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奥美医疗股票代码:002950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浩华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X号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美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浩华 |
上市公司、奥美医疗 | 指 |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修订)》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 陈浩华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4403011965XXXXXXXX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X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留居权 | 否 |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行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加或减少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美医疗无限售流通股68,836,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2%
。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5年7月22日至7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奥美医疗股份7,482,9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61,353,421股,较2025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中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至10%以下。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股份种类 | 减持比例(%) |
2025年7月22日至7月30日 | 大宗交易 | 8.47 | 7,482,900 | 普通股 | 1.21 |
本报告书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为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数量。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陈浩华 | 68,836,321 | 11.12 | 61,353,421 | 9.92 |
注:减持比例尾数与变动前后总股本比例之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奥美医疗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等。
第四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4,214,000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枝江 |
股票简称 | 奥美医疗 | 股票代码 | 0029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陈浩华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地 | 广东深圳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68,836,321 持股比例: 11.1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 61,353,421 变动比例: 1.21%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0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4,214,000股。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注:本报告书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为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数量。
(本页无正文,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浩华
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