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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启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郭启海先生、任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郭启海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任洪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为广州侨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侨环”)、平邑城发邑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城发邑美”)提供担保的额度。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0,000万元:其中拟为广州侨环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拟为平邑城发邑美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为关联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系根据其日常经营实际需求,属于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关联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期摊薄影响进行分析,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出具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9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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