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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
小熊电器: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9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2-097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万股

2、首次登记人数:8人

3、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8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2022年9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74.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7.75元/份,向符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5.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9月15日。

2、授予数量:13万股。

3、授予人数:8人。

4、授予价格:25.1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库存股。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欧阳桂蓉董事、副总经理5.0030.77%0.03%
2刘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12.31%0.01%
3邹勇辉财务总监1.006.15%0.01%

7、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

核心骨干(5人)5.0030.77%0.03%
合计13.0080.00%0.08%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评价标准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考评结果(S)S≥9090>S≥8080>S≥60S<60
标准系数1.00.8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9、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XYZH/2022GZAA6050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截至2022年9月20日止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9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72,1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3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0,000股。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9月1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2350.01%-138,3250.09%
其中:高管锁定股8,2350.01%-8,235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份--130,000130,0000.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5,991,67599.99%-130,000155,861,67599.91%
三、股份总数156,000,000100.00%-156,000,000100.00%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欧阳桂蓉、刘奎、邹勇辉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批量非交易过户事项,系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导致的回购注销。

九、公司募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22年9月15日对首次授予的权益进行测算。2022年-2025年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权益类型首次授予权益数量(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2022年(万元)2023年(万元)2024年(万元)2025年(万元)
限制性股票13.00376.0971.30200.5877.5726.64

说明: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二、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8亿元—

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4.4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截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603,000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10月10日总股本的1.0276%,最高成交价为51.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0,117,931.02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关于激励股份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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