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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晶股份:关于权益变动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3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相关公告的更正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晶股份”)分别于2024年7月9日和2024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和《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后)》,经审核,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

更正前: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和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

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代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正后: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2024年7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和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本次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乙方管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的更正

更正前: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

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代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代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但并不意味着杭州雀石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基于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

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更正后: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

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管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管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三、《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的更正

更正前: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

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代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代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但并不意味着杭州雀石成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并基于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更正后: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在益阳市签署:

甲方(转让方):杨宇红

乙方(受让方):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乙方管理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协议中,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泉鲤1号”)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备案号为SAJA80,其管理人为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雀石”)。泉鲤1号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转让方所持有的宇晶股份股份。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因泉鲤1号并非实体企业,杭州雀石作为其管理人在本协议盖章。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双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0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更新后)》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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