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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期权简称:锐明JLC6

? 期权代码:037495

?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5年4月1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613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36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5.63元/份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5年4月1日

2、授予人数:136人

3、授予数量:613万份

4、行权价格:45.63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刘垒董事、副总经理38.006.20%0.21%
2黄凯明董事8.001.31%0.05%
3张炯董事会秘书9.001.47%0.05%
4刘必发财务总监15.002.45%0.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132人)543.0088.58%3.06%
合计613.00100.00%3.46%

注:(1)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行权期尚处于自主行权阶段,上表中“公司股本总额”采用公司截至2025年5月9日的总股本数量。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锐明技术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期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 安排考核 年度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 行权期2025年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 行权期2026年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 行权期2027年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净利润(A)A≥AmX=100%
An≤A<AmX=85%+(A-An)/(Am-An)×15%
A<AnX=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当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当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个人考核结果AB+BCD
行权比例100%50%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B”、“C”,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或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注销当期期权额度。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权日)》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495

2、期权简称:锐明JLC6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五、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5年4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2025—2028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2028年 (万元)
613.007,768.633,647.402,746.611,158.53216.09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权日、授权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期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凝聚力,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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