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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积极、认真、严谨地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及2025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13.《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6.《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7.《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1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2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等相关内容。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2第四届监事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内容。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9月6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等相关内容。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等相关内容。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主要内容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5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8.《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等相关内容。

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依法列席和出席董事会会议和所有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经营决策合理科学,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及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有效、全面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全面的核查,认为: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审批额度之内,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内幕交易与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购买、出售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工作,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对相关方履行承诺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承诺相关方在2024年度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各相关方均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没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规划

2025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持续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健全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进展,通过内部管理机制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良好发展。

(三)加强监事的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拓宽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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