有的普拉尼德12.75%股权。其中,香港大言系为本次交易设立的路径公司,其直接持有普拉尼德75%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香港大言51%股权,并通过香港大言间接持有普拉尼德38.25%股权;通过香港瑞玛间接持有普拉尼德12.75%股权,即合计持有普拉尼德51%股权。

目标公司香港大言、普拉尼德具体情况如下:

一、香港大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及香港大言登记资料,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法律地位法人团体
公司编号3198673
商业登记证号码74506933-000-10-22-7
董事王世军
注册资本1万港币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五芳街8号利嘉工业大厦11楼32室
经营范围投资及贸易

注:该公司系对外投资设立的路径公司,无实际办公地点。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香港大言已经根据香港法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可以其自身名义从事业务并独立成立法律责任,亦不存在清盘、终止、托管等情形。

(二)历史沿革

香港大言于2022年10月14日由浙江大言注册设立,其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万港币,由浙江大言持有其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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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言于2022年11月24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浙境外投资[2022]N00849号),投资总额为97.5万英镑(811.48461万人民币);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备案通知书》(萧发改境外备字[2022]第38号);于2023年1月17日完成外汇登记,并于1月18日完成投资款汇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香港大言设立至今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及香港大言出具的确认函,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香港大言的股本没有发生变更;香港大言的股权没有变动;香港大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代持、信托或类似其他安排;香港大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被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以及香港大言不存在任何已知的或潜在的争议及纠纷。

(三)财务数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7号),香港大言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2,972.1811,862.40
负债总额18,816.8513,493.43
所有者权益合计4,155.33-1,631.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42.87-1,631.03
收入利润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营业成本42,005.797,740.85
营业利润8,054.62-374.83
净利润6,287.21-508.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713.09-50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香港大言于2022年10月14日设立,2022年10月25日通过与香港万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普拉尼德100%股权。除此以外无其他经营活动。其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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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普拉尼德股权以前的净利润均属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零。

二、普拉尼德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及英国公司注册处公开历史文件信息,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Pneuride Limited
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编号06317125
股本97.50万英镑
已发行股份97.50万股
董事王世军、Robert Lee Mansell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Central Boulevard Prologis Park, Coventry, United Kingdom, CV6 4QJ
主要办公地点Central Boulevard Prologis Park, Coventry, United Kingdom, CV6 4QJ

(二)历史沿革

根据英国公司注册处公开历史文件信息、普拉尼德股东名册登记册(Registerof Members and Share Ledger)、股份转让表(Stock Transfer Form)、股份转让协议及《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等资料,普拉尼德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7年7月,公司成立

2007年7月18日,普拉尼德的前身NO 640 Leicester Limited在英国成立,股本总额为100英镑,股本为100股,实际发行2股普通股。

设立时,普拉尼德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Harvey Ingram Directors Limited1普通股50.00%
2Harvey Ingram Secretaries Limited1普通股50.00%
合计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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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年8月,第一次名称变更

2007年8月21日,普拉尼德的前身NO 640 Leicester Limited将公司名称变更为Dunlop Systems & Components Limited。

3、2007年12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07年12月13日,Harvey Ingram Directors Limited和Harvey IngramSecretaries Limited分别将各自持有的1股股份转让给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本次股份转让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2普通股100.00%
合计2-100.00%

4、2007年12月,第一次增资、股份类型转换及授予股份

2007年12月19日,普拉尼德股本总额由100股普通股增加至75,000股普通股,增加74,900股。同日,普拉尼德将75,000股普通股转换为55,000股A类股及20,000股B类股。同时向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等7名自然人授予股份。该等股份授予对应的股份书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授予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4,998A类股
2Martin Tingle364B类股
3Terence Coffey1,457B类股
4Paul Brown3,642B类股
5Roger Frank Hart4,735B类股
6John Davenport1,093B类股
7Michael Canham1,821B类股
合计68,110-

本次增资、股份类型转换及股份授予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5,000A类股80.75%
2Roger Frank Hart4,735B类股6.95%

2-1-9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3Paul Brown3,642B类股5.35%
4Michael Canham1,821B类股2.67%
5Terence Coffey1,457B类股2.14%
6John Davenport1,093B类股1.60%
7Martin Tingle364B类股0.53%
合计68,112-100.00%

注:1)股权变更当时,因公司股份未全部认购完毕,故股东持股总额小于注册资本75,000股,下同;2)A类股和B类股股东均享有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投票权,但A类股股东有权委派董事并享有特别表决事项(保留事项)。

5、2009年7月,第二次授予股份

2009年7月18日,普拉尼德分别向Martin Tingle、Vicki Goldsmith、RobertLee Mansell等3名自然人授予股份,该等股份授予对应的股份数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授予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Martin Tingle364B类股
2Vicki Goldsmith250B类股
3Robert Lee Mansell250B类股
合计864-

本次股份授予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5,000A类股79.74%
2Roger Frank Hart4,735B类股6.86%
3Paul Brown3,642B类股5.28%
4Michael Canham1,821B类股2.64%
5Terence Coffey1,457B类股2.11%
6John Davenport1,093B类股1.58%
7Martin Tingle728B类股1.06%
8Vicki Goldsmith250B类股0.36%
9Robert Lee Mansell250B类股0.36%
合计68,976-100.00%

2-1-99

6、2012年3月,第一次回购股份

2012年3月6日,普拉尼德分别回购Martin Tingle持有的普拉尼德728股B类股、Terence Coffey持有的普拉尼德1,457股B类股。

回购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5,000A类股82.35%
2Roger Frank Hart4,735B类股7.09%
3Paul Brown3,642B类股5.45%
4Michael Canham1,821B类股2.73%
5John Davenport1,093B类股1.64%
6Vicki Goldsmith250B类股0.37%
7Robert Lee Mansell250B类股0.37%
合计66,791-100.00%

7、2012年7月,第三次授予股份

2012年7月14日,普拉尼德分别向Vicki Goldsmith和Robert Lee Mansell授予股份。该等股份授予对应的股份数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授予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Vicki Goldsmith500B类股
2Robert Lee Mansell500B类股
合计1,000-

本次股份授予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5,000A类股81.13%
2Roger Frank Hart4,735B类股6.98%
3Paul Brown3,642B类股5.37%
4Michael Canham1,821B类股2.69%
5John Davenport1,093B类股1.61%
6Vicki Goldsmith750B类股1.11%
7Robert Lee Mansell750B类股1.11%
合计67,791-100.00%

2-1-100

8、2012年12月,第二次回购股份及第四次授予股份

2012年12月13日,普拉尼德回购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持有的普拉尼德2,000股A类股。同日,普拉尼德将2,000股A类股授予Roger Frank Hart。本次回购及股份授予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3,000A类股78.18%
2Roger Frank Hart2,000A类股2.95%
4,735B类股6.98%
3Paul Brown3,642B类股5.37%
4Michael Canham1,821B类股2.69%
5John Davenport1,093B类股1.61%
6Vicki Goldsmith750B类股1.11%
7Robert Lee Mansell750B类股1.11%
合计67,791-100.00%

9、2012年12月,第五次授予股份

2012年12月19日,普拉尼德向Paul Brown等9名自然人授予股份,对应的股份数、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授予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Roger Frank Hart1,806B类股
2Paul Brown1,450B类股
3Michael Canham858B类股
4Christopher David Ross728B类股
5John Davenport621B类股
6Vicki Goldsmith509B类股
7Robert Lee Mansell509B类股
8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
9Paul Saulitis364B类股
合计7,209-

本次股份授予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2-1-101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3,000A类股70.67%
2Roger Frank Hart2,000A类股2.67%
6,541B类股8.72%
3Paul Brown5,092B类股6.79%
4Michael Canham2,679B类股3.57%
5John Davenport1,714B类股2.29%
6Vicki Goldsmith1,259B类股1.68%
7Robert Lee Mansell1,259B类股1.68%
8Christopher David Ross728B类股0.97%
9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0.49%
10Paul Saulitis364B类股0.49%
合计75,000-100.00%

10、2013年6月,第二次股份转让2013年6月15日,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将其持有普拉尼德1,200股A类股转让给Roger Frank Hart。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51,800A类股69.07%
2Roger Frank Hart3,200A类股4.27%
6,541B类股8.72%
3Paul Brown5,092B类股6.79%
4Michael Canham2,679B类股3.57%
5John Davenport1,714B类股2.29%
6Vicki Goldsmith1,259B类股1.68%
7Robert Lee Mansell1,259B类股1.68%
8Christopher David Ross728B类股0.97%
9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0.49%
10Paul Saulitis364B类股0.49%
合计75,000-100.00%

2-1-102

11、2017年3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7年3月,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等3名股东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该等股份转让对应的股份数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7.03.15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杭州万瑞22,500A类股
22017.03.21Christopher David Ross728B类股
32017.03.30Roger Frank Hart3,200A类股
合计26,428-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25,700A类股34.27%
728B类股0.97%
2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29,300A类股39.07%
3Roger Frank Hart6,541B类股8.72%
4Paul Brown5,092B类股6.79%
5Michael Canham2,679B类股3.57%
6John Davenport1,714B类股2.29%
7Vicki Goldsmith1,259B类股1.68%
8Robert Lee Mansell1,259B类股1.68%
9Paul Saulitis364B类股0.49%
10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0.49%
合计75,000-100.00%

12、2017年4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17年4月16日,Roger Frank Hart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该等股份转让对应的股份数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7.04.16Roger Frank Hart杭州万瑞4,735B类股
21,806B类股
合计6,541-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2-1-103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25,700A类股34.27%
7,269B类股9.69%
2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29,300A类股39.07%
3Paul Brown5,092B类股6.79%
4Michael Canham2,679B类股3.57%
5John Davenport1,714B类股2.29%
6Vicki Goldsmith1,259B类股1.68%
7Robert Lee Mansell1,259B类股1.68%
8Paul Saulitis364B类股0.49%
9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0.49%
合计75,000-100.00%

13、2017年5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17年5月3日,John Davenport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1,714股B类股转让给杭州万瑞。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25,700A类股34.27%
8,983B类股11.98%
2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29,300A类股39.07%
3Paul Brown5,092B类股6.79%
4Michael Canham2,679B类股3.57%
5Vicki Goldsmith1,259B类股1.68%
6Robert Lee Mansell1,259B类股1.68%
7Paul Saulitis364B类股0.49%
8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0.49%
合计75,000-100.00%

14、2017年9月,第六次股份转让

2017年9月12日,Jaspal Singh Gill及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该等股份转让对应的股份数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2-1-104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7.09.12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杭州万瑞20,000A类股
22017.09.12Jaspal Singh Gill364B类股
合计20,364-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45,700A类股60.93%
9,347B类股12.46%
2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9,300A类股12.40%
3Paul Brown5,092B类股6.79%
4Michael Canham2,679B类股3.57%
5Vicki Goldsmith1,259B类股1.68%
6Robert Lee Mansell1,259B类股1.68%
7Paul Saulitis364B类股0.49%
合计75,000-100.00%

15、2018年2月,第七次股份转让

2018年2月14日,Paul Saulitis等6名股东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转让给欧洲万瑞,该等股份转让对应的股份数及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8.2.14杭州万瑞欧洲万瑞3,570A类股
2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1,223A类股
3Paul Brown670B类股
4Michael Canham352B类股
5Vicki Goldsmith166B类股
6Paul Saulitis48B类股
合计6,029-

同日,欧洲万瑞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209股B类股无偿转让给Robert LeeMansell;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4,327股A类股转让给杭州万瑞。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2-1-105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46,457A类股61.94%
9,347B类股12.46%
2欧洲万瑞4,793A类股6.39%
1,027B类股1.37%
3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3,750A类股5.00%
4Paul Brown4,422B类股5.90%
5Michael Canham2,327B类股3.10%
6Robert Lee Mansell1,468B类股1.96%
7Vicki Goldsmith1,093B类股1.46%
8Paul Saulitis316B类股0.42%
合计75,000-100.00%

16、2018年10月,第二次股份类型转换

2018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将杭州万瑞所持9,347股B类股转换为9,347股A类股。

本次股份类型转换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55,804A类股74.41%
2欧洲万瑞4,793A类股6.39%
1,027B类股1.37%
3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3,750A类股5.00%
4Paul Brown4,422B类股5.90%
5Michael Canham2,327B类股3.10%
6Vicki Goldsmith1,093B类股1.46%
7Robert Lee Mansell1,468B类股1.96%
8Paul Saulitis316B类股0.42%
合计75,000-100.00%

17、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第八次股份转让

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欧洲万瑞等7名股东将其持有普拉尼德的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对应的股份数、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2-1-106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9.03.18欧洲万瑞杭州万瑞4,793A类股
22019.04.30Michael Canham2,327B类股
32019.06.25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3,750A类股
42019.07.16Paul Brown4,422B类股
52019.07.16Robert Lee Mansell1,468B类股
62019.07.16Vicki Goldsmith1,093B类股
72019.07.16欧洲万瑞1,027B类股
82019.07.16Paul Saulitis316B类股
合计19,196-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万瑞成为普拉尼德的唯一股东,持有普拉尼德64,347股A类股及10,653股B类股。

18、2019年7月,第三次股份类型转换

2019年7月16日,普拉尼德将杭州万瑞所持10,653股B类股转换为10,653股A类股。

本次股份类型转换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杭州万瑞75,000A类股100.00%
合计75,000-100.00%

19、2019年7月,第九次股份转让

2019年7月25日,杭州万瑞将其持有的75,000股A类股全部转让给浙江大知。

本次股份转让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浙江大知75,000A类股100.00%
合计75,000-100.00%

20、2019年11月,第十次股份转让

2019年11月20日,浙江大知将其持有的75,000股A类股全部转让给香港万瑞。

2-1-107

本次股份转让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香港万瑞75,000A类股100.00%
合计75,000-100.00%

21、2021年5月,第二次名称变更

2021年5月3日,普拉尼德的前身Dunlop Systems & Components Limited将公司名称变更为Pneuride Limited。

22、2021年9月,第二次增资

因普拉尼德融资需要,2021年9月24日,普拉尼德股本由75,000股A类股增加至975,000股A类股,增加的股份数为900,000股A类股;香港万瑞以其对普拉尼德900,000英镑的债权出资,认购了普拉尼德新增的900,000股A类股。

本次增资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香港万瑞975,000A类股100.00%
合计975,000-100.00%

23、2022年10月,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为方便本次交易的推进并考虑香港万瑞未来的业务定位等因素,王世军对控制普拉尼德的持股主体进行了调整。2022年10月25日,香港万瑞将其持有的975,000股A类股全部转让给香港大言。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香港大言975,000A类股100.00%
合计975,000-100.00%

24、2022年11月,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为满足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案的需要,王世军对控制普拉尼德的持股主体进行了进一步调整。2022年11月10日,香港大言将其持有的243,750股A类股转让给亚太科技。

2-1-108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普拉尼德已发行股份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股份类型持股比例
1香港大言731,250A类股75.00%
2亚太科技243,750A类股25.00%
合计975,000-100.00%

(三)间接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普拉尼德历史上的股份代持情况如下:

1、股份代持的背景原因、演变过程

欧洲万瑞的实际控制人为英国人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其与王世军相识多年,私交甚好,王世军及其控制的杭州万瑞曾为欧洲万瑞多年的股东,目前,王世军仍间接持有欧洲万瑞10%股份,由于欧洲万瑞系普拉尼德多年的供应商,对普拉尼德的情况较为了解,王世军了解普拉尼德情况后,看好普拉尼德未来发展潜力,于2017年3月起逐步收购普拉尼德股份。由于王世军主要居住及生活在中国,且其控制的主体主要业务在中国,无法经常现场参与普拉尼德的经营管理,而Ian Mark George Hamilton为英国人,如邀请其投资普拉尼德,便于王世军加强对普拉尼德的经营管理。同时Ian MarkGeorge Hamilton亦看好普拉尼德的发展,希望能与王世军一同投资普拉尼德,共享投资收益。

Robert Lee Mansell系英国人,其在普拉尼德任职多年,曾担任普拉尼德财务经理,对普拉尼德的生产经营状况较为了解,也较为看好普拉尼德的发展,王世军与欧洲万瑞实际控制人Ian Mark George Hamilton经协商,拟将Robert LeeMansell选任为普拉尼德总经理,对普拉尼德日常经营进行管理。

基于上述背景,2018年初,王世军与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Mansell协商一同收购普拉尼德全部股份,并决定由杭州万瑞持有普拉尼德约90%的股份、Ian Mark George Hamilton通过其控制的欧洲万瑞持有普拉尼德约8%的股份以及Robert Lee Mansell持有普拉尼德约2%的股份。为便于股份管理,三人于2019年6月达成由杭州万瑞统一持有普拉尼德的股份,Ian Mark George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控制的主体通过杭州万瑞间接持有普拉尼德权益

2-1-109

的口头约定,2019年7月杭州万瑞成为持有普拉尼德100%股份的股东。出于对王世军的信任,上述代持事项一直为口头约定,直至2021年普拉尼德开始有投资人接洽,为避免未来潜在的纠纷,Ian Mark George Hamilton控制的HamiltonHoldings Ltd.及Robert Lee Mansell控制的RLM Holdings Ltd.分别于2021年7月与王世军控制的香港万瑞正式签署《协议书》对相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由于当时系由香港万瑞持有普拉尼德100%股份,因此,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委托香港万瑞的股东浙江大知代其持有香港万瑞的股权,并间接持有普拉尼德的股份。相关协议约定如下:

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8%股份转让给王世军控制的香港万瑞,Robert Lee Mansell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2%股份转让给王世军控制的香港万瑞,以使得香港万瑞完全控制普拉尼德,Robert Lee Mansell与Ian MarkGeorge Hamilton通过其指定的主体对应取得香港万瑞同等价值的股权,Ian MarkGeorge Hamilton与王世军约定如第三方投资人收购普拉尼德的价格超过2,600万美元的,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将通过其指定的主体间接享有普拉尼德10%股份价值对应的香港万瑞股权权益;如第三方收购普拉尼德的价格不超过2,600万美元的,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将通过其指定的主体间接享有普拉尼德8%股份价值对应的香港万瑞股权权益。Robert Lee Mansell与王世军约定,其通过其指定的主体间接享有普拉尼德2%股份价值对应的香港万瑞股权权益。

2、股份代持的解除

2022年12月,王世军及其控制的浙江大知、香港万瑞、香港大言、亚太科技、普拉尼德分别与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其控制的Hamilton Holdings Ltd.、Robert 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RLM Holdings Ltd.作为签署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确认解除了上述代持关系,即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Mansell将其实际持有的香港万瑞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大知,并就之前的代持关系进一步明确为欧洲万瑞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4,793股A类股及1,027股B类股转让给杭州万瑞,以换取香港万瑞10%的股权;Robert Lee Mansell将其持有的普拉尼德1,468股B类股转让给杭州万瑞,以换取香港万瑞2%的股权,该《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约定:①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Ian Mark George Hamilton、Robert 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王世军及其

2-1-110

控制企业的股权;②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Ian Mark George Hamilton、Robert 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委托协议任何一方或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持有王世军及其控制企业的股权;

③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就王世军及其控制企业的股权权属不存在任何现实的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④如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过程中有任何争议或纠纷的,Ian Mark George Hamilton、Robert 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企业均认可,该等争议或纠纷不得影响王世军及其控制企业的股权权属。

(1)《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的背景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建议王世军与Ian Mark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解除股权代持事宜。2022年12月,经王世军与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协商,达成解除由浙江大知代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持有香港万瑞股权的一致意见,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不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普拉尼德的股份,并将其持有的香港万瑞全部股权转让给浙江大知。

(2)《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

① 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2022年12月28日,王世军及其控制的浙江大知、香港万瑞、香港大言、亚太科技、普拉尼德分别与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其控制的HamiltonHoldings Ltd.、Robert 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RLM Holdings Ltd.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② 股权转让方案

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将其持有的香港万瑞10%的股权以46,882,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大知,浙江大知分八期向Ian Mark George Hamilton支付股权转让价款,Robert Lee Mansell将其持有的香港万瑞2%的股权以9,376,50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浙江大知,浙江大知分八期向Robert Lee Mansell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付款安排具体如下:

2-1-111

单位:元

付款安排付款时间付款金额
Ian Mark George HamiltonRobert Lee Mansell
第一期2023年1月15日4,782,015.00956,403.00
第二期2023年7月15日7,173,022.501,434,604.50
第三期2023年10月15日5,977,518.751,195,503.75
第四期2024年1月15日5,977,518.751,195,503.75
第五期2026年1月15日5,743,106.251,148,621.25
第六期2026年7月15日5,743,106.251,148,621.25
第七期2026年10月15日5,743,106.251,148,621.25
第八期2027年1月15日5,743,106.251,148,621.25
合计46,882,500.009,376,500.00

③ 陈述和保证

各方一致同意并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Ian Mark GeorgeHamilton、Robert 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主体不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王世军及其控制主体的股权;不存在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委托协议任何一方或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持有王世军及其控制主体的股权;各方就王世军及其控制主体的股权权属不存在任何现实的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如在《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有任何争议或纠纷的,Ian Mark George Hamilton、RobertLee Mansell及其控制的主体均认可,该等争议或纠纷不得影响王世军及其控制主体的股权权属。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

经王世军、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确认,及相关付款凭证,因王世军短时间内资金周转有一定困难,故与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约定分八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浙江大知已通过香港万瑞向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完成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后续浙江大知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陆续向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完成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4)《股权转让协议》的商业合理性

2-1-112

经王世军、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确认,各方在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建议下进行了解除股权代持方案的协商,各方基于避免未来潜在纠纷的考虑及英国人Ian Mark George Hamilton与Robert Lee Mansell因不熟悉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规则,希望避免中国证券市场风险,决定尽快变现其间接持有的普拉尼德权益,王世军为了推动本次交易,考虑过往与Ian Mark George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意Ian Mark George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通过将相关权益出售给王世军控制的主体的方式解除股权代持。基于上述原因,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商业合理性。综上,报告期内Ian Mark George Hamilton、Robert Lee Mansell存在通过浙江大知持有香港万瑞股权,进而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相关方已解除前述股份代持,所涉及普拉尼德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关于历史沿革出具的承诺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对普拉尼德历史沿革情况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普拉尼德历史沿革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股权变动的相关方就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如本人的上述承诺或确认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陈述或本人故意隐瞒相关事实,给上市公司、香港瑞玛及或普拉尼德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本人承诺就该等损失向遭受损害方进行全额赔偿。”

三、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1-113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香港大言持有普拉尼德75%股权,系普拉尼德控股股东;浙江大言持有香港大言100%股权,为香港大言控股股东。王世军为香港大言、普拉尼德的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影响目标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不存在影响目标公司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管理层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大言管理层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若后续实际经营中涉及管理层人员变更,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瑞玛精密有权提名3名董事,并向普拉尼德委派一名财务总监,交易对方及其关联董事在普拉尼德内部对上市公司提名的董事、委派的财务总监的选任进行表决时应投赞成票。

2-1-114

四、目标公司下属公司情况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大言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普拉尼德有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各一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公司名称Dunlop Systems Services Limited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英格兰及威尔士
注册地址Central Boulevard, Prologis Park, Coventry, CV6 4QJ
授予股本/股份数201英镑,200股A类普通股,1股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1英镑)
公司编号07964008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4日
股权结构普拉尼德持股99.50%,R T Corporate Trustee Limited持股0.50%
公司状态休眠公司/无交易公司

注:休眠公司/无交易公司指在之前的会计年度内没有重大交易的公司。

普拉尼德出于税务筹划目的设立了系统服务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系统服务公司未曾开立过银行账户、未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属于休眠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向英国公司注册处提交注销申请,该注销申请因英国公司注册处收到异议而中止。

(二)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A & B Pneumatics Limited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爱尔兰
注册地址20 Glenavy Road, Moira, Craigavon, County Armagh, Northern Ireland, BT67 0LT
授予股本/股份数200股普通股,2英镑(每股面值0.01英镑)
公司编号NI055332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7日
股权结构Donut Limited 持股80%;普拉尼德持股20%

2-1-115

五、目标公司主要资产、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大言除拥有对普拉尼德的长期股权投资外,未拥有其他资产。以下均为普拉尼德资产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主要资产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666.6020.49%
应收账款4,432.1719.46%
预付款项68.070.30%
其他应收款4.900.02%
存货11,071.4148.61%
其他流动资产154.180.68%
流动资产合计20,397.3389.5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799.087.90%
使用权资产161.720.71%
无形资产41.620.18%
长期待摊费用117.14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260.911.15%
非流动资产合计2,380.4710.45%
资产总计22,777.80100.00%

2、主要资产权属

(1)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2-1-116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机械设备2,486.11738.361,747.7570.30%
运输设备79.3549.8029.5537.24%

电子及其他设备

电子及其他设备981.60959.8321.772.22%
合计3,547.061,747.991,799.0850.72%

(2)土地、房屋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未拥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土地及房屋租赁情况

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及普拉尼德出具的确认函,普拉尼德租赁物业如下:

出租人房屋坐落面积年租金用途租赁期限
Suffolk Life Annuites LimitedPolt I and J1 Prologis Park, Coventry5,634(m2)37.90万英镑办公、生产2024.01.31

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并经普拉尼德董事确认,普拉尼德上述租赁物业整体未办理备案登记,主要是由于普拉尼德管理人员的疏忽,未及时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当时的房屋所有权人Suffolk Life Annuities Limited配合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后该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人发生了变更,普拉尼德与目前的租赁房产所有权人Block Industrial Coventry 4 Limited一直在就增加租赁面积及续租事项进行协商,双方拟于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并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故导致目前尚未至英国房屋登记处(HM Land Registry)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未于英国房屋登记处进行备案登记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普拉尼德仍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租赁房产,仅限制普拉尼德对该租赁房产进行转租、分租以及在租赁房产所有权人出售租赁房产时,普拉尼德作为承租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等。根据英国《1954年房东与房客法案》(Landlord and Tenant Act 1954)的规定,对于商业性房产租赁,除租赁房产所有权人能够证明承租人存在持续违约、未付租金或租赁房产将进行拆毁等情形外,承租人具有要求与租赁房产所有权人续租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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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权利。

根据普拉尼德董事确认,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普拉尼德正常使用租赁房产,普拉尼德未计划将租赁房产对外转租、分租,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普拉尼德的正常经营,且普拉尼德正积极与租赁房产所有权人就续租等事项进行磋商,并拟于续租后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对普拉尼德的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普拉尼德未就房租租赁支付印花税,存在被HMRC(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处以罚款和滞纳金的风险。为此,普拉尼德总经理Robert Lee Mansell、实际控制人王世军已出具《关于普拉尼德租赁物业相关赔偿的承诺函》,就由此给普拉尼德或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4)无形资产情况

① 注册商标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香港大言无注册商标。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及普拉尼德的商标注册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图形注册地商标号核定使用类别权利期取得方式
1UKUK000034453127、12、172019.11.19- 2029.11.19原始取得
2USANO.6,474,0257、9、12、172021.09.07- 2029.11.19原始取得
3EUNO 0182401507、9、12、172021.01.23- 2030.05.15原始取得

此外,浙江大知在中国注册了“”商标,注册号为41430579,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气泵(运载工具附件);运载工具空气悬挂系统用轴;运载工具用悬挂弹簧;电动运载工具;汽车;手推车;运载工具用轮胎;汽艇;运载工具用操纵杆”,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7日至2030年8月6日。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约定,浙江大知及其实际控制人保证将该商标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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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专利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香港大言无专利。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拥有的专利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 名称国别授权公告号有效期专利 状态
1THYSSENKRUPP AG; THYSSENKRUPP BILSTEIN GMBH; 普拉尼德空气弹簧单元中国CN108138886B2016.11.14- 2036.11.14已授权
欧洲EP3374660B1
美国US10557511B2

注: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本专利由ThyssenKrupp AG及Thyssenkrupp BilsteinGmbH与普拉尼德共同共有,普拉尼德与其他专利权人各享有该专利50%的权益,各方未签署书面的共有协议,普拉尼德未通过上述专利取得收益。

上述专利系普拉尼德自主注册取得,因合作方车型未实现量产,故上述专利尚未应用于目前销售的产品中。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以及香港大言和普拉尼德出具的确认函,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大言和普拉尼德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大言对香港万瑞其他应付款8,148,172.50元(97.5万英镑),系受让普拉尼德股权时的转让对价。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述股份转让对价已经支付。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及香港大言出具的确认函,截至报告期末,香港大言不存在任何正在履行的借款或担保协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965.1816.47%
应付账款9,144.8350.81%
合同负债1,633.909.08%
应付职工薪酬144.3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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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
应交税费1,264.677.03%
其他应付款1,602.428.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2.152.90%
流动负债合计17,277.5295.9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2.040.07%
预计负债600.823.34%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890.60%
非流动负债合计721.754.01%
负债合计17,999.261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无或有负债。

(四)目标公司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的说明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及香港大言出具的确认函,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香港大言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查封、扣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普拉尼德出具的确认函及相关借款、担保合同,普拉尼德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1、2020年7月9日,普拉尼德与Birmingham City Council签订担保协议,约定普拉尼德以其目前及将来的全部资产为其在Birmingham City Council的

119.8万英镑贷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已实际使用贷款金额44.14万英镑。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述借款已偿还,相应抵押担保已解除。

2、普拉尼德与桑坦德银行分别于2020年6月18日、7月17日,以及2022年7月18日签署《借款协议》、《应收款融资协议》、《贸易融资协议》,普拉尼德以其目前及将来的全部资产为其在桑坦德银行的如下贷款提供抵押担保:①

120.00万英镑贷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已实际使用贷款78万英镑);②100万英镑应收款融资(Sales Finance,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使用贷款31.76万英镑);③256万英镑应收款融资(Trade Finance,截至2022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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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已使用贷款242.38万英镑)。

六、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香港大言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具体经营业务。普拉尼德原名为Dunlop Systems & Components Limited,依托多年空气悬架设计、生产经验,已成为Rivian等整车厂商合作伙伴。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一)主营业务概况

普拉尼德主要从事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空气供给单元及其配套零部件等。普拉尼德依托自主开发设计、生产装配优势,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公司产品主要供应汽车整车生产商及售后市场。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普拉尼德充分发挥其在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开发及关键部件的组装生产优势,成为了美国新能源汽车公司Rivian的空气悬架系统唯一供应商。

普拉尼德目前已取得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了ASPICE v3.1二级(汽车软件过程改进及能力评定)认定。

(二)行业属性、主管部门

1、目标公司所处行业

普拉尼德主要从事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普拉尼德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2、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英国行业主管部门

普拉尼德注册所在地为英格兰西米德兰郡考文垂市,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英国。英国的汽车零配件行业与多个政府行政机构有关。其中,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Energy & Industrial Strategy)是英国工商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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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规划发展的牵头部门;国际贸易部(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Trade)是英国促进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的主管部门;英国税务及海关总署(HM Revenue andCustoms, HMRC)负责国内税务事务、出口关税事务;驾驶员和车辆标准局(Driverand Vehicle Standards Agency)负责监控车辆、零部件和附件的召回,确保制造商快速解决问题。英国主管部门和机构已形成了较完善的监管体系。

(2)中国行业主管部门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如果未来在中国开展空气悬架业务,则普拉尼德需接受中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并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进行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具体来说,行业主管机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由上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政策

1、境外的行业政策与法规

普拉尼德主要生产场地位于英国,其产品主要销往英国、欧洲、美国等地。

2018年7月,英国政府颁布了《零排放之路(The Road to Zero)》战略,目标为减少英国公路上已有车辆的碳排放,推动零排放乘用车、货车和卡车的使用,并在低排放乘用车购买补贴、提出停止传统汽油、柴油车(包括乘用车和厢式轻型货车)的新车销售时间表等方面提高英国汽车业的竞争力。

2022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2022年通胀削减法案》,规定美国的电动汽车税收抵免将于2023年1月续签,直至2032年底。购买售价55,000美元以下的乘用车,以及售价在80,000美元以下的货车、SUV和皮卡车可获得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

2022年10月,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各成员国达成协议,同意到2035年,欧盟范围内销售的所有新的小型汽车和轻型商用车的碳排放降为零。

目前,世界多地政府已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转型计划,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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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政策支持。

2、中国的行业政策及法规

序号名称颁布 单位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1《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年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国家发改委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3《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2017年力争经过十年持续努力,迈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中国品牌汽车全面发展;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国际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完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发展动力;强化基础能力,贯通产业链条体系;突破重点领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加速跨界融合,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提升质量品牌,打造国际领军企业;深化开放合作,提高国际发展能力。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2019年空气悬架、电控智能悬架属于鼓励类产业。
5《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2020年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6《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2020年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

(四)主要经营资质

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当地法律法规要求的唯一环境许可为排污许可证。除此以外,普拉尼德生产经营无需取得其他业务经营资质,普拉尼德已取得的排污许可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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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核发日期核发单位资质等级/范围
准许排放工业污水 许可008305V2014年 4月15日Severn Trent Water Limited废水
准许排放少量污水 许可09.025 SVL2014年 3月18日Severn Trent Water Limited废水

(五)主要产品及用途

普拉尼德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空气供给单元及其配套零部件等。车辆的舒适性和操控性一直是衡量汽车性能的两大核心标准,悬架系统是位于车轮和车架之间,起关键连接与传递车轮、车身之间力与力矩的车辆系统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驾乘人员对于车辆平顺性和主动控制要求的提升,空气悬架应运而生。空气悬架系统通过空气弹簧气囊形变缓冲震动、改变车身高度,辅以减振器、ECAS系统等部件的消纳震动、主动/智能控制等功能,为驾乘人员带来更加舒适、安全的驾乘体验。从轻量化、经济性、体验感的角度出发,空气悬架是比采用橡胶块、板簧等其他弹性元件的悬架系统更优的选择。

一套完整的空气悬架系统示意图如下:

1、电子复合减震器

电子复合减震器是集空气弹簧、电子控制技术和辅助自动调控减震阻尼力功能的减震器为一体。与传统的减震器相比,电子复合减震器是一种新型智能化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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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可调式独立悬架系统。根据车辆行驶状态,通过悬架控制单元指令信息能自动识别加速、制动、转向和高速行驶等工况,电子复合减震器能够在瞬间做出反应,并智能地调节悬架阻尼,实现抑制制动“点头”、加速“后仰”、转向“侧倾”和“横摆”,显著改善车辆乘坐舒适性、行驶平顺性、操控稳定性和主动安全性。

产品示意图产品简介
普拉尼德生产的电子复合减震器能够根据路面情况进行自动调节,达到舒适、安全的效果,且具有较长使用寿命。

2、橡胶空气弹簧

橡胶空气弹簧是一种在柔性的橡胶囊中充入压缩空气为介质,利用空气的可压缩性来实现弹性作用的非金属弹簧,与具有同样功能的弹性元件如钢板弹簧相比,橡胶空气弹簧大大提高了舒适性与安全性。

空气弹簧具有非线性特性,其刚度可以随载荷的变化而变化。空气弹簧的特性曲线可按实际需要进行设计,使其在额定载荷附近具有合理的刚度值,并使空气悬架获得较低的固有频率,因而工作柔和。同时,利用高度阀可以改变或保持空气弹簧的高度。压缩气体的气压能够随载荷和道路条件的变化进行自动调节,不论满载还是空载,保证车身高度适应载荷、路面的变化,大大提高了乘坐的舒适性。升高车身以提高车辆在极差路面上的通过性,降低车身以方便人员或货物上下,提高高速行驶车辆的安全性。

产品示意图产品简介
普拉尼德生产的空气弹簧主要用于乘用车、商用车等车型,无密封泄露问题,使用方便且寿命较长。

3、空气供给单元

空气供给单元为空气悬架系统提供气源,一般由空气压缩机、气动弹簧阀、温度传感器、空气干燥器、气动排气阀等组成。一个高性能的空气供给单元可以做到:①更好的散热性能与降噪;②更紧凑的空间设计,空气供给单元通常位于发动机舱或后备箱;③更低能耗,尤其对于电动车而言;④更长使用寿命,高材料强度实现更多循环测试可靠性。

2-1-125

产品示意图产品简介
普拉尼德生产的空气供给单元为空气悬架系统提供气源。

4、空气悬架零配件

除了完整的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空气供给单元,普拉尼德可向汽车整车生产商及售后市场提供空气悬架相关配套零配件,包括:波纹管、阻尼器、高度传感器、储气罐、减震隔膜、活塞等,满足不同客户对于不同车型的广泛需求。

(六)主要产品生产线工艺流程

1、衬套生产线工艺流程

普拉尼德自行生产的衬套是电子复合减震器中的必需配件,该配件的生产流程图如下:

2、减震器生产线工艺流程

普拉尼德的减震器生产线主要以各项零部件的精细装配为主,为工序最多的生产线,其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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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空气弹簧生产线工艺流程

按照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要求,对不同尺寸的皮囊、五金件等进行组合装配,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其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4、空气供给单元生产线工艺流程

将空气压缩机、气动弹簧阀、温度传感器、空气干燥器、气动排气阀等部件进行装配,在装配前,需对各个部件进行自检。经各测试设备进行检验合格后,打标签进行入库,其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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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采购部是采购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和采购过程的整体跟进。为保证原材料质量可靠,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在供应商的筛选上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对于新开拓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能力调查,经评审调查后方能列入合格供应商,后续维护好与供应商的长期合作关系。具体采购流程为采购部根据请购单及要求生成采购订单,向合格供应商下单订货。货物到达后,仓储部需根据供应商送货单核实物料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各事业部下达订单相符,确认无误办理到货签收,最后办理入库手续。普拉尼德制定的相关规程如《供应商监管》《供应商采购时间表》《供应商选择》《供应商沟通程序》等。

2、生产模式

普拉尼德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下达意向订单,各部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评审后,制定生产计划及采购计划和交货计划,在与客户确认并签订销售合同后,采购部及各事业部具体安排采购和相关生产事宜,完成生产活动。

在生产的过程中,品质部严格执行控制程序和检测程序,确保产品保持高良品率。生产部门也及时跟进安排生产计划与物料需求控制,定期对生产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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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保障生产过程中原料的供应,也减少物料的浪费。生产中,技术人员会到现场对生产技术进行指导工作,确保生产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同时也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提高员工技术能力。

3、销售模式

公司依托多年的空气悬架生产经验,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产品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产品销售,可依据客户需求定制设计、研发空气悬架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各种车型的悬架系统,满足汽车整车生产商及售后市场的需求。公司销售流程具体为:

由销售团队通过展览会、行业交流会、电话会议等结识分销商、大型购买团体、整车厂,对应售后市场、OEM等销售方式。

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下达意向订单,各部门根据库存情况进行评审后,制定对应的研发、生产计划及采购计划和交货计划,在与客户验收确认并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采购部及各事业部具体安排采购和相关生产事宜,完成生产活动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审核、发货、开票和收款。

4、盈利模式

对于OEM市场客户,普拉尼德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开始实施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开发,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样品至客户处进行测试、检验,客户认可后进行小批量产品生产,小批量产品取得客户合格报告后,再根据客户生产安排及订单情况,进行大批量生产,并获取收入。对于AM市场客户,普拉尼德根据客户订单销售相应的空气悬架部件以获取收入。

5、结算模式

普拉尼德与客户、供应商之间根据订单约定及产品验收和交付情况,按照约定的期限结算账款,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转账。

(八)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普拉尼德主要生产产品为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其余组件和配件为外部采购取得,不受产能的限制。根据普拉尼德各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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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每小时最大产能及工人的最大工时可得到其各产品的最大理论产能及产量如下:

单位:件

项目2022年2021年
电子复合减震器产能172,800172,800
产量78,49712,250
产能利用率45.43%7.09%
橡胶空气弹簧产能172,800172,800
产量105,41332,962
产能利用率61.00%19.08%
空气供给单元产能134,400134,400
产量42,7525,749
产能利用率31.81%4.28%

注:上述产能中各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数量上限不同,故电子复合减震器和橡胶空气弹簧以生产人员三班轮班,空气供给单元以生产人员两班轮班,每班40小时/周为基础计算。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要产品产量逐年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产能利用率逐渐提高。

2、主要产品销量及库存情况

单位:件

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电子复合减震器产量78,49712,250
销量77,40511,639
产销率98.61%95.01%
期初库存1,206595
期末库存2,2981,206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产量105,41332,962
销量100,98732,230
产销率95.80%97.78%
期初库存1,9871,255
期末库存6,4131,987
空气供给单元产量42,7525,749
销量42,1235,714
产销率98.53%9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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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期初库存449
期末库存67344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要产品产销率较为稳定。

3、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31,977.9960.11%3,956.2141.39%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7,713.3014.50%1,965.2820.56%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9,624.0118.09%2,051.0721.46%
储气罐2,541.004.78%301.943.16%
空气悬架零配件794.461.49%1,283.5813.43%
模具550.681.04%--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收入根据销售市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AM市场3,546.386.67%4,137.1543.28%
OEM市场49,655.0593.33%5,420.9356.72%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收入根据销售市场区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北美洲49,622.4793.27%5,556.9458.14%
欧洲3,317.846.24%3,690.2338.61%
亚洲218.100.41%209.522.19%
大洋洲43.010.08%101.3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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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4、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件

产品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3,923.682,536.03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762.18534.04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803.34798.08
储气罐516.461,258.08
空气悬架零配件140.61143.90

因从外币转为人民币存在汇率换算,为剔除汇率的影响,以外币表示如下所示:

单位:英镑/件

产品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472.84285.75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91.8560.17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96.8189.92
储气罐62.24141.75
空气悬架零配件16.9516.26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平均单价由285.75英镑/件提升至472.84英镑/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从60.17英镑/件提升至91.85英镑/件。平均价格涨幅较快,主要是不同单价的产品结构比例不同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单价变动情况表

期 间≤150英镑/件150英镑-280英镑(含本数)280英镑-470英镑(含本数)470英镑以上
金额 (万英镑)占比金额 (万英镑)占比金额 (万英镑)占比金额 (万英镑)占比
2021年度64.8614.55%17.033.82%127.3128.56%236.5753.07%
2022年度56.391.46%32.580.85%82.942.15%3,717.90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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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单价变动情况表

期 间≤60英镑/件60英镑-90英镑(含本数)90英镑以上
金额 (万英镑)占比金额 (万英镑)占比金额 (万英镑)占比
2021年度89.7340.52%62.4028.18%69.3131.30%
2022年度95.5210.28%53.025.70%780.9984.02%

如上表所示,2021年平均销售单价高于470英镑的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占比53.07%,2022年该比例上升至95.54%。2021年平均销售单价高于90英镑的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占比31.30%,2022年该比例上升至84.02%。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平均售价越来越高,主要是因为2022年OEM市场销售的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比例较2021年有所提升,2021年OEM市场销售占比56.72%,AM市场占比43.28%,2022年OEM市场占比93.26%,AM市场占比6.74%,因OEM市场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故产品进价较高,导致2022年产品平均销售价格高于2021年。

报告期内储气罐平均销售价格由2021年的141.75英镑/件,下降至2022年

62.24英镑/件,主要是储气罐在Rivian量产之前向其销售的平均价格比市场价格高出1倍左右,因此2021年销售价格较高。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报告期内整体价格波动较小。

空气悬架零配件产品主要是一些通用件,产品种类较多且年度之间占比不同导致年度之间平均销售价格波动。

5、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普拉尼德销售按市场化原则定价,最近两年前五大客户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名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2年度1Rivian49,398.3392.85%
2Davy Engineering Ltd474.070.89%
3Allmakes Pr2 4x4 Ltd457.170.86%
4Tow Automotive GMBH355.29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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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Jurgen Liebisch GMBH343.290.65%
合计51,028.1595.92%
2021年度1Rivian5,677.3156.74%
2Davy Engineering Ltd642.536.42%
3Allmakes Pr2 4x4 Ltd450.164.50%
4Tow Automotive GMBH335.023.35%
5Bearmach Limited246.692.47%
合计7,351.7273.47%

注:以上对某一个客户的销售数据包括其下各关联方的销售。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持有普拉尼德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均不拥有任何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普拉尼德对第一大客户Rivian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

① 业务模式特点决定客户集中度较高。普拉尼德目前着重发展OEM市场,在该模式下,整车制造商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管理较为严格,零部件制造企业需要满足整车制造企业的特殊标准和要求,具备客户认可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认定,从技术质量评审,到小批量生产试验,再到最终的批量生产一般需要1-2年的时间,最终进入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因此整车厂与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关系一旦确立,便形成了长期合作的战略格局。因汽车行业自身存在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征,使得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的客户集中度也会相对较高。整车制造商一旦确定某款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通常会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即同款车型的同一零部件仅会选择一家供应商,因此汽车零部件需求方与其确定的零部件供应商有着较高的粘性。

② 处于发展战略转型阶段导致对单一客户集中度较高。普拉尼德发展前期以AM市场为主,自2019年杭州万瑞完成股权收购后,在原来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发展战略规划开始向OEM市场转型发展,加之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迅猛,普拉尼德积极寻求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的合作,成为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一方面获取持续稳定增长的订单,另一方面不断积累和完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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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在空气悬架系统多年的设计开发和生产经验,普拉尼德自2020年开始向Rivian供货,并于2021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与作为新兴造车势力Rivian合作,有助于吸引其他整车厂对普拉尼德的关注,逐步建立和增强普拉尼德在汽车空气悬架行业的声誉和知名度。普拉尼德目前仍处于发展转型过程中,市场和客户开拓仍需要一定时间,导致目前对单一客户集中度较高。

(2)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对业务持续性的影响

虽然普拉尼德对Rivian销售占比较高,但结合行业特征和双方的合作基础,普拉尼德对Rivian销售具有一定粘性和稳定性:

① 正是由于整车厂对合格供应商有着极其严格的资格认证及考核,一旦被纳入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就会形成较为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在3年内成为其某一部件的唯一供应商。普拉尼德提供的产品为空气悬架系统,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壁垒较高,并非内饰、座椅等可替代性较高的配件,因此普拉尼德的产品生命周期较长。目前普拉尼德为Rivian在空气悬架系统的唯一供应商,与其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客户关系。

② 根据Rivian与普拉尼德签署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普拉尼德根据Rivian规定的技术要求为Rivian R1T和R1S车辆计划的生命周期内提供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协议约定的空气悬架组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签署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未约定终止时间,普拉尼德将与Rivian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能够保障普拉尼德持续盈利能力。

(3)应对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的具体措施

为应对普拉尼德当前发展阶段中存在的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普拉尼德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① 维护现有客户的稳定性。基于汽车行业的特性,零部件制造企业在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并进入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后,就会与其形成较为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普拉尼德将通过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维持现有客户的稳定性。

② 积极拓展新的优质客户和新的销售市场。依托在空气悬架系统多年以来积累的技术开发与生产组装能力,以及在新能源车领域获得的宝贵的设计经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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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经验,普拉尼德在维护现有客户稳定的同时,还将不断优化市场营销系统,继续开拓新的优质客户和新的销售区域。通过与现有客户,尤其是Rivian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其他新能源整车厂对公司的关注。同时,普拉尼德已于2023年1月与上市公司合资设立普莱德汽车,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积极拓展中国市场客户。

③ 并购协同效应为增加客户多样性、降低客户集中度带来新的助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双方的并购协同效应将有助于提升普拉尼德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普拉尼德可以充分借助国内上市公司这一平台扩大和提升其市场影响力,获得资本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把规范、成熟的管理体系引入普拉尼德,进一步提升其管理效能。双方的并购协同效应将有助于普拉尼德降低客户集中度。

6、报告期内境外前五大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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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公司简介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订单获取方式销售内容销售金额(万元)占比是否为标的资产关联方是否为经销商
1Rivian2015年专注电动汽车制造商及汽车技术的上市公司邮件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供气装置及部件等49,398.3392.85%
2Tow Automotive GMBH1984年拥有全球销售网络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展会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供气装置及部件等355.290.67%
3Jurgen Liebisch GMBH1975年专注汽车售后市场的中等规模企业展会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供气装置及部件等343.290.65%
4Isuzu Motors Ltd1916年生产、营销和销售五十铃商用车和柴油发动机的世界知名企业邮件空气悬架部件194.210.37%
5Moto-Profil Sp Z.o.o1993年中欧规模最大、经营时间最长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展会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84.200.16%
2021年度
1Rivian2015年专注电动汽车制造商及汽车技术的上市公司邮件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供气装置及部件等5,677.3156.74%
2Tow Automotive GMBH1984年拥有全球销售网络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展会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供气装置及部件等335.023.35%
3Isuzu Motors Ltd1916年生产、营销和销售五十邮件空气悬架部件、橡胶153.0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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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商用车和柴油发动机的世界知名企业空气弹簧及部件
4Northside Imports INC1985年欧洲领先的汽车零部件进口及分销商展会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供气装置及部件等95.820.96%
5Moto-Profil Sp Z.o.o1993年中欧规模最大、经营时间最长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展会空气支柱及部件,橡胶空气弹簧及部件91.8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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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原材料情况

普拉尼德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总成件、冲压件、五金件、橡胶件等,上述原材料市场均较为成熟,采购价格透明度较高,且供应充足。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总成件22,699.6667.81%3,880.8446.00%
冲压件3,677.3910.99%1,380.6716.36%
五金件3,480.5810.40%1,411.8516.73%
活塞及组件1,391.164.16%633.037.50%
包材732.102.19%240.362.85%
ASU配件574.591.72%161.331.91%
电子元器件475.961.42%412.814.89%
橡胶件444.811.33%316.353.75%
合计33,476.24100.00%8,437.24100.00%

随着OEM市场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长,普拉尼德的采购总成件占比报告期内有较大幅度提高。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组成及采购分析如下:

单位:元/件

产品分类市场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OEMDAMPER ASSEMBLY阻尼器总成2,662.322,484.46
AMDAMPER ASSEMBLY阻尼器总成262.97262.51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OEMCOMPRESSOR ASSEMBLY压缩机总成878.99883.47
AMCOMPRESSOR ASSEMBLY压缩机总成465.27497.62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PISTON-活塞68.4673.16
SLEEVE套筒N/AN/A
RUBBER橡胶(元/KG)54.8556.87

注:组装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所用到的SLEEVE系普拉尼德生产,故无对外采购价格,生产SLEEVE主要用到橡胶,因此将橡胶的采购价格也列在上表。

主要原材料在报告期采购价格总体波动较小,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波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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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变动导致。OEM市场与AM市场采购价格相比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AM市场和OEM市场的客户对产品价格技术指标要求不同,导致采购价格存在差异。

2、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因生产环节采购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水、天然气,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力171.09144.61
天然气35.5424.62
7.523.57
合计214.16172.80
营业成本42,005.797,740.85
占比0.51%2.23%

由上表可知,能源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小,能源价格变化对普拉尼德的总成本影响有限。能源费用主要为电力成本,报告期内电力成本主要呈现递增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OEM市场产品实现量产,带动电力成本上涨。

3、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名称金额占采购比例
2022年度1Tenneco20,957.6543.65%
2AMK Automotive GMBH & CO KG4,601.899.58%
3T&G Automotive Ltd2,442.265.09%
4Rotec Engineering Limited2,249.274.68%
5Fastinox Ltd1,670.683.48%
合计31,921.7566.48%
2021年度1Tenneco3,098.5222.39%
2浙江大知1,053.747.61%
3AMK Automotive GMBH & CO KG923.086.67%
4Fastinox Ltd495.083.58%
5Baxter Freight Ltd362.4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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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序号名称金额占采购比例
合计5,932.8942.87%

注:以上对某一个供应商的采购数据包括其下各关联方的采购。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对Tenneco采购金额大幅增加,采购占比接近50%,系因其为Rivian指定的供应商,普拉尼德对其采购金额随着对Rivian销售金额的增加而增加。除前述情形外,普拉尼德不存在对单个或少数供应商严重依赖的情形。上述供应商中浙江大知为普拉尼德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除前述情形外,普拉尼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持有普拉尼德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不拥有任何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十)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

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各产品及组件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质,基本不涉及高危制程。普拉尼德始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持有的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体系认证、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流程,设立Health & SafetyManager作为主要负责人,统筹管理生产安全相关工作。定期接受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评审,保证员工长期、安全、绿色的生活工作环境,从而满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对环保及安全生产不断提升的要求。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遵守英国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环保情况

汽车零部件制造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普拉尼德已依据取得的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在空气、水、废弃物等方面索引英国当地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向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HSE)支付环保费分别为32,234.00元、25,464.79元。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遵守英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因违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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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普拉尼德按照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先进的产品检测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为公司赢得了较高的产品声誉。普拉尼德依据取得的IATF16949:2016认证建立了一套完整、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把控。

普拉尼德在采购管理、供应商审查、风险评估、保修/客户退货、高级产品质量、产品设计、人力资源管理等重要方面制定了质量管理相关标准流程。质量管理体系涉及到有关产品质量的各个方面,明确责任划分,据此制定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并将ISO14001:2015对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与之相结合。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不存在金额超过10%的大额异常退换货情形,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重大纠纷。

(十二)主要产品技术

普拉尼德作为较早掌握空气悬架系统设计、生产的企业,在空气悬架领域积累大量的技术经验,形成自主非专利技术,具备快速设计研发能力,能够为客户特定的需求提供设计、开发、制造、集成全部空气悬架组件和系统,并达到性能稳定、故障率低的质量要求,其生产技术为行业成熟工艺。

(十三)核心技术人员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为Stuart Kilgour,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对普拉尼德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Stuart Kilgour,1977年9月出生,英国国籍,自普拉尼德设立起任工程主管。

七、普拉尼德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6号),普拉尼德的主要财务数据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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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20,397.339,661.91
非流动资产2,380.472,200.49
资产总额22,777.8011,862.40
流动负债17,277.5212,931.35
非流动负债721.75562.07
负债总额17,999.2613,493.43
所有者权益合计4,778.54-1,631.03

(二)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营业成本42,005.797,740.85
营业利润8,064.73-374.83
利润总额8,021.77-364.42
净利润6,296.49-508.33

(三)现金流量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04-5,570.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6-95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6,804.8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31.613.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5.62287.47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180.75
速动比率(倍)0.540.16
资产负债率79.02%113.7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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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996.75
存货周转率(次)4.561.53
总资产周转率(次)3.071.11
毛利率(%)21.0422.64
净利率(%)11.84-5.0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五)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2.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2.59184.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40
所得税影响额20.8337.11
合计88.80158.23

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主要系亏损退税补贴和职位保留计划补助,亏损退税补贴主要与普拉尼德自身经营状况有关,最近一年普拉尼德已实现盈利,该补贴不具备持续性。未来期间职位保留计划补助持续获得的可能性不高,因此也不具备可持续性。“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其中营业外收入系无法支付的款项;营业外支出系无法收回的款项。2021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666.56万元以及6,207.69万元,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总体金额较小,且逐年递减,对净利润整体影响程度逐渐减弱,因此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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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标的资产为股权的说明

(一)关于标的资产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香港大言持有普拉尼德75%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香港大言51%股权,并通过香港大言和香港瑞玛间接持有普拉尼德51%股份,因此标的资产为控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香港大言、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标的资产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香港大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其股份权属不存在任何已知的或潜在的争议及纠纷。香港大言已经根据香港法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可以其自身名义从事业务并独立成立法律责任,亦不存在清盘、终止、托管等情形。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截至其报告书出具日,普拉尼德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普拉尼德股东所持普拉尼德股权不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目标公司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对方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普拉尼德100%股权,本次交易无需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本次交易已取得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条件。

九、目标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目标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香港大言自成立至今股权未发生变更。普拉尼德最近三年股份转让情况如下:

1、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

2019年3月至2019年7月,欧洲万瑞等7名股东将其持有普拉尼德的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转让价格均为1英镑/股,对应的股份数、股份类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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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
12019.03.18欧洲万瑞杭州万瑞4,793A类股
22019.04.30Michael Canham2,327B类股
32019.06.25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3,750A类股
42019.07.16Paul Brown4,422B类股
52019.07.16Robert Lee Mansell1,468B类股
62019.07.16Vicki Goldsmith1,093B类股
72019.07.16欧洲万瑞1,027B类股
82019.07.16Paul Saulitis316B类股

经交易对方确认,上述股份转让背景如下:

因王世军、Ian Mark George Hamilton及Robert Lee Mansell达成了由杭州万瑞持有普拉尼德约90%股份、欧洲万瑞持有普拉尼德约8%股份以及Robert LeeMansell持有普拉尼德约2%股份的口头协议,2018年初,欧洲万瑞向普拉尼德其时的股东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Michael Canham、Paul Brown、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发出要约,希望收购其所持普拉尼德的股份。同时,由于普拉尼德财务状况不佳,需要股东向普拉尼德投入更多的资金以维持经营,而普拉尼德其时的股东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Michael Canham、PaulBrown、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无法向普拉尼德投入更多的现金,故同意向欧洲万瑞出售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考虑到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MichaelCanham、Paul Brown、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为公司管理层,为勉励其扭转公司亏损,欧洲万瑞决定以每股5英镑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同时约定,如普拉尼德经营状况未能改善,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MichaelCanham、Paul Brown、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需要向普拉尼德投入现金,以维持普拉尼德的经营,如无法提供,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Michael Canham、Paul Brown、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应当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将其各自持有的普拉尼德剩余股份转出。最终,经各方协商一致,欧洲万瑞于2018年2月以每股5英镑的价格收购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Michael Canham、Paul Brown、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直至2019年,相关股东基于前述背景及以下原因将股权转让给杭州万瑞:

(1)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时任首席执行官,因在任期间普拉尼德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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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仍未改善,普拉尼德拟免除其职务,并给予其30,000英镑作为补偿,同时,杭州万瑞与Christopher Jonathan Davis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决定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普拉尼德股份。

(2)2019年初,Michael Canham为缴纳子女大学学费筹集资金,决定将持有的普拉尼德全部股份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转让给杭州万瑞,并要求赋予其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以同等价格回购该股份的权利,杭州万瑞同意上述安排,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收购Michael Canham持有的上述股份。

(3)由于普拉尼德财务状况每况愈下,小股东无法提出有效建议改善普拉尼德经营状况,亦无法投入现金维持普拉尼德的经营,杭州万瑞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收购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及Paul Brown持有的全部股份,经协商一致,Paul Saulitis、Vicki Goldsmith及Paul Brown同意以每股1英镑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

(4)欧洲万瑞与Robert Lee Mansell将股份转让给杭州万瑞时口头约定将通过杭州杭州万瑞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份,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二、普拉尼德基本情况”之“(三)间接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万瑞成为普拉尼德唯一的股东,持有普拉尼德64,347股A类股,10,653股B类股。

根据上述股份转让方出具的股东调查表,并经王世军确认,上述股份转让涉及的价款均已支付到位,资金来源为王世军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2019年7月至今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股份数(股)股份类型价款是否支付
12019.07.25杭州万瑞浙江大知75,000A类股
22019.11.20浙江大知香港万瑞75,000A类股
32022.10.25香港万瑞香港大言975,000A类股
42022.11.10香港大言亚太科技243,750A类股

上述普拉尼德的股份转让均在同一控制下的主体之间进行,主要系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于内部股权架构管理、相关主体业务定位,及本次交易目的而进行的转让,转让价格均为1英镑/股。其中杭州万瑞、浙江大知、香港万瑞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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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军控制下的主体,王世军已确认不会因前述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而影响普拉尼德股权转让的效力。最近三年普拉尼德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上述股权转让未进行资产评估。综上,普拉尼德最近三年内历次股份转让价格均为1英镑/股。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主要系交易时间、交易时普拉尼德经营状况、交易背景及目的、转受让双方关系等原因所致,具有合理性。

(二)目标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

香港大言最近三年未发生增减资情况。普拉尼德于2021年9月实施一次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因普拉尼德融资需要,2021年9月24日,普拉尼德股本由75,000股A类股增加至975,000股A类股,增加的股份数为900,000股A类股;香港万瑞以其对普拉尼德900,000英镑的债权出资,认购了普拉尼德新增的900,000股A类股。

本次增资不涉及企业估值及股权溢价,系为解决普拉尼德银行融资需求,原股东进一步扩大普拉尼德股本金而将债权转为股本的增资。

(三)目标公司最近三年评估情况

目标公司最近三年无资产评估情况。

(四)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与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普拉尼德发展前期以AM市场为主,在原来技术积累的基础上,确定了向OEM市场转型的发展规划,加之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迅猛,普拉尼德积极寻求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的合作,成为整车厂的合格供应商,一方面获取持续稳定增长的订单,另一方面不断积累和完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基于在空气悬架系统多年的系统集成、设计开发和生产经验,普拉尼德自2020年开始向Rivian供货,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自2021年以来,R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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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开始量产并交付旗下车型。截至2021年12月31日,Rivian生产1,015.00辆,交付920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Rivian生产24,337辆,交付20,332辆。作为Rivian空气悬架的唯一供应商,Rivian销售的增长大幅带动了普拉尼德的收入增长,使得普拉尼德业绩逐渐好转并扭亏为盈,未来的发展前景有了更加明朗的预期。

本次评估增值率较高是由于普拉尼德与主要客户Rivian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收入持续增长,盈利情况较好且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本次采用收益法对普拉尼德未来年度现金流折现进行评估。收益法将被评估单位视作一个整体,基于被评估单位未来获利能力,通过对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因而估值较高。

前次外部交易距本次评估已超过三年,在此期间,普拉尼德的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与Rivian合作研发了空气悬架系统,并成为其空气悬架系统的唯一供应商。本次评估基准日,不但实现了扭亏为盈,还通过与主要客户Rivian形成的稳定业务关系保障未来收入持续增长,盈利情况持续向好。

综上所述,虽然最近三年内股份转让及增资的价格与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距,但综合考虑交易时间、交易时普拉尼德经营现状、交易背景及目的、转受让双方关系等方面与本次交易存在较大差异,该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

十、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普拉尼德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主要许可内容如下:

事项主要内容
授权商标DUNLOP
许可方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 Ltd.
被许可方普拉尼德
许可期限无固定期限
许可费用根据授权产品销售地及交易对象的不同,收取销售额0.25%至2%的许可费
许可事项(1)普拉尼德有权在全球范围内(除美国、加拿大、纽芬兰、澳大利亚领土、新西兰领土、斐济、印度、马达加斯加、法属几内亚、阿尔及利亚、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摩洛哥、突尼斯、南美)的空气悬架及防震系统(航空业除外)上排他地使用“DUNLOP”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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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许可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普拉尼德有权向第三方进行再授权。
适用法律英格兰及威尔士法律
争议解决英格兰及威尔士法院具有专属管辖权

根据《DUNLOP商标许可协议》,普拉尼德应当保证其在授权区域内销售DUNLOP商标产品的收入不低于普拉尼德在该授权区域内总收入的50%。如普拉尼德未完成上述销售指标的,商标权利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普拉尼德进行整改,如普拉尼德在收到商标权利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未予改正的,商标权利人有权立即终止协议;此外,商标权利人有权在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普拉尼德的情况下,停止普拉尼德使用DUNLOP商标作为公司名称(Corporate Name),交易名称(Trading Name)以及注册、使用DUNLOP域名(Domain Name)的权利。

根据《DUNLOP商标许可协议》并经普拉尼德确认,除美国、加拿大、纽芬兰、澳大利亚领土、新西兰领土、斐济、印度、马达加斯加、法属几内亚、阿尔及利亚、韩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摩洛哥、突尼斯、南美外,普拉尼德有权在全球范围内销售DUNLOP商标产品。根据普拉尼德提供的DUNLOP商标产品销售收入明细,报告期内,普拉尼德DUNLOP商标产品销售指标均已达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授权区域内DUNLOP商标产品销售收入2,736.502,977.07
授权区域内普拉尼德营业收入3,318.623,749.50
占比82.46%79.40%

根据普拉尼德出具的确认函,并查询普拉尼德在英国公司注册处的公示信息,普拉尼德的公司名称已于2021年5月3日由“DUNLOP SYSTEMS &COMPONENTS LIMITED”变更为“PNEURIDE LIMITED”,不再使用DUNLOP作为公司名称,且普拉尼德不存在线上销售的情况,如因未完成相关指标,商标权利人通知其不得使用公司名称或通知其停止使用DUNLOP域名,不会对普拉尼德相关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由于DUNLOP商标产品销售收入目前占普拉尼德营业收入总额比例较低,商标权利人解除《DUNLOP商标许可协议》,收回DUNLOP交易名称使用权等不会对普拉尼德的相关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商标许可外,目标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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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其他情况。上述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未对控制权变更进行限制性约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述许可协议的效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仍可按照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约定在授权范围内持续使用授权商标。此外,前述授权商标主要应用于普拉尼德AM市场产品,报告期内随着普拉尼德OEM市场收入的持续增长,该商标使用权对普拉尼德影响逐步减弱。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述商标许可效力,不会影响普拉尼德持续稳定使用该商标,亦不会对普拉尼德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中,不涉及香港大言、普拉尼德与上市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大言、普拉尼德的债权、债务仍将由香港大言、普拉尼德享有和承担。

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十二、目标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行政处罚情况

1、香港大言

根据《香港大言法律意见书》及香港大言出具的确认函,香港大言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普拉尼德

根据《普拉尼德法律尽调报告》及普拉尼德出具的确认函,普拉尼德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即金额超过100,000英镑的案件)及行政处罚记录,除因普拉尼德租赁房产未缴纳土地印花税(Stamp Duty Land Tax)存在受到英国税务局(HM Revenue & Customs)处罚的风险外,不存在其他受到行政处罚风险的情形。

十三、目标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香港大言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未实际经营,无主要财务记录。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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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普拉尼德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普拉尼德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普拉尼德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普拉尼德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普拉尼德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普拉尼德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普拉尼德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普拉尼德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普拉尼德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普拉尼德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普拉尼德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普拉尼德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普拉尼德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普拉尼德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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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普拉尼德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普拉尼德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普拉尼德会考虑下列迹象:

(1)普拉尼德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普拉尼德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普拉尼德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普拉尼德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普拉尼德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普拉尼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普拉尼德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普拉尼德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普拉尼德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2、具体方法

(1)产品销售收入

①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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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EXW方式下,在客户或客户代表在公司提货并签收时确认收入。B.在DDP方式下,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经签收时确认收入。

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A.客户负责运输的销售,在客户或客户代表在公司提货并签收时确认收入。B.公司负责运输的销售,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目的地并经签收时确认收入。

(2)模具收入

在获得客户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后确认收入。

(3)同行业收入确认政策情况

① 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路得坦摩(839698.NQ)内销:一般情况下,主机厂客户领用货物或者领用货物所生产的产品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确认,公司确认收入;其他客户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外销:公司主要以FOB方式进行交易,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主要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正裕工业(603089.SH)公司主要销售汽车减震器、密封件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1、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条件:验收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客户签收并取得客户收货回执或对账清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寄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移库至指定地点,取得客户领用清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2、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FOB和CIF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并取得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DDP/DAP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客户的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保隆科技(603197.SH)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时点: 1、直接销售:对于客户至公司提货的,以货物出库并经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对于发货至客户的,在货物运达对方验收确认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在货物报关出口确认货物已装运并开出提货单据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2、仓储式销售:为向整车制造商、零部件一级供应商提供配套服务,公司在部分OEM客户周围建立或租用仓储中心或使用客户仓库储备一定的库存。根据合同约定1)待客户提货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2)客户验收后或者验收使用后,并且公司取得客户结算单时,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② 模具收入

因路得坦摩、正裕工业、保隆科技公开资料未披露模具收入确认政策,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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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普拉尼德模具收入政策,选取以下已公开披露模具收入政策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收入确认政策
精进电动 (688280.SH)项目同步开发通常要经历策划阶段、产品设计开发、过程设计开发、产品&过程的验证、量产等阶段。产品&过程的验证、量产等阶段。在过程设计开发、产品&过程验证阶段,包含工装制、模具开发等工作。在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各阶段的节点及交付成果,以及客户交付结果的认可方式,客户对发行人进行PPAP批准之后,项目将进入产品量产阶段。发行人在PPAP批准之后确认同步开发、模具开发收入。
巨一科技 (688162.SH)①项目同步开发一般需经历策划阶段、设计开发阶段验证阶段、量产阶段等。②在与客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各阶段的节点及交付成果,以及客户对交付结果的认可方式,客户对发行人进行PPAP 批准之后,项目将进入产品量产阶段。发行人在PPAP批准之后确认相关产品开发收入。
普拉尼德在获得客户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后确认收入。

由上表可知,普拉尼德收入确认方式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无实质性重大差异,收入确认政策合理。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普拉尼德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普拉尼德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普拉尼德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普拉尼德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普拉尼德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普拉尼德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3、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仅系统服务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普拉尼德直接持有该公司99.5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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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Dunlop Systems Services Limited英国考文垂英国考文垂系统服务99.50-新设

注:Dunlop Systems Services Limited从成立日起未实际开展过经营活动。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普拉尼德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普拉尼德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普拉尼德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普拉尼德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普拉尼德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普拉尼德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普拉尼德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普拉尼德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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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普拉尼德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普拉尼德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普拉尼德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普拉尼德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 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 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 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 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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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 子公司持有普拉尼德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普拉尼德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普拉尼德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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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 “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 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 普拉尼德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普拉尼德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普拉尼德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普拉尼德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四)报告期内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普拉尼德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普拉尼德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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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普拉尼德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普拉尼德作为承租人普拉尼德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普拉尼德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普拉尼德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普拉尼德按照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普拉尼德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普拉尼德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普拉尼德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普拉尼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普拉尼德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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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普拉尼德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7,306,725.93元、预付款项-280,785.29元、固定资产-263,408.4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56,573.25元、租赁负债3,812,711.73元及其他应付款-206,752.82元。

于2021年1月1日,普拉尼德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金 额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7,299,220.85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其中:短期租赁-
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加:2020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206,752.82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最低租赁付款额7,505,973.67
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6%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6,969,284.98
列示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56,573.25
租赁负债3,812,711.73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预付款项6,669,710.836,388,925.54-280,785.29
使用权资产不适用7,306,725.937,306,725.93
固定资产6,052,216.015,788,807.53-263,408.48

2-1-161

项 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他应付款23,440,384.5723,233,631.75-206,752.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56,573.253,156,573.25
租赁负债不适用3,812,711.733,812,711.73

2-1-162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间接对应持有普拉尼德38.25%的股权,对应普拉尼德37.2938万英镑注册资本),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瑞玛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对应普拉尼德12.4313万英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浙江大言及亚太科技。

(二)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以收益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7,100.00万元,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6,285.18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915.00万元。

若普拉尼德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未达到605万英镑,则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应在依据上述方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基础上进行相应调减,调减金额=605万英镑-普拉尼德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如发生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调整,则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现金支付的交易对价亦应相应调整并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普拉尼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6号),普拉尼德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6,295.20万元,超过605万英镑,故本次交易对价无需进行调整。

2-1-163

(三)支付方式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50%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中,上市公司向浙江大言支付交易价格25%的现金作为受让香港大言17%股权的交易对价,发行相当于交易价格50%的股份作为受让香港大言34%股权的交易对价,香港瑞玛向亚太科技支付交易价格25%的现金作为受让普拉尼德12.75%股权的交易对价。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应于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并在本次发行股份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12个月内支付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上市公司将积极协助浙江大言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对价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事宜。

(四)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五)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系向特定对象浙江大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12个月内实施完毕。

(六)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25.6420.51

2-1-164

前60个交易日25.8520.68
前120个交易日24.8819.9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七)发行数量

发行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应向浙江大言通过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总额(即交易价格的50%)/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则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浙江大言将不足1股部分对应的香港大言股权赠予上市公司。

依据前述计算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为7,536,666股。

前述发行股份数量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

2-1-165

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作出调整或交易价格根据2022年业绩实现情况作出调整,则本次发行项下所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亦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八)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股份锁定期安排

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浙江大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浙江大言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如前述关于浙江大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浙江大言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十)定金

上市公司为表示对本次交易的诚意已向浙江大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与上市公司依据2022年9月7日与浙江大知签署的《关于普拉尼德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向浙江大知支付的人民币5,000万元一同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以下简称“定金”)。

若本次发行对价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上市公司向浙江大言与浙江大知支付的定金人民币8,000万元将冲抵上市公司应付浙江大言的现金对价,浙江大知应予以积极配合。

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终止,交易各方将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约定继续推动对普拉尼德进行增资,

2-1-166

但交易对方应在上市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全部定金,浙江大知、王世军对交易对方前述定金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标的资产交割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经交易各方书面约定的后续日期),根据目标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法规,妥善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交易各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交易对方应促使目标公司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

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义务及责任;交易对方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目标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十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由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享有;在过渡期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的减少,由交易对方承担并补偿给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

对于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目标公司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应付但未付的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因违反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处罚,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纠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等,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及香港瑞玛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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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香港大言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存在任何负债或未弥补亏损,由交易对方承担。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向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有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2-1-168

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957.50万元。

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当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六)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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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万元)拟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金的比例
1中介机构费用883.735.21%
2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16,073.7794.79%
合 计16,957.50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上市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1、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匹配性

(1)上市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

① 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15,854.27万元,其中现金5.61万元、银行存款15,056.84万元、其他货币资金791.81万元。

② 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125,429.33
非流动资产65,690.62
资产合计191,119.95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65.63%

2-1-170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73,300.97
非流动负债32,785.67
负债合计106,086.65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69.10%

③ 现金流状况

2022年度,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8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27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88.4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67.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36.81

(2)上市公司可融资渠道

上市公司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发行证券募集资金、银行贷款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银行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19亿元。

(3)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

瑞玛精密于2020年在深交所上市,本次交易前一次募集资金为2020年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根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24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月31日,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期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已投入 金额完成 比例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41,504.6038,945.8824个月2022/03/062023/09/3018,906.9148.55%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4,480.794,480.7912个月2022/03/062022/06/304,463.1799.61%
合计45,985.3943,426.67---23,370.0853.82%

2-1-171

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4)上市公司及普拉尼德现有生产经营规模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备考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248,645.77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957.5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82%。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占公司总资产比率较小。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与上市公司及普拉尼德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5)募集配套融资必要性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5,854.27万元。截至2022年末,上市公司在金融机构的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19亿元。若以自有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运营资金的使用规划,并需通过外部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而增加上市公司融资成本。

通过募集配套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可以保证上市公司保留充裕的运营资金,避免过多占用流动资金而影响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同时也能够降低上市公司融资成本,避免影响上市公司偿债能力。进而有利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利用充足的资金进行业务拓展,提高并购后的整合绩效,为上市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6,957.5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的10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现金对价具有必要性。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

2-1-172

金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并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相关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意注册的文件,则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额(万元)191,119.95248,645.77113,273.77160,115.00
负债总额(万元)106,086.65142,962.8434,344.4165,401.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75,325.8486,781.7278,472.7189,663.80
营业收入(万元)120,616.89173,818.3275,489.5185,495.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91.548,301.464,562.763,814.38
每股收益(元)0.560.650.380.30
每股净资产(元)7.098.296.587.43
流动比率(倍)1.711.352.901.52
速动比率(倍)1.320.982.221.07
资产负债率(%)55.5157.5030.3240.8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184.263.28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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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存货周转率(次)4.024.173.963.34

注:1、《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2、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预付款项)÷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根据《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和每股收益均有所提高,2022年度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均有所上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得以增强。偿债能力虽有所减弱,但流动比率超过1,速动比率接近1,资产负债率57.50%,总体偿债能力仍然较强,不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比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20,000,000股,预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7,536,666股A股股票(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陈晓敏67,998,09656.67%67,998,09653.32%
浙江大言--7,536,6665.91%
翁荣荣6,449,9045.37%6,449,9045.06%
众全信投资6,175,8005.15%6,175,8004.84%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4,682,4303.90%4,682,4303.67%
鲁存聪1,438,2001.20%1,438,2001.13%
麻国林1,269,0001.06%1,269,0001.00%
杨瑞义1,269,0001.06%1,269,0001.00%
吴义章455,6000.38%455,6000.36%
金鹰437,6000.36%437,6000.34%
历彩凤400,0000.33%400,0000.31%

2-1-174

其他股东29,424,37024.52%29,424,37023.07%
合计120,000,000100.00%127,536,666100.00%

注:本次交易前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31日股东名册为准。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晓敏、翁荣荣。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2-1-175

第六节 目标公司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对象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评估值评估增值评估增值率
香港大言100%股权2,652.5566,285.1863,632.632,398.92%
普拉尼德100%股权3,467.3767,100.0063,632.631,835.19%

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述

中企华中天评估接受瑞玛精密的委托,对交易对方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中天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估值方法对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论67,100.00万元作为评估结果,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评估增值主要系收益法将普拉尼德视作一个整体,基于普拉尼德未来获利能力,通过对普拉尼德预期收益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其评估结果中包含了普拉尼德账面未记录的生产技术、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普拉尼德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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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

(3)假设和普拉尼德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普拉尼德及长期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普拉尼德及投资子公司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普拉尼德及长期投资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普拉尼德及投资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普拉尼德及投资子公司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普拉尼德能保持经营办公场所租赁使用现状持续经营;

(4)假设不会由于本次经济行为的实施造成主要客户的流失。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普拉尼德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具有独立获利能力的公司,未来收入和成本费用等可以进行合理预测,未来经营风险也可以合理量化,因此具备了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普拉尼德所属行业类似上市公司具备一定数量,从产品类别、经营模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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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水平方面普拉尼德与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且对比公司股价及经营财务数据相关信息公开,具备资料的收集条件,符合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条件。

未选用资产基础法的理由:资产基础法主要针对被评估企业账面反映的资产和负债,通常是从重置的角度反映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现行价值,与企业经营收益能力关系较小,不能涵盖商誉、客户资源、管理团队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所有资产,得出的评估值不能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不适合采用资产基础法。通过以上分析,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

(四)收益法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7,100.00万元(取整到百万),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

1、收益法具体方法及模型的选择

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与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对于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计算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普拉尼德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投资价值

①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普拉尼德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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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F

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n:预测期;i:预测期第i年;g:永续期增长率。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

d

: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f:无风险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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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P:市场风险溢价;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r

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② 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

③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普拉尼德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④ 单独评估的长期投资价值

单独评估的长期投资是指收益法未来现金流预测中不涉及的单位,本次单独评估的长期投资由于持股比例较小,不具备展开评估的条件,故本次以持股比例乘以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作为评估值。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2、收益期限及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核心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评估报告假设普拉尼德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本次评估分两阶段划分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阶段中,根据普拉尼德战略发展规划,将在此阶段完成主要的结构调整和投资规划,收益状况逐年增长且渐趋于稳定。第二阶段为2028年1月1日至未来永续年限,在此阶段中,普拉尼德主营业务将保持稳定的现金获利水平。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确定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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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预测期,2028年1月1日至未来为永续期。

3、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全部资本所产生的经营性自由现金流,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4、折现率的确定

(1)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自由现金流的折现率。企业的融资方式包括股权资本和债权资本(如股东投资、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将企业股东的预期回报率和付息债权人的预期回报率按照企业资本结构中所有者权益和付息债务所占的比例加权平均计算的预期回报率。WACC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K

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2)折现率参数的确定

①权益资本成本(?

?)的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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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普拉尼德所在地为英国,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相对较少。考虑到同行业可比公司多集中在美国上市,且美国、英国同属西方国家,其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发达程度最为类似,因此本次评估在计算折现率时选择美国市场进行参照。A r

?

:为目前无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这种补偿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无通货膨胀、无风险情况下的平均利润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另一方面是通货膨胀附加率,是对因通货膨胀造成购买力下降的补偿。由于现实中无法将这两种补偿分开,它们共同构成无风险利率。本次估值采用美国债券市场评估基准日中长期(距到期日10年期)国债的平均利率

4.10%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B β:根据普拉尼德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彭博资讯系统查询了汽车零部件行业3家汽车空气悬架相关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β

?

换算成无杠杆β

?

值,并计算取平均值0.8570作为普拉尼德的无杠杆β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β有杠杆β无杠杆
CON EU Equity德国大陆集团1.29200.9683
FOXFEUR EU EquityFoxFactory控股公司1.04000.9830
DORMEUR EU EquityDorman产品公司0.67540.6199
平均0.8570

根据普拉尼德自身资本结构作为目标资本结构,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根据普拉尼德实际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普拉尼德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C MRP市场风险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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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美国市场股票回报率与债券回报率的差额6.71%作为市场风险溢价。r

?:为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由于测算风险系数时选取的为上市公司,与同类上市公司比,普拉尼德的权益风险与上市公司不同。结合企业规模、所处经营阶段、管理及运营水平、抗风险能力、融资能力等因素,本次对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取值为3.00%。

(3)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①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

?

?=??+?×MRP+?

?

计算得出普拉尼德的权益资本成本。

② 债务资本成本(Kd)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中,我们采用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的平均债务成本6.25%作为预测期债务资本成本。

③ 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计算WACC为:

由于普拉尼德2022年度所得税率为19%,从2023年开始调整为25%,由于所得税的变动导致对应的折现率参数如下:

项目2022年2023年及以后
所得税率19%25%
Ke13.08%13.06%
WACC12.70%12.67%

(4)预测期后折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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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后,设定企业未来不会有较大的变化,发展稳定,折现率采用与2027年相同折现率进行计算。

5、预测期的收益预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① 历史年度营业收入分析

普拉尼德成立于2007年,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橡胶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普拉尼德在电子控制单元方面(硬件+软件)具备丰富的设计和测试经验,可以满足客户严格的性能要求(比如电磁的兼容性)和一系列数据传输操作的协议标准。普拉尼德现已成为全球首家提出滑板式底盘概念的Rivian空气悬架系统的重要供应商。

根据空气悬架系统的部件划分,普拉尼德产品可以分为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空气供给单元、储气罐、进气/排气软管和过滤器总成、压缩机及其他产品等。目前主要客户为Rivian,为Rivian推出的R1T与R1S两款车型的空气悬架独家供应商。随着RivianR1T与R1S这两款车型的量产以及产能的逐步释放,普拉尼德历史年度收入增幅较大。

同时普拉尼德另一重要市场为汽车售后市场,主要为各汽车维修公司提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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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悬架部件的改装或者维修等。历史年度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10月
一、主营业务收入543.921,076.975,127.32
(一)电子复合减震器及其组件132.50445.772,980.94
1、电子复合减震器本体105.33413.622,953.28
2、电子复合减震器配件27.1732.1527.66
(二)橡胶空气弹簧及其组件155.98221.44759.10
(三)空气供给单元及其组件71.90231.11966.46
1、压缩机55.9368.5850.14
2、空气供给单元15.24149.24857.01
3、进气口/排气软管和过滤器组件0.1010.7553.13
4、空气供给单元配件0.632.546.19
(四)储气罐-34.02253.72
(五)空气悬架零配件183.55144.63100.74
(六)模具收入--66.36
二、其他业务收入17.1050.46-
项目开发收入17.1050.46-
收入合计561.031,127.435,127.32

② 营业收入预测

空气悬架是指采用空气弹簧并搭配可调阻尼减振器的悬架系统。相对于传统的钢制悬架系统来说,空气悬架的优势在于能够自发调节弹簧刚度与减振器阻尼系数,以满足不同情形下对于车辆操纵性或舒适性的诉求。空气悬架区别于传统悬架的根本原因在于使用可变刚性的空气弹簧代替了固定刚性的硬质弹簧。空气弹簧是由内外层橡胶、帘线层和钢丝圈,经硫化工艺牢固粘合在一起的橡胶金属复合物,通过控制密封容器中的气体量及压强实现弹簧性能,其结构型式主要包括囊式(多见于商用车)和膜式(多见于乘用车)。目前,在高端乘用车领域,主要采用的是空簧减振器总成。

空气悬架的弹性特性具有非线性、自适应的特点,可使汽车簧载质量的偏频在负载变化时保持相对稳定,具有质量轻、内摩擦小、隔振消声特性好等优势,搭载空气悬架系统的汽车在运行中能获得良好的平顺性和道路友好性。随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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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对于新能源汽车其动力电池等部件带来的总备质量提升,以及以集成化为趋势的底盘系统精细化,使得新能源车对于底盘系统稳定性的要求远高于纯燃油车,空气弹簧对于载荷的包容性、可变刚度所带来的舒适性、以及对于底盘的保护作用使得空悬系统逐步成为新能源汽车平台的主流配置。尤其是在国产化降本的推动下,空气悬技术的进一步升级以及普及将有利于提升车主对空悬产品驾乘体验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未来空气悬架系统在中高端新能源车中的渗透率有望不断增高。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普拉尼德有限公司将迎来快速发展。普拉尼德目前主要客户为Rivian,Rivian旗下有两款车型,分别为电动皮卡R1T和SUV车型R1S,普拉尼德为这两款车型的独家悬架供应商。根据Rivian官网显示,截至2022年11月7日,R1T与R1S两款车型在手订单累计11.4万辆。Rivian目前在美国伊利诺伊州拥有一个生产工厂,年产能为15万辆。根据Rivian后续规划,其将继续追加50亿美元左右的投资,在乔治亚州建造第二工厂,目标于2024年正式投产。随着Rivian的产能增加,普拉尼德收入也将迎来大幅度的增长。

除Rivian的空气悬架系统订单外,普拉尼德售后市场也将保持稳定的增长。A销量预测根据上述分析,预计普拉尼德各产品未来年度销量如下:

单位:件

项目2022年 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一)电子复合减震器及其组件17,029136,741176,279198,843210,436215,458
1、电子复合减震器本体16,377132,631171,963194,311205,677210,461
2、电子复合减震器配件6524,1104,3164,5324,7594,997
(二)橡胶空气弹簧及其组件20,944161,403202,173226,032238,984245,433
(三)空气供给单元及其组件23,746193,790252,530285,782302,547309,425
1、压缩机7234,5524,7805,0195,2705,534
2、空气供给单元7,66463,01182,51293,51399,014101,215
3、进气口/排气软管和过滤器组件7,66263,00082,50093,50099,000101,200
4、空气供给单元配件7,69763,22782,73893,75099,263101,476
(四)储气罐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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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销售价格预测对于向Rivian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普拉尼德在2021年底与Rivian重新签订价格协议。同时根据普拉尼德与Rivian在2021年2月签订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储气罐类产品的价格将随着未来年度订单的增加有所下降,到2024年之后保持稳定。对于储气罐产品,普拉尼德从2023年起将不再销售给Rivian,因此自2023年起不再将储气罐产品纳入预测范围。本次评估对于Rivian的销售产品根据签订的价格协议同时考虑《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中相应产品的降价趋势进行预测,对向Rivian销售产品的具体销售价格预测如下:

单位:美元/件

项 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电子复合减震器649.5630.02611.12611.12611.12611.12
橡胶空气弹簧132.55128.57124.71124.71124.71124.71
空气供给单元307.97298.73289.77289.77289.77289.77
进气/排气软管和过滤器总成19.7919.7919.7919.7919.7919.79
压缩机管2.722.722.722.722.722.72
储气罐70.00-----

根据历史前两年一期英镑兑美元的平均汇率1.2981折算为英镑价格为:

单位:英镑/件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电子复合减震器500.35485.34470.78470.78470.78470.78
橡胶空气弹簧102.1199.0596.0896.0896.0896.08
空气供给单元237.25230.13223.23223.23223.23223.23
进气/排气软管和过滤器总成15.2515.2515.2515.2515.2515.25
压缩机管2.102.102.102.102.102.10
储气罐53.93-----

对于售后市场的客户,经分析其历史年度产品价格波动较小,因此对售后市场未来年度销售价格根据2022年1-10月产品的平均价格进行预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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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英镑/件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电子复合减震器本体151.93151.93151.93151.93151.93151.93
电子复合减震器配件84.7884.7884.7884.7884.7884.78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54.0554.0554.0554.0554.0554.05
压缩机138.77138.77138.77138.77138.77138.77
空气供给单元本体261.00261.00261.00261.00261.00261.00
空气供给单元组件19.7719.7719.7719.7719.7719.77

对于空气悬架零配件收入,由于其销售金额较小,因此根据其主要产品的销售占比进行预测。

对于模具收入,由于其金额较小且发生金额不确定性较大,故本次评估不进行预测。

综上所述,本次通过对Rivian与售后市场的销量与单价分别进行预测,从而得到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一、主营业务收入1,243.349,449.9311,891.8613,431.3014,216.2714,549.17
(一)电子复合减震器及其组件788.256,250.877,910.258,953.099,478.429,692.42
(二)橡胶空气弹簧及其组件186.851,439.371,786.232,007.662,123.892,177.24
(三)空气供给单元及其组件205.221,622.982,051.822,319.812,455.672,512.31
(四)储气罐41.32-----
(五)空气悬架零配件21.70136.71143.56158.74158.29166.20
收入合计1,243.349,449.9311,891.8613,431.3014,216.2714,549.17

(2)营业成本的预测

① 历史年度营业成本情况

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以及运输费用等。历史年度各类产品的营业成本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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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10月
(一)直接材料340.71576.773,403.60
电子复合减震器本体68.21192.892,075.52
电子复合减震器配件17.0119.5615.27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104.83127.99432.30
压缩机41.5244.2535.39
空气供给单元6.5687.61561.44
进气/排气软管和过滤器总成0.094.0540.84
空气供给单元组件0.661.602.75
储气罐-16.19134.07
空气悬架零配件99.0982.6362.74
模具成本--43.28
(二)直接人工76.4595.04207.30
职工薪酬76.4595.04207.30
(三)制造费用99.04146.09200.97
折旧费12.8011.3317.43
使用权资产折旧-19.7616.93
水电费18.9920.5434.76
低值易耗品7.0511.1016.59
维修费8.1414.1716.70
服务费6.596.796.57
保险费13.8117.0426.86
租赁费4.872.523.45
工厂税金15.5715.6213.01
清洁费2.703.555.31
存储费用2.5015.1840.63
包装费5.904.521.06
其他0.123.971.67
(四)运输费用29.5954.31109.38
营业成本合计545.79872.213,921.25

② 未来年度营业成本的预测

本次评估在对未来成本发生的预测中,通过分析历史年度各费用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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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与普拉尼德管理人员访谈情况及企业预算,对未来年度的营业成本进行预测。具体各项费用的预测如下:

A直接材料费用的预测对普拉尼德未来年度直接材料的预测,由于原材料未来价格走势难以准确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中对原材料成本主要通过未来收入和单位产品的原材料金额进行预测,由于根据普拉尼德与Rivian在2021年2月签订的供货协议,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储气罐类产品的价格将随着未来年度订单的增加有所下降,而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不会随着价格的降低而减少。因此本次评估根据2022年1-10月的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以及未来年度的销量预测未来年度的原材料金额。

B普拉尼德未来年度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中工资的预测详见“(6)人员工资的预测”。C制造费用的预测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租赁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消耗、维修费、服务费、存储费、保修费等。本次评估根据费用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对于变动费用的预测按其历史年度占收入比例的平均水平和预测期收入进行预测,对于固定费用的预测按历史年度水平考虑一定增长幅度进行预测。根据上述分析,未来年度制造费用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折旧费6.0847.4455.3550.6248.5945.10
使用权资产折旧3.8323.0023.9224.9626.0527.26
水电费8.4564.2680.8691.3396.6798.93
低值易耗品3.9830.2438.0542.9845.4946.56
维修费4.1031.1839.2444.3246.9148.01
服务费1.6212.2815.4617.4618.4818.91
保险费5.3733.8435.5337.3139.1841.14
工厂税金2.6016.4017.2218.0818.9819.93
清洁费1.066.697.027.377.748.13

2-1-190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存储费用9.8274.6593.95106.11112.31114.94
包装费0.251.892.382.692.842.91
其他0.382.843.574.044.274.37
合计47.54344.71412.54447.26467.50476.18

D运输费用的预测普拉尼德的运输费用主要为采购原材料以及部分客户的销售运费,本次评估根据历史年度运输费用占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运输费用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运输费用26.53201.60253.70286.54303.29310.39

根据上述分析,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一)直接材料854.436,642.858,553.579,645.0110,206.9510,451.80
电子复合减震器本体562.234,553.355,903.666,670.897,061.107,225.34
电子复合减震器配件3.0519.2420.2021.2122.2823.39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108.59836.871,048.271,171.981,239.131,272.57
压缩机7.0844.5946.8249.1651.6254.21
空气供给单元123.991,019.451,334.961,512.951,601.951,637.56
进气/排气软管和过滤器总成9.3977.24101.15114.63121.37124.07
空气供给单元组件0.856.959.1010.3110.9211.16
储气罐25.73-----
空气悬架零配件13.5285.1689.4193.8898.58103.50
(二)直接人工66.19549.89673.62808.34928.33974.75
职工薪酬66.19549.89673.62808.34928.33974.75
(三)制造费用47.54344.71412.54447.26467.50476.18
(四)运输费用26.53201.60253.70286.54303.29310.39
营业成本合计994.697,739.059,893.4311,187.1511,906.0712,213.12
占收入比例80.00%81.90%83.19%83.29%83.75%83.94%

(3)销售费用的预测

2-1-191

普拉尼德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广告费、销售佣金、销售折扣以及许可使用费费等。历史年度销售费用明细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10月
职工薪酬13.1214.4115.15
广告费1.541.403.13
销售佣金3.797.7310.02
销售折扣0.040.050.03
保修费用4.219.4049.45
许可使用费1.962.111.67
销售费用合计24.6635.1079.45
占营业收入比例4.40%3.11%1.55%

近三年度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随着普拉尼德收入的增加有所下降,本次评估根据各费用的历史年度实际情况及企业预算进行预测。对于工资,详见“(6)人员工资的预测”。对于许可使用费,主要为Dunlop商标的许可使用费,根据预测年度收取许可使用费收入的比例进行预测。对于其他各项费用明细,本次评估根据费用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对于变动费用如销售佣金与销售折扣的预测按其历史年度占对应收入比例的平均水平和预测期收入进行预测,对于固定费用如广告费和保险费的预测按2022年度水平考虑一定增长幅度进行预测。

具体的销售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职工薪酬3.7923.8725.0726.3227.6429.02
广告费0.633.944.144.354.574.80
销售佣金1.6710.5011.0211.5812.1512.76
销售折扣0.010.050.060.060.060.06
保修费用11.9991.14114.69129.54137.11140.32
许可使用费0.352.192.302.422.542.66
销售费用合计18.44131.69157.28174.27184.07189.62
占营业收入比例1.48%1.39%1.32%1.30%1.29%1.30%

2-1-192

(4)管理费用的预测

普拉尼德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摊销费、租赁费、办公费、研发费、差旅费、咨询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历史年度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10月
职工薪酬81.4791.8391.93
折旧摊销费8.818.446.55
使用权资产折旧-18.4615.38
咨询服务费26.8032.2731.53
办公费18.1628.5635.35
差旅费2.102.406.10
租赁费20.44--
保险费2.743.963.29
其他2.303.011.70
管理费用合计162.82188.93191.83
占营业收入比例29.02%16.76%3.74%

历史年度管理费用相对较为稳定。本次评估根据各费用的历史年度实际情况及企业预算进行预测。对于工资,详见“(6)人员工资的预测”。对于折旧摊销费,根据普拉尼德资产清单即折旧摊销政策逐项测算。对于其他费用,在历史年度数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增长预测。具体的管理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职工薪酬21.92138.10145.01152.26159.87167.86
折旧摊销费1.2516.3416.3411.452.721.30
使用权资产折旧3.1618.9519.8220.8121.8522.95
咨询服务费6.3139.7341.7243.8146.0048.30
办公费7.0744.5446.7749.1151.5754.15
差旅费1.227.688.068.468.889.32
保险费0.664.154.364.584.815.05
其他0.342.142.252.362.482.60
管理费用合计41.93271.63284.33292.84298.18311.53

2-1-193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占营业收入比例3.37%2.87%2.39%2.18%2.10%2.14%

(5)研发费用的预测

普拉尼德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摊销费、研究费用、工具费及专利费。历史年度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10月
职工薪酬32.1442.7559.74
摊销费--1.24
研究费用2.075.991.95
工具费用0.980.180.35
其他--0.05
研发费用合计35.1948.9263.33
占营业收入比例6.27%4.34%1.24%

历史年度研发费用相对较为稳定。本次评估根据各费用的历史年度实际情况及企业预算进行预测。

对于工资,详见“(6)人员工资的预测”。

对于摊销费,根据普拉尼德资产清单即摊销政策逐项测算。

对于其他费用,在历史年度数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增长预测。

具体的研发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职工薪酬11.9575.2779.0382.9887.1391.49
摊销费0.362.182.180.84--
研究费用0.392.462.582.712.852.99
工具费用0.070.440.460.480.500.53
其他0.010.060.060.060.060.06
研发费用合计12.7880.4184.3187.0790.5495.07
占营业收入比例1.03%0.85%0.71%0.65%0.64%0.65%

(6)人员工资的预测

2-1-194

根据普拉尼德实际的职工需求,对未来普拉尼德职工人数进行预测。普拉尼德未来年度人均工资根据普拉尼德预算并结合普拉尼德的实际情况在2022年1-10月的工资水平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增长,2027年以后假设保持稳定,则人员工资的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英镑

人员类别成本核算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管理人员管理费用21.92138.10145.01152.26159.87167.86
研发人员研发费用11.9575.2779.0382.9887.1391.49
销售人员销售费费3.7923.8725.0726.3227.6429.02
直接生产人员生产成本66.19549.89673.62808.34928.33974.75
合计103.85787.13922.721,069.901,202.971,263.12

(7)财务费用的预测

财务费用主要为普拉尼德付息债务的利息支出,根据基准日借款余额及未来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目前的利率水平预测,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轧抵不预测。

具体的财务费用预测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财务费用合计4.1224.7324.7324.7324.7324.73
其中:利息支出4.1224.7324.7324.7324.7324.73

(8)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普拉尼德历史年度发生的营业外收入主要有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核销无需支付款项收入等,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核销无法收回款项、存货盘点差异等。由于营业外收支波动较大且不具有持续性,本次评估不做预测。

(9)所得税预测

根据英国税法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普拉尼德的利润存在以下调整事项:

对资本性支出,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进行纳税调减。

对于当年的折旧摊销费,不允许税前扣除,进行纳税调增。

普拉尼德目前的所得税为19%,根据英国2021年春季预算的计划,英国将

2-1-195

在2023年4月调增公司所得税率为25%,因此本次对于2022年度按照19%的所得税率进行预测,对于2023年及以后,按照25%的所得税率进行预测。本次评估按照上述调整事项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预测的所得税率情况进行预测。

(10)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折旧摊销的预测分为现存资产的折旧和未来资本性支出折旧两部分进行预测。对于现存资产的折旧摊销预测,主要根据各个资产的原值、会计折旧摊销年限、残值率计算求得;对于未来资本性支出形成的资产的折旧摊销主要根据企业会计折旧政策确定的各类型资产的折旧率确定。根据上述思路与方法,预测的未来年份具体折旧摊销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折旧和摊销合计7.7065.9773.8762.9151.3146.40
其中:折旧6.3149.1257.0252.2950.3846.38
摊销1.3916.8516.8510.620.930.02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普拉尼德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生产设备、通用办公设备及其他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正常更新及扩大性投资,本次评估资本性支出是指存量资产的正常更新支出(重置支出)与增量资产的资本性支出(扩大性支出)。

存量资产支出的预测主要是根据存量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年限进行测算。增量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取决于企业投资计划,根据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投资概预算金额预测,其中增量资产为企业未来年度产能增加所需要新增的生产设备,本次评估根据普拉尼德预计进行预测。

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金额预计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增量资本性支出-171.40----
更新资本性支出45.469.1424.6512.8211.9856.25
合计45.46180.5424.6512.8211.9856.25

2-1-196

(12)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一般而言,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范围或规模的扩大,企业向客户提供的正常商业信用相应会增加,为扩大销售所需增加的存货储备也会占用更多的资金,同时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性支付所需保持的现金余额也要增加,从而需要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但企业同时通过从供应商处获得正常的商业信用,减少资金的即时支付,相应节省了部分流动资金。

营运资金的变化是现金流的组成部分,“营运资金”是指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产(不包括超额占用资金)”和“无息流动负债”的差额。有息流动负债是融资现金流动的内容,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应当从流动负债中扣除。

年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溢余资金-非经营性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短期借款-非经营性流动负债)

营运资金增加=当年营运资金金额-前一年营运资金金额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计算普拉尼德历史年度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周转率来预测未来年度营运资金及营运资金增加额。

① 基准日营运资金测算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账面值付息债务溢余资产非经营性 资产负债调整后账面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5.61---235.61
应收账款574.05---574.05
预付款项54.97---54.97
其他应收款0.54---0.54
存货1,366.03---1,366.03
其他流动资产44.82--44.82-
流动资产合计2,276.03--44.822,231.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2.37352.37---
应付账款1,094.83--1.731,093.10
合同负债175.60---175.60

2-1-197

项目账面值付息债务溢余资产非经营性 资产负债调整后账面值
应付职工薪酬13.89---13.89
应交税费123.09---123.09
其他应付款206.04--196.439.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8.2743.46-24.81
流动负债合计2,034.10395.84-222.971,415.29
基准日营运资金----815.92

② 营运资金增加额测算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英镑

项目基准日2022年 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259.12690.90469.67287.69144.7461.20
营运资金815.921,075.041,765.942,235.612,523.302,668.042,729.25

(13)毛利率的预测

普拉尼德历史年度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10月
营业收入561.031,127.435,127.32
营业成本545.79872.213,921.25
毛利率2.72%22.64%23.52%

普拉尼德2020年度主要客户为售后市场客户,收入规模较低,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普拉尼德主要客户Rivian汽车的产品R1S与R1T开始量产,随着Rivian汽车的产量增加,普拉尼德的收入规模逐步扩大,同时普拉尼德毛利率历史年度基本维持稳定。

根据查询,与普拉尼德同类产品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有德国大陆集团、FoxFactory控股公司及Dorman产品公司,根据公开数据,各可比公司历史年度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
德国大陆集团22.77%22.92%21.58%
FoxFactory控股公司32.51%33.28%33.54%

2-1-198

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1-9月
Dorman产品公司35.06%34.41%33.00%
可比公司平均值30.11%30.20%29.37%
普拉尼德2.72%22.64%23.52%

注:上表中普拉尼德数据为2022年1-10月数据。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普拉尼德2022年1-10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相比略低,差异不大,主要是由于普拉尼德的配件产品以外购为主,普拉尼德主要负责产品的研发与组装,因此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普拉尼德预测期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 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
营业收入1,243.359,449.9311,891.8613,431.2914,216.2614,549.19
营业成本994.687,739.019,893.3911,187.1111,906.0312,213.08
毛利率20.00%18.10%16.81%16.71%16.25%16.06%

本次评估通过分析并预测营业成本中各费用的历史变动情况,根据各费用的性质进行分别预测,通过预测营业成本中各费用的明细预测营业成本的金额。从而得到预测期毛利率的水平。预测期内,考虑到普拉尼德与Rivian在2021年2月签订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储气罐类产品的价格将随着未来年度订单的增加有所下降,到2024年之后保持稳定。因此普拉尼德毛利率从2022年11-12月至2024年毛利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2024年-2027年由于人工成本上涨等原因,毛利率略微有所下降,预测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6、永续期收益预测的确定

企业终值为明确预测期后的价值。明确预测期为2022年11月至2027年,对明确预测期2027年后的后续价值的估计采用永续增长模型,永续期增长率为0。除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外,永续期其他收入成本费用与2027年相同。

(1)对于永续期折旧的测算,具体如下:

① 将各类现有资产按年折旧额按剩余折旧年限折现到预测末现值;公式为:

P

=A

×(1-(1+i)

-n

)/i

2-1-199

其中:A

为现有资产年折旧额,i为折现率;n为现有资产剩余折旧年限

② 将该现值再按永续年限折为年金;公式为A

=P

×i

③ 将各类资产下一周期更新支出对应的年折旧额按折旧年限折现到下一周期更新时点再折现到预测末现值;公式为P

=A

×(1-(1+i)

-k) /i/(1+i)

n

其中:A

为下一周期更新资产的年折旧额;i为折现率;k为折旧年限;n为预测期末至下一次资产更新的年限

④ 将该现值再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公式为A

=P

×i×(1+i)

N

/((1+i)

N-1

),其中N为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

⑤ 将A

和A

相加得出永续期折旧。

(2)对于永续期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具体如下:

① 将各类资产下一周期更新支出按尚可使用年限折现到预测末现值;公式为P=F/(1+i)

n其中:F为资产重置价值,即更新支出;i为折现率;n为预测期末至下一次资产更新的年限

② 将该现值再按经济年限折为年金;公式为A=P×i×(1+i)

N/((1+i)

N-1

其中:N为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永续期资本性支出为64.59万英镑;永续期折旧与摊销为54.38万元。

7、普拉尼德经营性资产价值

普拉尼德经营性资产价值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英镑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永续期
一、营业收入1,243.349,449.9311,891.8613,431.3014,216.2714,549.1714,549.17
减:营业成本994.697,739.059,893.4311,187.1511,906.0712,213.1212,209.43
销售费用18.44131.69157.28174.27184.07189.62189.62
管理费用41.93271.63284.33292.84298.18311.53322.63
研发费用12.7880.4184.3187.0790.5495.0795.63
财务费用4.1224.7324.7324.7324.7324.7324.73

2-1-200

项目2022年11-12月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永续期
二、营业利润171.381,202.421,447.781,665.241,712.681,715.111,707.13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171.381,202.421,447.781,665.241,712.681,715.111,707.13
减:所得税费用25.39271.96374.25428.83438.00426.32424.23
四、净利润145.99930.461,073.531,236.411,274.681,288.791,282.91
加:财务费用(税后)3.3418.5518.5518.5518.5518.5518.55
折旧及摊销7.7065.9773.8762.9151.3146.4054.38
减:资本性支出45.46180.5424.6512.8211.9856.2564.59
追加营运资金259.12690.90469.67287.69144.7461.20-
五、企业自由现金流量-147.55143.53671.631,017.351,187.821,236.291,291.24
折现率12.70%12.67%12.67%12.67%12.67%12.67%12.67%
折现期0.080.671.672.673.674.67
折现系数0.99010.92350.81970.72750.64570.57314.5232
现值-146.09132.55550.52740.13766.97708.505,840.46
六、经营性资产价值8,593.04------

普拉尼德经营性资产价值=营业价值=各年折现值合计8,593.34万元

8、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本次评估基准日企业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英镑

序号一级科目结算对象内容账面价值评估 价值
一、非经营性资产70.8270.82
1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44.8244.82
2使用权资产26.0126.01
二、非经营性负债292.42244.52
1应付账款Expertooling&Automation Ltd设备款0.340.34
2应付账款Jungheinrich UK Limited设备款0.130.13
3应付账款Varlowe Industrial Services Ltd设备款1.261.26
4其他应付款HWIE loan企业往来款126.92126.92

2-1-201

序号一级科目结算对象内容账面价值评估 价值
5其他应付款HWIE loan(SDMMagnetics)企业往来款37.0137.01
6其他应付款Wanray Hongkong Loan企业往来款31.9031.90
7其他应付款DirectorsloanAccount-RM员工借款0.600.60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24.8124.81
9租赁负债1.431.43
10预计负债59.1059.10
11递延所得税负债8.91-38.99
三、非经营性资产-负债-221.60-173.69

9、溢余资产评估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普拉尼德评估基准日的货币资金为235.61万英镑,综合考虑普拉尼德业务内容及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税金等付现成本及资产负债情况并与普拉尼德沟通确定普拉尼德无溢余资产。

10、未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未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A&B公司及系统服务公司的投资,由于对A&B公司持股比例较小,不具备展开评估的条件,本次按照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报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评估值为3.00万英镑。由于系统服务公司未实际经营,净资产为零,故评估为零。

11、收益法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单独评估的长期投资价值

=8,593.04 + 0.00-173.69 +3.00

=8,422.34万英镑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付息债务为395.84万英镑。

2-1-202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普拉尼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8,026.50万英镑根据基准日英镑兑人民币汇率(1英镑=8.3571人民币元)进行折算,得到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7,100.00万元(取整到百万元)。

(五)市场法具体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条件下,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200.00万元(取整到百万),评估增值64,732.63万元,增值率1,866.91%。

1、市场法具体方法的选择

(1)市场法的定义和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2)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普拉尼德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一般是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指标如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等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得到评估对象的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3)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

2-1-203

算价值比率,在与普拉尼德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类似,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公共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等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估值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估值对象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4)市场法评估选择

由于难以找到足够数量与本次评估对象类似的近期交易案例,且影响交易价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知,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2、市场法评估思路

(1)评估思路

此次评估采用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基本评估思路如下:

① 分析普拉尼德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企业类型、成立时间、注册地、业务结构及市场分布、经营模式、规模、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

② 确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结合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进行比较筛选。

③ 分析、比较普拉尼德和可比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主要包括涉及经营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债务风险等多方面的财务指标。

④ 对可比企业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乘数。

⑤ 根据普拉尼德的价值乘数,在考虑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普拉尼德的股权价值。

(2)价值比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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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比率是指资产价值与其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之间的一个“比率倍数”。常用的价值比率包括:盈利比率,如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市盈率(P/E);收入比率,如市销率(P/S);资产比率,如市净率(P/B)。

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指企业价值与EBITDA(利息、所得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比值。该价值比率特点:不受所得税率的影响,使得不同国家和市场的上市公司估值更具可比性;不受资本结构不同的影响,公司对资本结构的改变不会影响估值,有利于比较不同公司估值水平;排除了折旧摊销这些非现金成本的影响,可以更准确的反映公司价值。

市盈率(P/E):指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值,包括静态市盈率和动态市盈率等。使用市盈率指标容易受到资本结构的影响;需要排除非经营性损失的影响。

市销率(P/S):指每股市价与每股销售额的比值。使用市销率可以规避折旧、存货等会计政策的影响。

市净率(P/B):指每股市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值。每股净资产是成本计量下的账面价值,不同企业、境内外企业因为会计准则差异使得净资产差别较大。

普拉尼德为空气悬架供应商,资产偏重,其税收政策、折旧政策与可比公司差异较大,往往会影响市盈率(P/E)、市净率(P/B)等指标的准确性。本次评估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融资结构以及折旧摊销政策等因素,最终选取了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作为本次市场法评估的价值比率。

EV/EBITDA=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与市盈率类似,但侧重于衡量企业价值。采用EV/EBITDA,可以消除资本密集度和折旧方法不同的差距。考虑到上述因素,本次估值的价值比率取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比率。

影响因素的调整系数参照常用的公司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本次对比因素共分为五项:企业规模状况、经营能力、资产质量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评估实施过程

① 明确普拉尼德的基本情况,包括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

2-1-205

质、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

② 选择与普拉尼德进行比较分析的可比上市公司。首先对准可比企业进行筛选,以确定合适的可比企业。对准可比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研究分析,包括主要经营业务、主要目标市场、收入构成、公司规模等方面。通过对这些准可比企业的业务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分析比较,以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可比企业。

③ 对所选择的可比企业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普拉尼德的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并做必要的调整。首先收集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如交易公告信息、财务数据、交易情况、交易背景等。对上述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业务、财务信息进行分析调整,以使可比上市企业的财务信息尽可能准确及客观,使其与普拉尼德的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

④ 选择、计算、调整价值比率。在对参考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并根据以上工作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⑤ 运用价值比率得出评估结果。在计算并调整可比企业的价值比率后,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算得到需要的经营性权益价值或企业价值。

⑥ 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及非经营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调整。

(4)市场法评估公式:

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目标公司经营价值EV+非经营资产负债净值+单独评估的长期投资-付息债务

目标公司经营价值EV=目标公司EBITDA×目标公司EV/EBITDA

其中:目标公司EV/EBITDA=修正及扣除流动性折扣后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的算术平均值

修正及扣除流动性折扣后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修正后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修正后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修正系数

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修正系数=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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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上市公司系数。以上计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英镑计算,乘以基准日汇率得出人民币评估值。

3、市场法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1)选择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的选择主要考虑了市场的成熟度、证券交易的活跃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由于本次普拉尼德注册地位于英国考文垂,其业务以美国、德国等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因此本次从全球发达国家市场选取可比公司。

(2)选择可比企业

普拉尼德为乘用车空气悬架系统供应商,在电子控制单元方面(硬件+软件)具备丰富的设计和测试经验,可以满足客户严格的性能要求(比如电磁的兼容性)和一系列数据传输操作的协议标准。普拉尼德已成为全球首家提出滑板式底盘概念的Rivian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重要供应商。

本次评估中可比公司选取主要遵循如下原则:(1)根据普拉尼德的主营业务,选取公司范围在全球市场;(2)选取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下的汽车零部件的美国及欧洲地区上市公司,且公司产品中包括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3)剔除数据不全的公司。本次评估最终选择德国大陆集团、FoxFactory控股公司、Dorman产品公司共三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由于不同可比公司的明细数据较难获取,本次评估中未考虑可比上市公司报表编制基础的准则差异。

(3)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①可比上市公司一:Continental Aktiengesellschaft(以下简称“德国大陆集团”或“CON”)

A 公司简介

德国大陆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公司在德国与美国两地上市。公司于1871年在汉诺威成立,为车辆,机器,交通和运输提供安全,高效,智能和负担得起的解决方案。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液压电子制动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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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统、底盘系统和电子空气悬架系统制造商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轮胎,工业和车用橡胶制品(含空气悬架),以及全套液压和电子制动以及稳定控制系统等。B 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欧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9月30日
总资产42,568.239,638.035,840.839,384.5
负债26,692.526,998.923,197.624,641.7
净资产15,875.712,639.112,643.214,742.8
项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全年预测
营业收入44,478.437,722.333,765.238,816.1
净利润-1,171.0-918.81,350.0632.6
EBITDA2,666.42,235.94,176.94,094.65

数据来源:bloomberg

② 可比上市公司二:Fox Factory Holding Corp(以下简称“Fox Factory控股公司”或“FOXF”)A公司简介Fox Factory Holding Corp是高性能悬架产品设计者,制造商和营销商,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山地自行车,并排侧的车辆,越野车和卡车,全地形车或者,雪上汽车,特种车辆及应用程序和摩托车,用于增强汽车的越野能力。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该公司销售给超过150个原始设备制造商和分销其产品给超过3,000个零售经销商和分销商。

B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2年 9月30日
总资产609.31,286.61,515.71,677.9
负债171.4567.4621.6622.7
净资产437.9719.2894.11,055.1
项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全年预测
营业收入751.0890.61,299.11,5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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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94.591.7163.8201.5
EBITDA136.3155.3251.1320.1

数据来源:bloomberg

③ 可比上市公司三:Dorman Products ,Inc(以下简称“Dorman产品公司”或“DORM”)

A公司简介

Dorman Products, Inc.于1978年10月在宾夕法尼亚州成立。公司是一家汽车和重型卡车零件和紧固件和服务线产品供应商,主要为汽车售后市场。该公司销售大约150,000件不同单位的(包括制动部件)汽车零件、紧固件、悬架和服务线产品。该公司认为它是原始设备“只有交易商”项目的优势售后市场供应商。

B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百万美元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2年 9月30日
总资产1,041.11,220.71,673.11,801.2
负债267.5367.1740.4780.2
净资产773.6853.6932.71,021.0
项目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全年预测
营业收入991.31,092.71,345.21,674.8
净利润83.8106.9131.5145.0
EBITDA139.1173.4206.7248.5

数据来源:bloomberg

(4)价值比率的选取及计算

价值比率即企业市场价值与所选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本次评估选取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作为价值比率,采用EV/EBITDA,可以消除资本密集度和折旧方法不同的差距。计算公式为:EV/EBITDA=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由于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由于各可比公司未公告10月31日的财务数据,但是均有公告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由于基准日距离三季报较近,因此财务数据当年公告的三季报的财务数据作为基准日的财务数据。故上述各财务指标及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计算中EV采用基准日的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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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三季报中的负债数据进行计算。EBITDA根据彭博资讯预测的2022年度的EBITDA进行计算。

①可比公司企业价值的确定

本次评估根据基准日股票的收盘价,测算其权益市值如下:

项目CONFOXFDORM
总股数(股)200,005,98342,267,46331,431,905
股票价格52.48欧元/股87.85美元/股81.62美元/股
权益市值10,496.31百万欧元3,713.20百万美元2,565.47百万美元

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其市值一般和账面值一致。

项目CON(百万欧元)FOXF(百万美元)DORM(百万美元)
短期借款4,306.40-229.36
长期借款4,199.10325.00-
付息债务总计8,506.50325.00229.36

少数股东权益市值按基准日各可比公司实际的PB倍数计算,同时考虑流动性折扣。企业价值为权益市值、付息债务与少数股东权益之和。各可比公司企业价值测算见下表。

项目CON(百万欧元)FOXF(百万美元)DORM(百万美元)
权益市值10,496.313,713.202,565.47
付息债务8,506.50325.00229.36
少数股东权益283.88--
企业价值19,285.694,038.202,794.83

由于各可比公司均存在有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为统一各公司之间的比较口径,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企业价值见下表:

项目CON(百万欧元)FOXF(百万美元)DORM(百万美元)
非经营性资产6,185.30372.8865.89
货币资金2,395.00153.1435.44
杂项短期资产1,647.20175.3630.46
其他长期资产2,143.1044.380.00
非经营性负债8,201.1087.85267.64

2-1-210

项目CON(百万欧元)FOXF(百万美元)DORM(百万美元)
其他应付款与应计利息0.0085.94245.34
其他短期负债5,492.500.000.00
其他长期负债2,708.601.9122.31
非经营资产及负债-2,015.80285.02-201.75

②可比公司EV/EBITDA的确定

由于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度各公司的数据更能反映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因此本次评估根据彭博资讯公布的各公司预测的2022年度的EBITDA计算基准日的EV/EBITDA。则各可比公司调整后的EV/EBITDA计算如下:

项目CON(百万欧元)FOXF(百万美元)DORM(百万美元)
调整后企业价值21,301.493,753.172,996.59
EBITDA (2022年度预测)4,094.65320.14248.50
EV/EBITDA5.2011.7212.06

(5)普拉尼德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市场法评估中,应对可比企业和普拉尼德间的差异进行修正。由于可比上市公司和普拉尼德在企业规模状况、资产经营能力、资产质量状况、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方面具备一定差异,故需对其进行调整。

① 企业规模状况

企业规模主要包括企业的总资产,企业的净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总资产越大,净资产越高,其抗风险能力亦越强。企业规模比较详见下表:

项目内容CONFOXFDORM普拉尼德
企业规模 状况总资产(百万人民币)282,398.6812,041.7012,926.91210.47
净资产(百万人民币)278,323.3011,322.9412,019.35537.82

从上表可以看出,普拉尼德目前的总资产规模较小,主要是由于普拉尼德主要生产性房产均为租赁,普拉尼德资产规模相对较小。

② 经营增长能力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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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未来的经营增长能力主要体现在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收入的增长能力,普拉尼德及各可比企业的各项数据如下表:

项目内容CONFOXFDORM普拉尼德
经营增长能力年化销售(营业)增长率14.96%21.45%24.49%467.01%
总资产增长率9.89%10.70%7.66%82.72%

从上表来看,普拉尼德的收入增长指标较好,主要因为普拉尼德近年由于Rivian产能释放,普拉尼德的销售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③ 资产质量状况

总资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是反映企业资产质量状况的主要指标。总资产周转次数越多,周转天数越少,则表明一家公司全部资产的利用效率越高,公司的获利能力就越强;流动资产周转快,会相对节约流动资产,相当于扩大了企业资产投入,增强了企业盈利能力;反之,若周转速度慢,为维持正常经营,企业必须不断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满足流动资产周转需要,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也降低了企业盈利能力。

项目内容CONFOXFDORM普拉尼德
资产质量状况流动资产周转率(次)2.131.971.493.75
总资产周转率(次)1.030.990.963.27

从资产质量状况来看,普拉尼德的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都好于可比公司,这主要是由于普拉尼德收入较高导致。

④ 盈利能力比较

盈利能力是指企业获取利润的能力,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则其给予股东的回报越高,企业价值越大。利润是企业内外有关各方都关心的中心问题,是投资者取得投资收益、债权人收取本息的资金来源,是经营者经营业绩和管理效能的集中表现,也是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不断完善的重要保障。

项目内容CONFOXFDORM普拉尼德
盈利能力营业毛利率21.58%33.54%33.00%23.52%
总资产报酬率4.50%16.12%11.53%51.74%

从盈利能力上来看,普拉尼德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比属于中等水平,总资产

2-1-212

报酬率高于可比公司。这主要是由于普拉尼德主要生产用厂房均为租赁取得,总资产较低导致。

⑤ 偿债能力比较

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资产负债率越低,流动比率越高,公司偿债能力越强,公司估值溢价越高。

项目内容CONFOXFDORM普拉尼德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倍)1.153.311.751.12
资产负债率62.57%37.11%43.31%83.53%

从偿债能力来看,普拉尼德流动比率与可比公司相比处于中等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普拉尼德偿债能力一般。

(6)普拉尼德与可比公司指标修正系数的确定

① 对比因素设定说明

各项指标均以普拉尼德为标准分100分进行对比调整,可比上市公司各指标系数与目标上市公司比较后确定,低于普拉尼德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小于100,高于普拉尼德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大于100。以各项指标对比调整后的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小计后得出各项对比因素得分,再以各项对比因素得分乘以相应权重得出每家公司的最终得分。指标修正系数=普拉尼德得分/可比公司得分。

② 调整系数的确定

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项目内容权重CONFOXFDORM普拉尼德
经营规模状况总资产(百万人民币)50%103.00100.00100.00100.00
总收入(百万人民币)50%103.00100.00100.00100.00
综合打分103.00100.00100.00100.00
经营能力年化销售(营业)增长率(%)50%91.0091.0091.00100.00
总资产增长率(%)50%99.0099.0098.00100.00

2-1-213

项目内容权重CONFOXFDORM普拉尼德
综合打分95.0095.0095.00100.00
资产质量状况流动资产周转率(次)50%98.0098.0098.00100.00
总资产周转率(次)50%98.0098.0098.00100.00
综合打分98.0098.0098.00100.00
盈利能力营业毛利率(%)50%100.00101.00101.00100.00
总资产报酬率(%)50%95.0096.0096.00100.00
综合打分98.0099.0099.00100.00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倍)50%100.00104.00101.00100.00
资产负债率(%)50%100.00101.00101.00100.00
综合打分100.00103.00101.00100.00

③修正系数调整表

根据已确定的调整系数,则指标系数调整表如下:

项目CONFOXFDORM普拉尼德
企业规模状况0.971.001.001.00
经营能力1.051.051.051.00
资产质量状况1.021.021.021.00
盈利能力1.021.011.011.00
偿债能力1.000.970.991.00
修正系数1.061.051.071.00
修正后EV/EBIDA5.5312.3412.95

(7)流动性折扣率的确定

因本次选用的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其股份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而评估对象为非上市公司,因此需考虑缺乏流动性折扣。

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是建立在由参照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交易价格而得出普拉尼德价值的基础之上。国外关于流动性折扣的研究主要如下:

对于流通受限股票的流动性价值研究,国外学者大多集中研究上市公司私下发行的流通受限股票与公开集中交易股票之间的价格差异,并据此推算出流动性价值。在美国,由于在SEC(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证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因此,有股票公开上市交易的公司出于便利的考虑,通常会私下发行无需公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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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的股票,即流通受限股票,这些股票未被正式登记。尽管这些股票不能公开上市交易,但可以进行私下交易,一般只需要向SEC报告。1990年前,SEC144规则规定投资者持有受限股票的最低持有期为二年,而且受限股票出售时必须向SEC登记注册。从表面上来分析,由于同一家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开上市交易股票和只允许私下交易股票,两类股票的差异在于各自流通性以及流通性差异衍生出来的流动性,即两类股票的价格差异还反映流动性差异,因此,对比公开上市股票价格与私下交易股票价格,就可以得到流动性的价值。最早涉足此类研究的是SEC研究机构,SEC机构投资者研究(InstitutionalInvestor Study)在1971年采用案例方式对比研究美国股市中流通受限股票和自由流通股票之间的价格差异,交易所上市公司以及未报告的场外交易市场公司(nonreporting OTC companies)股票转让价格的对比研究表明,流动性对股票价格有较大影响,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流通受限股票价格要比自由流通股票价格低30%—40%(即流动性折价),折价水平的均值和中值分别为25.6%和24.0%;未报告的场外交易市场股票的流动性折价水平均值和中值分别为32.6%和33.0%,同时,折价水平与公司收入与净利润相关,收入与净利润水平越高,流动性折价水平越低。随后,Gelman(1972)、Moroney(1973)、Maher(1976)和Trout(1977)分别利用流通受限股票的投资案例展开类似研究,各自的研究结果大体相似,流动性折价水平均值依次为33.0%、35.6%、35.4%和33.5%。

到了20世纪80年代,Standard Research Consultants(简称SRC)(1983)对流通受限股票的价格重新进行研究,试图验证SEC对20世纪60年代的研究结果是否适用于80年代。实证研究结果再次表明,在80年代初期,这种折价现象依然存在,折价水平的中值达到45%。Willamette Management Associates(简称WMA)研究20世纪80年代初期流通受限股票的价格,结果发现,1981—1984年的流动性折价水平中值为31.2%。Wruck(1989)的研究表明,对于股票公开交易的大型上市公司而言,其私募股票的发行价格往往要比公开交易股票的价格低13.5%。Silber(1991)利用流通受限股票研究1981—1988年间的流动性价值,结果表明,流动性折价水平的均值为33.75%,流动性折价水平与公司基本面因素相关,对于收入较高、流通受限股票数量较低、信用程度较高、净收益为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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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而言,流动性折价水平远低于平均折价水平。由此可知,在20世纪80年代,股票市场依然存在流动性折价现象,且折价水平并未显著下降。

20世纪90年代后期,学者们的研究结果与前期类似。1997年,SEC144规则将受限股票的两年持有期改为一年,Columbia Financial Advisors,Inc.(简称CFAI)以1996年1月至1997年4月间私下发行股票的23家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流动性折价水平均值为21.0%,由此可见,流通受限股票最低持有期的减少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使流动性折价水平也随之下降。

根据Valuation Advisor的研究,其研究了3,200个左右的Pre-IPO交易案例,不仅如此,他还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途径研究流动性折扣的数据库。由1999年至2008年的Pre-IPO交易案例的汇总如下:

IPO前交易时间1-90天91-180天181-270天271-365天
2004折扣率中位值16.7%22.7%40.0%56.3%
2005折扣率中位值14.8%26.1%41.7%46.1%
2006折扣率中位值20.7%20.8%40.2%46.9%
2007折扣率中位值11.1%29.4%36.3%47.5%
2008折扣率中位值20.3%19.2%45.8%40.4%

根据其研究缺少流动性折价率如上表,一般IPO180天左右的折扣率比较能代表股票上市前后的流动性差异,2008年折扣率中位值为19.20%。

本次评估通过引入亚式期权模型(“AAP模型”)计算流动性折扣率进行计算,其公式为:

LoMD=P/S,P是基准日看跌期权的价值。

P=Se

???

*?(

?√?

)??(?

?√?

)+ v√?={?

?+l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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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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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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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中:S:评估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公允价值;T:剩余限售期,以年为单位表示q:股票预期年化股利收益率N: 标准正态分布的累积分布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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σ股票在剩余限售期内的股价的预期年化波动率。经彭博资讯查询,德国证券市场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年化波动率为52.39%,近三年平均股利收益率为3.0453%。美国证券市场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的年化波动率为62.77%,近三年平均股利收益率为2.380%。

限售期T根据美股从准备到最终上市的周期通常为3年左右,因此限售期取3年,带入上述公式。经计算,美股股权缺乏流通性折扣为20.72%,德国股票缺乏流通性折扣为17.58%。考虑流动性折扣后,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如下:

项目CONFOXFDORM
修正后EV/EBIDA5.5312.3412.95
流动性折扣比率17.58%20.72%20.72%
扣除流动性折扣后EV/EBIDA4.569.7910.27

取可比公司修正后的平均EV/EBIDA 指标8.21作为普拉尼德的EV/EBIDA。

(8)评估结果的确定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测算,普拉尼德的EV/EBITDA为8.21。经计算,普拉尼德2022年1-10月经审计的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856.49万英镑,根据企业盈利预测,11-12月,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183.20万英镑。则预测2022年度全年的EBITDA为1,039.71万英镑,则普拉尼德经营性资产价值为8,535.85万英镑。

① 非经营资产、负债

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非经营资产、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英镑

项目普拉尼德
非经营性资产280.43
货币资金235.61
其他短期资产44.82
非经营性负债264.44
其他短期负债1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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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普拉尼德
其他长期负债68.01
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合计15.99

把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与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未合并子公司价值的价值相加,得到企业价值。从企业价值中减除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等,即为公司的普通股权益价值。

② 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未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对A&B公司及系统服务公司的投资,由于对A&B公司持股比例较小,不具备展开评估的条件,本次按照被投资单位于评估基准日报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评估值为

3.00万英镑。由于系统服务公司未实际经营,净资产为零,故评估为零。

③ 付息债务

普拉尼德付息债务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等。截至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付息债务为395.84万英镑。

(9)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结果

项目金额(万英镑)
经营价值8,535.85
加:未合并子公司价值3.00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15.99
企业价值8,554.84
减:付息债务395.84
普通股权益价值8,159.00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普拉尼德的普通股全部权益价值为8,159.00万英镑。

根据基准日英镑兑人民币汇率(1英镑=8.3571人民币元)进行折算,得到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68,200.00万元(取整到百万元)

(六)评估结论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在普拉尼德持续经营及评估报告所列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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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条件下,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7,100.00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

2、市场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在普拉尼德持续经营及评估报告所列假设条件下,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8,200.00万元,评估增值64,732.63万元,增值率1,866.91%。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及评估结论的选取

收益法评估结果为67,100.00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68,200.00万元,两者相差1,100.00万元,差异率1.61%。

收益法与市场法差异的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途径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普拉尼德的综合获利能力;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状况。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同类行业中,虽然能够找到与普拉尼德业务类似的可比公司,但是采用市场法评估,还需要对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比率进行修正,虽然本次评估对普拉尼德与可比公司之间在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状况等方面的差异进行了修正,但是还可能存在其他无法准确修正的差异,有可能高估或低估普拉尼德价值。同时从2022年年初至评估报告日,全球股市指数波动较大,而这些公司基本面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采用市场法,估值会受到市场可能出现的非正常因素的影响。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来评估企业的股权价值。与市场法相比,收益法受非正常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小,其结果相对更加可靠,评估人员认为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普拉尼德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67,100.00万元作为委估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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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7,100.00万元(取整到百万),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普拉尼德评估增值,主要系收益法将普拉尼德视作一个整体,基于普拉尼德未来获利能力,通过对普拉尼德预期收益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其评估结果中包含了普拉尼德账面未记录的生产技术、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八)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本次评估利用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053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借款合同Birmingham City Council为普拉尼德提供了119.80万英镑贷款额度,普拉尼德将其全部资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实际已使用43.46万英镑。本次评估未考虑该抵押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与香港万瑞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由香港万瑞向桑坦德银行保证金账户汇入120万英镑,为普拉尼德抵押借款(2022年10月31日原币金额78万英镑,折合人民币金额为6,518,538.00元)提供保证金担保。同时普拉尼德以其所有的资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且该浮动抵押受偿顺序优先于Birmingham City Council。

截至评估基准日,普拉尼德董事Robert Lee Mansell为普拉尼德100万英镑额度的应收账款融资向银行提供按时还款的保证,截至评估基准日实际已使用297,297.91英镑,折合人民币为2,484,548.36元,同时普拉尼德以其所有的资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截至评估基准日,英国出口融资署(UKEF)为普拉尼德256万英镑额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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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融资总额的80%进行担保,同时普拉尼德以其所有的资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评估基准日实际已使用2,442,404.90英镑,折合人民币为20,411,421.99元。桑坦德银行为普拉尼德向英国海关总署支付海关费用提供价值为6万英镑的担保。

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上述抵押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2022年11月3日,英格兰银行将基准利率从2.25%调整到3.00%,本次评估已考虑基准利率调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根据英国2021年春季预算,英国将在2023年4月将公司所得税率从19%调整为25%,本次评估已考虑所得税率调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2023年1月4日,普拉尼德与上市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普拉尼德以技术成果和货币资金出资占合资公司51%股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期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① 普莱德汽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6LCNT5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750万英镑
成立日期2023年1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宣澔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胜浦镇佳胜路36号1期厂房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弹簧制造;弹簧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普莱德汽车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苏园行审备〔2023〕88号),项目拟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000平米,包括生产厂房、辅助厂房及综合楼等。拟购置装配床、数控机床、汽车举升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其他研发、仓储、检测等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产品年产200万件的生产能力。目前正在办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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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和能评手续。

② 交易双方出资对价的公允性

根据普莱德汽车《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与普拉尼德就普莱德汽车的出资约定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英镑万元)出资期限出资方式
普拉尼德75.002027-12-31知识产权出资
307.502027-12-31货币出资
上市公司367.502027-12-31货币出资
合计750.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实缴出资14,192,110元人民币,普拉尼德尚未实缴出资。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合并对价分摊而涉及的普拉尼德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3号),截至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拥有的空气悬架生产技术的评估值为620万英镑,普拉尼德将以前述非专利技术使用权作为对普莱德汽车的出资,届时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评估程序,以保证交易双方出资对价的公允性。

③ 估值时未考虑该事项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对普拉尼德估值时未考虑普莱德汽车情况,主要原因是普莱德汽车成立于2023年1月4日,属于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且其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开展实际业务,未来的投资与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准确衡量其对普拉尼德估值的影响。

因此,本次交易对普拉尼德评估时未考虑该事项具有合理性。

6、普拉尼德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抵押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抵(质)押、对外担保、保证及其他或有负债等情况,承诺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对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7、本评估报告市场法结果已考虑流动性折扣的影响,但是未考虑由于具有控股制权或缺少控制可能产生的溢、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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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要下属子公司评估情况

普拉尼德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构成普拉尼德20%以上的子公司。

三、香港大言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述

中企华中天评估接受瑞玛精密的委托,就瑞玛精密拟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对涉及的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在2022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香港大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66,285.18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主要系香港大言通过关联方以账面注册资本收购的普拉尼德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于普拉尼德预期经营情况较好,本次通过采用收益法对普拉尼德股权进行评估导致增值。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香港大言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3)假设和香港大言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香港大言及长期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5)假设香港大言及投资子公司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香港大言及长期投资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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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香港大言及投资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香港大言及投资子公司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三)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本次评估不考虑采用市场法,主要是因为香港大言为控股型公司,香港大言的股权与上市公司流通股比较起来相对封闭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同时,在非上市类公司中,由于其市场公开资料较为缺乏,亦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故本次评估无法采用市场法。

本次评估不考虑采用收益法,主要原因系香港大言为新成立的控股型母公司,香港大言除长期股权投资外无其他资产和业务。本次已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时未再选取收益法对香港大言整体评估。

香港大言各项资产负债的内容权属较清晰,已经过清查盘点并整理成册,与账面记录能够核对,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可以勘察辨别,且申报资产经过审计,符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基本条件。

(四)资产基础法具体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34,673,678.85元,核算内容为持有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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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尼德的100%股权。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4,673,678.85元。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概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投资日期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1普拉尼德2022-10100.00%34,673,678.85
合计--100.00%34,673,678.85

普拉尼德情况详见本节“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

(2)核实过程

①资产核实主要内容

A指导企业相关人员首先进行资产清查与资料收集,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B初步审查香港大言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C了解投资公司情况;

向企业有关人员询问投资公司的有关情况,了解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

②资产核实的主要方法

根据香港大言提供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资料,对其投资时间、金额、比例、公司设立日期、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进行核实。

③资产核实结论

母公司所持被投资企业股权权属清晰。截止评估基准日被投资企业经营正常。核实过程及方法详见本节“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

(3)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普拉尼德为香港大言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展开进行整体评估的条件。因此,在进行整体评估时首先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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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全部权益价值,然后以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得出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普拉尼德评估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

(4)评估结果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值额增值率
1普拉尼德34,673,678.85671,000,000.00636,326,321.151,835.19%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671,000,000.00元,评估增值636,326,321.15元,增值率1,835.19%。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香港大言通过关联方以账面注册资本收购的普拉尼德股权,由于普拉尼德预期经营情况较好,本次通过采用收益法对普拉尼德股权进行评估导致增值。

2、流动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8,148,172.50元。

(2)核实过程

① 核对账目:根据香港大言提供的流动负债评估申报明细表,首先与香港大言的资产负债表相应科目核对使总金额相符;然后与香港大言的流动负债明细账、台账核对使明细金额及内容相符;最后对流动负债核对了原始记账凭证等。

② 资料收集:评估人员按照重要性原则,根据各类流动负债的典型特征收集了评估基准日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部分记账凭证等评估相关资料。

③ 现场访谈:评估人员向香港大言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股权的购买情况等。

(3)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8,148,172.50元,核算内容为香港大言收购股权应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评估人员向香港大言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对其他应付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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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8,148,172.50元,无增减值变化。

(4)评估结果

流动负债评估结果为8,148,172.50元,无增减值。

(五)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在评估报告所列假设条件下,香港大言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66,285.18万元。

(六)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2年10月31日,香港大言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值3,467.37万元,评估值为67,100.00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总负债账面值814.82万元,评估值814.82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2,652.55万元,评估值66,285.18万元,净资产增值63,632.63万元。香港大言作为普拉尼德的控股股东,无实际经营,其评估结果大部分为普拉尼德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因普拉尼德存在较大增值,因此导致香港大言的评估增值较大。

(七)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1、本次评估利用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054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2022年11月10日,香港大言将其持有的243,750股普拉尼德A股股份(占总股本25%)以243,75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亚太科技,该股权转让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且是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架构设计的,股权转让价格不能代表市场水平,本次评估未考虑该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香港大言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香港大言不存在抵(质)押、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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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及其他或有负债等情况,承诺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除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外对的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期后事项。

(八)重要下属子公司评估情况

香港大言在评估基准日的重要下属子公司即普拉尼德,对普拉尼德的评估情况详见本节“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1、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中企华中天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本次接受公司委托,承担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工作。中企华中天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中企华中天评估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对Hongkong Dayan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Pneuride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Pneuride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的评估结果,中企华中天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企华中天评估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规范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

2-1-228

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中企华中天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综合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评估定价公允。综上所述,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对香港大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具备合理性。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普拉尼德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普拉尼德未来财务预测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目标公司评估情况”之“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普拉尼德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普拉尼德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之“六、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了目标公司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目标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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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参数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因香港大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无法进行敏感性分析。现就普拉尼德收益法下主要指标对评估值影响情况如下:

1、对销售价格的敏感性分析

普拉尼德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价格变动幅度股东权益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变动金额评估结果变动率
-10%2,300.00-64,800.00-96.57%
-5%35,400.00-31,700.00-47.24%
0%67,100.00-0.00%
5%98,900.0031,800.0047.39%
10%130,600.0063,500.0094.63%

2、对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普拉尼德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股东权益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变动金额评估结果变动率
-10%117,400.0050,300.0074.96%
-5%92,200.0025,100.0037.41%
0%67,100.00-0.00%
5%42,000.00-25,100.00-37.41%
10%17,200.00-49,900.00-74.37%

3、对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普拉尼德折现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幅度股东权益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变动金额评估结果变动率
-10%76,200.009,100.0013.56%
-5%71,400.004,300.006.41%
0%67,100.00-0.00%
5%63,200.00-3,900.00-5.81%
10%59,700.00-7,400.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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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普拉尼德主要从事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普拉尼德依托自主设计、生产装配优势,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普拉尼德现已成为全球首家提出滑板式底盘概念的Rivian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唯一供应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普拉尼德拟通过以下方面发挥协同效应:

1、战略协同

普拉尼德主要从事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空气供给单元及其配套零部件等,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普拉尼德发展初期以AM市场为主,在原来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发展战略规划开始向OEM市场转型发展,目前是Rivian空气悬架系统的唯一供应商。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上市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积极探索战略转型,逐步确定从零部件到小总成,到大系统总成供应商的转型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入汽车减震制品领域,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从零部件供应商发展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的战略目标。

2、销售渠道协同

上市公司已与普拉尼德在中国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未来合资公司将引入普拉尼德在空气悬架系统领域的开发技术、生产组装经验,同时结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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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经营经验共同拓展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上市公司基于多年在精密结构件的经营经验,与敏实、麦格纳、博格华纳、丰田、通用、福特、大众等国内外知名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向客户推介普拉尼德的业务机会,协助拓展销售渠道,增加客户资源。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墨西哥瑞玛成功开拓北美市场,并陆续成立瑞玛香港、瑞玛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用于海外市场拓展。普拉尼德基于多年在AM市场的经营经验,积累了一定的客户渠道关系,能够协助上市公司拓展海外销售渠道。

3、研发和技术协同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普拉尼德后,通过双方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技术交流,使普莱德汽车有机会深入学习了解空气悬架系统产品的研发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同时亦能使上市公司有机会深入了解整车厂客户的具体需求。普莱德汽车能够将普拉尼德多年积累的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开发、生产组装经验落地中国,并针对客户需求对产品进行具体改进调试。普拉尼德与上市公司将共同派出资深工程师,解决客户技术需求,发挥协同效应。

4、管理协同

上市公司于2016年8月设立墨西哥瑞玛,专注北美市场的经营;2022年,公司陆续成立瑞玛香港、新加坡瑞玛,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加强海外市场建设。上市公司在收购普拉尼德后,将借鉴前期的海外公司运营的有益经验,更有效的利用上市公司管理资源,在维护现有管理团队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管理机构与销售机构的合理布局、研发队伍的优化整合、融资能力的提升及融资成本的下降,将有效发挥企业的管理协同效应。

5、资金协同

基于对普拉尼德业务发展方向的看好、深化双方合作及为保障普拉尼德发展所需的资金,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或交易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上市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拟向普拉尼德以现金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增资将主要用于普拉尼德的日常生产经营,可有效改善普拉尼德的财务状况,对于扩大整体业务规模、建设完善的研发工程体系、构建高效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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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高端人才等具有重要作用。综上,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与普拉尼德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降本增效,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最终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但由于上述协同效应不易量化,从谨慎性原则出发,本次评估仅针对目标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作出,不涉及可量化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定价亦未考虑该协同效应因素。

(六)本次交易作价公允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915.00万元。

2、与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本次对香港大言采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且香港大言为控股型公司,香港大言的股权与上市公司流通股比较起来相对封闭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因此不对香港大言的评估结果进行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结合普拉尼德的现实状况与行业特性,且根据本节“二、普拉尼德评估情况”之“(五)市场法具体情况”,选用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指标比较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

因普拉尼德主要经营地在英国,为缩小评估差异体现交易定价公允性,故本次评估均选择国外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作为可比公司,分别为德国大陆集团、Fox Factory控股公司、Dorman产品公司。

由于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各可比公司未公告10月31日的财务数据,但均公告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由于基准日距离三季报较近,因此财务数据以当年公告的三季报的财务数据作为基准日的财务数据。故上述各财务指标及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计算中EV采用基准日的市值及三季报中的负债数据进行计算。EBITDA根据彭博资讯预测的2022年度的EBITDA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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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计算。企业价值为权益市值、付息债务与少数股东权益之和,由于各可比公司均存在有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为统一各公司之间的比较口径,需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调整。由于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度各公司的数据更能反映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因此本次评估根据彭博资讯公布的各公司预测的2022年度的EBITDA计算基准日的EV/EBITDA。则各可比公司调整后的EV/EBITDA计算如下:

项目调整后企业价值EVEBITDA(2022年度预测)EV/EBITDA
CON21,301.494,094.655.20
FOXF3,753.17320.1411.72
DORM2,996.59248.5012.06
合计28.98
平均值9.66

经评估,普拉尼德价值为67,100.00万元,经计算,普拉尼德2022年1-10月经审计的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856.49万英镑,根据企业盈利预测,11-12月,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为183.20万英镑。则预测2022年度全年的EBITDA为1,039.69万英镑,根据基准日英镑兑人民币汇率(1英镑=8.3571人民币元)进行折算为8,688.79万元,据此计算EV/EBITDA为8.36,与可比公司平均EV/EBITDA低,主要系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存在流动性溢价,剔除该因素后,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3、与可比交易的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香港大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无需考虑市场同类资产交易的情况;普拉尼德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而由于难以找到足够数量与本次评估对象类似的近期交易案例,且影响交易价格的某些特定的条件无法通过公开渠道获知,故中企华中天评估在《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中未进行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近期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收购案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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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标的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市盈率 (评估基准日当年)市净率(评估基准日当年)评估 增值率
无锡振华 (605319.SH)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2022.06.3068,200.009.575.10409.50%
西仪股份 (002265.SZ)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11.30496,471.6717.543.12211.92%
东风科技 (600081.SH)东风马勒2020.09.30119,633.379.791.6780.22%
东风科技 (600081.SH)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2020.09.30100,953.966.732.47168.19%
东风科技 (600081.SH)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2020.09.3039,466.619.122.07103.24%
东风科技 (600081.SH)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2020.09.303,212.5222.852.85160.40%
东风科技 (600081.SH)东风佛吉亚排气技术公司2020.09.3012,806.4320.121.6151.36%
动力新科 (600841.SH)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2020.12.31320,300.008.621.9491.38%
平均值13.042.60159.53%
本次评估10.7019.351835.19%

根据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统计结果,本次评估作价对应的市盈率低于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平均市盈率。市净率和评估增值率均高于同行业收购案例,主要原因为普拉尼德主要的生产和办公房屋及土地均为租赁取得,同时产品所需的零部件除衬套自行生产外,其余零部件均为外购,组装后出售。由于普拉尼德生产线主要为组装所需设备,因此对于固定资产需求较小,因此资产规模较小。但是由于普拉尼德与Rivian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收入持续增长,盈利情况较好且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本次采用收益法对普拉尼德未来年度现金流折现进行评估。收益法将被评估单位视作一个整体,基于被评估单位未来获利能力,通过对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折现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因而增值较高,因此本次作价具有合理性。

4、与评估结果对比分析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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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香港大言51%的股权,并通过香港大言间接持有普拉尼德38.25%股权;通过香港瑞玛间接持有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即合计持有普拉尼德51%股权。根据《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7,100.00万元,51%股权对应价值为34,221.00万元,与交易价格33,915.00万元,差额306.00万元,差异率0.90%,主要系中企华中天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因汇率转换对评估值取整导致,总体差异较小,因此本次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在评估基准日之后,出现的重要变化事项如下:

1、2022年11月3日,英格兰银行将基准利率从2.25%调整到3.00%,本次评估已考虑基准利率调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根据英国2021年春季预算,英国将在2023年4月将公司所得税率从19%调整为25%,本次评估已考虑所得税率调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2022年12月9日,公司与普拉尼德签署《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Pneuride Limited之投资设立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协议书》,为加快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在中国的应用与推广,双方已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普拉尼德以技术成果和货币资金出资占合资公司51%股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期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并就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为中企华中天评估,中企华中天评估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业务资质。中企华中天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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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中企华中天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的评估结果,中企华中天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中企华中天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规范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中企华中天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以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综合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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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普拉尼德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2022年9月7日,上市公司与浙江大知签署《关于普拉尼德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双方对股权转让前的股权架构调整、股权转让、增资、业绩承诺、双方的陈述与保证、定金、排他期等事项进行了框架性的约定。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2022年)

2022年12月3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Cheersson(Hong Kong)Technology Limited(“甲方二”:中文名称为瑞玛(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一”)、Asia Pacific Dayang TechLimited(“乙方二”:中文名称为亚太大言科技有限公司)及王世军(“丙方一”)、浙江大知进出口有限公司(“丙方二”)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丙方一、丙方二合称“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单独称为“一方”,视上下文可指任何一方。

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条款、增资条件、标的资产交割、标的资产的过渡期安排、标的资产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业绩承诺及补偿、整体减值测试补偿、超额业绩奖励、少数股权收购安排、标的资产转让的相关税费及承担、陈述与保证、保密条款、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不可抗力、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了约定。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2023年)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同时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023年3月10日,各方签署修订后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按照最新的相关制度规则对本次交易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等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约定。本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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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各方于2022年12月3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自修订后的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一)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1.1 本次交易的方案包括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及本次增资三部分构成,具体为: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甲方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一购买其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对应间接持有普拉尼德38.25%的股权,对应普拉尼德37.2938万英镑注册资本);甲方二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二购买其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对应普拉尼德12.4313万英镑注册资本)。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甲方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普拉尼德51%的股权。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甲方一拟向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957.50万元。

(3)本次增资: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或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将向普拉尼德以现金增资8,000万元,增资价格将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对应的普拉尼德整体估值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增资不互为前提条件,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则各方将继续推动本次增资交易。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1.1审计评估基准日

各方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的交易以2022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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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

2.1.2交易价格

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普拉尼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1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香港大言国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2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以收益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7,100.00万元,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6,285.18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915.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若普拉尼德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未达到605万英镑,则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应在依据上述方式确定的交易价格基础上进行相应调减,调减金额=605万英镑-普拉尼德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如发生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调整,则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现金支付的交易对价亦应相应调整并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2.1.3交易对价的支付

(1)各方同意,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50%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中,甲方一应向乙方一支付交易价格25%的现金作为受让香港大言17%股权的交易对价,发行相当于交易价格50%的股份作为受让香港大言34%股权的交易对价,甲方二应向乙方二支付交易价格25%的现金作为受让普拉尼德12.75%股权的交易对价。

(2)甲方应于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并在本次发行对价股份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12个月内支付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对价,甲方一将积极协助乙方一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对价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事宜。

(3)除非乙方一另行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一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一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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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一支付现金对价的银行账户另外书面提供。

(4)除非乙方二另行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二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二接收甲方二支付现金对价的银行账户另外书面提供。

2.1.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系向特定对象乙方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12个月内实施完毕。

2.1.6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一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甲方一股票交易均价的80%。前述发行价格尚须经甲方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3)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一发生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则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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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整。

2.1.7发行股份的数量

(1)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甲方一应向乙方一通过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总额(即交易价格的50%)/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则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乙方一将不足1股部分对应的香港大言股权赠予甲方一。

(2)依照前述计算方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为7,536,666股。

(3)前述发行股份数量尚须经甲方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行价格作出调整或交易价格根据2022年业绩实现情况作出调整,则本次发行项下所发行的对价股份数量亦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1.8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2.1.9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1)乙方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一新增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乙方一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乙方一在甲方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得转让。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如由于甲方一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4)如前述关于乙方一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甲方一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乙方一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1.10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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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方确认,甲方一为表示对本次交易的诚意已向乙方一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叁仟万元(小写:?30,000,000),与甲方一依据《股权收购协议》向丙方二支付的人民币伍仟万元(小写:?50,000,000)一同作为本次交易的定金,合计人民币捌仟万元(小写:?80,000,000,以下简称“定金”)。

(2)若本次发行对价股份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甲方一按照本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向乙方一与丙方二支付的定金人民币捌仟万元将冲抵甲方一应付乙方一的现金对价,丙方二应予以积极配合。

(3)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终止,各方将按照本协议书的第三条的约定继续推动对普拉尼德进行增资,但乙方应在甲方一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无息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丙方对乙方前述定金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2.2.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957.50万元。

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当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特定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的认购数量不超过甲方一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甲方一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甲方一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一发生派发股利、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如前述定价方式、发行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相关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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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主板。

2.2.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甲方一拟向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有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2.2.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一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一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一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

/(1+N);

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2.5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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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甲方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甲方一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2.2.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万元)拟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配套资金的比例
1中介机构费用883.735.21%
2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16,073.7794.79%
合计16,957.50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甲方一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甲方一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2.2.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甲方一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增资

3.1 各方同意,基于对普拉尼德业务发展方向的看好,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或各方另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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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普拉尼德以现金增资8,000万元,增资价格将按照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对应的普拉尼德整体估值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本次增资不互为前提条件;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成功实施,则各方将继续积极推动本次增资事项。

3.2本次增资的付款安排

3.2.1在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与普拉尼德及相关方签署的《增资合同》生效之日且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向普拉尼德支付第一笔增资款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3.2.2在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支付完毕第一笔增资款且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合法持有本次增资对应的普拉尼德全部股东权益之日起的2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向普拉尼德支付剩余增资款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3.3乙方及丙方应保证甲方一或其全资子公司缴纳的前述增资款应当以符合境内外法律规定的方式增资至普拉尼德,并用于普拉尼德生产经营活动。

(四)标的资产交割

4.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或经各方书面约定的后续日期),根据目标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法规,妥善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各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

4.2自交割日起,甲方即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义务及责任;乙方则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标的资产的过渡期安排

5.1自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为过渡期。乙方承诺并保证,在过渡期内,其作为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对目标公司尽善良管理义务,在正常业务范围内经营管理目标公司,不得做出直接或间接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在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均不得处置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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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公司进行再次出售、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除日常业务经营外,亦不得使得目标公司处置其所拥有的股权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对其进行再次出售、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如优先购买权或购股权等),不得作出、签署或参与任何增加目标公司义务的协议、承诺或其它类似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就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抵押、质押、托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等事宜,与其它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达成与本次交易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资产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文件),不得分配目标公司利润。

5.2标的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由甲方享有;在过渡期产生的亏损、负债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的减少,由乙方承担并补偿给甲方。甲方有权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如审计结果认定标的资产发生亏损的,则乙方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现金方式就亏损部分向甲方进行补偿。

5.3对于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的事项导致的、在交割日后产生的目标公司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应缴但未缴的税费,应付但未付的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因工伤而产生的抚恤费用,因违反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因违反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处罚,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行为而引发的诉讼纠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标的资产交割日前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等,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

5.4乙方及丙方确认香港大言在过渡期内,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香港大言未经营其他业务,其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不存在任何负债及未弥补亏损。如香港大言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存在任何负债或未弥补亏损,由乙方承担。

(六)标的资产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6.1本次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甲方一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6.2本次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目标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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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持股比例享有。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

7.1业绩承诺

7.1.1业绩承诺方同意对业绩承诺期内(即2023年度、2024年度)普拉尼德实现的业绩情况进行承诺,具体为:普拉尼德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下同)不低于1,028.50万英镑,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270.50万英镑。

7.1.2如普拉尼德与甲方一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莱德汽车在业绩承诺期内盈利的,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包括普莱德汽车的税后净盈利(扣除自设立之日起截至业绩承诺各计算期末普莱德汽车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如有)对其报表的影响后的利润;如因普莱德汽车亏损导致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减少的,则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数应调增该部分实现净利润数减少额。

7.2业绩承诺补偿

7.2.1各方同意,如普拉尼德在2023年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2023年承诺净利润数的90%(含本数),或2023年与2024年合计实现的净利润小于2023年及2024年承诺净利润数之和的90%(含本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向甲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1)2023年利润补偿额

2023年利润补偿额=(925.65万英镑-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925.65万英镑×交易价格

(2)2024年利润补偿额

2024年利润补偿额=(2,069.10万英镑-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2,069.10万英镑×交易价格-2023年利润补偿额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如普拉尼德2023年或2024年未实现相应的业绩承诺,但是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2,069.10万英镑,则甲方将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利润补偿。

如按照本条约定的公式计算的利润补偿额为负数,则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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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润补偿。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的利润补偿额以及按第八条约定的减值差额总计不超过交易价格的50%,超过部分乙方可以不再支付。

如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乙方应优先以其所持有的甲方一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度利润补偿额/本次发行的每股股份发行价格。

如甲方一于本次发行基准日至补偿股份时的期间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补偿义务人所需补偿的股份于标的资产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的期间已获得的对应现金股利部分(若有)一并返还给甲方,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若乙方持有的甲方一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7.2.2各方一致确认,甲方一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于甲方一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时对普拉尼德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乙方承诺的当年度净利润预测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并对业绩承诺期间内普拉尼德与乙方及其关联方(包括普莱德汽车)之间的关联交易执行专项审计程序,核查普拉尼德与乙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如定价不公允的,则在确定该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时相应增加或扣除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允定价之间的差额的影响;如普拉尼德与普莱德汽车之间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且普拉德汽车亏损,则应当按照增加或扣除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允定价之间差额影响后的普莱德汽车净利润,根据本协议第7.1.2条约定确认是否调增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及调增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的具体数额;与此同时,在依据本协议计算利润补偿额时,业绩承诺期间实现净利润数应按照本协议第

7.1.2条、第9.3条约定进行调整。

7.2.3乙方自主选择本协议第7.2.1条约定的利润补偿额公式采用的结算货币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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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本协议项下普拉尼德净利润、关联交易金额等财务数据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甲方一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甲方一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普拉尼德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如甲方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则应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计算普拉尼德承诺净利润、关联交易金额等财务数据。

7.4业绩承诺补偿的实施

7.4.1如发生需要乙方进行补偿的情形,甲方一应在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披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向补偿义务人就其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应补偿股份需在其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一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应补偿现金(应补偿股份不足以支付补偿金额的情况下)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7.4.2因股份回购事宜需经甲方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若甲方一股东大会未能通过股份回购事宜,则由乙方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甲方一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乙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乙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股份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一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

7.5补偿义务人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前,不转让、质押或通过其他方式处分因本次交易取得对价股份(包括由于甲方一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不以任何形式逃避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之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有权处分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

(八)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8.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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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除非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如标的资产截至2024年期末减值额大于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利润补偿额,则乙方应于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30日内向甲方另行补偿,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内已支付的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价格依据本协议约定进行调整的,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应该根据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九)超额业绩奖励

9.1各方同意,如普拉尼德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个年度完成本协议第7.1条约定的承诺净利润110%以上的,普拉尼德管理层将按照下述公式要求提取及发放超额业绩奖励:超额业绩奖励金额=(普拉尼德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该年度承诺业绩×110%)×30%。各方确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的超额业绩奖励总额不超过本协议第2.1.2条约定的交易价格的20%。

9.2在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的授予对象为普拉尼德的核心管理层员工。在超额业绩奖励条件达成后,由普拉尼德总经理根据公司对核心管理层员工的考核结果拟定超额业绩奖励的授予名单以及具体分配方案,授予名单以及具体分配方案经普拉尼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3如触发业绩奖励,普拉尼德应在普拉尼德每一业绩承诺年度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通过普拉尼德账户向普拉尼德管理层支付相应的超额业绩奖励,该业绩承诺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应为扣除普拉尼德已付或应付超额业绩奖励计提的成本费用后的净利润金额。

(十)少数股权收购安排

10.1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乙方或其子公司均有权提出由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收购乙方或其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普拉尼德的股权(以下简称“少数股权收购”)。如乙方或其子公司发起少数股权收购计划,乙方或其子公司需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业绩承诺具体内容届时由相关方另行协商并进行补充约定;如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发起少数股权收购计划,则不对乙方或其子公司设置任何业绩承诺。实施该项收购时,乙方及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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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配合签署相关协议、决议等文件及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0.2各方同意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收购乙方或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普拉尼德股权时,普拉尼德的估值按照甲方依据本协议第10.1条发出少数股权收购请求时上一年度普拉尼德经审计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并考虑第9.3条调整后金额且此处净利润应按照本协议第7.2.2条扣除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允定价之间的差额的影响,下同)的8倍市盈率确定;如普拉尼德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2,662万英镑,则普拉尼德的估值在上述估值的基础上调增6,000万元;如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的普拉尼德100%股权整体估值超过160,000万元,则各方同意普拉尼德的100%股权整体估值按照160,000万元确定。

10.3标的资产交割日后,若实施少数股权收购,如普拉尼德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金额的20%,且超过2,420万英镑,目标未分配利润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金额的20%与2,420万英镑的孰高值确定,在满足普拉尼德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将超出目标未分配利润金额的部分作为利润分配的基数,届时按照普拉尼德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标的资产转让的相关税费及承担

11.1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各方于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分别由各方各自承担。

11.2除本协议中另有约定,因准备、订立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二)陈述与保证

12.1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甲方二为依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甲方合法取得并有效拥有经营其业务所必需的全部授权、批准、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认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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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3)除本协议第14.3条所述事项外,其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必需的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其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4)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下的义务,①不会违反任何可适用法律;②不会违反其作为缔约一方并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契约、承诺或其它文件;

③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构成该等章程项下的违约事件;④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文件中各项义务的潜在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或⑤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5)甲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均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12.2乙方及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一、丙方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乙方二为依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丙方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必需的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其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3)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相关文件下的义务,①不会违反任何可适用法律;②不会违反其作为缔约一方并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契约、承诺或其它文件;

③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构成该等章程项下的违约事件;④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文件中各项义务的潜在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或⑤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4)乙方及丙方保证任何第三方均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如有),如第三方行使该等优先权利给甲方造成了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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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及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该等损失。

(5)乙方对标的资产具有完整的所有权,不涉及任何质押、抵押、担保、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其对标的资产属于乙方一、乙方二各自持有的部分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以至于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情况,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完整,其所持有的标的资产不存在被司法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的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和法律瑕疵;也没有任何其他可能导致产生前述权益负担的协议、安排或承诺;

(6)乙方及丙方保证目标公司对应的注册资本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已经全部实缴完毕;乙方及丙方保证香港大言和乙方二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已经支付其取得普拉尼德股权的全部对价或者已就前述对价取得对方豁免支付的同意;

(7)除普拉尼德与“DUNLOP”商标权利人就商标使用作出的特别约定外,乙方及丙方保证普拉尼德对“DUNLOP”商标享有独家的、永久的使用权利,在全球范围内使用“DUNLOP”商标不存在任何限制;

(8)乙方及丙方保证“DUNLOP”商标权利人不会因普拉尼德未完成相关商标许可协议约定的“DUNLOP”商标产品的销售指标而终止相关商标许可协议或要求普拉尼德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9)乙方及丙方保证普拉尼德真实、合法地开展现有业务,持有业务开展所需的全部知识产权、相关政府批准及资质许可;

(10)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甲方一有权提名3名董事,并向普拉尼德委派一名财务总监,乙方及其关联董事在普拉尼德内部对甲方一提名的董事、委派的财务总监的选任进行表决时应投赞成票。

(11)乙方及丙方保证普拉尼德现有经营管理团队、业务、技术骨干等核心人员在业绩承诺期内以及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不得离职,且前述普拉尼德核心人员与普拉尼德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且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内对普拉尼德负有不从事与普拉尼德相竞争业务的义务;

(12)乙方及丙方保证目标公司已经向甲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目标公司的法律、财务及业务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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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等影响甲方对本次交易进行判断有关的全部信息;

(13)乙方及丙方保证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理完成必要的境外投资备案及外汇登记备案手续,不存在因标的资产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备案手续瑕疵而影响本次交易实施的情况;

(14)乙方及丙方保证业绩承诺期内普拉尼德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稳定,保证业绩承诺期内普拉尼德的客户、供应商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15)乙方及丙方应督促普拉尼德全面自查正在履行的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保证普拉尼德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前根据相应条款取得合同相对方出具的就本次交易对普拉尼德股权结构及控制权情况造成的变更予以认可的书面文件或履行必要的书面通知,避免因本次交易导致的控制权变更对普拉尼德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6)乙方及丙方保证普拉尼德历次股权变动的信息(历史股权变动信息如附件三所示)真实、准确、完整,如股权变动的相关方就历次股权变动存在任何争议与纠纷,该等争议纠纷处理过程给甲方造成了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及丙方应向甲方全额赔偿该等损失;

(17)丙方保证将其拥有的与普拉尼德相关的全部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注册号为41430579的“PNEURIDE”商标)应无偿转让给普莱德汽车;

(18)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成为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乙方及丙方承诺普拉尼德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关于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甲方一有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架构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乙方及其关联董事应对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19)乙方及丙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均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十三)保密条款

13.1除中国法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一方(以下简称“收取信息方”)

2-1-255

向另一方收取机密信息后须对信息保密,不得为本协议以外任何目的使用信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信息。但尽管有上述规定,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

(1)非因收取信息方或其代表、代理人的过错而属于或变成公众知悉的信息;

(2)收取信息方正当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但只限于向该第三方收取信息时并不附带任何保密义务或使用限制条件的信息;

(3)早已被收取信息方持有而不附带使用或披露限制的信息,且该信息并非为预期订立本协议而收取之信息;

(4)收取信息方仍可向收取信息方的股东、雇员、董事、专业顾问披露机密信息,但只限于为达致本协议目的合理需要而作出的披露;收取信息方须确保有关股东、雇员、董事、专业顾问知悉和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5)依适用法律或政府批准或依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收取信息方必须披露的信息,但收取信息方在披露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信息提供方,并须采取一切允许的措施,以求有关机密信息获得适用法律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保密处。

为本条之目的,“机密信息”指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信息以及关于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关联方的业务运营、业务策略、业务计划、投资计划、营业额、客户、市场推广、技术、研究开发、财务或其他事务的所有口头和书面信息,包括但不只限于载有此等信息的所有报告和笔记、所有副本(包括电子副本)、复制本、重印本和翻译本。

13.2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本身的终止、解除、失效而失去效力。

(十四)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4.1本协议于自然人签署方签字、法人或合伙企业签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14.2本协议成立后,各方于2022年12月3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终止。

14.3本协议成立后,本协议第2.1.10条、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自本协议成立

2-1-256

之时立即生效,除前述条款外的其他条款在如下各项程序或手续(以下简称“生效条件”)全部完成/成就时立即生效:

(1)甲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的签订等;

(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14.4为免疑义,各方应尽其合理商业努力促使本协议第14.3条所约定各事项尽快满足。若因任何一方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本协议第14.3条项下之任一事项无法完成的,则该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十六条之约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指受到影响的一方无法预见、无法克服、且无法避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暴乱、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因本协议签署后新产生的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5.2通知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应毫不延迟地,或如遇通讯中断,则在通讯恢复之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15.3书面证明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如遇通讯中断,该十日期限应自通讯恢复之时起算)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书面证明,以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对其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的影响。

15.4免责

如果本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该方将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1-257

15.5各方确认,除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明确的情形外,乙方所负本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以及丙方对乙方所负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进行任何调整。

(十六)违约责任

16.1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16.2违约行为指各方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责任、陈述、承诺或保证的行为或事件。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6.3尽管有本协议第16.2条的约定,如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益:

(1)发出书面通知催告违约方实际履行;

(2)在守约方发出催告违约方实际履行的书面通知15日内,如违约方仍未实际履行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暂时停止履行,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项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违约。

(十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7.1对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7.2如果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包括有关本协议的存在、解释、释义、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的任何争议(以下合称“争议”),争议方应尽最大的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7.3如果争议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一争议方可以根据本协议规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1-258

17.4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仲裁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员费用、律师费以及由该争议引起的其他所有费用等。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之目的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仲裁败诉方承担。

17.5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期间,除了作为该等已发生的或正在进行仲裁的争议的义务和权利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并应有权行使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

四、《股份认购合同》

2023年3月10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陈晓敏(“乙方二”)签署《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及股份认购方案

1、认购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1.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

=P0/(1+N);

配股:P

=(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2-1-259

其中,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如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认购方式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3、认购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957.50万元。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当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乙方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的认购数量不超过甲方总股本的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甲方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的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如前述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双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认购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5、认购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2-1-260

6、股份锁定安排

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乙方基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享有的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甲方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价款支付及股份交割

1、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认购甲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并同意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甲方及/或甲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约定的时限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待验资完成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甲方应在认购价款验资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将乙方登记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三)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成立后,在如下各项程序或手续(以下简称“生效条件”)全部完成/成就时立即生效:

(1)甲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宜;

(2)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2-1-261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违约行为指双方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的行为或事件。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成就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无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1-262

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普拉尼德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橡胶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普拉尼德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普拉尼德所从事上述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同时,普拉尼德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所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领域,亦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规定的境外投资敏感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普拉尼德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普拉尼德系依照英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最近三年依法生产、经营,未发生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普拉尼德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2-1-263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上一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未超过4亿元人民币,未达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申报标准,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5、本次交易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事项。

6、本次交易符合对外投资有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为香港大言、普拉尼德,交易对方浙江大言于2022年11月24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浙境外投资[2022]N00849号),并于2022年12月19日取得《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萧发改境外备字[2022]第38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上市公司将就标的资产过户办理商委、发改委及外汇备案手续。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对外投资有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上述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股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2-1-264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报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亦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且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可能依法处分该等股权、构成限制的情况,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和承担,该等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在公司治理、生产运营、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秀经验,结合英国当地的企业管理理念,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与资源使用效率。同时,普拉尼德可依托上市公司强大的资本运作平台,提升融资能力,拓展新客户、研发新技术,实现跨越式

2-1-265

发展。通过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上市公司也将充分发挥与普拉尼德在空气悬架及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以此优化产业结构和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最终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机构配置完整,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2-1-266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陈晓敏、翁荣荣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陈晓敏、翁荣荣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

普拉尼德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普拉尼德是专业的汽车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商。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入汽车减震制品领域,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增强上市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普拉尼德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2-1-267

(二)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1、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之一浙江大言未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浙江大言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91%股权,其实际控制人王世军将成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王世军及其控制的本次交易对方浙江大言和亚太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敏及其控制的汉铭投资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大言、普拉尼德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普拉尼德与A&B、浙江大知等关联方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后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各方出具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中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2、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通过协助Pneuride Limited寻找新的合格供应商等方式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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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交易对方亚太科技与浙江大言出具的承诺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上市公司已经建立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具体制度,能够保证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相关承诺具有约

2-1-269

束力,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占比、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规范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2、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本次交易亦不会使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其他单位新增同业竞争。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产生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及普拉尼德的长远稳定发展。本次交易各方均出具承诺如下:

(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本人将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中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中与普拉尼德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主要为空气压缩机和空气弹簧减震器售后市场生产销售业务,其前述产品主要适用于商务车、改装车等非乘用车。对于少量乘用车客户,本人承诺除原有客户以外不再新增乘用车客户,且与前述乘用车客户的年销售金额不超过普拉尼德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的1%。如果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未来拓展上述产品销售客户范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退出前述销售市场,并将拟获得和已获得的业务及商业机会让予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如有),以避免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形成实质竞争关系。

除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未来亦不会新增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期间,本人不会利用本人作为普拉尼德直接或间接股东/管理人的地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普拉尼德的商业机会,不损害普拉尼德及普拉尼德股东的合法权益。

2-1-270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交易对方亚太科技与浙江大言出具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期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实质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拟从事的业务或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关系,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放弃该等业务及商业机会,避免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关系。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新增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对上市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878号)。

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2-1-271

(五)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浙江大言所持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亚太科技所持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交易各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未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第三方权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957.50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额占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的比例未超过10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2-1-272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香港大言51%的股权及普拉尼德12.75%的股权,浙江大言及亚太科技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目标公司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对目标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依照前述方式计算,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4.88元/股。本次发行

2-1-273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中已说明了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本次交易据此对股份锁定期进行了安排,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之“(九)股份锁定期安排”。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八、各参与方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上述重组相关主体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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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不存在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不存在最近三年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1-275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苏州汉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晓敏,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前款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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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汉铭投资和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汉铭投资和陈晓敏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要求

根据《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适用意见: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且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因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要求。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结论性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2-1-277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2021年及2022年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191,119.95113,273.77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75,325.8478,472.71
营业收入120,616.8975,489.51
营业利润7,716.164,088.16
利润总额7,782.014,525.08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691.544,562.76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5,854.278.30%25,093.1222.15%
交易性金融资产12,055.186.31%5,809.935.13%
应收票据5,584.552.92%1,012.510.89%
应收账款51,863.2927.14%23,922.2221.12%
应收款项融资633.500.33%182.940.16%
预付款项947.380.50%526.500.46%
其他应收款7,936.064.15%1,101.970.97%
存货28,075.2314.69%17,093.6215.09%
其他流动资产2,479.861.30%867.900.77%
流动资产合计125,429.3365.63%75,610.7166.75%
固定资产32,578.6717.05%22,614.5919.96%
在建工程12,096.606.33%7,747.99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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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使用权资产3,124.091.63%1,602.941.42%
无形资产6,013.663.15%3,537.723.12%
商誉8,601.404.50%489.790.43%
长期待摊费用437.050.23%232.38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1,222.610.64%564.460.50%
其他非流动资产1,616.530.85%873.190.77%
非流动资产合计65,690.6234.37%37,663.0633.25%
资产总计191,119.95100.00%113,273.77100.00%

2022年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191,119.9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77,846.18万元,增幅68.72%,主要为合并范围新增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信征”)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而导致期末资产余额增加。2021年末、2022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分别66.75%、65.63%,资产结构稳定。2021年末、2022年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5.12%和85.98%。

上市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较上一期末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所致。

2022年末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27,941.07万元,主要系并购广州信征以及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2021年末、2022年末存货金额分别较上一期末增加5,186.22万元、10,981.61万元,增幅分别为43.55%、64.24%,主要原因为:一方面2021年、2022年上市公司业务量上涨,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备货量增加;另一方面2022年上市公司增加合并范围导致。

2021年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0.01%。2022年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合计占非流动资产90.26%。

2-1-279

在建工程为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5G通讯及汽车新能源电池包的紧固件生产项目以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等。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4,348.61万元,增幅56.13%,主要系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苏州新凯紧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凯紧固系统”)投入资金建设厂房所致。

固定资产主要为上市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及机械设备。2021年固定资产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方面为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2,575.56万元,主要为在安装设备结转1,899.61万元,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转508.28万元;另一方面2021年上市公司收购无锡惠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虹电子”)68.97%股权,导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044.46万元。2022年末固定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9,964.08万元,主要系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中厂房完工转固所致。

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2年末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2,475.94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截至2022年末,商誉账面价值8,601.40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8,111.61万元,增幅1,656.14%,主要系2022年5月,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17,850.00万元收购广州信征51%股权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9,489.468.95%500.221.46%
合同负债57.980.05%563.101.64%
应付票据7,377.896.95%1,470.694.28%
应付账款44,107.6441.58%18,831.3554.83%
应付职工薪酬2,439.932.30%1,766.935.14%
应交税费3,093.452.92%347.751.01%
其他应付款1,692.411.60%185.520.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35.674.75%2,356.616.86%

2-1-280

其他流动负债6.530.01%51.530.15%
流动负债合计73,300.9769.10%26,073.7175.92%
长期借款18,142.0017.10%6,000.0017.47%
租赁负债2,159.622.04%1,084.873.16%
长期应付款10,921.6310.30%--
递延收益625.960.59%497.231.45%
递延所得税负债936.470.88%688.602.00%
非流动负债合计32,785.6730.90%8,270.7024.08%
负债合计106,086.65100.00%34,344.41100.00%

2022年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为106,086.6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71,742.24万元,增幅208.89%,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合并范围增加所致。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资金需求较高,导致相关借款增加。具体为2022年末增加短期借款8,989.2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借款增加2,165.69万元、长期借款增加12,142.00万元,合计23,296.94万元,占总增加额的32.47%。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的总额分别为

75.92%和69.10%。2021年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为主,合计占流动负债比例为85.35%,2022年末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合计占流动负债90.05%。

2021年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0,302.04万元,2022年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合计期末余额为51,485.53万元,较上期末增加31,183.49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合并范围增加导致;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业务量增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增加采购量导致应付供应商期末余额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为1,766.93万元、2,439.93万元,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673.00万元,增幅38.09%,主要系公司人员数量增加及员工平均工资增加所致。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未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692.41万元,较上期末增加1,506.89万元,增幅812.25%,主要为尚未支付的收购子公司广州信征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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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末新增长期应付款,主要是上市公司对广州信征少数股东股权的收购义务。

随着上市公司业务量增加,资金需求增加,故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在报告期内呈现递增趋势。

3、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资本结构
资产负债率55.51%30.32%
流动资产/资产总额65.63%66.75%
流动负债/负债总额69.10%75.92%
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倍)1.712.90
速动比率(倍)1.322.22
利息保障倍数(倍)11.0511.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4,282.854,651.4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如无特殊说明,下文采用同一公式计算: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预付款项)÷流动负债;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

上市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32%和55.51%,2022年末较上期末上升25.19%,主要原因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的增加和业务量上涨,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规模相应扩大导致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增加,但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上市公司2021年末和2022年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90和1.71,速动比率分别为2.22和1.32,报告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1,且各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总体来看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1-282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120,616.8975,489.51
减:营业成本90,691.9057,478.69
税金及附加554.83290.85
销售费用2,260.541,925.20
管理费用9,601.096,350.36
研发费用5,875.314,289.55
财务费用-778.98460.20
加:其他收益111.17141.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4.05540.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5.18109.9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67.64-97.4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47.74-1,307.2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976.1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16.164,088.16
加:营业外收入177.73451.48
减:营业外支出111.8814.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782.014,525.08
减:所得税费用451.78229.7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30.224,295.37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638.69-267.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691.544,562.76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汽车行业76,165.1063.1538,363.4850.82

2-1-283

移动通讯32,683.2227.1025,797.0434.17
电子电气8,964.117.438,939.1211.84
其他2,804.462.322,389.863.17
合计120,616.89100.0075,489.51100.00

上市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616.89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45,127.38万元,增幅59.78%,其中汽车行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62亿元,同比增长98.54%;移动通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7亿元,同比增长26.69%。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幅较大一方面主要系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领域快速发展,产品需求增长所致,另一方面系广东信征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汽车行业17,903.7323.518,040.4920.96
通讯行业8,654.7026.487,112.4527.57
电子电气1,815.6920.261,655.3618.52
其他1,550.8655.301,202.5350.32
合计29,924.9924.8118,010.8323.86

2022年综合毛利率24.81%,较2021年略增0.95%,总体较为稳定。

(3)期间费用分析

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25%及14.0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收入占比金额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2,260.541.87%1,925.202.55%
管理费用9,601.097.96%6,350.368.41%
研发费用5,875.314.87%4,289.555.68%
财务费用-778.98-0.65%460.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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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合计16,957.9614.06%13,025.3117.25%

上表中,2022年销售费用2,260.54万元,较2021年增加335.34万元,增加17.42%,其中职工薪酬增加212.11万元,增幅15.06%,主要系2022年合并范围增加,进而员工平均人数较2021年增加。2022年管理费用9,601.09万元,较2021年增加3,250.73万元,增幅51.19%。一方面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合并范围增加导致折旧、摊销增加,另一方面是因为2022年实施股份激励,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管理费用主要是人员工资4,913.63万元、折旧与摊销1,275.95万元,股份支付费用620.24万元,合计6,809.82万元,占比70.93%。2022年研发费用5,875.31万元,较2021年增加36.97%,主要系公司收购广州信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增加研发投入所致,其中人员工资3,241.39万元、材料费用1,708.71万元,合计4,950.10万元,占比84.25%。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总额较小,但波动幅度较大。2021年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净支出-151.50万元、汇兑净损失583.15万元、银行手续费28.55万元。2022年财务费用-778.98万元,其中利息净支出472.30万元、汇兑净损失-1,488.62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207.95万元。2022年财务费用较2021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2022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净利润分析

2021年、2022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62.76万元和6,691.54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增加,主要系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增加、汇兑收益增加等原因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24.81%23.86%
净利率5.55%6.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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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2年,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3.86%及24.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0%及8.38%。上市公司2022年毛利率及净利率较上年度未见较大波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度上升较多,主要系上市公司本期经营效益同比改善较多所致。

二、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香港大言于2022年10月14日设立,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经营业务,以下主要为普拉尼德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况

普拉尼德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行业作为全球规模最大、最重要的产业之一,上下游产业链长,影响范围广。根据OICA(世界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汽车总产量约为8,501.67万辆,比上年增长6.00%。受全球汽车消费疲软、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2018年至2020年消费者购车热情降低、汽车销量不断下降,全球汽车产量持续下滑。2021年随着居民生产生活用车需求增加,因此产量出现小幅增长。截至2022年底,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国,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1.78%;随后是美国11.83%、日本9.22%、印度6.42%和韩国4.42%。

数据来源:OICA(世界汽车工业协会)

主要欧洲国家及美国等汽车工业强国在全球汽车设计、研发、制造上仍然具备强劲的竞争力,依托成熟的产业链体系,其汽车产量在全球范围内仍然能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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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的份额。根据世界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9年,欧洲、美国的汽车产量保持相对稳定的趋势,2020年至2022年,欧洲的汽车产量维持在1,600万辆左右,而美国的汽车产量出现明显的探底回升。

数据来源:OICA(世界汽车工业协会)在中国,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动力,其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其产业链逐步完全,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汽车的重要生产大国。根据世界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2-2017年,中国汽车产量由1,927.18万辆增至2,901.54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53%,高于同期全球汽车产量增长水平。受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2018年至2020年汽车产量出现一定的下滑,但随着经济复苏,2021年中国汽车产量出现回升,同时2022年汽车产量较2021年产量增长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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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OICA(世界汽车工业协会)

1、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工业的基础,也是汽车工业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和主要驱动力。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以及汽车产业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正走向独立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原有的整车装配与零部件生产一体化、大量零部件企业依存于单一整车厂商以及零部件生产地域化的分工模式已出现变化。

当前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由美国、德国、日本等传统汽车工业强国主导。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正在进行专业化的资源整合,生产区域则开始向全球化转变,零部件企业总数大幅减少,逐渐形成多个全球化、专业性集团公司,涌现出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百亿美元的大型汽车零部件集团,包括博世、大陆集团、麦格纳、日本电装、采埃孚、现代摩比斯、爱信精机等。

根据《汽车制造业》(德文版)发布的2022年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百强榜,日本、美国、德国的零部件企业占据了大多数席位,其中,前十大零部件企业情况如下:

2022年排名公司名称国家营业收入(亿欧元)
2021年度2020年度
1罗伯特?博世(Bosch)德国454.00421.20
2电装(Denso)日本417.033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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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陆集团(Continental)德国381.98377.22
4采埃孚(ZFFriedrichshafen)德国348.65296.76
5麦格纳(Magna)加拿大319.99285.83
6现代摩比斯(HyundaiMobis)韩国309.73272.20
7爱信精机(Aisin)日本298.33280.45
8米其林(Michelin)法国237.95204.69
9普利司通(Bridgestone)日本204.15199.20
10宁德时代(CATL)中国181.1863.90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重要的配套行业,其发展一直受到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鼓励与支持,例如中国国务院于2020年颁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意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美国对汽车制造业售后市场中的相关安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作出了规定,同时近年来世界各国对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大投资,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进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此外,随着全球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伴随产业支持政策的推进、特斯拉落地中国等,汽车行业正在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空气悬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悬架是汽车车身(车架)与车轮之间的连接装置,主要作用是传递车身与车轮之间的力矩。通常汽车悬架结构由弹性元件、减振器以及导向机构组成,这三部分分别起缓冲振动、吸收振动和传递力矩的作用。按照弹性元件不同,汽车悬架可分为搭载钢制弹簧的悬架和搭载空气弹簧的悬架,相对于普通悬架而言,空气悬架拥有重量轻、升降灵活性好、驾驶舒适度高等优点,但是空气悬架成本较高。

受成本、技术等多因素限制,空气悬架长期被限制在高端乘用车。在传统燃油车中,空气悬架系统被限制在高端车型,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①空气弹簧密封工艺复杂,皮囊制造难度高等,制造成本高昂。②空气悬架系统体积较大、很难集成到体积更小的乘用车上,系统集成与轻量化技术就需要高额的研发投入。

③早期电控系统不成熟,电控系统与减震器之间的配合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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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在渗透率方面,由于欧美市场技术开发较早,渗透率高,而国内市场渗透率仍有大幅提升空间。空气悬架在缓和汽车所受冲击力、减轻震动从而优化驾乘体验、保护货物免受强震动损坏等方面具有巨大优势,其在大巴、公交车以及货车领域逐步得到普及。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截至2020年,欧美重型载货车市场空气悬架渗透率可达到80%,挂车市场空气悬架渗透率可达到40%。

在中国,空气悬架市场刚刚起步,渗透率低,市场空间广阔。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在乘用车领域,目前乘用车空气悬架整体渗透率在3.5%左右,25万元以上乘用车渗透率为16%,2021年1-10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为1.49%。

因此,从市场渗透率角度,在乘用车领域空气悬架行业仍然处于生命周期的早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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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空气悬架渗透率为1-10月数据数据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随着国内传统车企及造车新势力在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发展,国产供应商研发和制造能力不断提升,在部件国产化+规模化降本驱动之下,目前主流新能源汽车厂商已将搭载空气悬架系统的车型逐渐渗透30万-40万价格区间,相比于过去高端品牌车型价格有明显下探,给予消费者更多选择,带来更广阔市场空间。

主要新能源汽车搭配空气悬架参考价:

品牌车型搭配空气悬架最低参考价(万元)
吉利极氪00130.80
极氪00949.90
蔚来ES642.60
ES746.80
ES850.20
ET745.80
理想L7pro33.98
L8pro35.98
L9MAX45.98
小鹏G939.90
东风岚图FREE33.36
岚图梦想家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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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信证券研报,目前空气悬架总体乘用车单车价值约8,000-10,000元,假设供应链国产化降低成本以及产量的提升,预计2025年乘用车空气悬架整体价格有望降至约7,000元;假设2025年我国乘用车空气悬架渗透率提升至10%-15%,测算得2025年国内空气乘用车空气悬架市场有望达209亿元。

(二)行业上下游情况

空气悬架上下游行业关系紧密,上游原材料、配件的质量及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空气悬架的质量及成本。此外,上游供应商的供货时效性及稳定性,也会影响生产企业的生产排期及产品供货的及时性。

从上游来看,空气悬架行业的原材料主要为橡胶、胶片、封板、盖板、工程塑料、钢材等,原材料价格最终由钢材、天然橡胶等大宗商品决定,而钢材、天然橡胶的价格受产地、国民经济、产业政策等影响,价格具有较大的波动性,进而会对汽车悬架系统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影响。

空气悬架行业的下游一般是整车厂商及售后服务市场,其发展状况与下游市场直接相关,下游市场的发展也是汽车零部件行业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整车制造业的行业供求变动将直接影响到整车制造企业对配套悬架零部件的需求;售后市场主要为在用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零部件,并与汽车保有量、行驶里程、消费者驾驶习惯等相关。

(三)市场供需情况分析

需求方面,2019年底到2020年上半年,欧洲密集推出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如德国连续加码新能源汽车补贴、欧盟拟免除零排放汽车增值税以及法国发布88亿欧元的汽车援助计划等。美国众议院于2021年11月通过1.75万亿美元支出计划,计划将有3,200亿美元用于清洁能源和电动车税收抵免,最高单车税收抵免12,500美元。2021年8月,拜登签署行政令要求2030年电动化率达50%。随着欧美市场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的持续推出和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增长,空气悬架的装配渗透率将加速提升,在行业政策持续利好的加持下,预计未来空气悬架需求将大幅增加。

2018年1月1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规定,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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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配空气悬架。同时,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造车新势力公司,如蔚来、小鹏、极氪等整车厂对空气悬架系统的应用,空气悬架的装配渗透率将加速提升。在行业政策及市场应用前景等方面的加持下,预计未来国内空气悬架需求亦将大幅增加。供给方面,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已积极布局空气悬架产业链,部分企业的国产空气悬架已应用于国产整车制造企业。随着产品升级、技术革新的推进,我国空气悬架行业在全球分工中的作用会变得愈加重要,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也将提高。

(四)行业竞争格局

空气悬架核心部件技术壁垒较高,且直接影响行车安全,整车制造企业对产品品质把控较为严格。与此同时,欧美供应商对空气悬架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时间较早,大陆集团、威巴克、AMK等公司已占有较大的空气悬架市场份额。其中,大陆集团的CairS空气悬架系统具备集成度高、尺寸小等优势;威巴克主要对接国内商用车空气悬架配套;AMK在空气悬架压缩机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具备供气系统集成能力。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技术水平的更新迭代、人民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乘用车空气悬架技术及相关产业链已取得较大突破。在中国,空气悬架国产化已初见成果,国内供应商依托灵活的商业运营体制、快速的响应能力、低价的成本优势,通过自主研发、合资建厂、对外并购等方式,实现了空气悬架相关零部件的国产化,并已运用在量产车型上。

未来,随着中国空气悬架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将逐步提高在空气悬架产业的竞争地位,形成新的产业竞争格局,整车制造企业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将更加多样。

(五)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空气悬架行业因成本、技术等原因长期应用于高端乘用车,其行业利润水平较高。

空气悬架产品的成本主要包括橡胶、钢材等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橡胶、钢材作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且不易控制。欧美企业对于员工福利监管较为严格,人工成本较高。中国随着人口福利的逐渐消退,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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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逐渐上升。在中国,空气悬架渗透率仍然较低,伴随着行业政策的驱动及国内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核心零部件国产化进度加快,空气悬架成本会出现显著降低,带空气悬架系统的平均单车价值下降至普通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内,市场规模有望快速扩大。预计在短期内,国产替代的进程中空气悬架行业仍然将保持高利润水平。

从长期来看,随着产能的扩大、竞争加剧及整车制造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采购价格控制,空气悬架制造企业的利润水平将趋于平稳,而产品创新、技术成熟、综合实力强、能快速响应的空气悬架制造企业仍将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

(六)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推动行业发展

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作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长期支持发展的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空气悬架、电控智能悬架等汽车悬架系统零部件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类产品。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规定,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所有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以及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配空气悬架。随着空气悬架的应用在行业、法规上得到进一步的落实与规范,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2)消费升级带动需求上升

空气悬架拥有更大的上下行程和更加均匀的轴荷,且自重比钢板弹簧更轻,所以能有效保护车轴,缓和汽车所受冲击力、减轻震动,提升驾乘舒适性和易操控性。近年来国内豪华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增速显著,消费者消费升级趋势明显。高端化发展需要座舱、智驾、底盘等多个领域的全面提升,空气悬架作为底盘升级的重要部件之一,也成为部分主机厂提升产品舒适度的重要方向。目前空气悬架逐渐渗透30万到40万区间车型,相比于过去70万及以上品牌车型有明显下探,带来更广阔市场空间。

(3)下游行业发展回暖促进需求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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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悬架行业与汽车行业的需求息息相关,而汽车作为高档耐用品,受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当国内外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受阻,特别是高档汽车消费低迷。据世界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汽车总产量约为8,501.67万辆,比上年增长6.00%。受全球汽车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导致2018年至2020年消费者购车热情降低、汽车销量不断下降,全球汽车产量持续下滑。2021年随着居民生产生活用车需求增加,因此产量开始出现小幅增长。下游行业呈现出复苏起步,发展回暖趋势,将有利于汽车零部件需求的增长。

2、不利因素

(1)市场竞争加剧或导致产品价格下降

在国产化加速趋势下,空气悬架整套系统价格将呈现下降趋势。根据中银证券发布的研报,目前市场上最先实现国产化的空气悬架系统零部件为空气弹簧,国产化后零部件价格降低25%,空气弹簧整车配套价格由4,000元降低至3,000元左右。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市场之一,在我国产业政策扶持及市场需求的激发下,国内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也在不断发展。

长期来看,若同质化竞争加剧,则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空气悬架行业将存在产品价格下降、利润空间缩减的风险。企业必须通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和扩大产销规模来应对价格下降的压力。这将对空气悬架供应商在技术开发能力、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

(2)原材料及物流成本价格波动

汽车零部件行业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橡胶、胶片、封板、盖板、工程塑料、钢材等。受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海运集装箱价格及大宗商品的价格不稳定,从而导致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内可能面临营业成本上升、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问题。

(3)人才短缺与流失

空气悬架属于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需要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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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传统整车制造企业与新能源汽车新势力都在往电动化、智能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不断提高。短期来看,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加,企业存在一定的招工困难。长期来看,技术人才的转型是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随着企业生产线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适应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要求的高端人才群体不断充实,才能应对汽车行业人才不足、流动性高、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促进行业稳步、高质量发展。

(七)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空气悬架的研发和设计涉及到多种不同的学科,需要不同的技术研发人员协同配合。不同车型的空气悬架系统在材料、制作工艺、性能等方面有些许不同之处,在全球售后市场,为匹配更多车型的空气悬架系统及零部件,企业需要研发、积累多种细分型号的产品,并且能够对整车厂商的新车型作出快速响应,这对空气悬架及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设计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在环保、应用规范日趋严格的环境下,缺乏技术积累及研发经验的企业无法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因此对行业新进入者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

2、行业准入壁垒

空气悬架行业实行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目前主要采用国际汽车工作组的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同时,基于汽车越来越智能化的趋势,更强调软硬件的结合,汽车整车厂商会要求供应商通过ASPICE不同等级的评级。通常情况下,汽车整车厂商会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符合行业标准后才进入供应商候选名单,并通过进一步评审来建立双方的合作关系。此外,在进行批量生产前还需履行各项严格的测试及验证,整个评审周期较为漫长。目前,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市场份额已被行业内优势企业所占据,行业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取得认证并通过供应商审核,行业存在一定的准入壁垒。

3、质量壁垒

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悬架零部件的工作强度相比其他大部分汽车零部件高,相应的质量标准也较高。根据相关技术标准,悬架减振器需要严格遵循《汽车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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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器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QC/T 491-2018),空气弹簧需要严格遵循《橡胶空气弹簧》(QB/T 2577-2002)和《商用车空气悬架用空气弹簧技术规范》(GB/T13061-2017)等标准。新标准下对空气弹簧总成技术要求更为严格,需在规定条件下,空气弹簧的台架疲劳寿命不得低于300万次。同时,空气弹簧还需要进行气密性、弹性特性、容积、破坏等多项关键测试。空气悬架系统的性能到车辆驾驶的安全性、舒适性和操作稳定性,因此对行业的新进入者具有较高的产品质量壁垒。

4、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经营规模已成为决定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只有那些具有较强资本实力的企业才可能形成相当的生产销售规模,有条件满足整车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大规模的供货要求,并能够为企业的后续技术开发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因此,较大的资金投入及规模效益要求会对新进入或将要进入该行业的投资者形成了较高的门槛。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商用车空气悬架相比传统悬架更稳定、更舒适。早期的空气悬架并未引入电控系统,在欧美国家普遍搭载于货车、牵引车、客车等商用车上。对于商用车而言,通常采用空气弹簧替换钢制螺旋弹簧或者钢板簧作为弹性元件的空气悬架,以便获得相比钢板弹簧更大的上下行程,更加均匀的轴荷,有效的保护了车轴和路面;并且空气悬架的自重比钢板弹簧更轻,提高了整车的承载能力与行驶稳定性。同时空气悬架可缓和汽车所受冲击力、减轻震动从而优化驾乘体验、保护货物免受强震动损坏。2017年发布的新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首次提出,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危货运输车的后轴,及所有危货运输半挂车、三轴栏板式、仓栅式半挂车应装备空气悬架。

回顾历史发展,空气悬架技术出现较早,但普及度受成本制约较大。1957年,装备空气悬架的首个乘用车车型——凯迪拉克Eldorado Brougham诞生;1962年,奔驰推出了自研的空气悬架系统,并将其搭载在代号为W112的300SE车型之上;1986年,丰田首次在空气悬架上引入电控系统和有源主动调节功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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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其搭载于Supra(A70)车型之上。1992年起,路虎第一代揽胜开始搭载了成熟的电控空气悬架系统(ECAS)。

电控空气悬架系统(ECAS)的减振结构相对复杂,除了空气弹簧、可变阻尼减振器,还包括一套完整的空气供给系统(空气压缩机、空气阀、储气罐等)以及对应的车载ECU、传感器等。空气悬架系统工作时,ECU通过高度传感器实时检测车身高度,获得车身垂直加速度,同时通过速度传感器检测车辆行驶速度。ECU内保存若干指标高度和多级可调阻尼值,空气压缩机将压缩空气储存在储气罐中。ECU比较高度传感器检测结果和指标高度,若高度差超过了设定范围,气阀组就会被激发,通过储气罐充放气将实际高度调整到指标高度。电磁减振器根据车身高度、行车速度、加速度执行相应的阻尼力,从而满足汽车行驶平顺性和乘坐舒适型的要求。

随着车辆控制技术的发展,电子控制将逐渐取代传统的机械控制,电控空气悬架系统会成为汽车悬架技术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九)行业经营模式

空气悬架行业经营模式通常可分为整车配套市场模式(OEM)和售后市场模式(AM)。

1、整车配套市场模式

整车配套市场模式是指空气悬架企业直接向汽车整车厂商或其配套供应商销售空气悬架产品。整车厂商对空气悬架产品的质量、性能要求较高,空气悬架企业在批量供货前需要经过多环节、长周期的产品开发与认证阶段,要求空气悬架企业具备同步或独立研发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与足够的产能规模。空气悬架企业一旦进入整车配套体系,便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一般不会轻易更换。

2、售后市场模式

售后市场模式是指空气悬架企业向汽车维修店、汽配件批发贸易商、连锁汽配店等售后市场客户销售空气悬架及零部件产品。作为汽车易损件,空气悬架需在一定年限或里程后更换,其售后市场需求稳定,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汽车保有量、消费者驾驶习惯等。在欧美地区,售后市场相对成熟,流通渠道发达便利,消费者具有定期更换配件的习惯。而国内售后市场仍处于成长期,市场规模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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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国内庞大的存量车市场而快速增长。

(十)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空气悬架行业与汽车行业的需求息息相关,而汽车作为高档耐用品,受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当国内外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市场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受阻,特别是高档汽车消费低迷。

因空气悬架系统开发涉及多个子系统,对零部件精准控制、软件管理等验收要求较高,目前能提供全套空气悬架系统的供应商主要有德国的大陆集团、AMK和威巴克等公司,几乎垄断了全球的豪华车市场。中国境内供应商主要集中在上游零部件制造领域,且主要集中在空气弹簧领域,多分布于广东、上海、吉林、北京、天津、安徽、湖北、山东等地。

空气悬架行业的下游行业是汽车及零配件行业,受汽车行业市场整体景气情况影响较大,因此无明显季节性特征。

(十一)产品主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出口业务的影响、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普拉尼德的产品主要进口国家为美国,美国未对英国出口的空气悬架产品采取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亦未曾对英国出口的空气悬架产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普拉尼德未被列入美国“实体清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Blocked Persons list(“SDN List”)),不会对普拉尼德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SNS Insider调研,2021年全球空气悬架市场规模为64.9亿美元,主要供应商为大陆集团、威巴克、Firestone等公司,普拉尼德的市场占有率较低。

三、目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香港大言于2022年10月14日设立,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经营业务,故本次仅针对普拉尼德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进行分析。

(一)普拉尼德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2-1-299

普拉尼德自设立起专注于空气悬架系统的研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开发和生产组装经验。具备与整车厂客户同步开发的能力,从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制造、零部件生产装配到形成产品,能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完成并产出满足客户要求的空气悬架产品。在设计方面,普拉尼德掌握了多腔室减震器设计能力,将可切换阀与外部储液器串联工作,额外的腔室允许更大的弹簧速率。驾驶者可以根据具体驾驶情况,激活或停用额外的腔室,进而通过改变减震器的弹簧速度实现舒适性和性能模式之间的切换;在组装及系统集成方面,普拉尼德设计了四点电子复合减震器的软件算法,能够将软件集成到中央ECU控制器中,该软件已在OEM项目中得到应用和改进。此外,普拉尼德已取得ASPICE v3.1二级认定。随着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软件定义汽车的时代要求,软件在汽车研发中的占比激增,软件质量管理的需求亦日益增强,ASPICE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二级认定代表“在项目中不仅能够完成产品研发相关工作,还能对所有活动进行提前规划和持续监控,产品的质量和变更都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能够有序进行”。

(2)质量优势

悬架零部件是汽车底盘的重要组成部件,其性能与汽车驾驶的安全息息相关。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悬架零部件的工作强度相比其他大部分汽车零部件高,相应质量要求也较高。公司生产的电子复合减震器中所用到的橡胶衬套通过生产工艺改良增强了密封性和持久抗压性。同时,普拉尼德具备全面的检测手段,保证产品质量系统的持续改进,包括但不限于耐疲劳测试、温度测试、湿度测试、腐蚀测试、载重测试等。齐全的检测手段保证了普拉尼德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产品优势

普拉尼德主营空气悬架系统产品,产品种类覆盖较广,从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到空气供给单元,及各类配套零配件,可适配售后市场的多种汽车品牌及车型。此外,普拉尼德凭借自身技术开发能力成为Rivian空气悬架系统产品的唯一供应商,使得普拉尼德产品在同类产品的研发、生产等环节具有一定优势。

(4)服务优势

普拉尼德组织结构简单,不同岗位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决策效率较高,相比

2-1-300

其他同类型供应商,能够更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设计研发时间,并随时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与客户共同完成产品开发和调试工作。公司在服务上拉近客户距离,以更优质的客户体验帮助客户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实现双方共赢的成果。

(5)品牌优势

普拉尼德获得“DUNLOP”商标授权许可,可在许可的国家和地区销售“DUNLOP”商标产品。依托DUNLOP品牌的知名影响力,有助于普拉尼德市场开拓,加之其自身在技术开发、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使其能够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空气悬架发展于美欧等发达国家,产业链的成熟度较高,产品广泛配套商用车整车、半挂车和乘用车。海外巨头企业凭借深厚的技术与经验积淀,具有先发优势。全球空气悬架市场目前主要被外资龙头所占据,主要外资龙头包括:大陆集团(Continental)、威伯科(Wabco)、威巴克(Vibracoustic)、日立安斯泰莫(HitachiAstemo)、凡士通(Firestone)等。国内的企业主要包括路得坦摩、正裕工业、保隆科技、中鼎股份。

普拉尼德作为较早开始从事空气悬架产品生产的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由于普拉尼德早期专注于空气悬架AM市场的经营,其市场占有率较低。近年来,普拉尼德逐步向OEM市场转型,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目前已成为全球将“滑板式底盘”实现量产应用的车企之一Rivian的唯一空气悬架系统供应商。

四、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香港大言于2022年10月14日设立,除持有普拉尼德股权外无其他经营业务,故以下财务分析主要针对普拉尼德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做详细分析。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6号),普拉尼德2021年、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1-301

总资产22,777.8011,862.40
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营业利润8,064.73-374.83
利润总额8,021.77-364.42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666.6020.49%570.984.81%
应收账款4,432.1719.46%1,482.4512.50%
预付款项68.070.30%249.842.11%
其他应收款4.900.02%--
存货11,071.4148.61%7,334.7361.83%
其他流动资产154.180.68%23.910.20%
流动资产合计20,397.3389.55%9,661.9181.45%
固定资产1,799.087.90%1,223.6210.32%
使用权资产161.720.71%378.393.19%
无形资产41.620.18%65.160.55%
长期待摊费用117.140.51%170.60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362.723.06%
其他非流动资产260.911.15%--
非流动资产合计2,380.4710.45%2,200.4918.55%
资产总计22,777.80100.00%11,862.40100.00%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资产总额分别为11,862.40万元和22,777.80万元,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主要原因为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OEM市场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从而带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相应增加。

从资产结构来看,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流动资产分别为9,661.91万元20,397.33万元,分别占总资产81.45%、89.55%,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200.49万元、2,380.4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18.55%、10.45%。2022年末普拉尼德流动

2-1-302

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2021年末增加8.10%,主要原因为2022年OEM市场业务快速增长,相应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大幅增加。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货币资金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350.02
银行存款4,666.25570.96
合计4,666.60570.98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1%、

20.49%,其中以银行存款为主。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占比及金额逐期增加,主要系普拉尼德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应收账款构成及坏账准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4,763.931,615.77
坏账准备331.76133.32
合计4,432.171,482.45

① 应收账变动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应收账款分别为1,482.45万元、4,432.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50%、19.46%。2022年末,普拉尼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期末增加2,949.72万元,增幅198.98%,主要原因为2022年普拉尼德对Rivian的销售额大幅增加,带动其应收账款增加。

普拉尼德为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将其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向银行进行附追索权保理融资,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产生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265.65万元、4,116.58万元,分别占应收账款原值78.33%、86.41%,此类应收账款普拉尼德未终止确认,仍按原有账龄计提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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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准备。

②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分析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0.511.9090.5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673.4298.10241.265.164,432.17
其中:应收其他客户4,673.4298.10241.265.164,432.17
合计4,763.93100.00331.766.964,432.17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2.982.6642.98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72.7997.3490.345.741,482.45
其中:应收其他客户1,572.7997.3490.345.741,482.45
合计1,615.78100.00133.328.251,482.45

A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a.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客户Proforma经过多次催收,款项难以收回,故对前述公司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b.客户Mtech.AG-Parts位于俄罗斯境内,普拉尼德2021年末预计对其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B按应收其他客户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
2022年12月31日
1年以内4,643.09232.155%
1至2年30.349.1030%
合计4,673.42241.265.16%
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525.9976.305%

2-1-304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
1至2年46.7914.0430%
合计1,572.7890.345.74%

对于其他客户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末、2022年末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路得坦摩(839698. NQ)正裕工业(603089.SH)保隆科技(603197.SH)普拉尼德
2022年 12月31日1年以内3,550.5036,405.48120,058.254,643.09
应收账款余额3,556.0037,549.14123,572.934,763.93
占比98.44%96.95%97.16%97.46%
2021年 12月31日1年以内2,628.6439,170.7982,002.201,525.99
应收账款余额2,710.9740,828.5684,518.131,615.78
占比96.96%95.94%97.02%94.4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各相应年报。

从上表可知,普拉尼德应收账款账龄符合行业特点,结构合理。

报告期各期期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的比例分别为94.44%和97.46%,客户回款较为良好,整体回款风险较低。

③与同行业公司坏账政策对比分析

普拉尼德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账龄普拉尼德路得坦摩(839698.NQ)正裕工业(603089.SH)保隆科技 (603197.SH)
1年以内5%5%5%5%(半年内0,7-12月5%)
1-2年30%10%10%15%
2-3年50%50%30%30%
3-4年100%100%100%50%
4-5年100%100%100%80%
5年以上100%100%100%100%

注:以上同行业坏账政策来自2021年年报。

根据上表可知,普拉尼德坏账政策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加稳健,普拉尼德第一大客户Rivian系新能源汽车新创企业,出于对第一大客户Rivian经营风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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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普拉尼德坏账政策制定更加稳健,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④报告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

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龄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2022年12月31日
Rivian3,990.15199.511年以内83.76
Davy Engineering LTD150.447.521年以内3.16
Jurgen Liebisch GMBH139.116.961年以内2.92
Allmakes PR2 4x4 LTD103.945.201年以内2.18
Dennis Parts Alexander Dennis LTD59.692.981年以内1.25
合计4,443.33222.1793.27
2021年12月31日
Rivian713.6335.681年以内44.17
Davy Engineering LTD227.4411.371年以内14.08
Allmakes PR2 4x4 LTD107.235.361年以内6.64
Bearmach PLC79.153.961年以内4.90
Isuzu Motors LTD56.502.821年以内3.50
合计1,183.9559.2073.29

(4)预付款项

报告各期末普拉尼德预付款项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付货款68.07249.84
合计68.07249.84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预付款项分别为249.84万元、68.0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1%、0.30%,总体占比较低,2021年末主要为预付材料款,2022年末主要为预付的法律服务费、T&A接口、网络许可费等费用,账龄均在1年以内。

(5)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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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末其他应收金额为4.90万元,占总资产0.02%,主要系押金保证经,总体金额较小,不可收回风险较低。

(6)存货

① 期末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存货分别为7,334.73万元、11,071.41万元,分别占总资产61.83%、48.61%,报告期存货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原材料6,696.624,232.95
在产品3,027.881,997.57
库存商品1,748.061,461.59
发出商品13.61
小计11,472.557,705.73
减:存货跌价准备401.14371.00
合计11,071.417,334.73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存货账面价值逐期上升。2022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上期末增加3,736.68万元,增幅50.95%,主要系普拉尼德为满足OEM整车厂的供货需求及维护AM市场,增加存货备货所致。

②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普拉尼德存货跌价准备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原材料298.24295.65
库存商品102.9075.35
合计401.14371.00

各报告期期末,普拉尼德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考虑了账面所有的存货,确保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③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1-307

公司名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路得坦摩(839698.NQ)(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正裕工业(603089.SH)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保隆科技(603197.SH)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 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普拉尼德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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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注:以上同行业存货跌价政策来自2021年年报。

根据上表可知,普拉尼德存货跌价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制定合理。

④ 存货周转率分析

存货周转率分析详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3、财务指标分析”之“(3)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7)其他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3.91万元、154.18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0.20%、0.68%,占比较低,均为待抵扣进项税。

(8)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的固定资产结构及折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机械设备2,486.111,765.53
运输设备79.3551.23
电子及其他设备981.601,153.21
合计3,547.062,969.97
二、累计折旧
机械设备738.36618.93
运输设备49.8048.67

2-1-309

电子及其他设备959.831,078.75
合计1,747.991,746.35
三、账面价值
机械设备1,747.751,146.60
运输设备29.552.56
电子及其他设备21.7774.46
合计1,799.081,223.62

由上表可知,普拉尼德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机械设备,2021年末、2022年末机械设备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93.71%、97.15%。2022年末机械设备原值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业务量增加,普拉尼德加大了设备投入以满足业务增加所需的产能需求。报告期各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普拉尼德固定资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折旧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路得坦摩(839698.NQ)机械设备3-105.009.48-31.68
运输设备3-55.0018.96-31.38
电子及其他设备3-55.0018.96-31.38
正裕工业(603089.SH)通用设备3-55.0019.00-31.67
运输设备4-55.0019.00-23.75
专用设备3-105.009.50-31.67
保隆科技(603197.SH)机器设备5-105.009.50-19.00
运输设备55.0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3-55.0031.67-19.00
普拉尼德机械设备5-103.00-5.009.50-19.40
运输设备43.00-5.0023.75-24.25
办公设备及其他3-53.00-5.0019.00-32.33

根据上表,普拉尼德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实质性重大差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制定合理。

(9)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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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尼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使用权资产科目。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671.37688.35
机械设备138.9518.99
合计810.33707.34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619.73317.70
机械设备28.8711.24
合计648.60328.95
三、账面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51.64370.65
机械设备110.087.74
合计161.72378.39

普拉尼德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入的办公场所、厂房及相关设备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0)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的无形资产结构及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计算机软件287.41294.68
合计287.41294.68
二、累计摊销
计算机软件245.79229.52
合计245.79229.52
三、账面价值
计算机软件41.6265.16
合计41.6265.16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末普拉尼德的无形资产为计算机软件。

2-1-311

(11)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70.60万元及117.14万元,分别占总资产1.44%及0.51%,主要系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一次性支付的商标使用权费用。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0万元及260.91万元,分别占总资产0%及1.15%,主要系预付设备采购款。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965.1816.47%2,042.4715.14%
应付账款9,144.8350.81%6,603.7848.94%
合同负债1,633.909.08%1,627.4912.06%
应付职工薪酬144.360.80%218.171.62%
应交税费1,264.677.03%--
其他应付款1,602.428.90%1,501.3711.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2.152.90%938.086.95%
流动负债合计17,277.5295.99%12,931.3595.8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2.040.07%55.130.41%
长期应付款--386.542.86%
预计负债600.823.34%120.400.89%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890.60%--
非流动负债合计721.754.01%562.074.17%
负债合计17,999.26100.00%13,493.43100.00%

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负债总额分别为13,493.43万元、17,999.26万元,2022年末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了4,505.84万元,增幅为

33.39%,负债总额增加主要系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1-312

从负债结构来看,2021年末及2022年末,流动负债分别为12,931.35万元、17,277.5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83%和95.99%,较为稳定,报告期内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1)短期借款

报告期短期借款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654.741,307.16
应收账款保理2,301.18725.92
应计利息9.279.39
合计2,965.182,042.47

香港万瑞为普拉尼德抵押借款(2022年12月31日英镑780,000.00元,折合人民币金额为6,547,398.00元)提供上限120万英镑的保证金抵押担保,同时普拉尼德以其目前和未来的所有资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Robert Lee Mansell为普拉尼德应收账款融资(Sales Finance Facility,2022年12月31日英镑317,598.29元,折合人民币金额为2,665,951.81元)向银行提供按时还款的保证,同时普拉尼德以其所有资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英国出口融资署(UKEF)为应收账款融资(Trade Finance Facility,2022年12月31日英镑2,423,821.30元,折合人民币金额为20,345,798.37元)总额的80%进行担保,同时以公司所有的资产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桑坦德为普拉尼德向英国海关总署支付海关费用提供价值为6万英镑的担保。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应付账款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货款8,705.516,279.43
费用439.32324.35
合计9,144.836,603.78

2021年末及2022年末,普拉尼德应付账款分别为6,603.78万元、9,144.83

2-1-31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94%、50.81%。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增长较快,主要原因为:随着普拉尼德在OEM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业务量不断增加,对应的采购也快速增长。自2021年以来,随着普拉尼德与Rivian合作的不断深入,普拉尼德配套原材料采购持续增加,应付账款余额随之增加。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627.49万元及1,633.90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12.06%、9.08%,占比较小,主要为预收商品款。报告期各期末,普拉尼德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关联方往来款1,593.311,453.01
其他9.1148.36
合计1,602.421,501.37

2021年末及2022年末,普拉尼德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501.37万元和1,602.4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13%、8.90%,主要为应付浙江大知的往来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51.67319.45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370.48618.63
合计522.15938.08

普拉尼德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入的办公场所、厂房及相关设备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需支付的租金折现后按准则确认为租赁负债,其中将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确认为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普拉尼德向

2-1-314

Birmingham City Council申请的借款计入长期应付款,其中将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确认为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租赁负债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租赁付款额180.73388.7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7.0214.20
小计163.71374.5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51.67319.45
合计12.0455.13

普拉尼德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入的办公场所、厂房及相关设备未来应付租金的折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7)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付非金融机构借款-386.54
合计-386.54

普拉尼德向Birmingham City Council申请的借款计入长期应付款,该借款担保资产为普拉尼德目前及将来的全部资产,借款利率为6%。

Birmingham City Council是负责英国伯明翰城市治理的地方政府机构,旗下有Finance Birmingham Limited等政府投资平台(主要职责为完善伯明翰城市建设、对企业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等)。普拉尼德因自身发展需要向Birmingham CityCouncil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Birmingham City Council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有条件融资要约书,故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普拉尼德2022年营业收入大幅上涨,回款增加,归还长期应付款,剩余一年以内需偿还部分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预计负债

2-1-315

2021年末、2022年末,普拉尼德预计负债分别为120.40万元、600.8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89%和3.34%。普拉尼德向汽车零配件产品的客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对汽车零配件产品售出后一定时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提供质保服务,并根据近期的质保经验,就售出汽车零配件产品时向购货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估计并计提预计负债。

3、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1.180.75
速动比率(倍)0.540.16
资产负债率79.02%113.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832.36311.09
利息保障倍数(倍)41.75-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345.04-5,570.37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偿债能力指标总体向好,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普拉尼德整体业绩水平得到较大提高。2022年度,普拉尼德业绩扭亏为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也由负转正,利息保障倍数大幅提升,经营现金流充足,整体偿债能力显著增强。

2021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分析详见本节“四、目标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之“(三)现金流量分析”之“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述。

(2)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经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具体如下:

2-1-316

资产负债率
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路得坦摩18.87%24.43%
正裕工业47.68%45.49%
保隆科技57.88%52.40%
平均41.48%40.78%
普拉尼德79.02%113.75%
流动比率(倍)
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路得坦摩3.402.50
正裕工业1.181.39
保隆科技1.411.81
平均1.991.90
普拉尼德1.180.75
速动比率(倍)
公司名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路得坦摩2.781.83
正裕工业0.620.74
保隆科技0.831.20
平均1.411.26
普拉尼德0.540.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
路得坦摩2,692.694,068.18
正裕工业20,258.4118,474.75
保隆科技54,748.5357,941.89
平均25,899.8826,828.27
普拉尼德8,832.36311.09
利息保障倍数(倍)
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
路得坦摩316.78253.40
正裕工业4.447.36
保隆科技5.899.22
平均109.0489.99

2-1-317

普拉尼德41.75-1.34

注:可比公司数据取自各年度年报。

普拉尼德2021年偿债能力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普拉尼德前期处于成长阶段,其主要客户Rivian2021年上半年未实现量产,导致普拉尼德无法通过产品销售实现较高利润,故息税折旧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均较低,从而导致其偿债能力较弱。

随着Rivian2021年第三季度实现量产,普拉尼德2022年末应收账款与存货大幅增加,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比提升,故其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提升较快;且普拉尼德能通过产品销售获取较多的利润,其息税折旧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均有所提高,进而使得普拉尼德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996.75
存货周转率(次)4.561.53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提高,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普拉尼德的OEM市场收入增速强劲,营业收入的增加幅度高于应收账款增长幅度,2022年营业收入增加幅度431.70%,应收账款增长幅度为198.98%;另一方面普拉尼德OEM市场主要客户Rivian于2021年完成上市,随着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其资金充足,且信用期较短,回款较快。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存货周转率亦显著提高,2022年,存货周转率(次)为

4.56次,约78.87天。2021年至2022年,存货周转率提升主要原因为OEM市场业绩的快速增长,而Rivian是OEM市场的主要客户,普拉尼德对Rivian的存货周转周期较AM市场短,故Rivian的收入增加有效提升了存货周转率。

4、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2.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2.59184.94

2-1-31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40
所得税影响额20.8337.11
合计88.80158.23

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政府补助主要为亏损退税补贴和职位保留计划补助,亏损退税补贴主要与普拉尼德自身经营状况有关,最近一期普拉尼德已实现盈利,该补贴不具备持续性。未来期间职位保留计划补助持续获得该补助的可能性不高,因此也不具备可持续性。“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中,营业外收入系无法支付的款项;营业外支出系无法收回的款项。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666.56万元和6,207.69万元,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总体较小,且呈递减的趋势,对整体净利润的影响程度逐渐减弱。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利润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减:营业成本42,005.797,740.85
销售费用821.09311.52
管理费用1,934.441,676.79
研发费用642.89434.20
财务费用-473.73214.97
其中:利息费用196.85155.86
利息收入3.980.03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97.44-49.09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61.36-138.28
加:其他收益152.59184.9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064.73-374.83
加:营业外收入-10.40
减:营业外支出42.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21.77-364.42
减:所得税费用1,725.28143.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6.49-508.33

2-1-31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6.49-508.33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0854.98
六、综合收益总额6,409.57-453.35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实现营业收入10,005.94万元和53,201.46万元,净利润-508.33万元、6,296.49万元。因OEM市场业务发展良好,普拉尼德2022年净利润扭亏为盈,整体经营业绩趋向良好。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普拉尼德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53,201.429,558.08
其他业务收入-447.85
合计53,201.4210,005.94

从上表可知,普拉尼德主营业务突出且增速较快,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增加了456.61%,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普拉尼德OEM市场培育初见成效,Rivian是普拉尼德OEM市场的主要客户,2021年11月Rivia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获取135亿美元的融资,且自2021年9月和12月起开始分别交付R1T和R1S量产车型。截至2021年12月31日,Rivian生产1,015.00辆,交付920辆;截至2022年12月31日,Rivian生产24,337.00辆,交付20,332.00辆。随着Rivian生产规模的不断增加,Rivian对普拉尼德的采购规模亦不断增加,从而带动普拉尼德业绩增速较快。

① 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情况

普拉尼德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1-32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31,977.9960.11%3,956.2141.39%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7,713.3014.50%1,965.2820.56%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9,624.0118.09%2,051.0721.46%
储气罐2,541.004.78%301.943.16%
空气悬架零配件794.441.49%1,283.5813.43%
模具550.681.04%--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从上表可知,普拉尼德产品包括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储气罐、空气悬架零配件及模具。报告期内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销售收入均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系普拉尼德作为Rivian的空气悬架系统唯一供应商,随着Rivian生产规模的不断增加,Rivian对普拉尼德的采购规模亦不断增加,从而带动普拉尼德业绩增速较快。空气悬架零配件产品主要系空气悬架系统通用零部件部分,2021年度空气悬架零配件收入占比13.43%,2022年占比降至1.49%。主要是普拉尼德OEM市场产品销售占比增加,相应的AM市场空气悬架零配件销售额减少所致。

模具收入主要系普拉尼德为Rivian开发模具。当模具开发结束并获得客户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确认,即开发的模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② 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构成情况

普拉尼德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北美洲49,622.4793.27%5,556.9458.14%
欧洲3,317.846.24%3,690.2338.61%
亚洲218.100.41%209.522.19%
大洋洲43.010.08%101.391.06%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2-1-321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欧洲及北美洲,其中来自北美洲收入占比不断增加,于2022年占比达93.27%,主要原因为普拉尼德第一大客户Rivian位于美国,随着Rivian整车生产量及交付量的增长,其对普拉尼德的采购也随之增加,从而导致源自北美洲收入占比增加。

③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市场构成情况

普拉尼德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市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AM市场3,546.386.67%4,137.1543.28%
OEM市场49,655.0593.33%5,420.9356.72%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AM市场收入总体金额较为平稳,OEM市场收入及占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普拉尼德OEM市场的主要客户是Rivian,随着Rivian整车生产量及交付量的增长,其对普拉尼德的采购也随之增加。

④ 主营业务收入季度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9,831.2018.48%1,569.5816.42%
第二季度13,742.8125.83%1,491.7415.61%
第三季度13,891.3526.11%2,362.3624.72%
第四季度15,736.0629.58%4,134.3943.26%
合计53,201.42100.00%9,558.08100.00%

由上表可知,普拉尼德报告期总体上季节性不明显,2021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系因为第一大客户Rivian于2021年下半年实现量产,对其销量大幅提高所致;2022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少,第二、三、四季度收入提升且占比稳定主要受第一大客户Rivian下达的排产计划影响,Rivian2022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排产不断增加,故普拉尼德收入亦呈现递增趋势。

(2)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2-1-322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42,005.797,609.63
其他业务成本-131.22
合计42,005.797,740.85

① 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23,880.0756.85%2,414.8431.73%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6,850.9516.31%1,792.5823.56%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8,274.2419.70%1,880.2424.71%
储气罐1,813.314.32%143.731.89%
空气悬架零配件828.061.97%1,378.2518.11%
模具359.150.85%--
合计42,005.79100.00%7,609.63100.00%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2021年、2022年,上述三项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0.00%、92.86%。

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直接材料37,635.605,336.65
直接人工2,068.88843.43
制造费用2,301.301,429.55
合计42,005.797,609.63

据上表,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营业务成本受直接材料影响较大,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组成及采购分析如下:

2-1-323

单位:元/件

产品分类市场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OEMDAMPER ASSEMBLY阻尼器总成2,662.232,484.46
AMDAMPER ASSEMBLY阻尼器总成262.97262.51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OEMCOMPRESSOR ASSEMBLY压缩机总成878.99883.47
AMCOMPRESSOR ASSEMBLY压缩机总成465.27497.62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PISTON活塞68.4673.16
SLEEVE套筒N/AN/A
RUBBER橡胶(元/KG)54.8556.87

注:组装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所用到的SLEEVE系普拉尼德生产,故无对外采购价格,生产SLEEVE主要用到橡胶,因此将橡胶的采购价格也列在上表。

由上表可知,主要原材料在报告期采购价格总体波动较小,主要是因为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导致。OEM市场与AM市场采购价格相比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AM市场和OEM市场的客户对产品价格技术指标要求不同,导致采购价格存在差异。

② 主要能源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因生产环节采购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水、天然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能源分类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力171.09144.61
天然气35.5424.62
7.523.57
合计214.16172.80

报告期能源成本合计分别为172.80万元、214.16万元,在营业成本中的比例分别为2.23%、0.51%,能源价格变化对普拉尼德的总成本影响有限。能源费用主要为电力成本,报告期内电力成本主要呈现递增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OEM市场产品实现量产,带动电力成本上涨。

(3)毛利率情况分析

① 综合毛利率情况

2-1-324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综合毛利额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额11,195.632,265.09
毛利率21.04%22.64%

从上表可知,2022年与2021年毛利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随着Rivian产量的增加,Rivian调减了当期电子复合减震器及其组件的销售单价,且2022年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2021年有所提高,同时该产品占2022年整体收入的比例为

60.11%,销售数量与总金额的增长导致2022年整体毛利率未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与同行业汽车零部件企业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如下:

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
路得坦摩(839698.NQ)33.83%38.57%
保隆科技(603197.SH)25.80%26.55%
正裕工业(603089.SH)20.93%19.14%
行业平均值26.85%28.09%
普拉尼德21.04%22.64%

注1:由于保隆科技未披露汽车悬架系统相关产品毛利率,因此,上述毛利率取自其主营业务毛利率。路得坦摩上述毛利率为汽车减振器产品毛利率,正裕工业上述毛利率为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产品毛利率。注2: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取自相应年报。

报告期内,随着普拉尼德OEM业务的开展,其2021年、2022年毛利率趋于行业平均水平。

路得坦摩毛利率高于普拉尼德,主要原因是:路得坦摩定位于中高档客户,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包括美国CVG、PACCAR、德国威巴克、德国SAF、伊朗SHETABKAR、ZF集团、江淮汽车、北汽福田等国际知名企业,且客户较分散,议价能力较高,从而实现较高毛利率。

保隆科技毛利率高于普拉尼德,主要原因是:保隆科技产品类别较多,2021年度至2022年度气门嘴及配件的毛利率超38%、TPMS及配件和工具的毛利率超过25%,前述两种高毛利率产品合计收入占比2021年、2022年保持50%左右,高毛利产品占比较高。

正裕工业主要从事汽车悬架系统减震器、汽车橡胶减震产品以及发动机密封

2-1-325

件等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普拉尼德与正裕工业销售的产品类型相似,故两者产品毛利相当。

② 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各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2022年度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31,977.9923,880.0725.32%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7,713.306,850.9511.18%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9,624.018,274.2414.02%
储气罐2,541.001,813.3128.64%
空气悬架零配件794.44828.06-4.23%
模具550.68359.1534.78%
小计53,201.4242,005.7921.04%
2021年度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3,956.212,414.8438.96%
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1,965.281,792.588.79%
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2,051.071,880.248.33%
储气罐301.94143.7352.40%
空气悬架零配件1,283.581,378.25-7.38%
小计9,558.087,609.6320.39%

2022年整体毛利水平较2021年略有下降,具体分产品分析如下:

A.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2021年、2022年OEM市场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56.72%、93.33%。因此2022年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的毛利率变动主要受OEM市场的影响。2022年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13.64%,主要是因为OEM市场客户Rivian于2021年第三季度进入量产阶段,量产前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销售单价较高,故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2021年平均单价高于2022年,且2022年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组件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2021年有所提高,导致毛利降低。

B.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报告期内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主要为空气供给单元及压缩机。2021主要销

2-1-326

售空气供给单元、压缩机,2022年主要销售空气供给单元。

2022年较2021年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系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OEM市场客户Rivan达到量产状态,空气供给单元在空气供给单元及组件中的销售占比逐渐增加,随着产品规模化生产,各产品承担的单位固定成本降低。2021年度、2022年空气供给单元的销售均价基本持平,在销售价格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单位成本降低,故毛利率有所提升。

C.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

报告期橡胶空气弹簧及组件销售额逐渐提升,2021年度以AM市场为主,AM市场销售产品种类及价格繁多,2021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单价较高、毛利较大的产品占比提升。

2022年以OEM市场为主,毛利率较2021年有所提升,一方面系2022年OEM市场销售均价较2021年提升,另一方面OEM市场客户Rivian于2021年下半年进入量产阶段,2022年随着产品进一步规模化,OEM市场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下降,由此导致2022年毛利率提升。

D.储气罐

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度降低,主要是2022年储气罐的价格回归正常水平,在量产之前,由于产品定制化,且销售数量较少,因此定价较高,普拉尼德销售给Rivian的储气罐价格系正常价格的1倍左右。至2022年该产品已处于量产阶段,储气罐价格趋于正常水平,因此导致2022年毛利率有所降低。

E.空气悬架零配件

空气悬架零配件不同期间毛利率变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空气悬架零配件涉及的产品种类较多,各产品毛利率均不同,且各期间不同产品销售占比也不同,因此不同期间空气悬架零配件的毛利率呈现不同的变化,属正常情况。

2、其他经营成果项目变动分析

(1)期间费用

2021年及2022年,普拉尼德各项期间费用及其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关系如下表所示:

2-1-32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费用821.09311.52
管理费用1,934.441,676.79
研发费用642.89434.20
财务费用-473.73214.97
期间费用合计2,924.692,637.48
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费用收入比5.50%26.36%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同时期间费用相对较为稳定。各期间费用具体波动分析如下:

① 销售费用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销售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售后服务费518.3483.39
职工薪酬162.59127.88
市场开发费95.9068.64
广告费28.6912.44
特许权使用费15.1318.75
其他0.450.41
合计821.09311.52

从上表可知,普拉尼德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售后服务费、职工薪酬等。普拉尼德2022年收入大幅上涨,售后服务费亦随之增长。售后服务费系产品质量保证金,报告期内呈现递增趋势,与收入递增趋势保持一致。职工薪酬亦有小幅增加。职工薪酬由工资、加班费和奖金构成,销售人员工资与业绩不挂钩,因此收入大幅上涨并不会带动销售人员工资大幅度上涨。市场开发费主要是销售机构的代理费,随着销售金额逐年增加,市场开发费亦保持相同趋势,具备合理性。

② 管理费用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管理费用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2-1-32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955.06815.00
办公费用352.36253.45
咨询服务费298.36286.37
折旧与摊销221.50238.75
差旅费55.5921.30
保险费32.5535.10
其他19.0226.82
合计1,934.441,676.79

从上表可知,普拉尼德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咨询服务费和办公费用组成。职工薪酬主要是由工资、加班费、养老金、员工福利费组成,2021年、2022年,职工薪酬占管理费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60%、49.37%。职工薪酬呈现递增趋势主要是因为公司扩张,管理人员增加。折旧与摊销主要是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费。咨询服务费主要是审计费、法律服务费、技术服务的费用,服务机构工程师定期到普拉尼德提供产品及生产流程技术咨询服务。办公费主要包含IT外包费用、电话费等办公费用。

③ 研发费用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研发费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601.90379.46
材料费22.4754.73
折旧与摊销18.10-
其他费用0.42-
合计642.89434.20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普拉尼德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职工薪酬递增主要是系研发人员数量增加所致。

④ 财务费用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财务费用如下表所示:

2-1-32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支出196.85155.86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16.1433.40
减:利息收入3.980.03
利息净支出192.86155.83
汇兑损失2,548.88360.36
减:汇兑收益3,347.57364.27
汇兑净损失-798.69-3.91
银行手续费132.1063.05
合计-473.73214.97

从上表可知,报告期普拉尼德财务费用分别为214.97万元和-473.73万元。2022年财务费用较2021年度减少688.70万元,跌幅320.37%,主要系普拉尼德2022年汇兑收益较2021年度增加798.69万元所致。2022年普拉尼德北美洲市场业务量增加且2021年初至2022年英镑兑美元汇率总体下降导致普拉尼德获得较多汇兑收益。

E、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同行业费用率如下:

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
路得坦摩(839698.NQ)21.39%19.46%
正裕工业(603089.SH)13.50%15.83%
保隆科技(603197.SH)20.85%20.12%
平均18.58%18.47%
普拉尼德5.50%26.36%

注:以上同行业期间费用率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得出。

2021年普拉尼德费用率较同行业略高,主要是因为同行业公司业务规模更大,正裕工业、保隆科技、路得坦摩汽车零部件业务更加多元化。2022年普拉尼德费用率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2022年普拉尼德实现收入53,201.42万元,较2021年增长431.70%,但2022年期间费用合计为2,924.69万元较2021年增加10.89%,营业收入增长率远高于期间费用,故2022年费用率下降幅度较大,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

2-1-330

(3)其他收益

报告期,普拉尼德其他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政府补助152.59184.94
合计152.59184.94

上述政府补助,主要为普拉尼德配合英国政府执行针对工作保留计划获取的补助以及亏损退税补贴。

(4)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

①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普拉尼德信用减值损失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97.18-49.0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0.25-
合计-197.44-49.09

上述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

②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普拉尼德资产减值损失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61.36-138.28
合计-161.36-138.28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针对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

(5)营业外收入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10.40万元、0万元,总体金额较小。

(6)营业外支出

2-1-331

2021年、2022年,普拉尼德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0万元、42.96万元,2022年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3、利润来源及盈利稳定性、连续性的分析

(1)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的利润主要来源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营业利润8,064.73-374.83
加:营业外收入-10.40
减:营业外支出42.96-
利润总额8,021.77-364.42
减:所得税费用1,725.28143.91
净利润6,296.49-508.33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的营业利润分别为-374.83万元、8,064.73万元,营业利润的增长主要系主营业务盈利提升所致。报告期内,普拉尼德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2.85%和100.54%,营业外收入、支出金额整体较小,对普拉尼德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小,因此普拉尼德利润来源主要系主营产品销售增加带来的毛利增加。

(2)盈利驱动因素及持续性、稳定性

普拉尼德主要从事汽车空气悬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电子复合减震器、橡胶空气弹簧及空气供给单元等。依托设计开发、工艺装备、生产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优势,普拉尼德能够快速满足客户需求,并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Rivian作为普拉尼德第一大客户,其于2021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获取135亿美元的融资,R1T和R1S车型均已实现量产,且已推出RCV造车平台(The Rivian Commercial Vehicle platform,Rivian商用车造车平台),并由Rivian与亚马逊合作设计和制造。亚马逊已下达100,000辆EDV(The ElectricDelivery Van,电动送货车)的初始订单。根据Rivian资金规模及在手订单情况,

2-1-332

Rivian具备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普拉尼德与Rivian签署的供货协议,普拉尼德在Rivian的R1T和R1S车辆计划的生命周期内为Rivian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协议约定的空气悬架组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并约定了Rivian2021-2028年R1T和R1S预测产量共计39.91万辆。通过与Rivian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能够实现普拉尼德盈利持续性和稳定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 普拉尼德与Rivian的供货协议无终止期限,且本次交易导致的控制权变更对Rivian的供货协议影响较小

Rivian底盘采购经理(Purchasing Group Manager, Chassis)Aria Kashani通过邮件回复,Rivian不会因为本次交易导致的普拉尼德控制权变更而终止供货协议。同时,Rivian与普拉尼德于2023年2月9日签署《ASSIGNMENT AND NOVATIONAGREEMENT》,确认其与普拉尼德及其前身Dunlop Systems & ComponentsLimited签署的相关协议及订单继续有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② 汽车制造行业惯例决定了整车厂与其一级供应商具有较强的粘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基于行业本身的生产复杂性及专业化特征,为满足整车厂对服务质量的严格要求,形成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结构,即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厂之间的供应关系划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等多层级结构,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厂供应产品,双方往往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二级供应商通过一级供应商向整车厂商供应配套产品。因此,整车厂对其一级供应商有着极其严格的资格认证及考核,零部件供应商需要满足汽车整车厂的特殊标准和要求,具备其认可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认定,从技术质量评审,到小批量生产试验,再到最终的批量生产一般需要1-2年的时间,经考核合格后最终进入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名单。因此整车厂与一级供应商合作关系一旦确立,便会形成了长期合作,在相关车型的生命周期内会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

③ Rivian对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普拉尼德具备空气悬架系统集成开发能力,与Rivian合作设计研发空气悬架系统,Rivian于2020年实现小批量试产,2021年下半年实现量产。普拉尼德为Rivian提供的空气悬架系统研发周期较长,技术壁垒较高,并非内饰、座椅

2-1-333

等可替代性较高的配件。Rivian替换或增加供应商成本较大、周期较长,加之目前普拉尼德是Rivian空气悬架系统的唯一供应商,其对普拉尼德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不会轻易终止与普拉尼德的采购交易。

④ 双方良好的合作历史为将来持续稳定的长久合作奠定了基础根据Rivian与普拉尼德签署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普拉尼德根据Rivian规定的技术要求为Rivian R1T和R1S车辆计划的生命周期内提供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协议约定的空气悬架组件及相关服务。自双方合作至今,普拉尼德的产品开发、组装生产、技术服务能力,以及稳定的产品质量均得到了Rivian的认可。报告期内Rivian回款及时,主要产品平均退货率不到0.5%,双方始终并将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

综上,普拉尼德与Rivian的供货协议无明确终止期限,普拉尼德将根据Rivian规定的技术要求为R1T和R1S车辆计划的生命周期内提供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协议约定的空气悬架组件及相关服务。Rivian采购经理确认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的控制权变更影响供货协议,且双方通过签署相关协议确认原协议继续有效。同时,基于汽车制造行业惯例和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普拉尼德主要客户具有可持续性,进而保证普拉尼德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此外,普拉尼德已与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合资设立普莱德汽车,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同时上市公司将与普拉尼德共享先进制造经验,加快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在中国的应用与上市。合资公司的设立将有助于普拉尼德拓展中国市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现金流量总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04-5,570.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6-95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6,804.8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31.613.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5.62287.47

2-1-33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经营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173.393,374.48
收到的税费返还2,218.3691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7.961,31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569.715,603.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797.206,99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71.902,08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5.562,102.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24.6711,173.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04-5,570.3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普拉尼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逐期递增相匹配;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波动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也保持相同趋势,符合普拉尼德整体发展态势。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管理费及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保持相同的变化趋势,符合企业现状。2021年普拉尼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2021年普拉尼德OEM业务逐渐达到量产阶段,为销售商品带来的现金流无法覆盖普拉尼德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等固定支出;2022年经营现金净流量由负转正,主要是普拉尼德OEM业务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较好的现金流入。

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差异较大,普拉尼德报告期内从净利润推算至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296.49-508.33
加:资产减值准备161.36138.28
信用减值损失197.4449.09

2-1-33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19.36127.18
使用权资产折旧324.02339.21
无形资产摊销21.671.1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6952.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2.9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19.36151.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3.74156.1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3.6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034.17-4,592.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785.33-40.9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014.55-1,444.1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04-5,570.3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值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普拉尼德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以及计提了较多的资产折旧、摊销,此外还发生金额较大的财务费用,报告期内上述项目合计金额分别为858.97万元、353.18万元。减值损失、折旧与摊销和财务费用对经营性现金流的形成无影响,而对净利润抵减影响较大;

(2)2021年、2022年存货的增加分别为4592.04万元、4,034.17万元,主要原因为OEM订单需求增长导致采购和生产需求增加;

(3)2021年、2022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分别为40.99万元、5,785.33万元,主要系因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导致;

(4)2021年、2022年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分别为-1,444.11万元、5,014.55万元,主要系采购订单增加,应付供应商款项结算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1-336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91.16950.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1.1695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6-950.9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普拉尼德投资活动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2021年、2022年该项目投入金额较大,与固定资产变化趋势相符合。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946.087,252.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9.0651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75.147,771.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56.02461.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3.20123.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45.8038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65.0296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6,804.83

由上表可知,2021年普拉尼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原因为2021年普拉尼德产销量增长幅度较大,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借款等融资需求较大。2022年随着收入规模的进一步持续增长,普拉尼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偿还了部分债务,进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普拉尼德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五、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自主经营。为保证业务和管理的连贯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现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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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将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将在以下方面对普拉尼德进行整合:

业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纳入上市公司业务整体发展体系中,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平台优势和规范化管理经验,积极支持普拉尼德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其发展潜力,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发挥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资产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和独立的法人企业,将继续保持资产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亦会根据自身对资产要素的管理经验,指导普拉尼德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同时,普拉尼德在重大资产购买、处置、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将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管理制度行使经营决策权并履行相应的程序。财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参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普拉尼德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委派一名财务总监,加强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提升普拉尼德风险防范能力,控制财务风险,提高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

人员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在职员工劳动关系将保持不变,将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保持普拉尼德人员独立及核心管理层稳定。同时,上市公司将安排具有治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统筹对接普拉尼德与上市公司之间事务的沟通与联系。此外,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中约定了业绩奖励条款,将有助于激励普拉尼德核心管理层人员保持高效与活力。

机构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保持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稳定的基础上,普拉尼德将设立董事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上市公司提名3名董事。上市公司将通过协同管理与发展进一步提升普拉尼德整体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普拉尼德的管控力度,促进普拉尼德稳定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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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具体下游应用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移动通讯、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普拉尼德主营业务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有橡胶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空气供给单元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入汽车减震制品领域,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增强上市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增幅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增幅
营业收入120,616.89173,818.3244.11%75,489.5185,495.4513.25%
净利润7,330.2213,062.5978.20%4,295.373,045.84-29.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1.548,301.4624.06%4,562.763,814.38-16.40%
每股收益(元)0.560.6516.73%0.380.30-21.34%

注:《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收入规模和净利润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以增强。2022年,营业收入从交易前的120,616.89万元增加至交易后的173,818.32万元,净利润从交易前的7,330.22万元增加至交易后的13,062.59万元,每股收益从交易前的0.56元/股增加至交易后的0.65元/股。综上分析,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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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后新业务的市场情况及风险分析

上市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精密结构件的制造与部件集成及前述精密结构件产品相关的精密模具制造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入空气悬架系统相关业务领域。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发挥与普拉尼德的业务协同性,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加快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在中国的应用与上市;另一方面,将使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更丰富,考虑到空气悬架未来广阔的市场空间,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把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良机,增加新的业绩增长点。

但是交易完成后,若上市公司不能对目标公司实施有效整合利用,则将不能发挥目标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作用。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主要构成及财务安全性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结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增幅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增幅
流动资产125,429.33146,133.7716.51%75,610.7185,272.6212.78%
非流动资产65,690.62102,512.0156.05%37,663.0674,842.3998.72%
资产合计191,119.95248,645.7730.10%113,273.77160,115.0041.35%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65.63%58.77%-10.45%66.75%53.26%-20.21%
流动负债73,300.97108,354.4147.82%26,073.7155,962.57114.63%
非流动负债32,785.6734,608.425.56%8,270.709,439.1414.13%
负债合计106,086.65142,962.8434.76%34,344.4165,401.7090.43%
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69.10%75.79%9.69%75.92%85.57%12.71%

注:《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大幅增加,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提高,系上市公司非同一控制合并普拉尼德产生30,146.27万元商誉净值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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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也相应大幅增加,流动负债仍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负债。

(2)本次交易完成后偿债能力及财务安全性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增幅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增幅
流动比率(倍)1.711.35-21.18%2.901.52-47.45%
速动比率(倍)1.320.98-25.72%2.221.07-51.74%
资产负债率55.51%57.50%3.58%30.32%40.85%34.72%

注: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期末速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期末速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预付账款;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原因为普拉尼德自身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较低,导致合并后上市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有所降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总体仍然处于较高水平,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5、本次交易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

此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本次交易后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详见本节“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之“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主要构成及财务安全性影响分析”。

6、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

(1)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商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原值8,698.07万元,减值准备96.67万元,账面价值8,610.40万元。形成过程具体如下:

① 2017年8月,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瑞玛精密前身)以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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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1.47万元收购苏州全信金属成型有限公司(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前身)

100.00%股权,新增商誉1,469,066.40元。

② 2021年11月,广州信征以自有资金370.17万元收购广州信征汽车电器有限公司100.00%股权新增商誉59,911.56元。

③ 2022年5月,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17,850.00万元收购广州信征51.00%股权,新增商誉85,451,710.30元。

本次交易后,由于收购对价超过普拉尼德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形成商誉原值30,344.86万元,减值准备198.59万元。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商誉原值为39,042.93万元,减值准备295.26万元。

上述减值准备均为收购股权时,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评估增值在合并报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减值。

(2)本次交易商誉的形成过程及资产组的划分

① 商誉的形成过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商誉形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支付对价(A)41,915.00
其中:现金对价16,957.50
股份对价16,957.50
增资款8,000.00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B)11,570.14
商誉金额(C=A-B)30,344.86

注:根据交易方案,本次收购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普拉尼德51.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33,915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50%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同时对普拉尼德增资8,000.00万元,公司最终合计持有普拉尼德

56.26%股权。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公司按照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股,发行股份7,536,666.00股,确认股份对价16,957.50万元,同时假设公司向普拉尼德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已经完成,并同时确认其他应付款。

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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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6,285.18万元,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以收益法确定的评估价值为67,100.00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3,915.00万元,同时考虑公司将以8,000.00万元向普拉尼德进行增资,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41,915.00万元,并最终取得普拉尼德

56.2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被收购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参考《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合并对价分摊而涉及的普拉尼德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3号)中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价值的基础上确认。备考财务报表以合并成本41,915.00万元扣除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享有的香港大言及普拉尼德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1,570.14万元后的差额30,344.86万元,确认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

② 本次交易资产组的划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对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目标公司能够独立创造收入、实现现金流,独立运营,因此,管理层将目标公司整体确认为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

因此,本次交易商誉的形成过程、资产组的划分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的金额及相当于净利润、净资产额、资产总额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备考)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备考)
商誉金额38,747.6730,730.87
净利润金额8,301.463,8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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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占比466.76%805.66%
净资产额金额86,781.7289,663.80
商誉占比44.65%34.27%
资产总额金额248,645.77160,115.00
商誉占比15.58%19.19%

注: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净资产额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计算。上市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会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与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提高其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各子公司运营情况,并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做好对商誉减值风险的判断。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进入空气悬架业务领域,增加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继续保持其业务和管理连贯性的同时,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平台优势和规范化管理经验,积极支持普拉尼德业务发展,发挥其发展潜力,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2)提高经营水平,实现可持续曾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提升运营水平,加强对普拉尼德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强化产品质量,实现可持续增长。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未来发展计划的安排主要如下:

业务发展方面,上市公司已与普拉尼德在国内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同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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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将与普拉尼德共享先进制造经验,加快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在中国的应用与上市。把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良机,积极开拓中国市场,完善上市公司整体业务布局,让普拉尼德在上市公司产业链布局中发挥最大效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普拉尼德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结合普拉尼德业务特点,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及监督机制,使上市公司与普拉尼德形成有机整体,提高公司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和决策水平。

经营团队管理方面,上市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普拉尼德现有员工、骨干和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优化普拉尼德现有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普拉尼德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增强团队凝聚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91.548,301.468,301.464,562.763,814.383,814.38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273.168,809.588,809.583,531.532,694.132,694.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650.610.380.30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0.650.610.380.300.2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90.650.290.210.20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690.650.290.210.20

注:1、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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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每股收益。但若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信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目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目标公司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进而上市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2、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具体如下:

(1)加强对目标公司的整合管理,努力实现其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保证对目标公司控制力的同时,上市公司将综合考虑目标公司在适用监管法规、会计税收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环境方面存在的差异。从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在财务管理、授权及管控、客户开发、供应商选聘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并购整合方案,最大化发挥与目标公司的协同效应,以实现本次交易的预期效益。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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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形式等,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4、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与上市公司员工均无变化,因此不会给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5、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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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目标公司财务报表

(一)普拉尼德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对普拉尼德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6号)。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666.60570.98
应收账款4,432.171,482.45
预付款项68.07249.84
其他应收款4.90-
存货11,071.417,334.73
其他流动资产154.1823.91
流动资产合计20,397.339,661.9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799.081,223.62
使用权资产161.72378.39
无形资产41.6265.16
长期待摊费用117.14170.60
递延所得税资产-362.72
其他非流动资产260.91
非流动资产合计2,380.472,200.49
资产总计22,777.8011,862.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965.182,042.47
应付账款9,144.836,6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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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1,633.901,627.49
应付职工薪酬144.36218.17
应交税费1,264.67-
其他应付款1,602.421,501.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2.15938.08
流动负债合计17,277.5212,931.3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2.0455.13
长期应付款-386.54
预计负债600.82120.4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89-
非流动负债合计721.75562.07
负债合计17,999.2613,493.43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905.40905.40
资本公积179.86179.86
其他综合收益116.923.84
未分配利润3,576.36-2,720.13
股东权益合计4,778.54-1,631.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2,777.8011,862.4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减:营业成本42,005.797,740.85
销售费用821.09311.52
管理费用1,934.441,676.79
研发费用642.89434.20
财务费用-473.73214.97
其中:利息费用196.85155.86
利息收入3.980.03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97.44-49.09

2-1-34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61.36-138.28
加:其他收益(亏损以“-”号填列)152.59184.9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064.73-374.83
加:营业外收入-10.40
减:营业外支出42.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21.77-364.42
减:所得税费用1,725.28143.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6.49-508.33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96.49-508.33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3.0854.98
六、综合收益总额6,409.57-453.35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173.393,374.48
收到的税费返还2,218.3691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7.961,31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569.715,603.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797.206,99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71.902,08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5.562,102.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24.6711,173.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04-5,570.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35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91.16950.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1.1695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6-950.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946.087,252.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9.0651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75.147,771.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56.02461.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3.20123.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45.8038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65.0296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6,804.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831.613.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5.62287.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0.98283.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66.60570.98

(二)香港大言最近两年财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对香港大言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3187号)。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666.60570.98

2-1-351

应收账款4,432.171,482.45
预付款项68.07249.84
其他应收款199.27-
存货11,071.417,334.73
其他流动资产154.1823.91
流动资产合计20,591.719,661.9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799.081,223.62
使用权资产161.72378.39
无形资产41.6265.16
长期待摊费用117.14170.60
递延所得税资产-362.72
其他非流动资产260.91-
非流动资产合计2,380.472,200.49
资产总计22,972.1811,862.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965.182,042.47
合同负债1,633.901,627.49
应付账款9,144.836,603.78
应付职工薪酬144.36218.17
应交税费1,264.67-
其他应付款2,420.851,501.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2.15938.08
流动负债合计18,095.9412,931.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386.54
租赁负债12.0455.13
预计负债600.82120.4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8.04-
非流动负债合计720.90562.07
负债合计18,816.8513,493.43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770.401,085.25

2-1-352

其他综合收益179.513.84
未分配利润1,992.96-2,72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42.87-1,631.03
少数股东权益1,212.46-
股东权益合计4,155.33-1,631.0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2,972.1811,862.4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53,201.4210,005.94
减:营业成本42,005.797,740.85
销售费用821.09311.52
管理费用1,934.441,676.79
研发费用642.89434.20
财务费用-473.73214.97
其中:利息费用196.85155.86
利息收入3.980.03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207.55-49.09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61.36-138.28
加:其他收益(亏损以“-”号填列)152.59184.9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054.62-374.83
加:营业外收入10.40
减:营业外支出42.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11.66-364.42
减:所得税费用1,724.45143.9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87.21-508.3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87.21-508.33
2.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13.09-508.3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574.12-

2-1-3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5.6754.98
六、综合收益总额6,491.15-453.35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173.393,374.48
收到的税费返还2,218.36915.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7.961,31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569.715,603.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797.206,990.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371.902,080.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55.562,102.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24.6711,173.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45.04-5,570.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291.16950.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1.1695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1.16-950.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946.087,252.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9.06519.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75.147,771.76

2-1-35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56.02461.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3.20123.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45.80381.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65.0296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0.126,804.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831.613.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095.62287.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0.98283.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66.60570.98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容诚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974号)。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520.8725,664.11
交易性金融资产12,055.185,809.93
应收款项融资633.50182.94
应收票据5,584.551,012.51
应收账款56,295.4625,404.66
预付款项1,015.46776.34
其他应收款8,135.331,101.97
存货39,259.3624,428.34
其他流动资产2,634.05891.81
流动资产合计146,133.7785,272.6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5.0025.63
固定资产34,421.0023,983.09
在建工程12,096.607,747.99

2-1-355

资产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3,285.821,981.34
无形资产10,281.698,532.85
商誉38,747.6730,730.87
长期待摊费用554.1840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1,222.61564.46
其他非流动资产1,877.44873.19
非流动资产合计102,512.0174,842.39
资产总计248,645.77160,115.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454.642,542.68
合同负债1,691.882,190.59
应付票据7,377.891,470.69
应付账款53,252.4725,435.14
应付职工薪酬2,584.301,985.10
应交税费4,358.12347.75
其他应付款21,070.7618,644.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57.823,294.69
其他流动负债6.5351.53
流动负债合计108,354.4155,962.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8,142.006,000.00
租赁负债2,171.661,139.99
长期应付款10,921.63386.54
预计负债600.82120.40
递延收益625.96497.23
递延所得税负债2,146.361,294.97
非流动负债合计34,608.429.439.14
负债合计142,962.8465,401.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86,781.7289,663.80
少数股东权益18,901.225,049.51
股东权益合计105,682.9494,713.3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48,645.77160,115.00

2-1-35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173,818.3285,495.45
减:营业成本132,697.6965,219.53
税金及附加554.83290.85
销售费用3,081.632,236.72
管理费用12,207.778,814.09
研发费用6,518.204,723.75
财务费用-1,252.71675.17
加:其他收益263.76326.49
投资收益 (亏损以“-”号填列)-934.05540.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亏损以“-”号填列)55.18109.93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775.18-146.50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2,503.92-1,549.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2.976.1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003.732,822.61
加:营业外收入177.73461.88
减:营业外支出154.8414.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026.623,269.94
减:所得税费用1,964.03224.1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062.593,045.84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01.463,814.38
2.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4,761.13-768.5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80.42-337.36
六、综合收益总额13,343.012,708.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597.413,474.3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745.60-765.89

2-1-357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陈晓敏、翁荣荣夫妇,普拉尼德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陈晓敏、翁荣荣不拥有或者控制与普拉尼德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企业或经营性资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情形,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相关承诺。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参股的除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为他人经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业务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期间,承诺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自营、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1-358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期间,对于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以及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比照前款规定履行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不竞争义务;

4、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或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现在或将来业务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承诺人将在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该等业务;如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进一步要求,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享有该等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5、如从第三方获得任何与瑞玛工业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会,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瑞玛工业,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

6、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瑞玛工业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瑞玛工业所有。”

(2)本次交易出具的承诺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于2022年12月3日出具承诺:

“1、本人将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中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1)交易对方浙江大知和亚太科技出具的承诺

浙江大知和亚太科技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

2-1-359

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经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期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实质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拟从事的业务或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的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关系,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放弃该等业务及商业机会,避免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关系。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王世军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中与普拉尼德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主要为空气压缩机和空气弹簧减震器售后市场生产销售业务,其前述产品主要适用于商务车、改装车等非乘用车。对于少量乘用车客户,本人承诺除原有客户以外不再新增乘用车客户,且与前述乘用车客户的年销售金额不超过普拉尼德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的1%。如果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未来拓展上述产品销售客户范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退出前述销售市场,并将拟获得和已获得的业务及商业机会让予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如有),以避免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形成实质竞争关系。

除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未来亦不会新增从事与普拉尼德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普拉尼德股权期间,本人不会利用本人作为普拉尼德直接或间接股东/管理人的地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普拉尼德的商业机会,不损害普拉尼德及普拉尼德股东的合法权益。

2-1-360

3、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交易前目标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并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目标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普拉尼德控股股东为香港大言,香港大言控股股东为浙江大言,实际控制人为王世军。

2、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5%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除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5%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亚太科技直接持有普拉尼德25%股权
2大言咨询持有亚太科技100%股权,进而通过亚太科技间接持有普拉尼德25%股权
3浙江大言持有香港大言100%股权,进而通过香港大言间接持有普拉尼德75%股权
4浙江大知直接持有浙江大言和大言咨询100%股权,进而通过浙江大言和大言咨询间接持有普拉尼德100%股权

3、目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截至报告期末,除持有普拉尼德股份外,香港大言无其他对外持股;普拉尼德持有Dunlop Systems Services Limited 99.5%股权、A&B公司20%股权。

4、目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王世军普拉尼德董事、香港大言董事
2Robert Lee Mansell普拉尼德总经理、董事

关联方还包括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目标公司及其

2-1-361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目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王世军香港大言董事、浙江大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大知董事
2郝云仙浙江大知监事

关联方还包括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目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其他主要关联方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香港万瑞国际有限公司浙江大知全资子公司
2浙江万德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王世军直接持股80%,其配偶沈小华持股20%;王世军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杭州万德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浙江万德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4杭州万德福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万德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5杭州喜芝满科技有限公司王世军直接持股67%,其配偶沈小华直接持股33%
6杭州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喜芝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世军持有70%财产份额,其配偶沈小华持有29%财产份额
7杭州万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光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3%
8杭州柯牧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王世军间接持股8%,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9宁波铭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王世军直接持股51%,其弟弟王小军持股49%
10杭州瀚瑞实业有限公司王世军直接持股20%、其配偶沈小华直接持股70%、父亲王友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11杭州万瑞进出口有限公司王世军通过周嶝峰(王世军配偶姐姐沈幼娟的儿子)持股98%
12Ian Mark George Hamilton报告期内委托浙江大知持有香港万瑞股权,进而间接持有普拉尼德10%股份,2022年12月28日其已将所持香港万瑞股权全部转让给浙江大知,自此不再持有香港万瑞或普拉尼德股份。
13GBT Wanray Holdings Limited王世军持股10%且担任董事、总经理;Ian Mark

2-1-362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George Hamilton持股20%且担任董事
14欧洲万瑞GBT Wanray Holdings Limited持股100%
15GBT-Autostyling LtdGBT Wanray Holdings Limited持股100%,且Ian Mark George Hamilton担任董事
16Hamilton Holdings LimitedIan Mark George Hamilton持股100%且担任董事
17RLM Holdings LimitedRobert Lee Mansell持股100%且担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主要交易内容
普拉尼德浙江大知-18.8620.41活塞导向带、活塞密封件等
普拉尼德A&B公司4.445.88隔膜等
合 计-14.4226.29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0.27%0.26%

注:普拉尼德2021年向浙江大知销售的部分产品因质量瑕疵而发生退回,故2022年度销售金额为负。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关联方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主要交易内容
普拉尼德浙江大知1,144.461,053.74压缩机、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等
普拉尼德A&B公司650.37227.24橡胶、衬套等
普拉尼德欧洲万瑞69.1746.90咨询服务
合计1,864.001,327.88-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4.44%17.15%-

普拉尼德向浙江大知采购的主要是压缩机、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等,向浙江大知销售的是活塞导向带、活塞密封件等。普拉尼德向浙江大知采购的物资为普拉尼德售后市场产品的相关部件。浙江大知作为进出口贸易公司,能够满足普拉尼德售后市场产品多样性和供应及时性的需求。普拉尼德向浙江大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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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是浙江大知为普拉尼德拓宽中国市场而采购的少量样品,报告期该类业务金额较小且呈下降趋势。

普拉尼德向A&B公司采购的主要是橡胶及用于制作座椅空气弹簧的半成品(SLEEVE),向A&B公司销售是隔膜、端杆等,销售金额较小。普拉尼德向A&B公司采购的橡胶主要是用于生产空气悬架系统里的空气弹簧。采购的SLEEVE主要面向售后市场。A&B公司提供的橡胶制品质量稳定,能够满足普拉尼德客户的产品质量要求。欧洲万瑞与普拉尼德的采购交易主要为提供商务咨询服务,主要涉及公司品牌建设、公司文化建设、投资者沟通等方面。普拉尼德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均遵循市场公平交易价格进行。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关联担保如下:

2020年6月18日,普拉尼德与桑坦德银行签署《借款协议》,桑坦德银行为普拉尼德提供120万英镑贷款,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与英格兰银行基准利率之和,还款期限届满日为2023年7月17日。香港万瑞向桑坦德银行保证金账户汇入120万英镑现金,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金担保。

2020年7月17日,普拉尼德与桑坦德银行签署《应收款融资协议》,桑坦德银行为普拉尼德提供应收款融资,Robert Lee Mansell为该笔应收款融资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 12月31日说明
拆入资金归还资金其他减少汇率变动 影响
拆入
杭州万瑞1,173.30-49.92-29.521,093.86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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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2021年 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 12月31日说明
拆入资金归还资金其他减少汇率变动 影响
香港万瑞274.52229.06---4.13499.45无息

(续上表)

关联方2020年 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 12月31日说明
拆入资金归还资金其他减少汇率变动 影响
拆入
杭州万瑞1,212.00----38.701,173.30无息
香港万瑞1,083.70--774.58-34.61274.52无息,其他减少系债转股

报告期内普拉尼德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为缓解其资金压力,杭州万瑞及香港万瑞向其提供资金支持。

4、关联方往来

(1)应收账款

时间公司名称关联方名称账面余额(万元)坏账准备(万元)交易事项
2021年 12月31日普拉尼德浙江大知44.502.22货款
普拉尼德A&B公司1.520.08货款
2022年 12月31日普拉尼德浙江大知30.349.10货款
普拉尼德A&B公司---货款

(2)应付账款

时间公司名称关联方名称金额(万元)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浙江大知1,289.84货款
普拉尼德A&B公司51.89货款
普拉尼德欧洲万瑞45.82咨询费、货款
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浙江大知613.06货款
普拉尼德A&B公司84.56货款
普拉尼德欧洲万瑞10.35咨询费

(3)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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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公司名称关联方名称金额(万元)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杭州万瑞1,173.30资金拆借
普拉尼德香港万瑞274.52资金拆借
普拉尼德Robert Lee Mansell5.20员工借款
2022年12月31日普拉尼德杭州万瑞1,093.86资金拆借
普拉尼德香港万瑞499.45资金拆借
普拉尼德Robert Lee Mansell-员工借款
香港大言香港万瑞818.42股权转让款

2022年10月28日,杭州万瑞、香港万瑞、浙江大知、香港大言与普拉尼德签署《抵销协议》:(1)杭州万瑞、香港万瑞、浙江大知、香港大言历次受让普拉尼德股份时应缴纳的印花税实际由普拉尼德代缴,合计金额8,420英镑;(2)亚太科技将于2022年11月受让普拉尼德25%股份应缴纳印花税1,220英镑。各方同意前述合计金额在普拉尼德对杭州万瑞的其他应付款中抵消。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销售、采购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主要系与实际控制人之一翁荣荣的租赁交易。2021年、2022年,租赁费用分别为6.35万元、42.29万元。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关联采购1,864.001.40%1,327.882.04%
营业成本132,697.69100.00%65,219.53100.00%
关联销售-14.42-0.01%26.290.03%
营业收入173,818.32100.00%85,495.45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增关联采购及销售占营业成本、营业收入比例较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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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之一浙江大言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浙江大言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91%股份(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其实际控制人王世军将成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王世军及其控制的交易对方浙江大言和亚太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方。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晓敏及其控制的汉铭投资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大言、普拉尼德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普拉尼德与A &B公司、欧洲万瑞、浙江大知及其关联方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立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第八十条规定了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程序;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此外,上市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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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与职务便利,就发行人与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如有,下同)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发行人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发行人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本承诺人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的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承诺人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本承诺函构成对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本承诺人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附属公司/附属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交易时出具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交易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本人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中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2、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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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交易对方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通过协助Pneuride Limited寻找新的合格供应商等方式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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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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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终止或取消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故本次交易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次交易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根据交易的推进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则本次交易存在可能终止的风险。

3、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面临重新定价的风险。

上述情形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面临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如果本次交易需重新进行,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均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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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尚需取得商务、发展和改革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备案或登记。上述程序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提条件,未完成前不能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报批/备案程序,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企华中天评估出具的《香港大言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香港大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6,285.1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652.55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2,398.92%;根据《普拉尼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普拉尼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7,100.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3,467.37万元,评估增值63,632.63万元,增值率1,835.19%。

本次评估结合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香港大言和普拉尼德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评估结果着眼于评估对象未来整体的获利能力,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预期将给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但是,因为本次交易亦涉及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故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也将随之增加。因此,本次交易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汉铭投资、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现金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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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和中介机构费用。若证券监管机构未来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监管政策,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对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用途等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

(六)境外收购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为跨境收购,目标公司之一普拉尼德注册地位于英国,其产品出口至美国、欧洲、日本、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因此本次交易面临一系列境外收购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

政治风险和政策风险主要是指生产及销售地区的政局稳定性、对外资政策的连贯性等发生变化,从而造成投资环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中国企业的境外收购行为因境外法律问题处理不当,从而遭受成本增加、时间延长、收购失败等与预期目标相违背的不利后果可能性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市场波动风险

普拉尼德主要产品为汽车空气悬架系统相关的橡胶空气弹簧、电子复合减震器及空气供给单元等,生产经营状况与汽车行业的景气度息息相关。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汽车产业迅速发展,汽车消费活跃;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汽车产业发展放缓,汽车消费增长缓慢,普拉尼德的经营状况也会随之受到影响,可能会造成其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困难等状况,因此普拉尼德存在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所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普拉尼德注册地位于英国,其产品出口至美国、欧洲、日本、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状况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变动,可能会对普拉尼德业务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如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和财政不稳定、通货膨胀、政府定价干预、进出口和贸易限制、资本调回限制、产业政策变动、外商准入限制等。虽然普拉尼德一直持续关注上述影响经营情况的风险因素,以求及时作出应对风险的措施,但任何突发性事项的发生,可能会对普拉尼德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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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风险

由于各国税制和税收监管力度不同、国际税收协定复杂、并购会计处理与税法存在差异等原因,因此境外收购过程中及交易完成后的税收风险不容忽视。目标公司经营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需根据管辖区域的法律承担相应的缴税义务,其未来的实际税率可能受到不同管辖区域税收政策及其应用规则变化的影响,这些变化可能导致更多的企业税负,并对其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普拉尼德营业收入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客户,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2021年度、2022年度,普拉尼德对第一大客户Rivian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77.31万元、49,398.3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74%、92.85%。

Rivian自2021年起实现量产,2021年及2022年分别亏损46.88亿美元和

67.52亿美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26.22亿美元和50.52亿美元,其管理层预计2024年前不盈利。如果未来Rivian陷入经营困境,而普拉尼德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并获取足够订单,则普拉尼德将面临订单大幅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和利润水平严重下滑的风险。

(五)客户流失风险

根据普拉尼德与第一大客户Rivian签署的《开发、生产和供应协议》,普拉尼德控制权发生变更时需书面通知Rivian,Rivian有权决定终止协议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普拉尼德的流动资金,增强其生产经营能力,且普拉尼德目前是Rivian空气悬架系统的重要供应商,Rivian汽车底盘部首席采购经理亦通过邮件确认不会因普拉尼德本次控制权变更而终止交易。但是若双方因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其他纠纷而终止协议,将会对普拉尼德的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六)指定供应商风险

普拉尼德第一大供应商系第一大客户Rivian指定供应商,一方面,若该指定供应商延迟交货,或者其产品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将会对普拉尼德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普拉尼德对其采购价格由Rivian与其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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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若其采购价格波动较大,而普拉尼德无法及时调整产品售价,则将会对普拉尼德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七)生产场所租赁风险

普拉尼德主要生产场所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赁期至2024年1月。虽然普拉尼德已与出租方形成良好的租赁关系,但如果出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或租赁期限届满后无法续租,将会对普拉尼德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人员流失风险

普拉尼德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依赖于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虽然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中承诺保持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超额业绩奖励安排,但如果未来普拉尼德核心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流失,或不能继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可能对普拉尼德的盈利能力等造成不利影响。

(九)提前偿还债务的风险

根据桑坦德银行与普拉尼德签署的借款合同,因本次交易涉及普拉尼德控制权变更,需事先取得桑坦德银行的书面同意。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普拉尼德已就控制权变更事项告知桑坦德银行,但尚未取得桑坦德银行的同意函,若桑坦德银行要求普拉尼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将会对普拉尼德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授权商标未来使用的不确定性风险

普拉尼德目前使用的主要商标之一“DUNLOP”系由Dunlop 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许可方”)授权许可使用,普拉尼德根据DUNLOP商标授权产品销售区域及销售对象的不同,按照销售额的0.25%至2%向许可方支付商标许可费。虽然许可协议未约定明确的终止时间,但是如果许可方终止许可或者要求提高许可费比例,将会对普拉尼德“DUNLOP”商标的使用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十一)汇率波动的风险

普拉尼德注册地位于英国,其客户主要分布在欧盟、美国、日本、中国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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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地区,以欧元、美元、日元、英镑等货币进行交易。因此,相关币种之间的汇率波动,将可能会产生汇兑损益。

(十二)产品技术变化的风险

面对不断更迭的车型变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要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以适应消费者对新型车的配件需求。部分零部件生产企业往往会与整车制造企业进行整车和配件的同步产品开发。而未能参与其中的零部件企业只能通过成品上市后对其进行研究、复制。这对企业的快速学习能力,研发实力、渠道推广能力形成严峻的考验。普拉尼德如未来不能参与同步开发,又缺乏应对技术变化能力,可能会对其未来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一)收购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运营主体位于境外,与上市公司在适用监管法规、会计税收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从有利于公司经营和优化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在财务管理、授权及管控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并购整合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取目标公司优质运营资产。上市公司还将根据需要投入多种资源与目标公司进行协同与融合,这对上市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市公司将最大程度规避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如果上市公司不能建立具有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的管理队伍,则上市公司将可能存在人员流失、业务中断、客户关系受到影响等情况,存在相关整合计划无法顺利推进或者整合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汇率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运营主体位于境外,其客户主要分布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以欧元、美元、日元、英镑等货币进行交易。另外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多为外币,在合并报表的过程中,因需要进行货币转换,会对最终的财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上市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则盈利水平存在因汇率波动而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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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誉减值风险

此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商誉原值30,344.8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普拉尼德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假设减值比例减值金额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1%303.45227.59
5%1,517.241,137.93
10%3,034.492,275.87
20%6,068.974,551.73

若集中计提大额的商誉减值,将对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该风险。

(四)定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定金8,000万元。虽然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就涉及定金返还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约定,但仍存在交易终止后上市公司无法实际收回定金的风险。如出现该等情形,上市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在内的合法方式追讨定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合资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上市公司于2023年1月4日与普拉尼德设立合资公司普莱德汽车,注册资本750万英镑,上市公司持有普莱德汽车49%股权。在目前国内空气悬架系统渗透率较低,市场空间广阔且政策支持的情形下,凭借普拉尼德在空气悬架系统多年积累的技术开发和生产组装能力,同时借助上市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资源和渠道优势,将普拉尼德空气悬架系统及系统用部件产品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引进到国内具有可行性。但新市场和新客户的开拓能否成功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其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出现大额亏损,将会对上市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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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本次交易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本次交易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方可实施,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投资风险。此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利率、汇率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投机行为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相关翻译文本不准确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系境外主体,相关材料和文件的原始语种为英文。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在本报告书中涉及交易对方和目标公司的具体内容以中文译文披露。由于中外法律法规、社会文化、表达习惯等均存在一定差异,相关中文译文可能无法十分贴切地表述原文的意思,因此存在披露的相关翻译文本不准确的风险,但相关表述不存在重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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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目标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香港万瑞向香港大言转让其持有的普拉尼德100%股份,香港大言应缴纳的印花税4,875英镑由普拉尼德代缴。根据普拉尼德与香港万瑞、香港大言、杭州万瑞、浙江大知签署的《抵销协议》,各方协商同意前述主体历次股份转让应缴纳的印花税与普拉尼德对杭州万瑞的其他应付款中抵销。香港大言前述应缴纳的印花税实际从普拉尼德对香港万瑞的其他应付款中抵销,《抵销协议》各方对此已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已经解决,不存在通过向股东分红进行抵销的解决方式。除上述披露事项外,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目标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人对目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负债结构前后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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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万元)191,119.95248,645.77113,273.77160,115.00
负债总额(万元)106,086.65142,962.8434,344.4165,401.70
流动比率(倍)1.711.352.901.52
速动比率(倍)1.320.982.221.07
资产负债率(%)55.5157.5030.3240.85

注:《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数据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减弱,但流动比率超过1,速动比率接近1,资产负债率57.50%,总体偿债能力仍然较强,不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的资产交易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后合计持股51%的议案》。公司以9,850万元收购广州信征36.482%股权并向其增资8,000万元。2022年5月26日,前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已经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前述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无关。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Pneuride Limited投资设立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普拉尼德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持股49%,普拉尼德持股51%。2023年1月4日,前述合资公司已经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前述合资公司控股股东普拉尼德系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之一。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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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及经表决通过的议案得到有效执行。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互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三)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2022年3月1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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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2、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

3、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拟采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 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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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将不会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造成影响。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标的资产的注入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状况,不断改进完善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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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于2022年9月7日首次披露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首次披露(2023年3月13日)之前一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4、目标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各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各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上述纳入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股价不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2022年9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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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了本次交易方案。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前第21个交易日(2022年8月10日)至前1个交易日(2022年9月7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日期公司股票收盘价 (002976.SZ)深证成指 (399001.SZ)金属制品指数(883130.WI)
2022年8月10日25.2012,223.514,456.17
2022年9月7日24.6911,849.084,398.35
期间涨跌幅-2.02%-3.06%-1.30%
期间涨跌幅(剔除大盘)1.04%
期间涨跌幅(剔除行业)-0.72%

数据来源:Wind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涨跌幅为-2.02%,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分别为1.04%和-0.72%。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影响后,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对本次交易进行表决、披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请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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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确保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为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锁定期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9、股份锁定期安排”的相关内容。

(六)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业绩奖励”的相关内容。

(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合并报表净利润及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91.548,301.468,301.464,562.763,814.383,814.38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273.168,809.588,809.583,531.532,694.132,694.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650.610.380.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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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交易完成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0.650.610.380.300.28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690.650.290.210.20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690.650.290.210.20

注:1、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审计。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每股收益。但若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信贷政策及竞争环境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目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上市公司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情况,进而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具体如下:

(1)加强对目标公司的整合管理,努力实现其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保证对目标公司控制力的同时,上市公司将综合考虑目标公司在适用监管法规、会计税收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环境方面存在的差异。从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在财务管理、授权及管控、客户开发、供应商选聘等方面制定完整的并购整合方案,最大化发挥与目标公司的协同效应,以实现本次交易的预期效益。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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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的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形式等,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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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及监管机构的相应处罚。”

2023年3月10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23年4月17日,上市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目标公司承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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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及公司子公司Cheersson (Hong Kong) Technology Limited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大言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言”)所持Hongkong Dayan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51%的股权及AsiaPacificDayang Tech Limited 所持 Pneuride Limited 12.7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Pneuride Limited增资8,00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汉铭投资和陈晓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董事会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并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大言持有公司股份预计超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预计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要求和条件。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以及交易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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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针对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053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054号)、《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063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普拉尼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1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香港大言国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3)第1022号),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七、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定价以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认真分析了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并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分析、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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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措施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相关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本次交易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本次交易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五)本次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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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择适当,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结论公允、合理,有效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查封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合理合法,在重组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形,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十)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进行了披露,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次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已就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情况的补偿措施进行了约定,该等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合理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三)本次交易已考虑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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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三、法律顾问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均为依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依据其注册地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商务、发展和改革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备案或登记,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四)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是交易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在生效条件获得满足后方可生效。

(五)目标公司是依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目标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其他相关各方已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八)参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已履行《证券法》规定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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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本次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抱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项目经办人员:蒋敏、张晓蓉、陈新、杨军、严佳豪电话:0574-87082011传真:0574-87082013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单位负责人:顾功耘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经办律师:孙林、王高平、徐艺嘉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单位负责人:肖厚发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经办注册会计师:汪玉寿、倪士明、施逸然、蔡天晨、徐宗清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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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谢肖琳注册地址:天宁区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6幢1号经办资产评估师:周雷刚、武志平电话:0519-86977805传真:0519-8815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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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陈晓敏 翁荣荣 方友平

沈健 张薇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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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

任军平 谢蔓华 张启胜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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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陈晓敏 方友平 解雅媛

谭才年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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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援引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援引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项目主办人:

蒋敏 张晓蓉

项目协办人:

陈新 杨军 严佳豪

法定代表人:

李抱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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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相关结论性意见,且所援引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援引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本所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 孙 林

经办律师:

王高平

经办律师:

徐艺嘉

年 月 日

2-1-401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相关结论性意见,且所援引内容已经本所及签字会计师审阅,确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援引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审阅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玉寿 倪士明 施逸然

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玉寿 蔡天晨 徐宗清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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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相关结论性意见,且所援引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援引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武志平 周雷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谢肖琳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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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四)目标公司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六)目标公司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七)法律意见书;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备查地址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上市公司: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联系人:方友平、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联系人:蒋敏、张晓蓉、陈新、杨军、严佳豪

电话:0574-89299045

另外,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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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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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盖章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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