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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3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2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7人,代表股份2,438,639,0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32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30,000,1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2人,代表股份8,638,9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320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表决。

提案1.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8,349,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1%;反对1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1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49,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513%;反对14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53%;弃权1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69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2.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8,283,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4%;反对1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2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3,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838%;反对1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36%;弃权2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5026%。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3.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8,285,9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5%;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2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85,9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128%;反对13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90%;弃权2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783%。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关于废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需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8,333,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1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1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3,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626%;反对14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68%;弃权1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007%。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2,435,475,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03%;反对2,94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07%;弃权2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林立先生、张则胜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6.01 选举林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436,849,35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49,35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832%。选举结果:当选

6.02 选举张则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2,436,953,62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3,62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02%。

选举结果:当选提案7.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田利辉先生、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7.01 选举田利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36,990,31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90,31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49%。选举结果:当选

7.02 选举李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436,989,62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9,62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069%。

选举结果: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雷思彤女士、高璐女士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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