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4月23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15,490.2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4,447,736.0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42,664.4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311,642.65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充足,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8,097,830.0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315,490.22 | 51,677,894.69 | 67,044,239.9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4,447,736.0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26,311,642.6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097,83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 0 |
额(元)
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1,135,548.1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097,830.0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