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奥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10日《关于核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0号)文件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6.4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14.0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872.45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020012号)。
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817,514.58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5,870.9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327.70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9,297.13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88,759,129.96元,其中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8,979,414.51元,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9,779,715.4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0.00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29,290,746.34元,银行手续费支出50,863.81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
收入1,594,131.91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799,346.5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2102910002175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蜀 汉 支 行(账号811100101310049106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51050141614600000532)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9月21日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账号:8111001013100491067)的注销手续,并于2022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3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51050141614600000532)的注销手续,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披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2024年6月,公司完成了“原子钟产业化项目”和“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号:4402221029100021751)的注销手续,详情请见2024年6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 | 4402221029100021751 | - | 已注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 | 8111001013100491067 | -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 | 51050141614600000532 | - | 已注销 |
合计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4年,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5,870.94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4年度)》(大华核字[2025]0011001477号),发表意见为:天奥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奥电子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在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现场检查、谈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所涉及的记账凭证和银行回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会计师专项核查报告。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天奥电子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奥电子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均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中的披露信息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马聪聪 欧阳吉君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87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1.7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875.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原子钟产业化项目
原子钟产业化项目 | 否 | 11,538.45 | 11,538.45 | 310.64 | 10,938.51 | 94.80% | 2022年12月31日 | 1,989.73 | 否 | 否 | ||
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17,299.00 | 17,299.00 | 412.84 | 16,223.74 | 93.78% | 2022年12月31日 | 15,229.69 | 否 | 否 | ||
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 | 否 | 12,400.00 | 12,400.00 | —— | 5,123.08 | 41.32% | 2022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635.00 | 6,635.00 | 158.27 | 6,590.59 | 99.33% | 2022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7,872.45 | 47,872.45 | 881.75 | 38,875.92 | 17,219.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子钟产业化项目、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产线通过调试、试生产等工作,基本达到批量生产能力。原子钟产业化项目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1,989.73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235.82万元;时间同步产品产业化项目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15,229.69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5,192.08万元。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故不适用于统计预计收益的情况;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因北斗应急预警终端产品业务发展发生变化以及北斗手表产品业务模式的转变,公司决定不再对北斗卫星应用产线建设投入, |
故不适用于统计预计收益的情况。
故不适用于统计预计收益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2年12月1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有:(1)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化项目因北斗应急预警终端产品业务发展发生变化以及北斗手表产品业务模式的转变,公司决定不再对北斗卫星应用产线建设投入,使募集资金存在节余的情况。(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了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特别说明:本专项报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