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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C2W5G4C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关联关系:山东汇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10.经查询,山东汇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侨银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侨银”)作为承租人与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9个月。贺州侨银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山东汇通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浪潮路1036号

3.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茂昌

5.注册资金:250,000万元人民币6.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0日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C2W5G4C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9.关联关系:山东汇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10.经查询,山东汇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承租人: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3.租赁物:车辆或设备等适租租赁物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9个月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届满,贺州侨银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项目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54,100.00 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44,0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53,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综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97,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

保额度68,790.09万元。

贺州侨银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由贺州侨银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注册地址: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姑婆山大道480-3号

3.法定代表人:杨璐霞

4.成立时间:2023年1月2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3MAA7WUAM1G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汽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水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包装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集装箱销售;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贺州侨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8.贺州侨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180.924,254.46
负债总额3,109.104,229.94
净资产71.8224.52
项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306.2328.99
利润总额-598.16-247.27
净利润-598.13-247.30

贺州侨银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子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子公司本次向山东汇通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贺州侨银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贺州侨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其中,贺州侨银其他少数股东除提供技术支

持外并未参与贺州侨银的日常实际生产经营,对贺州侨银的影力较小,同时,担保能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本次向山东汇通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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