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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科瑞智造产业园瑞明大厦A塔15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上午09:15至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2,738,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4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数为250,460,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9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所持股份数为2,277,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60,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9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股份数为18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1人,所持股份数为2,277,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4%。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52,385,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6%;反对30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弃权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1,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8%;反对3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

弃权5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反对3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4%;反对3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8%;反对31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弃权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93,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8%;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11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044%;反对3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52%;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7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5%;反对3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同意2,092,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491%;反对3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37%;弃权5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2%。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1,53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33%;反对1,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3%;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14%;反对1,1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81%;弃权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5%。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5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3%;反对3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2%;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6,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190%;反对3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29%;弃权6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1%。

本议案获得通过。10、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4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1%;反对3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914%;反对34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34%;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61,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0%;反对3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83,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55%;反对3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95%;弃权5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52,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5%;反对3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4,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296%;反对3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94%;弃权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10%。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2,34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7%;反对3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2%;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70,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467%;反对3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34%;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隋晓姣律师、刘思雨律师现场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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