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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凯)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郑凯作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凯,1979 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计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17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联合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2023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恒铭达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 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郑凯220011

本人认真审核了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制度修订、股权激励解禁等相关议案,审慎地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合计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本人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主要参与讨论了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内部审计部季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等议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本人对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定期报告期间,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有效监督。

在经营管理方面,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培训学习方面,本人坚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2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同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阅、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现场沟通等方式保持联系,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勤勉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大力支持。

任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相关事项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二)股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事项

任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凯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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