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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2936证券简称:郑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1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赵飞先生因公务会议安排委托李红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李红女士主持。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行2025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2025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430万元。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由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表审计意见。《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2)与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回避表决。

(3)与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回避表决。

(4)与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5)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6)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7)与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9)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10)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与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4)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5)与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瑞女士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助理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高瑞女士为本行行长助理,待其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高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行估值提升计划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专项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高瑞女士简历高瑞女士,1981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女士自2006年8月至2025年3月于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任职,曾任支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机构业务处处长,支行行长助理,企业金融业务总部总裁,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监,支行行长。截至本公告日,高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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