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荣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27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80,498,04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33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674,7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311%。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股份10,823,31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1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0人,代表股份12,998,04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74,7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股份10,823,31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3019%。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42,0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4%;反对2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42,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2%;反对2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9%;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0,441,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41,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9%;反对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42,5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42,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0%;反对2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42,3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8%;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42,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5%;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6%;弃权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0,436,7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2%;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6,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4%;反对5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438,2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938,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9%;反对2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3%;弃权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