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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国际”或“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建设投产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因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截止2025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合计剩余募集资金7,237.89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华阳国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华阳国际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9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河套皇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银行名称账号余额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44250100006600002686579.84
2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9120188000097660240.9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0101220019201141,365.3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32257104134.16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河套皇岗支行753673857383305.91
3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200000275923000355505692,611.71
合计5,237.89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000万元;余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额截止2025年3月31日累计已使用金额投入比例
1总部基地建设项目17,018.7316,775.4498.57%
2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916.6517,487.2060.80%
3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6,171.633,752.1483.60%
合计44,107.0138,014.7786.19%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一)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6,775.4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579.84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且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579.84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二)对“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结项的“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7,487.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4,046.35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大部分为尚待支付的建设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主要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达到付款节点所致。

(2)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且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4,046.35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终止“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173.63万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3,752.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费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2,611.71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

2、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公司建筑设计业务的基础上,拓展装饰设计专业服务能力,推进公司全产业链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较原募投项目时发生较大变化,房地产市场的开发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基于对当前经济环境和建筑装饰行业的考虑,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终止装饰设计服务中

心建设项目。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2,611.71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等。

五、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终止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剩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终止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款等款项),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终止装饰设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孔少锋 琚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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